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赤裸裸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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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进到电梯,林筱筱始终觉得今天的宋豫明有点不同,第一次见面,他严肃冷厉,第二次见面,他虽然态度温和,但是因为那个会议本就是占地产商的便宜,他自然不可能太冷硬强势,但是今天见面,他却好像一直都在笑。表现出的态度也很温润,很好说话,林筱筱有点拿不准他的意思,为什么他今天这么高兴,和他们要谈的事,有关系吗?
翠蔚楼位于市中心,因此这附近的商场,也不会太远。步行街里面不宜开车,两人就用走的,路上,因为穿的比较正式,一个西装革履,一个套装及膝裙,两人在街上走过,倒是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到了最近的一间商场,二楼是女性专区,林筱筱走在后面,宋豫明走在前面,一路走过去,却也没看到什么合心意的。
“好像没有。”宋豫明转首,有些失望的道。
林筱筱心想,你走这么快能看到什么好的,她看了眼附近的两家专柜,指着右边那家道:“这里应该有。”说着,就走了进去。宋豫明不置可否的跟着也进去了。因为时间还早,专柜售货员为了开张,比较殷勤,不断的向林筱筱推荐新一季的衣服。
林筱筱进来这家,看中的倒不是衣服,她指着墙上挂着的帽子,转头问:“宋先生,你奶奶喜欢哪种风格的?”
在人前,她机警的叫了先生,没把市长的名头说出来。宋豫明似乎挺满意她的叫法,走过去,看了两眼,摇摇头。林筱筱眼睛又看向另外一家专柜,走了过去。宋豫明依旧不紧不慢的在后面跟着。
另一家是卖丝巾的,林筱筱拿了一条米白色的丝巾,用料比较柔软,她看不懂品质,但是颜色与触觉都很柔和。左右看看,觉得不错,转头问“这个呢?”
“她现在呆在家里时间比较多。”
因为想快点把东西买了,好腾出时间说赔偿的事,林筱筱特别殷勤,几乎是一样一样的拿出来问,眼睛也四面八方的看着,深怕看漏了。可就算如此,一整个楼层逛完,她问了三四十个样品,宋豫明竟然全部摇头。她再强的战斗力,现在也有些头疼了,况且为了配合今天的及膝裙她还穿的高跟鞋,走这么久,双脚也有些酸痛。
“这个呢?”这是最后一家店,是一个国外的品牌,比较冷门,林筱筱在澳洲时候就特别偏爱这家的居家用品,舒适简洁,只是没想到在a市也有店铺。她现在拿的是一双玫红色棉绒包脚拖鞋,天气渐凉时,老人就可以穿了,这种拖鞋质地柔软,鞋底厚实且防滑,最主要的是极其的保暖。
“她不喜欢过于艳丽的颜色。”
“那就这款紫罗兰,如何?”
这次,宋豫明终于点点头:“不错。”
林筱筱顿时一喜,这次是真的笑出来了。总算把东西买完了,林筱筱叮嘱售货员包漂亮点,宋豫明走过来,看着她,突然道:“你选得很好,她一定会喜欢。”
“呵呵,是宋先生你选得好。”淘汰了三十多四十样了,就选中这最后一个,她敢说是她选的吗?“只是,祝寿送一双拖鞋只怕有些寒酸,而且以您这样的身份?”
宋豫明不置可否,等到出来时,他才悠悠的道:“心意才是最重要的,难道不是吗?所以她老人家不可能不喜欢。”
林筱筱一愣,抬头看向他,忽然这一刻她觉得这位宋市长还是挺亲切的。
“十一点半了,找个地方吃饭吧。”出了商场,宋豫明突然说。
林筱筱一愣,忙道:“我们不是要谈赔偿的事吗?市长,不如随便找个咖啡厅吧,我说得很快。”
“那我跟小夏两人去吃饭了,合同的事情改天再说”他说着,便作势欲走。
这是*裸的威胁!但林筱筱却又不得不应和着:“谈事情,还是在餐厅是比较好,还能顺便解决了午餐。”
宋豫明微笑着朝秘书打了个眼色,夏邑点点头,打了通电话,然后走上来:“市长,就在前面那家‘虹馆’,已经定了,有位子。”
“嗯。”宋豫明点点头,看向林筱筱:“走吧。”
林筱筱很不想去,但一早上的时间,都浪费了,现在都这个时候了,走了更划不来。咬着牙,她没有选择的跟着宋豫明的脚步。她不愿做上班族不是没有道理的,就比如此时她就被人牵着鼻子走。
虹馆是一家中档餐厅,算是比较偏向平民小资的,而且离陆氏也比较近,之前林筱筱和顾佳还来吃过,味道还可以,厨师擅长做粤菜。因为是午餐时间,餐厅人比较多,夏邑订了位置,但是也没订到包房,只是大厅,不过也算是个比较安静的地方。
服务员将他们引到位置上,宋豫明接过菜单,递给林筱筱:“看看喜欢吃什么?”
