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6、弦歌公子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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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前一天晚上的接风宴,南宫墨睡得有些迟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的就有些晚了,人就是一种会产生惰性的生物,悠闲的日子过久了很难做到如从前的准点起床。她刚起身,管事就来禀告说弦歌公子早就来了,在书房里等着呢。南宫墨想起昨天的事儿,连忙梳洗了一番去了书房。
弦歌公子看起来还不错,如果忽略他那双有点发红的眼睛的话。南宫墨在心中琢磨某人到底是练功走火入魔还是昨晚一夜没睡。
“师兄。”虽然对弦歌公子做出来的事儿十分郁闷,南宫墨还是先一步含笑开口道。弦歌公子微微点头,没说话。
南宫墨问道:“一大早就过来,有什么事吗?”
弦歌公子取出一个盒子扔过去,南宫墨打开一看,里面是厚厚的一摞银票,金票。南宫墨扫了一眼,加起来至少有二三十万两。
“帮我买一个宅子,钱不够的话告诉我。”弦歌公子道。弦歌不乐意留在金陵,在金陵城里自然没有宅子的。太初帝原本想要赐给他一座府邸,也被他给拒绝了。南宫墨挑眉笑道:“师兄这是想开了?真打算在金陵定居?”
弦歌公子轻哼一声,“不行?”
“当然行。”南宫墨笑道:“你放心,我一定给你办好,不过…就算你买了宅子我也不能保证婚事能成啊。”秦家还没有给回信呢,这事儿是弦歌理亏,秦家的气只怕没那么容易消。弦歌公子沉默不语,南宫墨忍不住叹了口气,“师兄,既然你真心先要娶惜儿,总拿出点样子来吧。别让秦家觉得你勉勉强强的想要负责,人家秦家不缺一个姑娘的伙食,养惜儿一辈子也花不了多少钱。”找个如意郎君嫁出去更不是问题,哪怕秦家想找个上门女婿只怕都没问题。
弦歌公子点头,“我知道,你帮我把这个给她。”弦歌公子取出另一个东西交给南宫墨。南宫墨十分好奇,打开一看锦盒里装着两件东西,一块红色的暖玉,还有一件是一个十分精致的镂空花纹的玉铃铛,铃铛里面放着的却是一颗鸽子蛋大小的夜明珠。也不知这玉铃铛是怎么做出来的,夜晚的时候夜明珠的光芒会直接透过玉器本身将整个玉铃铛照亮。看着就像是一个会发光的铃铛一般。这玩意儿是当初师叔得到两颗罕见的明珠之后给了南宫墨和弦歌一人一颗。南宫墨南宫墨对这类东西爱好悠闲,把玩了一些时候就收了起来。而弦歌却不知道怎么想得做了个铃铛,还十分臭美的挂在身上在江湖上晃过几圈。大概是中二期过了,才收了起来。
“你怎么不自己送?”南宫墨不解。
弦歌公子眼眸一闪,道:“秦梓煦不让我进去。”因为前晚的意外,秦府添了不少护院的高手。特别是秦惜的院子,更是守卫森严,连惜玉轩里都添了两个会武功的女子。弦歌公子一定要进的话当然没问题,但是那样的话…秦梓煦只怕就真的要砍人了。
南宫墨忍住笑点了点头,将东西收起来道:“师兄,得罪了大舅子会有报应的。”想想你当初是怎么收拾卫君陌的,怎么就不能换位思考一下呢。看到弦歌公子要恼羞成怒,南宫墨连忙道:“我知道了,我会帮你送过去的。不过能不能到惜儿手里不能保证啊。”这玩意儿,还是得从秦夫人或者秦梓煦手里过一道才行。要是再私底下传送东西,秦家只怕真的要翻脸了。
弦歌公子也明白这个道理,否则他也不会来找南宫墨。
南宫墨心情愉快地道:“这样就好,我马上让怜星去帮你看看,金陵城里哪儿有合适的房子。你想要什么样的也可以先跟我说说。”
弦歌公子想了想,道:“你去问她吧。”
南宫墨一愣,不由笑了起来。弦歌公子被她笑得有些不自在,不悦地瞪了她一眼示意她适可而止。南宫墨眨了眨眼睛,十分关切地道:“师兄啊,你终于长大了。师父和师叔想必十分欣慰。”
弦歌公子想起家里那两个老头子,脸色也不由得缓和了许多。听说自己先要成婚,那两个老头子一个欢天喜地的塞了一大堆银票给他,一个一脸傲娇地甩了一块价值连城的玉佩给他说是当定亲的信物。再看看眼前也是眉眼含笑的师妹,好像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嗖!
