第64章 番外·萧郎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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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萧郎

    有一种爱,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如果说苏离可以从生到死都把勋暮生钉在一个’朋友’的位置上,那么萧商这个人则让他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

    他见过萧商。

    那是一年的11月11日,Poppy Day。

    英国就这样,自从1921年开始,以火红色的罂粟花纪念一战以来阵亡的不列颠士兵,于是,似乎每年从进入11月开始,红色的罂粟花飘的到处都是。男人的西装上,车子前面的保险杠上,街心花园中有红罂粟做成的花圈,大街上有人拿着花插在路人的胸口,这样一朵花可以换一份捐款。

    苏离那天很早就起床,到剑桥的火车站接人。

    勋暮生难得爬起来,跟着过去,他知道,糟糕的事情要发生,那个原本只存活在自己耳朵中的’苏离的男人’要过来;更糟糕的是,他并不是从北京过来,而是从伦敦过来。

    萧商作为交换生,将要在伦敦的帝国理工医学院学习一年。

    听说,那是一个很普通家庭出身的男人,听说,他是苏家的万荷前锋园长大,师从苏离的爷爷学习绘画,听说,他是一个从头到脚都让人十分厌恶的人,听说,……勋暮生的内心让他听到了太多关于’萧商’这个名字背后的意义。

    苏离在火车站的WH Smith买了两杯热咖啡,递给勋暮生一杯,“你不用起这么早,其实你也不用来,等会儿中午的吃饭的事情你再出现就可以。”

    勋暮生皱眉,不解的问苏离,“你为什么会有一个中国男人做男友。你在英国这么多年,从罗丁女校到剑桥大学,这将近5年的时间,你们为什么不会分手?他在北京,你在剑桥,这么远的距离,你怎么知道他没有背着你出轨?”

    苏离本来自己一遍喝咖啡一遍刷itouch,听到他这么说,抬头,“你今天很奇怪欸。”

    勋暮生,“作为好朋友,我只是觉得你选择这样一个男人太不明智。我告诉你,男人女人谈爱情,可以是不同的生长环境,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语言文化,不同的政治观念,甚至是不同的种族,但是,绝对不能是不同的class,那个叫萧商的男人和你不合适。”

    苏离看着他就乐了,“我男友是我爷爷的入室弟子,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们有相同的成长环境,相同的宗教信仰,相同的语言文化,相同的三观,并且,他在国学和艺术方面比我学的要刻苦,也走的要深远,我甚至觉得他可以在某些程度上成为我的mentor,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可以挑剔的吗?”

    勋暮生就感觉心口憋了一把刀,他咯咯笑了一声,“他没钱,他很穷,你怎么知道那个男人不是为了你的钱而’喜欢’你?”

    “他并不是喜欢我。”苏离说。

    “什么?”

    苏离,“他爱我,我也爱他。”

    勋暮生,“你怎么知道你们之间的迷恋是爱情,而不是金钱和美色的交易?”

    她叹气,“勋小暮,跟你相比,我也没钱,我也很穷,你怎么知道我和你做朋友不是因为我贪图你的金钱?”

    勋暮生脱口而出,“怎么可能?你不会这样做。”

    “对啊。”苏离,“我们其实能判断出别人的用心,好与坏,很多人,很多事情,不用胡思乱想,因为我们本能就知道。你对我是一种信任,我对萧商也是,当然,他对我也是这样。”

    勋暮生撇嘴,“真应该把这话告诉我四哥,我现在都迫不及待的想要从他的脸上看到对你这些话的鄙视。”

    “他不一样。”苏离又笑。

    勋暮生,“为什么不一样?”

    苏离,“挣那么多钱的男人,他所处的环境,跟我的,哦,还有你目前单纯的学生生涯所处的世界完全不一样。他们不会相信任何人,那个世界有自己的准则,就好像牛顿爵士的力学规则,在我们目前这个时空可以通用,但是,在另外一个光速运转的空间中,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就要实用多了。但是,你不能否定牛顿力学体系的价值。你哥那个世界没有温情。说实话,我一直偷偷坚信,你哥哥是不可能拥有爱情的。也许,以后的你也是一样的。”

    勋暮生挑眉,有些不屑,“为什么?”

    出站的人忽然多了起来,从伦敦来的火车已经到站。一个陌生的东方男人的身影出现在人群当中。他长的很高,笔直的身材,穿着一件风衣,和目前不列颠所有的男人一样,他风衣左胸的口袋上插|着一朵红色的罂粟花。

    应该是他!

    即使没有见过他,勋暮生也坚信,一定就是他。

    他就是萧商!

