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追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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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红毯从五王府一直铺到于府,绵延数十里,路旁铺洒着数不尽的花瓣,微凉的风卷着花香刺的长安百姓一个个头晕目眩。
满城的树上都系着无数条红绸带,路旁皆是维持秩序的士兵,涌动的人群络绎不绝,比肩接踵,个个皆伸头探脑去观望这场东齐国盛大的婚礼。
一声鞭炮响起,仿佛是对整个东齐国的宣告——于家草包二小姐和长安第一公子五王爷今日成亲了。
一切就像在容长苏的脑子里预演过千万遍一般,他给于欢欢的这一场婚礼,用极致奢华形容也不为过。
精细到宾客用的碗筷都被巧匠们画上了两个可爱的男女娃娃,甜甜的牵手在一起。这一天,他等了好久。
于欢欢此时心里却像是装了一团乱麻,一动不动的任由周围的喜娘,嬷嬷们摆弄。
她的记忆郁结在前日,那是许久不见的血无情来找她的时候。
血无情的表现就像是一碗辣椒水呛的她不敢仔细去品评——什么叫不自觉的深爱了?她徘徊在这个边缘,不敢去碰触!
“欢欢,太子最近动作很大,他可能会动五王爷,你嫁过去以后,一定要小心一点!”血无情这么久失踪以后,这是在于欢欢紧闭房门口说的第一句话。他秀气而略带妖媚的眉形轻轻蹙着,语气有些担忧。
房间里还在为逃跑奋斗的于欢欢身体一震,用小指头掏了掏耳朵,试探性的问:“是血无情来了?”
“呵呵,怎么,许久不见,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血无情勾起嘴角,从容中带着些许刻意的阮媚,像是有着无尽引力的漩涡,让人容易迷惑其中。
这个声音,无疑,是他!这个世界,除了血无情,再也没有哪个人能如此讲话!
于欢欢根本没有听进去血无情说的是什么,她紧紧握住拳头,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的狂怒。她手臂上每条暴起的血管都清晰可见,她仿佛可以听见那些血管壁下血液的叫嚣声。
终于,忍不住了,连带着所有的怒气和替叶静的不甘,于欢欢仿佛烈火轰雷一般朝着门外的血无情吼:“你特么的最近给老娘死哪里去了?!你知不知道小魔王回平南了?!你知不知道她决定嫁人了……你又知不知道她有多爱你!混蛋,你这个混蛋,你曾经爱上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女人,是不是就要全世界为你埋单?!所以以后爱上你的女人,你都要伤的她们体无完肤吗!混蛋,你这个超级混蛋!”
“你说什么?!”血无情感觉自己仿佛从九万里的高空一下子坠落,粉身碎骨。
半晌,他才意识到自己多么蠢;才意识到为什么再看到于心冉的时候,自己唯有的惋惜和难过;才意识到离开东郊这段时间,自己为什么会无缘无故想起叶静那句口头禅;因为有一个比于心冉更适合自己的姑娘已经悄然走近他的心房。
于欢欢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盒子,带着恨意,将它从窗缝里朝血无情狠狠砸了出去:“混蛋,你自己看吧!我告诉你,要是叶静真的把自己毁了,我这辈子跟你没完!”
血无情飞身过去,化解盒子上的力道,稳稳接住于欢欢扔出来的小盒子,轻轻打开——同心发结!他拿出被头发压在底下的一封信仔细的看着:
相公,人都说结发为夫妻,所以我趁着你睡着的时候偷偷爬起来把你头发剪掉,然后编成了同心结。呵呵,是不是手艺很不好?相公,我知道你不喜欢我的暴脾气,所以和你在一起以后我在努力改。
我知道你不喜欢吃早饭,可是这样对身体不好,所以我给你列了一个月的早饭清单,已经放在醉阳楼的师傅那里了,只要是每日去,说,“我妻子为我定的”这句话,小二就会拿给你的。
相公,我又去了一次东郊小屋……好怀念,好舍不得,不过我要走了,把你忘记,开始新的生活。相公,但是,我不准你把我忘记,因为这是我最后一次的任性了……
“叶静!叶静……不不,你不可以这么快就属于别人,怎么可以这么快呢?你说过,你喜欢的人是我啊……”血无情拿着信的手在不停颤抖,他心中是满满的恐惧,他害怕那个在自己怀里撒娇的女人也躺在别人怀里撒娇。他一个转身,就飞上屋顶远去,这一次,他的轻功比往日任何一次都要快:“我要去找她,欢欢,你保重!其实我早已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叶静那种暴脾气性子!”
