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四章 撒巴特战役(二十九)
网络小说网www.txtwl.com,最快更新《我老婆是吸血鬼》最新章节!
平静的一天,吸血鬼们美美的睡了一觉,但今夜人类却无法安然入睡。就在黎明的第一道曙光照射在撒巴特城墙之时,人类士兵就已经到达自己的岗位上,换下了值夜班的守卫。虽然对这个巨大的沼泽非常震惊,但人类士兵拿出望远镜向沼泽尽头观望之时就已经看见了那个无边无际的丧尸军团,数量根本无法估计……
因为撒巴特前面巨大的沼泽,丧尸们不敢贸然进攻。当然也不知道沼泽是从何而来,但丧尸们没有冲上来这是事实。这并没有人人类感觉稍微好一些,反倒是让人类更加难受。
如果是普通的丧尸应该会什么都不管,只要闻到了人类的味道就会往前冲。但这些丧尸好像拥有了智力或者说被谁控制着,竟然停在沼泽前面没有迈进一步。部分丧尸拥有了智力,这一点早就已经从撒巴特的吸血鬼那里听说,只是想不到这些丧尸竟然聪明到了这种地步,他们会主动避开危险,这样陷阱对于他们来说就根本没有意义了。
至今为止对付丧尸最安全的方式就是设置陷阱,那些有眼无珠的丧尸会一个接一个的掉进最简单的陷阱。但如果他们不去踩那些陷阱的话,人类就必须要亲手对付丧尸,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有一个被感染的人类进入撒巴特城内,也许就会是一场灭绝。
如此平静的一天劫是人心惶惶,撒巴特所有的人类都知道城外有一个庞大的丧尸军团。虽然它们并没有向撒巴特冲过来,但从它们的眼神和行为就知道,它们的目标就是撒巴特。这怎能不让人类忧心?
即便如此,没有一个人类去打扰吸血鬼休息,昨天夜里的事情所有人类都知道。吸血鬼偷袭精灵大获全胜,不过回来的人数非常少。人类知道吸血鬼已经尽力了,而且已经很累了。吸血鬼必须要保持精神,只有吸血鬼强大人类才能安心的在撒巴特生活。
一直到入夜。夕阳的于光彻底消失在这片大陆,吸血鬼才慢慢的苏醒过来。
阿尔巴斯的棺材在寝宫里慢慢打开了盖,苏醒过来后第一反应就是饥渴。这种饥渴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每一次呼吸都带着有如无数把锋利的刀片划过喉咙。肚子就像被谁拧成好几十段,带着全身的肌肉一起疼痛。
这个时候也只有鲜血能够缓解痛苦,这种痛苦每天都围绕着吸血鬼。不管前一天喝过多少鲜血,只要一觉醒来都会有这种体验。如果不立刻喝下鲜血就会感觉全身都不舒服,根本无法集中精神。
虽然已经不畏惧阳光,甚至已经恢复人类的部分感知,但阿尔巴斯还是必须要喝血才行。这是多年的习惯,同样也是身体的需要。即便是强大的三代吸血鬼都不能彻底断掉鲜血,更别说自己了。
走到冰箱里把血袋拿出来,随便倒进杯子放进微波炉。大概15秒的时间再拿出来慢慢的喝。就像是人类早晨第一杯咖啡似的,虽然鲜血的味道要比咖啡难喝多了,但温暖的血液就像是冰块,冷却了炙热的喉咙。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血液从嘴里到喉咙,从喉咙到胃。然后流进自己的血管里,感受这些鲜血曾经主人的心情。
“a型血?味道还不错,不过我更喜欢喝ab型的血。感觉a型血稍微有一些涩,就像是一个喜欢喝可乐的人去喝红酒一样,倒不是不能喝只是口味不太喜欢而已。”
当然,血袋里的血不好喝主要的原因就是不新鲜,不像咬破人类的皮肤直接喝。那才是最新鲜的血。过期的东西别说是吸血鬼,就算是人类也没有办法忍受。第二个原因就是血袋里面有抗凝剂,不管是多美味的血有了添加剂当然也不那么好喝,更何况吸血鬼的味觉这么灵敏,怎么可能喝不出来?