一个茶杯朝着南宫墨飞了过去,南宫墨连忙伸手接住,“师兄,偷袭非君子所为。”
弦歌公子冷笑,“没大没小,欠收拾!”
茶杯在南宫墨手里涓滴不漏,稳稳地往前一推朝着弦歌公子飞了回去,“谁收拾谁还不一定呢!”师兄可打不过她,武功高的人才有资格大声说话。
弦歌公子一挥衣袖,“试试看!”
南宫墨刚刚要再一次弹开飞来的茶杯,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缩手一记劈空掌打出。弦歌公子连忙回击,可怜的茶杯终于承受不住两人你来我往的打击,在空中啪的一声炸开了,顿时水花四溅。
南宫墨一个翻身躲到了椅子后面,弦歌公子倒是衣袖一展扫开了水,不过衣袖沾上了几点水渍。更惨烈的是,原本好好的地面已经被茶水染成了诡异的绿色。如果南宫墨不幸沾上的话,没有解药就只能顶着点点绿斑过三天了。
看着一片狼藉地地面,两人面面相觑。
半晌,南宫墨叹了口气,“师兄,咱们还是不要互相伤害了。”反正谁也占不了便宜。
“……”弦歌公子沉默。
南宫墨也没有耽误,找了个时间将秦梓煦约出来喝杯茶。秦大公子也明白南宫墨所为何事,自然也欣然前往。
厢房里,南宫墨打量着秦梓煦没说话,秦梓煦也不着急,淡定从容的喝着茶。之前的事情他固然是十分生气,不过冷静下来之后也就没什么了。横竖自己妹妹是钟情弦歌的,若是嫁给他想必也没有不愿意的。不嫁秦家也养得起。唯一需要担心的也只有秦惜的心情罢了,不过十几年的病痛让秦惜虽然外表看起来很柔弱,内里却是个十分坚强的女孩子,绝对不会为了情爱之事要死要活的。这么想想,秦梓煦觉得现在需要着急的是弦歌。
南宫墨笑看着秦梓煦道:“梓煦如今公务繁忙,我冒然想请不会耽误你的公事吧?”
“怎么会?”秦梓煦笑道:“能得王妃邀请,梓煦荣幸之至。”
南宫墨笑道:“我也不拐弯抹角,原本想要直接上门的,不过我还是想先听听梓煦的想法。”秦家如今许多事情都是秦梓煦在做主,秦家主只有在有大事的时候才会出面了。当然,秦惜的婚事绝对是大事,但是先探探秦梓煦的态度比较保险。万一不成大家也不至于尴尬,南宫墨更没有以楚王府的权势压人的意思。
秦梓煦无奈地耸耸肩,道:“王妃,既然如此在下也说实话。并非秦家拿乔,这事…一来是惜儿确实还没有拿定主意。二来,我们也确实有些不放心。”
至于秦家不放心的地方,那就多了。
南宫墨了然,道:“我明白,今儿师兄托我在金陵帮他买一处宅子。不过先前父皇想要赐一座宅子给他被他拒绝了,君陌说今天去请父皇还是把那座宅子给他。不合意的地方只要改一改就好,师兄也让我问问,若是秦家同意,可以问问惜儿的意见。”
秦梓煦神色稍缓,弦歌这么做至少表示他是看重秦惜,而不是随随便便应付的。而秦家最不放心的就是弦歌显然没有在金陵常住的打断所以才连个宅子都没有,平时也住在城外。万一秦惜嫁过去就要跟着弦歌远离金陵,秦家人也无法放心。
“这…”
南宫墨笑道:“不急于一时,这个梓煦可以先回去与秦家主和秦夫人商议了再说。”
秦梓煦点头,表示同意。
南宫墨又取出弦歌给自己的东西放在桌上,推了过去道:“这个,方便的话劳烦带给惜儿。”
秦梓煦打开一看也是一惊,连忙推了回去道:“这太贵重了,还请王妃……”这八字还没有一撇,这么贵重的东西哪里能随便收?不说那玉色的铃铛,就说那暖玉,秦梓煦还是有些见识的。当初因为秦惜的病,秦家不知道费了多少心思才找了一块跟这个大小差不多的暖玉。但是品相和玉质都还稍微逊色几分。能跟这块玉佩一起送的,自然也不是什么寻常货色。