空气里回荡的是血无情坚定的宣言,按理说于欢欢应该高兴的。可是她内心却变得无比彷徨,她不知道后知后觉的喜欢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不是更容易让她错过自己想要的爱情,她心里升起一丝难过,她自己想要的爱情,到底在哪里?
“哎呦!”于欢欢头发被喜娘一扯,惊的她从回忆中醒来,不满的瞪了喜娘一眼,刚想要开口发火,就被红盖头挡住了她的视线。
要走了吗?于欢欢被秋晓扶着往前走,秋晓心里七上八下的!她给东方烨臣回信的时候没有告诉他于欢欢成婚的事情,算是她自私吧……
“小姐,其实,东方……”
“秋晓,你偷偷去爹那里把我的狼牙棒和药葫芦带到五王府!”于欢欢在秋晓耳边压低声音吩咐。
秋晓的话没说出,就被于欢欢堵了回去,她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但依旧听话的放开于欢欢的手臂,转身隐没在人群里了。于欢欢被扶着站在容长苏面前。
“呵呵,娘子,你好呀!我当娘子是有天大的本事,还能从为夫身边飞了不成?怎么样,终究还是做了我容长苏的女人吧!二小姐!”容长苏眼里是满满的爱恋和喜悦,可是他看到于欢欢就忍不住想要揶揄几句。
哪知道于欢欢气的一把扯下红盖头,瞪着容长苏:“老娘还真就不嫁了!”
吓得周围一众宾客面色惨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容长苏倒是不恼怒,笑着看向于欢欢,扬了扬手中的狼牙棒和药葫芦:“真的不嫁了?”
“容长苏,你这个奸诈小人,干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不怕长安城的百姓笑话吗?快点还给我!”于欢欢暴跳如雷。
容长苏笑着把东西交给身边一个影子般跟在他身后的白衣男子,他脸上围着白纱,看不清表情,可是于欢欢知道他的眼神充满杀气。
“你!”
“你倒是还嫁不嫁了?”容长苏打断于欢欢的话,装作不耐烦的样子。
于欢欢气的小脸通红,自己一撩裙摆,气冲冲的往轿子上走。刚走没几步,只听“噗通”一声,于欢欢摔了个狗吃屎,趴在地上,很不雅观。
“他大爷的,这是谁设计的裙子啊!这么长,难道就不担心新娘子会踩到吗?!还在面前放个什么轿子杆,真讨厌!”于欢欢慢慢爬起来,使劲踹了几脚轿子的横杆,面色不好看的往里面走去。
“哈哈哈……”容长苏嘴里流出一股子愉快的笑意。宾客一个个目瞪口呆,这就是传说中的草包小姐和长安公子吗?真是不走寻常路啊。
于欢欢人在轿子里颠簸,心思却放在自己的防身物品上,她用手支着脑袋一路上把容长苏骂了个狗血喷头,不停的思考着怎么样才能把药葫芦和狼牙棒从容长苏的手里骗过来。
五王府两个看门的,一看到于欢欢的轿子,吓得双腿发软。他们可是记得二小姐当日怒气冲冲对他们说的话啊,他们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看不起于家二小姐,更不该说一些提鞋的鬼话啊!这下有他们的苦日子过罗。两人跪在地上给容长苏扣头,半晌都站不起来。
于欢欢下轿以后,众人一震惊呼,这丫头没有带盖头不说,还把裙子提的高高的,都露出白色靴子筒了。
“呵呵,五哥,恭喜啊!”太子端着酒,望着于欢欢轻笑,“这种性子的女子,可不好驯服啊!”