活着,并非人类专属烦恼。在这样的一个年代里。所有生物都在为活着努力,就连吸血鬼也不过如此,甚至连高贵的精灵也拼着性命攻占人类的城池,这几乎是无法想像的事情,但精灵迫于生活的压力。还是做了。其实大家都生活得非常辛苦,不止是人类。但是人类总感觉自己是最辛苦的,但从来没有因此而去奋斗。
果然自己永远无法喜欢人类,他们都认为自己过得很辛苦,很惨。但其实现在所有的吸血鬼都很羡慕他们。在这样的年代里,有一个生活的地方,有一口饱饭吃,还有一群强大的人保护着,这已经是天堂了,但人类总感觉这里是地狱。
虽然撒巴特的伙食供应并不好,但每天的中午人类至少会分到一块土豆和一盘烩菜,他们可以品尝土豆和烩菜的美味,同样也可以品尝到面包的美味。
其实对于吸血鬼来说,哪怕恢复到人类喝水时的快乐就已经非常满足了。吸血鬼的生活其实要比人类辛苦得多,至少在自己看来过着这种生活要比死更痛苦,只是没有勇气去死罢了。如果人类每天都只能喝一袋加了抗凝剂的血,除此之外什么也不吃,而且还必须要守卫这么大一个城池,恐怕人类早就已经累死或是饿死了吧。
“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从远处传来乌瑟的声音,而且叫得很急。阿尔巴斯端着手里的血一饮而尽,生气的盯着门外:“我只是睡了一觉,你又闯出什么祸了?就不能让我安静一晚吗?哪怕就一晚。我又不是机器,你不能什么事情都往我身上砸吧。”
“大事不好了,现在不是和我吵嘴的时候。”乌瑟激动的打开房门:“你快跟我出来看一看吧,我恐怕这次不是这么简单了。”
“怎么了?沼泽把撒巴特也给吞了?”
乌瑟摇了摇头:“那样倒好了,至少我们还可以往后退,这一次连退路都没了。”
阿尔巴斯也感觉到乌瑟很紧张,而且把问题说的这么严重,到底是怎么了?
“丧尸来了?有多少?”
“数不清楚,我估计整个欧亚大陆的丧尸都在撒巴特门口。”
阿尔巴斯冷静的坐了下来,心平气和的点了一支烟,随后端起杯子看了看。果然杯子已经空了。最后阿尔巴斯拿出一把刀走到乌瑟的面前,朝着乌瑟的大腿上轻轻的割了一下。
“疼吗?”
乌瑟摇了摇头:“不疼。”
“那我就放心了,我果然是在做梦。你别打扰我,我再睡一下。”
“少来。我是吸血鬼当然不知道疼。”乌瑟立刻拉着阿尔巴斯往外跑,已经没有时间用双腿跑了,乌瑟直接用‘血地滑行’极速跑到撒巴特的城墙之上。只有瑟泰特氏族才能使用的加速能力,控制自己的鲜血到脚底,利用鲜血的力量让自己的身体就像是在滑行一样,被踩踏过的鲜血还可以回到自己的身体里,除了魔力的消耗之外,对鲜血的消耗很少。
到了城墙上,阿尔巴斯往城外看了看。乌压压的一片,丧尸已经组成了一个森林。一眼望不到边。即便阿尔巴斯飞起来也根本看不到这个丧尸军团的尽头,除了人头之外还能看见什么?那就是地平线。
天人一线,现在的阿尔巴斯终于体会到什么叫作人山人海。丧尸竟然能有一片汪洋如此巨大,这数量简直无法计算,要说是整个欧亚大陆所有的丧尸一点也不为过。根本不需要战术了。只要他们冲过来就是一场灭绝。这个巨大的城墙也档不住如此之多丧尸同时冲锋过来的冲击力,它一定会垮掉……
还好,丧尸的速度比较慢,所以丧尸不会冲锋。但这样的数量已经无所谓冲锋了,只要他们冲过来,哪怕用尸体踮脚也一定能冲进撒巴特城内。不管这里有多少吸血鬼,不管这里有多少狼人。他们都会被丧尸撕成碎片。
绝望,能品尝到的绝望。阿尔巴斯还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的品尝过自己绝望的味道,当然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庞大的丧尸军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丧尸?它们都疯掉了吗?
