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番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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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多年之后的一个除夕,席煜嘉已经十岁了,穿着小西装打着小领结,神气十足,据说迷倒了班里一大片的女生。<>;

    “姥爷,我今年又考了全年级第一。”

    席老爷子年岁已高,坐在老人轮椅上半痴半呆的张着嘴,说不出一字一句,有时候会呆呆的笑两声。

    盛蒲夏和好饺子馅端上桌,朝门外那两人喊道:“还抽!给我进来包饺子!”

    席灏和盛子傅掐灭了烟头,进了屋。

    这女人怎么年纪越大脾气也越大。

    白曦掐了一把盛子傅的腰肉,伸手进他的裤袋,掏出烟盒,数了数,眼睛一瞪凶巴巴的道:“你今天抽第几根了啊!我和你说过多少遍了,一天就三根!你不长耳朵的啊!”

    盛晴抱着小熊学妈妈讲话,对着盛子傅嬉皮笑脸道:“爸爸没有长耳朵。”

    盛子傅干咳了两声,“新年嘛,高兴。”

    席灏附和道:“大过年的,高兴。”

    盛晴跟嘴道:“高兴。”

    席煜嘉微笑补刀,“舅舅也是老婆奴。”

    盛晴拉拢着小脑袋,仰望席煜嘉问道:“哥哥,什么是老婆奴。”

    “就是我爸爸和你爸爸的样子。”

    盛子傅:“席灏,这你教的?”

    席灏抿唇思量了一会道:“他可能比较早熟。”

    席煜嘉继续微笑。每天都看老爸和老妈恩爱,真腻,还当他不存在一样。

    爷爷是在这个夏天病逝的,天气太过闷热,突发心脏病。

    席灏把他的骨灰葬在了祖宅,在奶奶坟的旁边。

    他打小没见过奶奶,听爷爷说奶奶是出车祸走的,那时候他父亲也不过才十来岁。

    爷爷说,她是个很美丽很端庄的女人。年轻的时候梳着俩小辫子,可好看了,追她的人从四肖河排到红卫站。他起初也不知道她究竟看上他什么了,后来她告诉他,他写得情书字迹很端正有力,一看就是个正人君子。

    爷爷走的时候席灏是守在他身边的,老人已经没有了牙口,蜡黄干瘪的皮肤皱在一起,咽下最后一口气前他断断续续的叫了一个名字:阿芳。

    席灏一下子就红了眼,握着爷爷的手久久不能回神。

    刘叔说,这席家的男人都是情种,用心的很啊。

    盛蒲夏花了一上午和白曦叠了一簸箕的元宝,孩子们在打闹,叫他们折几个,根本没那耐心。

    这些都烧在了爷爷的坟前。

    她站在坟前看着一旁的席煜嘉和盛晴,忽然觉得他们真的老了,时间也真的过得太快了。一转眼,孩子们都已经大了。

    而她还记得那年偷偷溜进爷爷的院子偷柿子的时候,还记得削了杨树皮爷爷大骂的样子,还记得爷爷收养她以后一到夏天就买了汽水给她冰镇在井里,真的十分凉快。

    爷爷说,养个孙女好啊,将来享福的,我们小蒲夏还要做我孙媳妇呢。

    盛蒲夏仰头,眼眶湿润。

    席灏牵住了她的手,晚风微凉,掌心炙热。

    ——

    人到中年,席灏更渴求一份安逸的生活,他辞去了季寒那边的工作,在家浇花喝茶,写写书。盛蒲夏也不在演艺圈里发展,开了家咖啡馆,这样的生活可以说是闲云野鹤。

    而再次遇见梁妤,也是隔了十几年。

    当初她跟着季寒回了上海后没多久就辞去了助理的工作,从此了无音讯。盛蒲夏大约也了解他们的事情,不是天下所有的有情人都能在一起。

    她一如当年的模样,扎着简单的马尾,穿着素色的针织衫,看上去恬静贤惠。左手边牵着一个小女孩,点了一杯咖啡和一块草莓蛋糕。

    盛蒲夏和她简单的聊了一会。

    她嫁给了一名外科医生,三十二岁才生了孩子,生活也算得上美满幸福。

    她说,有些人终究是不适合的,但是十七八岁的年纪,是最真心的年纪。在这个年纪爱上一个不适合的人很悲哀,但是如果重来一次她还是会去爱,不然错过了那样一份爱情才叫后悔和遗憾,如果没有经历了那样一份爱情,也不会知道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么。