南宫墨无奈,“梓煦何必如此?这东西在寻常人家算是贵重,对秦家来说也不过如此吧。这也是他的心意,梓煦莫要怪我越俎代庖,听说…这几天秦家闭门谢客?”只谢弦歌这一个客。
“本该请家中长辈或是身份匹配的人出面,但是事情未定我们也不敢擅自做主。”虽然说一家有女百家求,但是秦惜之前订过婚,如今年纪也不小了,万一没成对秦惜还是不太好。而且,南宫墨身为楚王妃,直接出面求亲秦家就是不愿意只怕也不太好拒绝,到时候金陵城里那些人还不知道要编排出什么来呢。还不如两家达成了意见之后再正式请人上门提亲。
对于南宫墨的设想周到,秦梓煦也很是感谢。因此脸色也更好了几分。秦惜年纪不小了,又从小到大身体都不好。虽然他们说秦惜已经好了,但是外人能不能全信不好说,而且门当户对的人家年纪相仿的嫡长子绝大多数已经成婚了,秦家也不愿将秦惜再嫁给寒门学子,万一再遇到一个姓阮的那样后悔莫及。最重要的是,秦惜心悦弦歌。
秦梓煦担心的是弦歌的脾气将来秦惜会受委屈,但是仔细想想谁又能保证别人就比弦歌更好了?人生哪里有那么多十全十美?哪怕真的不如意,惜儿不是还有他们么?至少这个,是她自己想要的吧?
虽然这么想,但是秦梓煦脸上却不会表现出来,只是收齐了桌上的盒子道:“既然如此,我先收下。多谢王妃。”
南宫墨笑道:“何必客气,此时还望梓煦在两位长辈面前美言几句,我师兄是真心求娶惜儿的。”
秦梓煦点了点头,算是应了下来。
说完了正事,两人才又闲聊了几句。秦梓煦蹙眉道:“距离陛下寿辰不到半月,科举之期又近,这段时间金陵城里外来人多了不少。”
南宫墨挑眉,“可是有什么不妥之处?”
秦梓煦摇头道:“倒是没什么大事。横竖不过就是那些读书人闹腾,还有那些各国使臣,王妃也知道人的脾气各异,有安分守己的,就有嚣张跋扈的。前儿一个小国的公子在城南跟外地来的一个富家公子斗富呢,最后险些打起来了。”
“还有这种事?”南宫墨惊讶。
“可不是么。”秦梓煦也有些好笑,“那种买东西斗富还罢了,前儿南越王子和安济王子在青楼里闹起来了,两个人同时看中了一个花魁,谁也不肯想让。老鸨一个都得罪不起,但是花魁只有一个,总不能劈成两半吧?”
“那最后是怎么解决的?”南宫墨笑道。
秦梓煦耸耸肩,“砸钱呗,钱多者得。”
南宫墨想了想,“看来是南越王子赢了。”
秦梓煦点头,“南越和安济面积倒是差不多,但是南越出产宝石,虽然比不得大夏物产丰富,却比安济那穷乡僻壤要强得多。最后安济王子走的时候脸色很难看,说是要让南越王子好看呢。”南宫墨很是同情地看着秦梓煦,“梓煦辛苦了,他们自己要闹的话让他们闹吧,打不死人就行了。别让他们影响到金陵城里的百姓才是真的。”
秦梓煦也很是赞成,“这个影响倒是不大,反倒是让金陵的百姓看了不少好戏,也能让大家长长见识。”这年头出门不易,即便是天子脚下能这么长见识的就也不多啊。
南宫墨不由一笑,“言之有理。”
因为前一天晚上的接风宴,南宫墨睡得有些迟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的就有些晚了,人就是一种会产生惰性的生物,悠闲的日子过久了很难做到如从前的准点起床。她刚起身,管事就来禀告说弦歌公子早就来了,在书房里等着呢。南宫墨想起昨天的事儿,连忙梳洗了一番去了书房。
弦歌公子看起来还不错,如果忽略他那双有点发红的眼睛的话。南宫墨在心中琢磨某人到底是练功走火入魔还是昨晚一夜没睡。
“师兄。”虽然对弦歌公子做出来的事儿十分郁闷,南宫墨还是先一步含笑开口道。弦歌公子微微点头,没说话。
南宫墨问道:“一大早就过来,有什么事吗?”