林筱筱自然客气:“我都可以,夏秘书点吧。”说着,把菜单顺给了夏邑,夏邑点的,必然就是市长喜欢吃的。
夏邑菜点完了,服务员刚走,后面,突然有人唤了声:“这不是宋市长吗?”
说话的是个女人,她的声音不大,是靠近了才喊,林筱筱下意识抬头去看,却顿时愣住。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赫赫有名的闫三小姐闫诗雅,不过除了这个女人,还有另外一个男人,那男人,身材欣长,表情清冷,目光如炬,不是闫朗还能是谁。
她急忙站起来,有些错愕:“闫……闫先生、闫小姐。”
闫朗也没想到在这里会碰到林筱筱,他目光沉了沉,眼神转向坐在林筱筱旁边,带着金丝眼镜,温和淡笑着的男人:“去包间吧。”
十分钟后,外面的餐桌空了,几人,移到了虹馆最大的包厢。
林筱筱觉得今天真的挺巧的,她和宋豫明来吃饭,竟然会遇到闫家两位兄妹。林筱筱是第二次与闫诗雅见面,这么年轻就能掌管炎黄集团的大权,成为父亲的左膀右臂,这样的手段和魄力不禁让林筱筱高看了几分,同时没来由的也增了几分好感。
因为闫家长子闫励铭在京从政,所以作为闫家的一员根本脱离不了,不得不去出席这些上流社会的应酬。这个宋豫明,闫朗也是很久以前见过一面,当时的他们还跟在自己各自大哥的身边。虽然彼此没什么交集,但交集这些东西,说不定哪天就有了,也不一定。
两人进到电梯,林筱筱始终觉得今天的宋豫明有点不同,第一次见面,他严肃冷厉,第二次见面,他虽然态度温和,但是因为那个会议本就是占地产商的便宜,他自然不可能太冷硬强势,但是今天见面,他却好像一直都在笑。表现出的态度也很温润,很好说话,林筱筱有点拿不准他的意思,为什么他今天这么高兴,和他们要谈的事,有关系吗?
翠蔚楼位于市中心,因此这附近的商场,也不会太远。步行街里面不宜开车,两人就用走的,路上,因为穿的比较正式,一个西装革履,一个套装及膝裙,两人在街上走过,倒是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到了最近的一间商场,二楼是女性专区,林筱筱走在后面,宋豫明走在前面,一路走过去,却也没看到什么合心意的。
“好像没有。”宋豫明转首,有些失望的道。
林筱筱心想,你走这么快能看到什么好的,她看了眼附近的两家专柜,指着右边那家道:“这里应该有。”说着,就走了进去。宋豫明不置可否的跟着也进去了。因为时间还早,专柜售货员为了开张,比较殷勤,不断的向林筱筱推荐新一季的衣服。
林筱筱进来这家,看中的倒不是衣服,她指着墙上挂着的帽子,转头问:“宋先生,你奶奶喜欢哪种风格的?”
在人前,她机警的叫了先生,没把市长的名头说出来。宋豫明似乎挺满意她的叫法,走过去,看了两眼,摇摇头。林筱筱眼睛又看向另外一家专柜,走了过去。宋豫明依旧不紧不慢的在后面跟着。
另一家是卖丝巾的,林筱筱拿了一条米白色的丝巾,用料比较柔软,她看不懂品质,但是颜色与触觉都很柔和。左右看看,觉得不错,转头问“这个呢?”
