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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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晚上高朝并没有睡好,他一向是裸睡的,现在顾及陈随文的感受,穿了睡衣睡,怎么都不得劲,只好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烙饼,最后将睡衣脱了,只穿了条内裤,才终于睡安稳了。刚睡下没多久就被闹钟闹醒了,他哥搬家,要起早。

    高朝眯着眼睛打哈欠,万分不情愿离开枕头,磨磨蹭蹭地不愿意动弹。倒是陈随文这个客人更上心一些,闹钟一响,他就起来了,洗漱完毕,看见高朝还裹得跟个蚕茧似的,不由得有些无语:“高朝,你不起来?你哥搬家是几点?”

    高朝一下子清醒过来,猛地从床上跳下来,睁开眼看见陈随文,赶紧又跳上床用被子将自己裹起来:“抱歉抱歉,忘记你在屋里了。”

    陈随文无语地望着天花板:“我又不是女的,你有的我都有。”

    高朝听他这么一说,便将被子给扔了:“那就好,反正我也不是什么都没穿。”说着大喇喇地下床,身上只着了一条黑色内裤,胯前因为晨勃而鼓起一大团,因为是黑色的,看不出那前头已经湿了一点。

    陈随文扫视了一眼,心说他穿内裤的品位要比穿外衣的好多了。不是他说高朝的品位,简直可以用恶俗来评价,男生再怎么不会穿衣打扮,个子高又不胖,穿个纯色t恤牛仔裤,那就是很清爽青春的打扮,可是高朝偏不,衣服不知道从哪个拐子角落里淘出来的,颜色花色都恶俗无比,据说是为了好洗,好不容易穿个文青范的格子衬衫,也还是皱皱巴巴的没有型。连他姐都看过不眼,被高朝直接顶回去:你管我!

    高朝胡乱套上衣服,洗漱完毕,看见陈随文已经收拾好了,黑色长t,浅蓝色牛仔裤,一身清爽,黑衣服衬得他的皮肤越发白皙,令他想起面如冠玉这个词。再看自己身上的深咖色细条纹t恤,顿时觉得自己老气横秋,难怪他姐昨天说他不会穿衣服。

    陈随文扭头看他:“好了吗?”

    “回去之后陪我逛街去。”高朝终于有珠玉在侧自惭形秽的感觉了。

    陈随文问他:“你想买什么?”

    高朝伸手挠挠鼻子:“换季了,去买点衣服。”

    “可以啊。”陈随文对他穿衣的品位深恶痛绝,但又无权干涉,现在见他将选择权交到自己手里,巴不得将他从头到脚都换一遍。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走了。”高朝笑了。

    说是搬家,其实也没什么好搬的,新房里的家具都是重新置办的,早就弄好了,他们要搬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最关键的是将火种带过去,俗称进火,火种带到新家,这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搬家。

    虽然家里是造鞭炮的,搬家却没放鞭炮,为了营造气氛,高大哥用音响反复循环放着鞭炮的音效,也算是热热闹闹的,莫名又觉得有些无奈。这些活动都是天还没亮就开始的,搬家第一件事就是开火煮面条,叫做发面,图个发字的吉利,寓意家宅兴旺发达。

    吃了面条,天也亮了,邻居们都散了,主人家也开始收拾东西,等中午还有顿大餐。高朝熬不住,去补眠了。陈随文跟高家人不熟,也帮不上什么忙,便在客房里上网,这房子没住进来就拉上网线了,考虑得倒是很周全。

    陈随文拿着手机刷123言情,123言情每月的收益都是抹零另算的,今天是10月的第一天,还是早上,按说收益不会多,陈随文却发现当月收益有一百多,点开收益明细一看,居然有两个深水鱼雷,还是同一个人扔的,他点进订阅账号一看,是个新注册的账号,没有读者id,只有一串数字,这个读者只订阅了他的小说,还给他扔了二百块的鱼雷。

    他赶紧翻到评论去看,没有留言,只有系统的雷人评论,什么“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深水鱼雷就是我对你深深的热爱”之类的。这人是谁呢?陈随文满腹狐疑,新读者,还只订阅自己的文,又给他扔鱼雷,用时髦的话来说,这绝壁是真爱啊。作为作者,每次看到有读者专门为订阅自己的文来看正版,这种成就感是很强烈的,因为能够感召一个读者来支持正版,也算是功德一件。

    陈随文非常激动,赶紧去回复留言答谢,他心里想,是不是也要学其他作者那样弄个读者群,顺便勾搭几个读者。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他是个新人,应该不会有什么读者来的。

    陈随文正在屋里用手机看小说,高朝突然敲门进来了,陈随文扭头看着他:“怎么了?”

    高朝抓抓脑袋,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陪我去买件衣服。”

    陈随文有些意外:“不是说回市里了再买?”