于心冉看到这样的于欢欢,嘴角抽搐,她还不知道,原来于欢欢也有这么洒脱的时候。文丞相倒是一脸不屑,但是他掩饰的很好。
容长苏丝毫不在意众人的目光,将手里的盖头搭在于欢欢头上,又细心的把她身上的衣服整理好,才拉着于欢欢,缓缓迈入大堂。
“想要回自己的东西的话,可要表现好一点!”容长苏微微侧头,对着于欢欢状似亲昵的说。
于欢欢冷哼一声不说话,可是她走路的步子明显小了很多,姿势也变得端庄大气起来。容长苏满意的微笑着点头。<
一方红毯从五王府一直铺到于府,绵延数十里,路旁铺洒着数不尽的花瓣,微凉的风卷着花香刺的长安百姓一个个头晕目眩。
满城的树上都系着无数条红绸带,路旁皆是维持秩序的士兵,涌动的人群络绎不绝,比肩接踵,个个皆伸头探脑去观望这场东齐国盛大的婚礼。
一声鞭炮响起,仿佛是对整个东齐国的宣告——于家草包二小姐和长安第一公子五王爷今日成亲了。
一切就像在容长苏的脑子里预演过千万遍一般,他给于欢欢的这一场婚礼,用极致奢华形容也不为过。
精细到宾客用的碗筷都被巧匠们画上了两个可爱的男女娃娃,甜甜的牵手在一起。这一天,他等了好久。
于欢欢此时心里却像是装了一团乱麻,一动不动的任由周围的喜娘,嬷嬷们摆弄。
她的记忆郁结在前日,那是许久不见的血无情来找她的时候。
血无情的表现就像是一碗辣椒水呛的她不敢仔细去品评——什么叫不自觉的深爱了?她徘徊在这个边缘,不敢去碰触!
“欢欢,太子最近动作很大,他可能会动五王爷,你嫁过去以后,一定要小心一点!”血无情这么久失踪以后,这是在于欢欢紧闭房门口说的第一句话。他秀气而略带妖媚的眉形轻轻蹙着,语气有些担忧。
房间里还在为逃跑奋斗的于欢欢身体一震,用小指头掏了掏耳朵,试探性的问:“是血无情来了?”
“呵呵,怎么,许久不见,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血无情勾起嘴角,从容中带着些许刻意的阮媚,像是有着无尽引力的漩涡,让人容易迷惑其中。
这个声音,无疑,是他!这个世界,除了血无情,再也没有哪个人能如此讲话!
于欢欢根本没有听进去血无情说的是什么,她紧紧握住拳头,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的狂怒。她手臂上每条暴起的血管都清晰可见,她仿佛可以听见那些血管壁下血液的叫嚣声。
终于,忍不住了,连带着所有的怒气和替叶静的不甘,于欢欢仿佛烈火轰雷一般朝着门外的血无情吼:“你特么的最近给老娘死哪里去了?!你知不知道小魔王回平南了?!你知不知道她决定嫁人了……你又知不知道她有多爱你!混蛋,你这个混蛋,你曾经爱上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女人,是不是就要全世界为你埋单?!所以以后爱上你的女人,你都要伤的她们体无完肤吗!混蛋,你这个超级混蛋!”
“你说什么?!”血无情感觉自己仿佛从九万里的高空一下子坠落,粉身碎骨。
半晌,他才意识到自己多么蠢;才意识到为什么再看到于心冉的时候,自己唯有的惋惜和难过;才意识到离开东郊这段时间,自己为什么会无缘无故想起叶静那句口头禅;因为有一个比于心冉更适合自己的姑娘已经悄然走近他的心房。
于欢欢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盒子,带着恨意,将它从窗缝里朝血无情狠狠砸了出去:“混蛋,你自己看吧!我告诉你,要是叶静真的把自己毁了,我这辈子跟你没完!”
血无情飞身过去,化解盒子上的力道,稳稳接住于欢欢扔出来的小盒子,轻轻打开——同心发结!他拿出被头发压在底下的一封信仔细的看着:
相公,人都说结发为夫妻,所以我趁着你睡着的时候偷偷爬起来把你头发剪掉,然后编成了同心结。呵呵,是不是手艺很不好?相公,我知道你不喜欢我的暴脾气,所以和你在一起以后我在努力改。
我知道你不喜欢吃早饭,可是这样对身体不好,所以我给你列了一个月的早饭清单,已经放在醉阳楼的师傅那里了,只要是每日去,说,“我妻子为我定的”这句话,小二就会拿给你的。
相公,我又去了一次东郊小屋……好怀念,好舍不得,不过我要走了,把你忘记,开始新的生活。相公,但是,我不准你把我忘记,因为这是我最后一次的任性了……
“叶静!叶静……不不,你不可以这么快就属于别人,怎么可以这么快呢?你说过,你喜欢的人是我啊……”血无情拿着信的手在不停颤抖,他心中是满满的恐惧,他害怕那个在自己怀里撒娇的女人也躺在别人怀里撒娇。他一个转身,就飞上屋顶远去,这一次,他的轻功比往日任何一次都要快:“我要去找她,欢欢,你保重!其实我早已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叶静那种暴脾气性子!”
