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塞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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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们都希望兽人从这里消失掉?”士兵把拳头朝吧台猛地一砸,“如果不是他们,我们早被恶魔吃个精光了!这是事实。”
“没人否认这个。”马戈兹呷了一口玉米威士忌,“但是,战后的物资不该这么分配。”
“别忘了,兽人以前可是奴隶。”声音是从吧台的另一侧传来的,埃里克站的位置恰好看不到那人是谁,“是人类的,也是恶魔的。如今,他们竟想强占一切,难道不该受到谴责吗?”
“当然应该。如果他们再敢抢我的东西,我一定会给他们点颜色看。”船长说到。
商人点点头:“兽人不属于这个地方。他们来自另一个世界,是燃烧军团把他们带到了这里。”
大副咕哝道:“或许,是时候让他们滚回老家去了。”
“不妨想想普罗德摩尔女王的决定。”马戈兹说。
埃里克眉头紧锁。旅店里顿时鸦雀无声。刚刚人们还在对各人的观点小声地发表评论,对参与讨论的人评头论足。
可是这一刻,当马戈兹提到吉安娜?普罗德摩尔的名字——而且,还是用一种轻蔑的口吻,大家都不出声了。
太安静了。在经营旅店的三年里,埃里克发现血拼通常是在两种情形下发生的:旅店里太吵的时候;或者是,旅店里过于安静的时候。而且后者引起的麻烦往往更为棘手。
坐在前一位士兵身边的那位士兵站了起来——他肩宽体阔,虽然不怎么开口,但开起口来声音就像打雷般骇人,恶魔头骨也被震得在托架上嘎嘎乱颤。“有人敢说普罗德摩尔女王的坏话?看来他的牙齿是不想要了!”
马戈兹咕咚咽了一口酒,赶忙接道:“我对女王陛下,向来是毕恭毕敬的。先生,我发誓。”他又灌下一大口威士忌,由于喝得太猛。眼睛瞪得溜圆。他拼命地晃了几下脑袋。
“普罗德摩尔女王待我们不错,”商人说。“燃烧军团被赶走后,她帮我们建立起了自己的部落。你说的那些没错,但这不是女王的责任。我一生当中认识不少法师,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连给我提鞋都不配,但是女王不一样。如果有人胆敢轻视她,会失掉人心的。”
“我绝没有轻视女王的意思,先生。”马戈兹说,刚才那一大口威士忌让他的声音有些发抖。“但是没有人就几位绅士提到的木材去与兽人协商,你们不觉得奇怪吗?”他沉思了一会儿:“或许她已经试过了,只是兽人不答应。”
船长吞下一口麦酒,说道:“没准他们还想让她离开北哨堡。”
“我们就该离开那儿,”商人说,“贫瘠之地属于中立地区,这是一开始就说好了的。”
士兵板着脸说:“如果你认为我们会放弃那里,那你一定是疯了。”
马戈兹说:“那可是兽人打败普罗德摩尔上将的地方。”
“是的,世上的事真难说。普罗德摩尔女王是位英明的领导者,而她的父亲却是个傻瓜。”商人摇摇头,“我们早该把这件丑事抛到脑后,不过这很难。除非——”
船长打断了他:“如果你问我的意见,我会说我们应该扩张到北哨堡以北的地区。”
商人看样子是被激怒了——尽管这不关埃里克的事,他既不关心也不想知道——说道:“你疯了吗?”
“是你疯了!兽人想把我们挤走。他们如今遍布整个神圣大陆,而我们却只有塞拉摩。与燃烧军团的战斗已经结束三年了,难道我们还要在自己的领土上过低人一等的生活吗?——继续待在城邦的粪坑里。”
“塞拉摩不比别的地方差,”士兵辩解道,但是他的后半截话却倒向了对方那边,“兽人的疆域确实比我们大,这就是我们不能放弃北哨堡的原因——它相当于塞拉摩城墙外的一道天然屏障。”
“而且。”大副冲着他的麦酒扑哧一笑,“兽人不喜欢我们呆在那儿。我们就偏要待在那儿。这就是理由。”
“没人要你搭腔。”商人不怀好意地说。
坐在吧台旁边的另一个人——埃里克挪动了一下步子,现在他可以看到说话的是码头记帐员——说道:“或许是该这么做。兽人的行为让人以为他们是卡利姆多的主人。而不是我们。但这里是我们的地盘,现在是时候行动了。兽人不是人类,他们甚至不属于这个世界。他们凭什么对我们的生活指手画脚?”