    那种感觉,就好像剑桥国王学院中14世纪建造的图书馆角落中放着的一本书,安静的书。

    没有时间了,似乎没有时间了,勋暮生拉着苏离,追问在见到萧商前的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我哥哥不可能拥有爱情?以后我也是?”

    “爱情是一种天赋。”苏离,“它和信仰一样,只有坚信才能得到。这些,你们都没有。”

    那个男人走过来。

    忽然下起了雨,周围全是雾,勋暮生感觉自己眼前似乎出现了一个玻璃窗,他回到了自己在海德公园对面的房子里面。

    下雨了。

    一滴雨珠,安静的从玻璃上滑落。远处可以看到海德公园,再远处,应该是白金汉宫,议会,泰晤士河。

    那种感觉异常宁静。

    这就是那个名叫萧商的男人带给他的印象。

    他很有礼貌的同他打招呼,“勋先生。”

    既不过分热络,也没有失礼。并且,他和苏离的相处就好像他们本来就应该是这样一般。那是只有两个人的世界,根本容不下第三个人。

    幸运的男人。看样子,他拥有一种叫做’爱情’的天赋。

    因为坚信,所以可以得到。

    他们拥有的信仰过于奢侈,姓勋的人,似乎都无法拥有。

    后来,勋暮生知道了一个秘密,他的爷爷曾经想让四哥娶苏离,他们甚至还去过燕城,只是,没有后来,事情就这样无疾而终。

    他知道为什么。

    爷爷曾经叹气的说过一句话,——’王谢高门非偶’,虽然很多人不以为然,认为苏家在任何层面上都无比与今时今日的勋晚颐家族相提并论,可是,一向中文不好的勋暮生却在某个瞬间懂得了爷爷的这句话,不是一句假话。

    很多年后。

    勋暮生以为自己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像萧商这样令人厌恶的人,直到他遇到一个叫做乔深的演员。乔深身上似乎有令他最讨厌的东西,不过,他也没有获得爱情的天赋。在这个娱乐圈里沉浮讨生活人,这种天赋都被磨掉了,这点让勋暮生感觉到平和一些。爱情是人类所拥有的情感中最奢侈的,最顶层的东西,他遇见到的人当中,拥有这种奢侈品的人都死了,活着人都知道什么是妥协,什么是取舍。

    但是,很多年后,他喝醉了酒,遇到了一个叫做Alice的小姑娘。

    那个时候,Alice把自己头发抓乱,用土混合着饮料弄成泥浆,涂抹在自己的脸上,抄起来路边卖栗子的大叔的扁担,冲到巷子口大叫一声,——“放开俺男人!”

    扯着他上了公交车。

    然后,却摊开手向他要钱,“先生,我救了你,你得给我报酬。这年头可没有白吃的午餐。”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晚,他有一种错觉,他仿佛又回到了剑桥,骑着自行车满石子路乱跑,在康河划赛艇,在草坪上吃三明治,半夜三更做作业,考着30年几乎不曾改变的试题,穿着黑袍,念着拉丁文,吞着巧克力蛋糕,……的青春岁月。

    原来,那些快乐不曾消失,只是被遗忘,就好像是最美好的童年礼物,被装在布满灰尘的铁皮箱子中,放在大脑的角落中,落满了记忆的尘埃。如同他一直没有说出口,被掩盖在岁月和家族利益中的感情。

    苏离说的对,他同他的四哥一样,没有得到爱情的天赋。

    但是,……

    后来,他发现,也许他错了,曾经的苏离也错了。他们看错了一个人,——他四哥勋世奉。

    没有人,世界上根本没有人相信勋世奉会拥有爱情,但是,他得到了,即使那份感情并不完美。

    这也许就是他那个IQ极高的哥哥不同于常人的地方。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么,也比任何人都能拥有得到他想要的能力,甚至,他还拥有幸运。华尔街曾经流传过一个幽默的故事,Arthur Hsun上灯泡的时候,只要把灯泡放在灯口里面,世界会自己转动,为他拧好那个灯泡。但是,很少人想到,他为了这样的一个故事,曾经付出过什么。

    奇怪。

    那么严酷的环境,为什么终究没有磨灭他对于爱情的天赋?

    也许,大家真的想错了。

    爱情也有可能是一种天赋,可是,那也是人类的本|能。

    …………………………………………

    萧商和樱桃的互动:

    作为北大医学院的三剑客之二,萧郎和樱桃于是一对儿好友。

    萧商:车厘子,你真的很爱你的六块腹肌。

    樱桃:咦,你知道我终于练就了六块腹肌了?