空气里回荡的是血无情坚定的宣言,按理说于欢欢应该高兴的。可是她内心却变得无比彷徨,她不知道后知后觉的喜欢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不是更容易让她错过自己想要的爱情,她心里升起一丝难过,她自己想要的爱情,到底在哪里?
“哎呦!”于欢欢头发被喜娘一扯,惊的她从回忆中醒来,不满的瞪了喜娘一眼,刚想要开口发火,就被红盖头挡住了她的视线。
要走了吗?于欢欢被秋晓扶着往前走,秋晓心里七上八下的!她给东方烨臣回信的时候没有告诉他于欢欢成婚的事情,算是她自私吧……
“小姐,其实,东方……”
“秋晓,你偷偷去爹那里把我的狼牙棒和药葫芦带到五王府!”于欢欢在秋晓耳边压低声音吩咐。
秋晓的话没说出,就被于欢欢堵了回去,她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但依旧听话的放开于欢欢的手臂,转身隐没在人群里了。于欢欢被扶着站在容长苏面前。
“呵呵,娘子,你好呀!我当娘子是有天大的本事,还能从为夫身边飞了不成?怎么样,终究还是做了我容长苏的女人吧!二小姐!”容长苏眼里是满满的爱恋和喜悦,可是他看到于欢欢就忍不住想要揶揄几句。
哪知道于欢欢气的一把扯下红盖头,瞪着容长苏:“老娘还真就不嫁了!”
吓得周围一众宾客面色惨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容长苏倒是不恼怒,笑着看向于欢欢,扬了扬手中的狼牙棒和药葫芦:“真的不嫁了?”
“容长苏,你这个奸诈小人,干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不怕长安城的百姓笑话吗?快点还给我!”于欢欢暴跳如雷。
容长苏笑着把东西交给身边一个影子般跟在他身后的白衣男子,他脸上围着白纱,看不清表情,可是于欢欢知道他的眼神充满杀气。
“你!”
“你倒是还嫁不嫁了?”容长苏打断于欢欢的话,装作不耐烦的样子。
于欢欢气的小脸通红,自己一撩裙摆,气冲冲的往轿子上走。刚走没几步,只听“噗通”一声,于欢欢摔了个狗吃屎,趴在地上,很不雅观。
“他大爷的,这是谁设计的裙子啊!这么长,难道就不担心新娘子会踩到吗?!还在面前放个什么轿子杆,真讨厌!”于欢欢慢慢爬起来,使劲踹了几脚轿子的横杆,面色不好看的往里面走去。
“哈哈哈……”容长苏嘴里流出一股子愉快的笑意。宾客一个个目瞪口呆,这就是传说中的草包小姐和长安公子吗?真是不走寻常路啊。
于欢欢人在轿子里颠簸,心思却放在自己的防身物品上,她用手支着脑袋一路上把容长苏骂了个狗血喷头,不停的思考着怎么样才能把药葫芦和狼牙棒从容长苏的手里骗过来。
五王府两个看门的,一看到于欢欢的轿子,吓得双腿发软。他们可是记得二小姐当日怒气冲冲对他们说的话啊,他们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看不起于家二小姐,更不该说一些提鞋的鬼话啊!这下有他们的苦日子过罗。两人跪在地上给容长苏扣头,半晌都站不起来。
于欢欢下轿以后,众人一震惊呼,这丫头没有带盖头不说,还把裙子提的高高的,都露出白色靴子筒了。
“呵呵,五哥,恭喜啊!”太子端着酒,望着于欢欢轻笑,“这种性子的女子,可不好驯服啊!”
于心冉看到这样的于欢欢,嘴角抽搐,她还不知道,原来于欢欢也有这么洒脱的时候。文丞相倒是一脸不屑,但是他掩饰的很好。
容长苏丝毫不在意众人的目光,将手里的盖头搭在于欢欢头上,又细心的把她身上的衣服整理好,才拉着于欢欢,缓缓迈入大堂。
“想要回自己的东西的话,可要表现好一点!”容长苏微微侧头,对着于欢欢状似亲昵的说。
于欢欢冷哼一声不说话,可是她走路的步子明显小了很多,姿势也变得端庄大气起来。容长苏满意的微笑着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