“但是,他们有权过自己的生活,不是吗?”商人问道。
士兵点点头。“不得不承认,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为他们赢得了这种权利。要不是他们……”他把酒一饮而尽,然后把酒杯推向埃里克,“来杯麦酒。”
埃里克迟疑了,他的手已经伸向格罗格酒的酒瓶。开店以来,士兵每回来这儿从不喝其他的酒,只喝格罗格酒。
不过,埃里克不便过问一个光顾了三年的老主顾。再说,客人想喝什么就喝什么,只要付得起账,哪怕他要喝肥皂水,埃里克也得卖给他。
“事实上,”船长说,“这里是我们的世界,生来就是。兽人只是外来者,他们早就该滚一边去了。”
讨论就这样继续了下去。埃里克又给客人倒了好几杯酒,把几个用过的酒杯扔到水槽里,以便清洗。直到他给商人又满上一杯麦酒的时候,他才发现,马戈兹——整个谈话的发起人——已经悄悄地离开了。
他连小费都没给。埃里克厌恶地摇摇头。渔夫的名字早被他抛到九霄云外。
但是他还记得那张脸。弄不好下次他会朝这个狗崽子的酒杯里吐吐沫——就喝了一杯酒,还惹了这么个大麻烦。埃里克生平最讨厌惹是生非的人。莫名地讨厌。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抱怨起兽人来。这时,坐在士兵身边的彪形大汉抡起拳头,朝吧台猛地一捶,他杯子里的麦酒溅到了恶魔头骨上。埃里克叹了口气,拿起一块抹布,擦了起来。
很长一段时间,马戈兹都不敢独自一个人走在塞拉摩漆黑的大街上。
当然,在这样的地方是不用担心罪犯的。人人都互相认识,即使不认识,也能辗转着拉上关系。所以这里的犯罪率相当低。而且就算有人犯罪,普罗德摩尔女王的警卫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将他们绳之以法。
但是,马戈兹是那么瘦小,那些又高又壮的人向来以欺负弱小为乐,所以他总是避免独自在夜间外出。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些壮汉会什么时候从黑暗的角落里跳出来,把你狠揍一顿,为的只是显示他们有多强壮。马戈兹就这样被揍过好几回。后来他渐渐学乖了,懂得如何讨好他们,博取他们的欢心,这样就不会挨打了。
不过现在,他已经不用害怕了,他什么都不怕,因为他有了一位主人。虽然马戈兹必须照他的吩咐办事,但是这一回,主人答应以力量和财富作为回报。在以往的日子里,他只是答应保住他的小命。虽然这无异于以暴易暴,但是马戈兹觉得对他来说很合适。(未完待续)
“看来你们都希望兽人从这里消失掉?”士兵把拳头朝吧台猛地一砸,“如果不是他们,我们早被恶魔吃个精光了!这是事实。”
“没人否认这个。”马戈兹呷了一口玉米威士忌,“但是,战后的物资不该这么分配。”
“别忘了,兽人以前可是奴隶。”声音是从吧台的另一侧传来的,埃里克站的位置恰好看不到那人是谁,“是人类的,也是恶魔的。如今,他们竟想强占一切,难道不该受到谴责吗?”
“当然应该。如果他们再敢抢我的东西,我一定会给他们点颜色看。”船长说到。
商人点点头:“兽人不属于这个地方。他们来自另一个世界,是燃烧军团把他们带到了这里。”
大副咕哝道:“或许,是时候让他们滚回老家去了。”
“不妨想想普罗德摩尔女王的决定。”马戈兹说。
埃里克眉头紧锁。旅店里顿时鸦雀无声。刚刚人们还在对各人的观点小声地发表评论,对参与讨论的人评头论足。
可是这一刻,当马戈兹提到吉安娜?普罗德摩尔的名字——而且,还是用一种轻蔑的口吻,大家都不出声了。
太安静了。在经营旅店的三年里,埃里克发现血拼通常是在两种情形下发生的:旅店里太吵的时候;或者是,旅店里过于安静的时候。而且后者引起的麻烦往往更为棘手。
坐在前一位士兵身边的那位士兵站了起来——他肩宽体阔,虽然不怎么开口,但开起口来声音就像打雷般骇人,恶魔头骨也被震得在托架上嘎嘎乱颤。“有人敢说普罗德摩尔女王的坏话?看来他的牙齿是不想要了!”