    萧商:对,你太爱它们了,于是你在你最钟爱的六块腹肌上盖了一层肥肉。

    樱桃:……

    萧商:樱桃,我们来一个现实版的植物VS僵尸吧。

    樱桃:狐疑的看着你,你怎么不找乔深?

    萧商:乔深有一台手术,深夜才能回来。鉴于你现在无聊,又不想看书,我们来一局植物大战僵尸我做僵尸,你做植物。

    樱桃心想;萧商最近要申请到伦敦帝国理工做交换生的名额,读书读的太傻了。植物大战僵尸,那就是僵尸被植物打啊!!!

    于是,樱桃点头:好的!我做植物,你是僵尸,我来打你!我是什么植物呢?

    萧商:坚果墙。

    樱桃:……

    作者有话要说:64

    是的,我是一名演员。

    勋暮生没有说错。

    那天的喝酒是在廖安喋喋不休讨论自己相亲结婚还有真正走上包小白脸的不归路之后结束的,她烂醉,我吃了4包薯片,撑的难受,勋暮生滴酒未沾,他送廖安回家。我们一直未联系。

    廖安的话从某种深刻的角度侧面劝说我,应该再次考虑一下出演《旧时王谢》的可能性。这部戏真的就像她说的那样,的确是一个很好很好的机会。还有,廖安口中的乔深让我很意外。他几乎可以算的上是完美,完美的绅士风度,完美的做人准则,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结交了徐樱桃那样的损友,可是他的其他方面简直让人无法挑剔。作为女演员,他是最好的合作伙伴,他可以激发一个演员在镜头前的全部潜力,也可以提升搭档在尘世中的名气。我几乎没有见过比他更好的人,更好的演员了,他简直就是任何女人心中的男神,耀眼的飓风制造者。

    我真的动心,认真考虑接拍这部戏。

    那天,我,勋暮生还有廖安喝完酒之后,我想了三天,这才注意到,这三天,即使我回到城堡,远在美国的勋世奉都没有给我打电话,而我打过去的电话,也没有人接听。

    我问过Max大叔,Arthur现在需要处理的事情很糟糕吗?

    他给了我一份报纸。

    那是昨天的《华尔街日报》,一大幅版面报道Arthur Hsun卷入了一场大危机当中。

    我快速的阅读了一遍,发现,这次出问题的不是康斯坦丁,而是勋世奉名下的非洲石油公司。据说,FBI掌握了确凿证据,勋氏名下的石油公司为了资源在当地支持内|战,并且参与了无辜的平民屠杀,如果联邦法院判定有罪,并且勋世奉知情,甚至直接下命令参与屠杀,他面临的指控就是反人类罪,这极可能让他后半辈子都在联邦监狱中度过,甚至,直接被注射药品执行死刑。据说,勋世奉已经被限制离开美国国境。

    当天,康斯坦丁全球股价跳水。

    当然,除了基金的股价波动,其他的那些恐怖的消息都只是可能性。

    任何报纸都喜欢使用耸人听闻的语言做title,这一点,无论是《华尔街日报》还是《太阳报》,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首先,这家石油公司是否参与屠杀平民还未确定;再次,这家公司只是勋世奉名下一家遥远的石油公司,他并不直接参与管理,也就是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毫不知情,不知情就是无罪;再次,即使他知情,但是,如果他并没有下命令让当地那些无耻残忍的士兵扣下扳机,他依然不是重罪;最后,即使以上这些事情他都做了,并且的确犯下了重罪,可是,FBI拿不到更加确凿的证据,他依旧不会被判很重的刑罚。

    这场大麻烦完全取决于证据,就看FBI手中究竟掌握了什么什么程度的证据,勋世奉就能麻烦到什么程度。

    Max不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说什么也没有用。

    我默默上楼。

    没有再出门。

    第二天,Max大叔拿过来第二份报纸,这次是《华盛顿邮报》,刊登了几张照片。

    这是华盛顿一个礼拜日,路德教派的教堂,很朴素,木制结构,看建筑风格应该是二战之后建造的。教堂与一面墙都是巨大的彩色玻璃,玻璃上的画作并不是三一学院那种古老的油画风格的作品,而是现代几何风格的图案,抽象又富有深刻含义,用色异常大胆。

    阳光从外面透进来,五彩斑驳,有一个男人安静的跪在耶稣圣象面前,正在祷告。

    即使只有侧面,我也很清楚,这是勋世奉,他瘦了并且异常明显,深色的手工西装让他的肩背看起来有些单薄。但是,触目所及,他并不虚弱,他的后背挺的很直,像一根不可能被弯折的利剑。