“她现在呆在家里时间比较多。”
因为想快点把东西买了,好腾出时间说赔偿的事,林筱筱特别殷勤,几乎是一样一样的拿出来问,眼睛也四面八方的看着,深怕看漏了。可就算如此,一整个楼层逛完,她问了三四十个样品,宋豫明竟然全部摇头。她再强的战斗力,现在也有些头疼了,况且为了配合今天的及膝裙她还穿的高跟鞋,走这么久,双脚也有些酸痛。
“这个呢?”这是最后一家店,是一个国外的品牌,比较冷门,林筱筱在澳洲时候就特别偏爱这家的居家用品,舒适简洁,只是没想到在a市也有店铺。她现在拿的是一双玫红色棉绒包脚拖鞋,天气渐凉时,老人就可以穿了,这种拖鞋质地柔软,鞋底厚实且防滑,最主要的是极其的保暖。
“她不喜欢过于艳丽的颜色。”
“那就这款紫罗兰,如何?”
这次,宋豫明终于点点头:“不错。”
林筱筱顿时一喜,这次是真的笑出来了。总算把东西买完了,林筱筱叮嘱售货员包漂亮点,宋豫明走过来,看着她,突然道:“你选得很好,她一定会喜欢。”
“呵呵,是宋先生你选得好。”淘汰了三十多四十样了,就选中这最后一个,她敢说是她选的吗?“只是,祝寿送一双拖鞋只怕有些寒酸,而且以您这样的身份?”
宋豫明不置可否,等到出来时,他才悠悠的道:“心意才是最重要的,难道不是吗?所以她老人家不可能不喜欢。”
林筱筱一愣,抬头看向他,忽然这一刻她觉得这位宋市长还是挺亲切的。
“十一点半了,找个地方吃饭吧。”出了商场,宋豫明突然说。
林筱筱一愣,忙道:“我们不是要谈赔偿的事吗?市长,不如随便找个咖啡厅吧,我说得很快。”
“那我跟小夏两人去吃饭了,合同的事情改天再说”他说着,便作势欲走。
这是*裸的威胁!但林筱筱却又不得不应和着:“谈事情,还是在餐厅是比较好,还能顺便解决了午餐。”
宋豫明微笑着朝秘书打了个眼色,夏邑点点头,打了通电话,然后走上来:“市长,就在前面那家‘虹馆’,已经定了,有位子。”
“嗯。”宋豫明点点头,看向林筱筱:“走吧。”
林筱筱很不想去,但一早上的时间,都浪费了,现在都这个时候了,走了更划不来。咬着牙,她没有选择的跟着宋豫明的脚步。她不愿做上班族不是没有道理的,就比如此时她就被人牵着鼻子走。
虹馆是一家中档餐厅,算是比较偏向平民小资的,而且离陆氏也比较近,之前林筱筱和顾佳还来吃过,味道还可以,厨师擅长做粤菜。因为是午餐时间,餐厅人比较多,夏邑订了位置,但是也没订到包房,只是大厅,不过也算是个比较安静的地方。
服务员将他们引到位置上,宋豫明接过菜单,递给林筱筱:“看看喜欢吃什么?”
林筱筱自然客气:“我都可以,夏秘书点吧。”说着,把菜单顺给了夏邑,夏邑点的,必然就是市长喜欢吃的。
夏邑菜点完了,服务员刚走,后面,突然有人唤了声:“这不是宋市长吗?”
说话的是个女人,她的声音不大,是靠近了才喊,林筱筱下意识抬头去看,却顿时愣住。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赫赫有名的闫三小姐闫诗雅,不过除了这个女人,还有另外一个男人,那男人,身材欣长,表情清冷,目光如炬,不是闫朗还能是谁。
她急忙站起来,有些错愕:“闫……闫先生、闫小姐。”
闫朗也没想到在这里会碰到林筱筱,他目光沉了沉,眼神转向坐在林筱筱旁边,带着金丝眼镜,温和淡笑着的男人:“去包间吧。”
十分钟后,外面的餐桌空了,几人,移到了虹馆最大的包厢。
林筱筱觉得今天真的挺巧的,她和宋豫明来吃饭,竟然会遇到闫家两位兄妹。林筱筱是第二次与闫诗雅见面,这么年轻就能掌管炎黄集团的大权,成为父亲的左膀右臂,这样的手段和魄力不禁让林筱筱高看了几分,同时没来由的也增了几分好感。
因为闫家长子闫励铭在京从政,所以作为闫家的一员根本脱离不了,不得不去出席这些上流社会的应酬。这个宋豫明,闫朗也是很久以前见过一面,当时的他们还跟在自己各自大哥的身边。虽然彼此没什么交集,但交集这些东西,说不定哪天就有了,也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