马戈兹咕咚咽了一口酒,赶忙接道:“我对女王陛下,向来是毕恭毕敬的。先生,我发誓。”他又灌下一大口威士忌,由于喝得太猛。眼睛瞪得溜圆。他拼命地晃了几下脑袋。
“普罗德摩尔女王待我们不错,”商人说。“燃烧军团被赶走后,她帮我们建立起了自己的部落。你说的那些没错,但这不是女王的责任。我一生当中认识不少法师,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连给我提鞋都不配,但是女王不一样。如果有人胆敢轻视她,会失掉人心的。”
“我绝没有轻视女王的意思,先生。”马戈兹说,刚才那一大口威士忌让他的声音有些发抖。“但是没有人就几位绅士提到的木材去与兽人协商,你们不觉得奇怪吗?”他沉思了一会儿:“或许她已经试过了,只是兽人不答应。”
船长吞下一口麦酒,说道:“没准他们还想让她离开北哨堡。”
“我们就该离开那儿,”商人说,“贫瘠之地属于中立地区,这是一开始就说好了的。”
士兵板着脸说:“如果你认为我们会放弃那里,那你一定是疯了。”
马戈兹说:“那可是兽人打败普罗德摩尔上将的地方。”
“是的,世上的事真难说。普罗德摩尔女王是位英明的领导者,而她的父亲却是个傻瓜。”商人摇摇头,“我们早该把这件丑事抛到脑后,不过这很难。除非——”
船长打断了他:“如果你问我的意见,我会说我们应该扩张到北哨堡以北的地区。”
商人看样子是被激怒了——尽管这不关埃里克的事,他既不关心也不想知道——说道:“你疯了吗?”
“是你疯了!兽人想把我们挤走。他们如今遍布整个神圣大陆,而我们却只有塞拉摩。与燃烧军团的战斗已经结束三年了,难道我们还要在自己的领土上过低人一等的生活吗?——继续待在城邦的粪坑里。”
“塞拉摩不比别的地方差,”士兵辩解道,但是他的后半截话却倒向了对方那边,“兽人的疆域确实比我们大,这就是我们不能放弃北哨堡的原因——它相当于塞拉摩城墙外的一道天然屏障。”
“而且。”大副冲着他的麦酒扑哧一笑,“兽人不喜欢我们呆在那儿。我们就偏要待在那儿。这就是理由。”
“没人要你搭腔。”商人不怀好意地说。
坐在吧台旁边的另一个人——埃里克挪动了一下步子,现在他可以看到说话的是码头记帐员——说道:“或许是该这么做。兽人的行为让人以为他们是卡利姆多的主人。而不是我们。但这里是我们的地盘,现在是时候行动了。兽人不是人类,他们甚至不属于这个世界。他们凭什么对我们的生活指手画脚?”
“但是,他们有权过自己的生活,不是吗?”商人问道。
士兵点点头。“不得不承认,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为他们赢得了这种权利。要不是他们……”他把酒一饮而尽,然后把酒杯推向埃里克,“来杯麦酒。”
埃里克迟疑了,他的手已经伸向格罗格酒的酒瓶。开店以来,士兵每回来这儿从不喝其他的酒,只喝格罗格酒。
不过,埃里克不便过问一个光顾了三年的老主顾。再说,客人想喝什么就喝什么,只要付得起账,哪怕他要喝肥皂水,埃里克也得卖给他。
“事实上,”船长说,“这里是我们的世界,生来就是。兽人只是外来者,他们早就该滚一边去了。”
讨论就这样继续了下去。埃里克又给客人倒了好几杯酒,把几个用过的酒杯扔到水槽里,以便清洗。直到他给商人又满上一杯麦酒的时候,他才发现,马戈兹——整个谈话的发起人——已经悄悄地离开了。
他连小费都没给。埃里克厌恶地摇摇头。渔夫的名字早被他抛到九霄云外。
但是他还记得那张脸。弄不好下次他会朝这个狗崽子的酒杯里吐吐沫——就喝了一杯酒,还惹了这么个大麻烦。埃里克生平最讨厌惹是生非的人。莫名地讨厌。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抱怨起兽人来。这时,坐在士兵身边的彪形大汉抡起拳头,朝吧台猛地一捶,他杯子里的麦酒溅到了恶魔头骨上。埃里克叹了口气,拿起一块抹布,擦了起来。
很长一段时间,马戈兹都不敢独自一个人走在塞拉摩漆黑的大街上。
当然,在这样的地方是不用担心罪犯的。人人都互相认识,即使不认识,也能辗转着拉上关系。所以这里的犯罪率相当低。而且就算有人犯罪,普罗德摩尔女王的警卫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将他们绳之以法。
但是,马戈兹是那么瘦小,那些又高又壮的人向来以欺负弱小为乐,所以他总是避免独自在夜间外出。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些壮汉会什么时候从黑暗的角落里跳出来,把你狠揍一顿,为的只是显示他们有多强壮。马戈兹就这样被揍过好几回。后来他渐渐学乖了,懂得如何讨好他们,博取他们的欢心,这样就不会挨打了。
不过现在,他已经不用害怕了,他什么都不怕,因为他有了一位主人。虽然马戈兹必须照他的吩咐办事,但是这一回,主人答应以力量和财富作为回报。在以往的日子里,他只是答应保住他的小命。虽然这无异于以暴易暴,但是马戈兹觉得对他来说很合适。(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