弦歌公子取出一个盒子扔过去,南宫墨打开一看,里面是厚厚的一摞银票,金票。南宫墨扫了一眼,加起来至少有二三十万两。
“帮我买一个宅子,钱不够的话告诉我。”弦歌公子道。弦歌不乐意留在金陵,在金陵城里自然没有宅子的。太初帝原本想要赐给他一座府邸,也被他给拒绝了。南宫墨挑眉笑道:“师兄这是想开了?真打算在金陵定居?”
弦歌公子轻哼一声,“不行?”
“当然行。”南宫墨笑道:“你放心,我一定给你办好,不过…就算你买了宅子我也不能保证婚事能成啊。”秦家还没有给回信呢,这事儿是弦歌理亏,秦家的气只怕没那么容易消。弦歌公子沉默不语,南宫墨忍不住叹了口气,“师兄,既然你真心先要娶惜儿,总拿出点样子来吧。别让秦家觉得你勉勉强强的想要负责,人家秦家不缺一个姑娘的伙食,养惜儿一辈子也花不了多少钱。”找个如意郎君嫁出去更不是问题,哪怕秦家想找个上门女婿只怕都没问题。
弦歌公子点头,“我知道,你帮我把这个给她。”弦歌公子取出另一个东西交给南宫墨。南宫墨十分好奇,打开一看锦盒里装着两件东西,一块红色的暖玉,还有一件是一个十分精致的镂空花纹的玉铃铛,铃铛里面放着的却是一颗鸽子蛋大小的夜明珠。也不知这玉铃铛是怎么做出来的,夜晚的时候夜明珠的光芒会直接透过玉器本身将整个玉铃铛照亮。看着就像是一个会发光的铃铛一般。这玩意儿是当初师叔得到两颗罕见的明珠之后给了南宫墨和弦歌一人一颗。南宫墨南宫墨对这类东西爱好悠闲,把玩了一些时候就收了起来。而弦歌却不知道怎么想得做了个铃铛,还十分臭美的挂在身上在江湖上晃过几圈。大概是中二期过了,才收了起来。
“你怎么不自己送?”南宫墨不解。
弦歌公子眼眸一闪,道:“秦梓煦不让我进去。”因为前晚的意外,秦府添了不少护院的高手。特别是秦惜的院子,更是守卫森严,连惜玉轩里都添了两个会武功的女子。弦歌公子一定要进的话当然没问题,但是那样的话…秦梓煦只怕就真的要砍人了。
南宫墨忍住笑点了点头,将东西收起来道:“师兄,得罪了大舅子会有报应的。”想想你当初是怎么收拾卫君陌的,怎么就不能换位思考一下呢。看到弦歌公子要恼羞成怒,南宫墨连忙道:“我知道了,我会帮你送过去的。不过能不能到惜儿手里不能保证啊。”这玩意儿,还是得从秦夫人或者秦梓煦手里过一道才行。要是再私底下传送东西,秦家只怕真的要翻脸了。
弦歌公子也明白这个道理,否则他也不会来找南宫墨。
南宫墨心情愉快地道:“这样就好,我马上让怜星去帮你看看,金陵城里哪儿有合适的房子。你想要什么样的也可以先跟我说说。”
弦歌公子想了想,道:“你去问她吧。”
南宫墨一愣,不由笑了起来。弦歌公子被她笑得有些不自在,不悦地瞪了她一眼示意她适可而止。南宫墨眨了眨眼睛,十分关切地道:“师兄啊,你终于长大了。师父和师叔想必十分欣慰。”
弦歌公子想起家里那两个老头子,脸色也不由得缓和了许多。听说自己先要成婚,那两个老头子一个欢天喜地的塞了一大堆银票给他,一个一脸傲娇地甩了一块价值连城的玉佩给他说是当定亲的信物。再看看眼前也是眉眼含笑的师妹,好像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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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茶杯朝着南宫墨飞了过去,南宫墨连忙伸手接住,“师兄,偷袭非君子所为。”
弦歌公子冷笑,“没大没小,欠收拾!”