当然没有,这些丧尸并没有前进,他们都站在沼泽的旁边没有冒进一步。他们没有疯,反倒是变得更冷静。更聪明了。他们知道这片沼泽能够吞噬一切,所以并没有故意送死。这种数量而且拥有智能的丧尸应该如何对付?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刚破灭了大地精灵的野心,想不到丧尸又兵临城下。这要比自己预见的场面大得多了。还以为就是一个普通的行尸部队,想不到竟然是如此庞大的部队。而且他们是有意思的来进攻撒巴特,这种事情还是第一次发生。
撒巴特并不是第一次被丧尸围城,但这却是第一次被如此庞大的丧尸围城。想要守城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只要他们冲过来就是一场灭绝,甚至都不敢开枪,因为丧尸的尸体会成为同伴的踮脚石,杀得越多丧尸就能走得越高。但即便不开枪,丧尸们还是会踩在同伴的身体上,慢慢的往上爬。因为这个部队太过巨大,只要前面的丧尸摔倒就一定会被当作踮脚石,一点一点越来越高。
“怎么办?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你是我们这里最有身份的人了,你告诉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越过贝加尔湖往北方逃吗?至少到了北极之后,丧尸的身体会被冻僵,也许我们能活下来。”
“哈哈哈哈,诸位爱卿休要担心,少要害怕。依寡人之意,必当死守城池战至一兵一卒,纵然粉身碎骨,亦能名垂青史。倾一国之力,守一方太平。”
阿尔巴斯和乌瑟回头一看,秦皇今天换了一件黑色龙袍,带着珍黄帝冕,腰间翡翠环珠带,手拿一柄古剑威风凛凛。一脸横肉,连鬓络塞胡,一巴掌宽护胸毛。这个造型把阿尔巴斯吓一跳,这家伙是想去拍电影吗?就没人告诉他电影公司已经倒闭十几年了吗?
不过对方毕竟是三代吸血鬼,必须要给他一点面子。
阿尔巴斯双手一合:“陛下,微臣有事启奏。”
“爱卿请讲当面。”
“闭嘴。”阿尔巴斯回过头来看着乌瑟:“麻烦了,这么多的丧尸而且都不往前来,一定是知道这片沼泽能将所有东西都吞下去。但是我们也有一线生机……不用想也知道,不可能这么多的丧尸都拥有智能,一定是有领头尸。而且让人害怕的就是这个领头尸应该已经开眼,他可以看见,所以知道这片沼泽可以吞噬丧尸所以命令其它的丧尸停下来。
既然如此的话……我们的任务就很明显了,干掉领头尸。只要没有这个领头尸发布命令的话,其它的丧尸都会往前冲。我们现在被这片沼泽保护着,趁着沼泽的魔力还没有消失,把领头尸给干掉,然后引诱剩余的无脑丧尸往沼泽里冲,这样就可以直接将他们全部歼灭。”
乌瑟回头看了看赢政,非常恭敬的笑了笑:“陛下,幑臣认为此计可行,望圣上明断。”
赢政站在后面愣了半天,最后点了点头:“此意朕虽不解,但孤以为……”
“好了,就这样决定了。今天晚上就出发,这件事情不能再拖了,一定要趁沼泽的魔力彻底消失之前把其它的丧尸引到沼泽里才行。”
“寡人好歹也是一国之君,你就给寡人留点面子行吗?”