    第二章照片,则是民主党一位实权人物,他同勋世奉出现在同一张照片上,他们在同一间教堂。这是星期天,这个平时人迹罕至的新教教堂,他们在这里做了礼拜,然后走到一起,说了两句话,被记者偶然拍下,放在华盛顿的报纸上。

    一条评论很显著:我原本以为Arthur Hsun是共和党的支持者,现在看起来,民主党也很得他的欢心,这符合他的一贯作风,毕竟,后者是当今美国的执政党……

    随后,第五天,第六天,没有任何消息,正面的,负面的消息全部消失。

    康斯坦丁股价却趋于平稳,在尾盘甚至还翻绿,开始上扬。

    到了勋世奉离开北京的第八天,Max大叔告诉我,“少夫人,少爷的专机今晚降落北京机场,您去接他吗?”

    那一瞬间,我似乎有一种经历了沧海桑田的幻觉。

    连忙点头,“好。”

    勋世奉很累,累到极点,从机场回来他一言不发,我们一到卧室,他甚至没有洗澡就穿着外衣躺在床上。我帮他把外衣和皮鞋脱去,盖上被子,然后在他身后抱住了他。他的呼吸很淡,却极其不平静,好像梦中也经历了一场战争,许久之后,才逐渐安宁了下来。

    清晨,我拉开厚重的窗帘,他就睁开了眼睛。

    我,“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他看着我,忽然很淡很淡的笑了,就好像清晨第一珠露水,落在草坪外的白色蔷薇上。

    “够了。”

    他忽然微微抬起一只手臂,做出敞开怀抱的姿势,我走过去,坐在床边,被他搂住。

    我摸了摸他的头发,“这段时间过得很辛苦,看你的眼圈都是青的。不应该这么着急,事情慢慢做,你就不会这么累了。”

    他平淡的叙述,“只想着不能超过8天回家。”

    过去的着一个星期的事情,那些生死攸关的磨难他一句也没有说,仿佛已经彻底结束,又似乎那些都是别人的事情。

    “Alice,……”

    “嗯?”

    “我爱你。”

    ……

    突然听见这样的声音,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直觉告诉我,我应该回应‘我也爱你’,或者怕害羞,说一句‘我也是’,可是,……我发现,自己却说不出来!

    我喜欢勋世奉,很喜欢很喜欢他,但,那似乎不是爱。

    冯伽利略把我的爱情从我的生命中剥离,就好像把我的天赋硬生生的用刀子剜去,让我明明知道爱就在那里,但是没有了天赋,就无法得到!

    我有些惊慌,可是勋世奉似乎没有感觉到我的失措,他就是看着我,安静的看着我,秀致的脸庞上没有一丝表情。

    直到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我也喜欢你。”

    “哦。”他这样回答。

    夜晚,没有丝毫节制,我们两个人好像都要把自己全部燃烧殆尽,成为灰烬。

    “他死了。”

    结束之后,勋世奉忽然说话。

    我抱着他,安静的听着。我以为他还需要另外再说点什么好平息他复杂的心情,可是接下来,他一言不发。周围安静异常,落地玻璃窗打开,外面夜雨连连,风吹进来,白色的窗纱飘荡开来,带来了草地的清香,还有远处森林的气息,和山谷中河流浪尖的味道。

    Kenneth Hsun(勋亭泽),某敏|感案件的特殊证人,从纽约飞往华盛顿的途中,死于空难。

    他作为勋氏家族成员,死后以空棺下葬,名义上埋骨于纽约长岛勋氏私人墓地,而实际上,他的遗体已经在纽约州的上空被火焰燃烧殆尽,彻底的魂归夜空。说起来,这样的结局很有艺术美感。

    ……

    “……我看过一篇报道,是一个很有名的高知写的,他说自己研究了很久,找到一个简单的方法来区分你们有钱人和我们这样的芸芸众生,……据说一眼看过去,完全不会弄错,……”

    “什么方法?”

    “高知说,有钱人长了一张不受欺负的脸。”

    “……”

    “还有,……”

    我的手指沿着勋世奉赤|裸的后背一寸一寸向下,由于他突然消瘦,他的脊骨都显露出了皮肤,摸起来,是一块一块,触感分明,有一种坚硬如铁的感觉,我真的无法想象,这样的男人会有低头的一天。

    我摸着他的后背说,“这里,……,脊椎骨是硬的。”

    勋世奉的手很热,丝毫不温和,像火,甚至是烈焰。

    他也学着我对他的样子,手指从我的颈椎开始,慢慢向下,就听见他说,“你的脊椎也是硬的,不过,……”

    他的手按在我的左胸,那里是心脏的位置。

    “不过,这里是柔软的。ALice,谢谢你的包容。”

    “我爱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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