    盛蒲夏笑了笑。

    梁妤和季寒后来分开的具体原因,她也不是很清楚。

    她只知道,季寒到现在还是未婚状态,季父拿他没辙,活生生气病了,也曾威胁过他如果不结婚就不把季氏交给他,可是那时候的季寒已经掌控了季氏,他不再畏惧什么,就这样一直耗着,一直花天酒地着。

    她和梁妤告别,至始至终没有提到季寒。

    望着她们母女俩离去的背影,盛蒲夏忽然想起那年在婚礼上,季寒泣不成声的样子。

    可能这就是命吧,世界上,有人得到,有人失去。

    梁妤牵着女儿的手走进了一个转角。

    “妈妈,你为什么要哭?”

    梁妤抹去滚滚而下的泪水,回答不上来这个问题。

    她为什么要哭。为什么。

    有些人是无论经历多少时光的消磨都无法释怀和忘记的。

    于她而言,比如季寒。

    ——

    席煜嘉早恋了,15岁的时候。

    盛蒲夏气得两鼻孔一冒一冒的,席灏倒也不是多意外,安慰道:“青春期,很正常的事情。”

    她冷哼一声,“那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席灏合上手里的书纠正:“我比他更早。”

    盛蒲夏涂抹完乳液,气冲冲的去敲那小子的房门。要不是老师打电话来她都不知道这小子居然早恋了!

    手还没碰上门,只听见里面传来一些细碎的声音,她趴在门上偷听了起来,听了一会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小子,说起情话来一套一套的,简直和某人一个样,撩妹高手啊。

    她回了卧室,板着脸不说话。

    “恋爱了就恋爱了,只要不影响学习就行。”席灏说。

    盛蒲夏啪一声,拍在了他大腿上,“你怎么什么都不管啊!就知道弄你那破花,万一那姑娘不漂亮呢,万一那姑娘脾气不好呢。”

    席灏搂过她,轻声笑了,“我们儿子肯定是个脾气好的男人,有其父必有其子。”

    席煜嘉站在他们卧室门口手里打转着手机,“我说,你们秀恩爱也关上门行吗?”

    “你给我过来!”

    席煜嘉慢悠悠的走了过去,十五岁已经172了,清俊的脸庞还带着稚气,他居高临下的望着盛蒲夏,凝视了一会说道:“老妈,你长皱纹了。”

    “”

    “多花点时间保养吧。”

    “席煜嘉!你把你女朋友电话给我!”

    “我周末带她回来吃个饭怎么样?我也好在你们面前秀秀恩爱。”

    “”

    ——

    席煜嘉上了高中以后,他们两个人就搬到了乡下住,除了前院的杂草种上了蔬果,那两颗几十年的果树依旧风华正茂。

    夏天就搬个藤椅坐在院子乘凉,他看他的书,她玩她的手机。冬天就窝在楼上,一起睡个懒觉,吃他煮的酒酿圆子。

    她倚在他胸口问:“如果以后你得了老年痴呆还会记得我吗?”

    “会。”

    “我也相信你会的。”

    席灏笑着,摸着她的脑袋有些感慨,“可能我现在真的有了年纪,或者是更年期了。我总是想起很久以前的事情。”

    他说:“你光着身子在家门口的浴盆里洗澡,你养的蚂蚱死了哭个不停,你种的凤仙花被婷婷摘了倔着的样子,你学骑自行车摔了一次又一次”

    “够了够了!你怎么还越说越来劲!”

    “我都记得。”

    我都记得,一切关于你的事情我都记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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