茶杯在南宫墨手里涓滴不漏,稳稳地往前一推朝着弦歌公子飞了回去,“谁收拾谁还不一定呢!”师兄可打不过她,武功高的人才有资格大声说话。
弦歌公子一挥衣袖,“试试看!”
南宫墨刚刚要再一次弹开飞来的茶杯,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缩手一记劈空掌打出。弦歌公子连忙回击,可怜的茶杯终于承受不住两人你来我往的打击,在空中啪的一声炸开了,顿时水花四溅。
南宫墨一个翻身躲到了椅子后面,弦歌公子倒是衣袖一展扫开了水,不过衣袖沾上了几点水渍。更惨烈的是,原本好好的地面已经被茶水染成了诡异的绿色。如果南宫墨不幸沾上的话,没有解药就只能顶着点点绿斑过三天了。
看着一片狼藉地地面,两人面面相觑。
半晌,南宫墨叹了口气,“师兄,咱们还是不要互相伤害了。”反正谁也占不了便宜。
“……”弦歌公子沉默。
南宫墨也没有耽误,找了个时间将秦梓煦约出来喝杯茶。秦大公子也明白南宫墨所为何事,自然也欣然前往。
厢房里,南宫墨打量着秦梓煦没说话,秦梓煦也不着急,淡定从容的喝着茶。之前的事情他固然是十分生气,不过冷静下来之后也就没什么了。横竖自己妹妹是钟情弦歌的,若是嫁给他想必也没有不愿意的。不嫁秦家也养得起。唯一需要担心的也只有秦惜的心情罢了,不过十几年的病痛让秦惜虽然外表看起来很柔弱,内里却是个十分坚强的女孩子,绝对不会为了情爱之事要死要活的。这么想想,秦梓煦觉得现在需要着急的是弦歌。
南宫墨笑看着秦梓煦道:“梓煦如今公务繁忙,我冒然想请不会耽误你的公事吧?”
“怎么会?”秦梓煦笑道:“能得王妃邀请,梓煦荣幸之至。”
南宫墨笑道:“我也不拐弯抹角,原本想要直接上门的,不过我还是想先听听梓煦的想法。”秦家如今许多事情都是秦梓煦在做主,秦家主只有在有大事的时候才会出面了。当然,秦惜的婚事绝对是大事,但是先探探秦梓煦的态度比较保险。万一不成大家也不至于尴尬,南宫墨更没有以楚王府的权势压人的意思。
秦梓煦无奈地耸耸肩,道:“王妃,既然如此在下也说实话。并非秦家拿乔,这事…一来是惜儿确实还没有拿定主意。二来,我们也确实有些不放心。”
至于秦家不放心的地方,那就多了。
南宫墨了然,道:“我明白,今儿师兄托我在金陵帮他买一处宅子。不过先前父皇想要赐一座宅子给他被他拒绝了,君陌说今天去请父皇还是把那座宅子给他。不合意的地方只要改一改就好,师兄也让我问问,若是秦家同意,可以问问惜儿的意见。”
秦梓煦神色稍缓,弦歌这么做至少表示他是看重秦惜,而不是随随便便应付的。而秦家最不放心的就是弦歌显然没有在金陵常住的打断所以才连个宅子都没有,平时也住在城外。万一秦惜嫁过去就要跟着弦歌远离金陵,秦家人也无法放心。
“这…”
南宫墨笑道:“不急于一时,这个梓煦可以先回去与秦家主和秦夫人商议了再说。”
秦梓煦点头,表示同意。
南宫墨又取出弦歌给自己的东西放在桌上,推了过去道:“这个,方便的话劳烦带给惜儿。”
秦梓煦打开一看也是一惊,连忙推了回去道:“这太贵重了,还请王妃……”这八字还没有一撇,这么贵重的东西哪里能随便收?不说那玉色的铃铛,就说那暖玉,秦梓煦还是有些见识的。当初因为秦惜的病,秦家不知道费了多少心思才找了一块跟这个大小差不多的暖玉。但是品相和玉质都还稍微逊色几分。能跟这块玉佩一起送的,自然也不是什么寻常货色。