阿尔巴斯点了点头:“请圣上明断。”
“就依爱卿所奏,然此去九死一生,必选有勇有谋之人。寡人望御驾亲征,剿灭敌寇,还我大秦千秋万载,一统江山。”
阿尔巴斯和乌瑟都很无辜的看着秦皇赢政,这个家伙脑袋里面到底在想些什么?到底是哪个2b的吸血鬼选了这么一个脑残的君主当三代吸血鬼的?还不如把这份力量送给自己,一定要比他厉害多了。
平静的一天,吸血鬼们美美的睡了一觉,但今夜人类却无法安然入睡。就在黎明的第一道曙光照射在撒巴特城墙之时,人类士兵就已经到达自己的岗位上,换下了值夜班的守卫。虽然对这个巨大的沼泽非常震惊,但人类士兵拿出望远镜向沼泽尽头观望之时就已经看见了那个无边无际的丧尸军团,数量根本无法估计……
因为撒巴特前面巨大的沼泽,丧尸们不敢贸然进攻。当然也不知道沼泽是从何而来,但丧尸们没有冲上来这是事实。这并没有人人类感觉稍微好一些,反倒是让人类更加难受。
如果是普通的丧尸应该会什么都不管,只要闻到了人类的味道就会往前冲。但这些丧尸好像拥有了智力或者说被谁控制着,竟然停在沼泽前面没有迈进一步。部分丧尸拥有了智力,这一点早就已经从撒巴特的吸血鬼那里听说,只是想不到这些丧尸竟然聪明到了这种地步,他们会主动避开危险,这样陷阱对于他们来说就根本没有意义了。
至今为止对付丧尸最安全的方式就是设置陷阱,那些有眼无珠的丧尸会一个接一个的掉进最简单的陷阱。但如果他们不去踩那些陷阱的话,人类就必须要亲手对付丧尸,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有一个被感染的人类进入撒巴特城内,也许就会是一场灭绝。
如此平静的一天劫是人心惶惶,撒巴特所有的人类都知道城外有一个庞大的丧尸军团。虽然它们并没有向撒巴特冲过来,但从它们的眼神和行为就知道,它们的目标就是撒巴特。这怎能不让人类忧心?
即便如此,没有一个人类去打扰吸血鬼休息,昨天夜里的事情所有人类都知道。吸血鬼偷袭精灵大获全胜,不过回来的人数非常少。人类知道吸血鬼已经尽力了,而且已经很累了。吸血鬼必须要保持精神,只有吸血鬼强大人类才能安心的在撒巴特生活。
一直到入夜。夕阳的于光彻底消失在这片大陆,吸血鬼才慢慢的苏醒过来。
阿尔巴斯的棺材在寝宫里慢慢打开了盖,苏醒过来后第一反应就是饥渴。这种饥渴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每一次呼吸都带着有如无数把锋利的刀片划过喉咙。肚子就像被谁拧成好几十段,带着全身的肌肉一起疼痛。
这个时候也只有鲜血能够缓解痛苦,这种痛苦每天都围绕着吸血鬼。不管前一天喝过多少鲜血,只要一觉醒来都会有这种体验。如果不立刻喝下鲜血就会感觉全身都不舒服,根本无法集中精神。
虽然已经不畏惧阳光,甚至已经恢复人类的部分感知,但阿尔巴斯还是必须要喝血才行。这是多年的习惯,同样也是身体的需要。即便是强大的三代吸血鬼都不能彻底断掉鲜血,更别说自己了。
走到冰箱里把血袋拿出来,随便倒进杯子放进微波炉。大概15秒的时间再拿出来慢慢的喝。就像是人类早晨第一杯咖啡似的,虽然鲜血的味道要比咖啡难喝多了,但温暖的血液就像是冰块,冷却了炙热的喉咙。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血液从嘴里到喉咙,从喉咙到胃。然后流进自己的血管里,感受这些鲜血曾经主人的心情。
“a型血?味道还不错,不过我更喜欢喝ab型的血。感觉a型血稍微有一些涩,就像是一个喜欢喝可乐的人去喝红酒一样,倒不是不能喝只是口味不太喜欢而已。”
当然,血袋里的血不好喝主要的原因就是不新鲜,不像咬破人类的皮肤直接喝。那才是最新鲜的血。过期的东西别说是吸血鬼,就算是人类也没有办法忍受。第二个原因就是血袋里面有抗凝剂,不管是多美味的血有了添加剂当然也不那么好喝,更何况吸血鬼的味觉这么灵敏,怎么可能喝不出来?