    高大姐从后面探进头来:“小陈,你眼光好,陪我弟弟去买身衣服,一会儿他要相亲。”

    陈随文脸上露出好笑又意外的表情:“现在吗?”

    高朝舔一下唇:“其实也不算相亲,就是我嫂子一个亲戚说她女儿从北京回来度假,想介绍我们认识一下。”

    高大姐拍了一下弟弟的背:“那也要重视一点,快点,抓紧时间,一会儿人家就过来了。”

    陈随文收起手机,放进裤兜里:“那行吧,我陪你去买。就在这街上吗?”

    高朝说:“嗯,随便买点吧,能看就行了。”

    高朝骑上摩托车,带着陈随文去逛街,他们这儿是个小镇,也没几家像样的店子,只有几家运动休闲品牌,不过怎么说也比高朝身上的衣服强多了。陈随文给他挑了件浅灰色的polo,深蓝色的牛仔裤,再选了双白色的板鞋,一换上,立马从三十岁变成了二十郎当岁。连卖衣服的小姑娘都直夸她店里的衣服好看,比他原来穿的好看多了。陈随文心说,他原来那叫衣服么,唯一的功能就是蔽体。

    高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问陈随文:“这样可以吗?”

    “非常可以!”陈随文说,“第一次见面,这样不会显得你不重视,又不会显得太正式,挺好的。”

    “好,就听你的。”高朝笑嘻嘻地说。

    导购姑娘说:“这件蓝色的衣服还要吗?穿着也好看。”

    高朝犹豫了一下,陈随文说:“不用了,回市里买。”他压低了声音跟高朝说,“这里的衣服比市里的贵,才打八折,市里的新款至少六折。”

    高朝笑起来:“好,听你的。”陈随文真会过日子。

    高朝就直接穿了那身衣服回去了。他们到家的时候,那姑娘也刚好到了,是个很时尚的漂亮女孩,身材高挑,落落大方。陈随文觉得这姑娘不错,他没多做停留,赶紧打了招呼进房间去了,这种场合,他还是不要添乱比较好。

    陈随文一走,亲戚便问高朝:“那个后生是谁啊?”

    高朝说:“哦,我朋友,过来玩的。”

    “有女朋友没有?”亲戚问。

    高朝说:“有了。”倒不是他嫉妒陈随文,而是他知道陈随文绝对不希望有人给他介绍女朋友。

    亲戚们也找借口走开了,留下高朝和那个叫王丹的女孩聊天。王丹是个很开朗健谈的人,和高朝聊得还算投机,听说这几天他们要在浏阳游玩,便踊跃报名加入他们的队伍。高朝自然不会拒绝,他虽然还不至于喜欢对方,但明显是有好感的。

    陈随文觉得挺好玩的,也有些意外,高朝今年26,对男生来说,应该是风华正茂的年纪,没想到他会相亲,不过他们管这种情况不叫相亲,叫介绍个朋友认识,谈不谈得来端看两人的缘分。

    下午高朝和王丹要去县城看电影,问陈随文去不去,陈随文才不去当电灯泡,就说不去。他们刚出门,陈随文的手机响了,是母亲的手机号,他心里冒出一股怪异的感觉,因为这两年母亲从来没有主动给他打过电话,接通,是妹妹陈随心打来的,她声音带着哭腔:“哥,爸妈要离婚,你快回来。”

    陈随文脑子一下子空了,什么意思?怎么会?!“怎么回事?好端端的闹什么离婚?你现在在哪儿,你不是说爸爸带你们去三峡玩的吗?”

    陈随心抽抽噎噎地说:“没有去,还在家里。爸爸回来了,还有个女的,她怀孕了,要逼着妈妈和爸爸离婚。”

    陈随文的拳头捏了起来:“爸呢?”好个陈旭,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这种事都干得出来!

    “他和那个女的出去了。”

    “妈呢?”

    “妈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开门,哥,我害怕,你快回来。”陈随心的哭声又大了起来。

    “心心,乖,别哭,想办法让妈妈把门打开,你陪着她,千万不要让她做傻事。我现在就回去。”陈随文挂了电话,直接上楼去收拾东西,一边给高朝打电话,告诉他家里出了点事,要回去。

    高朝说:“现在回去?”

    “嗯。我先回市里,然后去坐车。”陈随文说,“抱歉啊,给你们添麻烦了,你在家好好玩。”

    “等等,你怎么走?我去送你。”高朝说。

    陈随文制止他:“别,我自己去坐车就好了,你去陪女朋友。我知道怎么走。”

    “别,在家等我,我开车送你去市里。”高朝不由分说便挂了陈随文的电话。

    陈随文烦躁地抓头发,这他妈都什么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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