南宫墨无奈,“梓煦何必如此?这东西在寻常人家算是贵重,对秦家来说也不过如此吧。这也是他的心意,梓煦莫要怪我越俎代庖,听说…这几天秦家闭门谢客?”只谢弦歌这一个客。
“本该请家中长辈或是身份匹配的人出面,但是事情未定我们也不敢擅自做主。”虽然说一家有女百家求,但是秦惜之前订过婚,如今年纪也不小了,万一没成对秦惜还是不太好。而且,南宫墨身为楚王妃,直接出面求亲秦家就是不愿意只怕也不太好拒绝,到时候金陵城里那些人还不知道要编排出什么来呢。还不如两家达成了意见之后再正式请人上门提亲。
对于南宫墨的设想周到,秦梓煦也很是感谢。因此脸色也更好了几分。秦惜年纪不小了,又从小到大身体都不好。虽然他们说秦惜已经好了,但是外人能不能全信不好说,而且门当户对的人家年纪相仿的嫡长子绝大多数已经成婚了,秦家也不愿将秦惜再嫁给寒门学子,万一再遇到一个姓阮的那样后悔莫及。最重要的是,秦惜心悦弦歌。
秦梓煦担心的是弦歌的脾气将来秦惜会受委屈,但是仔细想想谁又能保证别人就比弦歌更好了?人生哪里有那么多十全十美?哪怕真的不如意,惜儿不是还有他们么?至少这个,是她自己想要的吧?
虽然这么想,但是秦梓煦脸上却不会表现出来,只是收齐了桌上的盒子道:“既然如此,我先收下。多谢王妃。”
南宫墨笑道:“何必客气,此时还望梓煦在两位长辈面前美言几句,我师兄是真心求娶惜儿的。”
秦梓煦点了点头,算是应了下来。
说完了正事,两人才又闲聊了几句。秦梓煦蹙眉道:“距离陛下寿辰不到半月,科举之期又近,这段时间金陵城里外来人多了不少。”
南宫墨挑眉,“可是有什么不妥之处?”
秦梓煦摇头道:“倒是没什么大事。横竖不过就是那些读书人闹腾,还有那些各国使臣,王妃也知道人的脾气各异,有安分守己的,就有嚣张跋扈的。前儿一个小国的公子在城南跟外地来的一个富家公子斗富呢,最后险些打起来了。”
“还有这种事?”南宫墨惊讶。
“可不是么。”秦梓煦也有些好笑,“那种买东西斗富还罢了,前儿南越王子和安济王子在青楼里闹起来了,两个人同时看中了一个花魁,谁也不肯想让。老鸨一个都得罪不起,但是花魁只有一个,总不能劈成两半吧?”
“那最后是怎么解决的?”南宫墨笑道。
秦梓煦耸耸肩,“砸钱呗,钱多者得。”
南宫墨想了想,“看来是南越王子赢了。”
秦梓煦点头,“南越和安济面积倒是差不多,但是南越出产宝石,虽然比不得大夏物产丰富,却比安济那穷乡僻壤要强得多。最后安济王子走的时候脸色很难看,说是要让南越王子好看呢。”南宫墨很是同情地看着秦梓煦,“梓煦辛苦了,他们自己要闹的话让他们闹吧,打不死人就行了。别让他们影响到金陵城里的百姓才是真的。”
秦梓煦也很是赞成,“这个影响倒是不大,反倒是让金陵的百姓看了不少好戏,也能让大家长长见识。”这年头出门不易,即便是天子脚下能这么长见识的就也不多啊。
南宫墨不由一笑,“言之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