活着,并非人类专属烦恼。在这样的一个年代里。所有生物都在为活着努力,就连吸血鬼也不过如此,甚至连高贵的精灵也拼着性命攻占人类的城池,这几乎是无法想像的事情,但精灵迫于生活的压力。还是做了。其实大家都生活得非常辛苦,不止是人类。但是人类总感觉自己是最辛苦的,但从来没有因此而去奋斗。
果然自己永远无法喜欢人类,他们都认为自己过得很辛苦,很惨。但其实现在所有的吸血鬼都很羡慕他们。在这样的年代里,有一个生活的地方,有一口饱饭吃,还有一群强大的人保护着,这已经是天堂了,但人类总感觉这里是地狱。
虽然撒巴特的伙食供应并不好,但每天的中午人类至少会分到一块土豆和一盘烩菜,他们可以品尝土豆和烩菜的美味,同样也可以品尝到面包的美味。
其实对于吸血鬼来说,哪怕恢复到人类喝水时的快乐就已经非常满足了。吸血鬼的生活其实要比人类辛苦得多,至少在自己看来过着这种生活要比死更痛苦,只是没有勇气去死罢了。如果人类每天都只能喝一袋加了抗凝剂的血,除此之外什么也不吃,而且还必须要守卫这么大一个城池,恐怕人类早就已经累死或是饿死了吧。
“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从远处传来乌瑟的声音,而且叫得很急。阿尔巴斯端着手里的血一饮而尽,生气的盯着门外:“我只是睡了一觉,你又闯出什么祸了?就不能让我安静一晚吗?哪怕就一晚。我又不是机器,你不能什么事情都往我身上砸吧。”
“大事不好了,现在不是和我吵嘴的时候。”乌瑟激动的打开房门:“你快跟我出来看一看吧,我恐怕这次不是这么简单了。”
“怎么了?沼泽把撒巴特也给吞了?”
乌瑟摇了摇头:“那样倒好了,至少我们还可以往后退,这一次连退路都没了。”
阿尔巴斯也感觉到乌瑟很紧张,而且把问题说的这么严重,到底是怎么了?
“丧尸来了?有多少?”
“数不清楚,我估计整个欧亚大陆的丧尸都在撒巴特门口。”
阿尔巴斯冷静的坐了下来,心平气和的点了一支烟,随后端起杯子看了看。果然杯子已经空了。最后阿尔巴斯拿出一把刀走到乌瑟的面前,朝着乌瑟的大腿上轻轻的割了一下。
“疼吗?”
乌瑟摇了摇头:“不疼。”
“那我就放心了,我果然是在做梦。你别打扰我,我再睡一下。”
“少来。我是吸血鬼当然不知道疼。”乌瑟立刻拉着阿尔巴斯往外跑,已经没有时间用双腿跑了,乌瑟直接用‘血地滑行’极速跑到撒巴特的城墙之上。只有瑟泰特氏族才能使用的加速能力,控制自己的鲜血到脚底,利用鲜血的力量让自己的身体就像是在滑行一样,被踩踏过的鲜血还可以回到自己的身体里,除了魔力的消耗之外,对鲜血的消耗很少。
到了城墙上,阿尔巴斯往城外看了看。乌压压的一片,丧尸已经组成了一个森林。一眼望不到边。即便阿尔巴斯飞起来也根本看不到这个丧尸军团的尽头,除了人头之外还能看见什么?那就是地平线。
天人一线,现在的阿尔巴斯终于体会到什么叫作人山人海。丧尸竟然能有一片汪洋如此巨大,这数量简直无法计算,要说是整个欧亚大陆所有的丧尸一点也不为过。根本不需要战术了。只要他们冲过来就是一场灭绝。这个巨大的城墙也档不住如此之多丧尸同时冲锋过来的冲击力,它一定会垮掉……
还好,丧尸的速度比较慢,所以丧尸不会冲锋。但这样的数量已经无所谓冲锋了,只要他们冲过来,哪怕用尸体踮脚也一定能冲进撒巴特城内。不管这里有多少吸血鬼,不管这里有多少狼人。他们都会被丧尸撕成碎片。
绝望,能品尝到的绝望。阿尔巴斯还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的品尝过自己绝望的味道,当然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庞大的丧尸军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丧尸?它们都疯掉了吗?
当然没有,这些丧尸并没有前进,他们都站在沼泽的旁边没有冒进一步。他们没有疯,反倒是变得更冷静。更聪明了。他们知道这片沼泽能够吞噬一切,所以并没有故意送死。这种数量而且拥有智能的丧尸应该如何对付?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刚破灭了大地精灵的野心,想不到丧尸又兵临城下。这要比自己预见的场面大得多了。还以为就是一个普通的行尸部队,想不到竟然是如此庞大的部队。而且他们是有意思的来进攻撒巴特,这种事情还是第一次发生。
撒巴特并不是第一次被丧尸围城,但这却是第一次被如此庞大的丧尸围城。想要守城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只要他们冲过来就是一场灭绝,甚至都不敢开枪,因为丧尸的尸体会成为同伴的踮脚石,杀得越多丧尸就能走得越高。但即便不开枪,丧尸们还是会踩在同伴的身体上,慢慢的往上爬。因为这个部队太过巨大,只要前面的丧尸摔倒就一定会被当作踮脚石,一点一点越来越高。
“怎么办?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你是我们这里最有身份的人了,你告诉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越过贝加尔湖往北方逃吗?至少到了北极之后,丧尸的身体会被冻僵,也许我们能活下来。”
“哈哈哈哈,诸位爱卿休要担心,少要害怕。依寡人之意,必当死守城池战至一兵一卒,纵然粉身碎骨,亦能名垂青史。倾一国之力,守一方太平。”
阿尔巴斯和乌瑟回头一看,秦皇今天换了一件黑色龙袍,带着珍黄帝冕,腰间翡翠环珠带,手拿一柄古剑威风凛凛。一脸横肉,连鬓络塞胡,一巴掌宽护胸毛。这个造型把阿尔巴斯吓一跳,这家伙是想去拍电影吗?就没人告诉他电影公司已经倒闭十几年了吗?
不过对方毕竟是三代吸血鬼,必须要给他一点面子。
阿尔巴斯双手一合:“陛下,微臣有事启奏。”
“爱卿请讲当面。”
“闭嘴。”阿尔巴斯回过头来看着乌瑟:“麻烦了,这么多的丧尸而且都不往前来,一定是知道这片沼泽能将所有东西都吞下去。但是我们也有一线生机……不用想也知道,不可能这么多的丧尸都拥有智能,一定是有领头尸。而且让人害怕的就是这个领头尸应该已经开眼,他可以看见,所以知道这片沼泽可以吞噬丧尸所以命令其它的丧尸停下来。
既然如此的话……我们的任务就很明显了,干掉领头尸。只要没有这个领头尸发布命令的话,其它的丧尸都会往前冲。我们现在被这片沼泽保护着,趁着沼泽的魔力还没有消失,把领头尸给干掉,然后引诱剩余的无脑丧尸往沼泽里冲,这样就可以直接将他们全部歼灭。”
乌瑟回头看了看赢政,非常恭敬的笑了笑:“陛下,幑臣认为此计可行,望圣上明断。”
赢政站在后面愣了半天,最后点了点头:“此意朕虽不解,但孤以为……”
“好了,就这样决定了。今天晚上就出发,这件事情不能再拖了,一定要趁沼泽的魔力彻底消失之前把其它的丧尸引到沼泽里才行。”
“寡人好歹也是一国之君,你就给寡人留点面子行吗?”
阿尔巴斯点了点头:“请圣上明断。”
“就依爱卿所奏,然此去九死一生,必选有勇有谋之人。寡人望御驾亲征,剿灭敌寇,还我大秦千秋万载,一统江山。”
阿尔巴斯和乌瑟都很无辜的看着秦皇赢政,这个家伙脑袋里面到底在想些什么?到底是哪个2b的吸血鬼选了这么一个脑残的君主当三代吸血鬼的?还不如把这份力量送给自己,一定要比他厉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