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输得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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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终了,不,一曲刚刚开始的时候,白客就知道自己输定了。
《大花轿》这首歌他也曾经听过,并且最近几天一直都在翻来覆去地听。
睡觉也听,吃饭也听,甚至上厕所的时候也在听。
可以说,如果有伴奏的话,白客自己就能把《大花轿》直接给唱到没有一点错误的地方。任何一个字的音准、唱法他全都掌握得熟极而流。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当自己志得意满地唱完了那首月光之后,那两个看上去像极了初中生的小孩子在唱完一首还算热闹的《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之后,居然又站在台上唱起了《大花轿》!
唱也就算了,这两个小孩子居然把《大花轿》唱得一点瑕疵都没有!
不,甚至连声线也模仿得极像极像!就像……就像是原唱在唱一样!
虽然声音很像,可在白客的脑海里,演唱这首极端粗犷的《大花轿》的人就应该像歌词里所唱的声线那样,是一条很粗犷的汉子,起码,有络腮胡子,起码,能有胆量去抱一抱那位心爱的姑娘。
可不是这两个连嘴毛都还没长的小孩子!
所以,即使听起来声线像极了原唱,在白客的脑子里,硬是没把刘冲和原唱划上等号。
可即使不是原唱,这两个小孩子唱得也实在是太厉害了!不但音准没有任何的毛病,就连感情也是十分的充沛。那个小胖子甚至还即兴在舞台上走了几步,活脱脱一个正在“爬山坡、想唱歌”的形象!
但是,从技巧、声音、感情等等各方面来讲,白客不认为自己所唱的月光输了,相反,他还认为自己所唱的月光非常非常地有意境,将夜晚的美好、静谧完完全全地展现了出来,让人的一颗心完全沉浸其中,体会静的美好。
只是……白客忘记了这里是歌厅。所以当他听见舞台下面观众们疯狂的叫喊声的时候,白客的脸一下子就白了。
他忘记了唱现场最最重要的一点了——调动气氛!
普通人出来听歌,为的就是寻乐子。谁唱得热闹,谁更能吸引人,观众们就更喜欢谁。他白客唱的月光虽好,可毕竟曲高和寡,真正欣赏的又有几人?到底还是人家唱的《大花轿》更能夺人眼球,更能更好更快地吸引到更多的观众支持。
想明白了这一点,白客的一颗心顿时就沮丧万分了。
他知道,自己输了,输的虽然有些不甘心,可到底还是输了。一想到输了之后就要唯那样一个小孩子马首是瞻,白客的心里就跟死了般难受。
“头儿!”乐队的鼓手见白客一直都低着头发呆,有些担心他,于是忍不住叫了一声。
“我没事。”白客无力地挥挥手。
“头儿,你怎么了?是不是受什么打击了?”吉他手抱着吉他走了过来。
白客叹了口气,将打赌的事说了一遍。然后所有的乐手都面面相觑起来。
吉他手:“头儿,你胆儿真大!佩服!”说着,还一挑大拇指。
“什么意思?”白客更加迷茫了。难不成他惹到什么不该惹的人了吗?还是说……跟两个小孩子打这种赌犯法?
几位乐手互相看看,还是吉他手说了:“难道你没听出来?刚才那两个小孩子可都是‘玩’的高手?”
“玩”指的是玩音乐,白客明白这点,并不答话,只是看着吉他手,示意他往下说。
“开始那首《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头儿你没觉得这曲子很牛掰吗?还有歌词,超有感染力的好吧?”吉他手一说起来似乎就刹不住车了:“你都不知道,我们几个在下面帮活儿,他们两个在上面唱得我们都快要跳起来了!”
“还有,还有那句‘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真过瘾!”贝斯手也说,还跟着唱了一下。他也是受到了感染的那拨人里面的。
“完全是大师级的演出!”性格稳重的鼓手说。
三位乐手说完,一齐看向了沉默不语的白客。
白客的脸上红了又白,白了又红,最终还是反问了一句:“大师级?”
“是啊,头儿,你难道听不出来?”贝斯手满脸兴奋:“我这还是第一次和大师级的主唱合作呢!”
“咳!白客,这是首咱们没听过的新歌,你没听出来没什么,不过后面那首《大花轿》你应该能听得出来吧?”键盘手慢悠悠地探出头来说。
“听出什么来?”白客的心头仍是一片茫然,他的心还处在刚才输掉的那场和安然的打赌中,暂时缺乏判断力。
“原唱啊,老大!那可是原唱啊!”吉他手一幅受不了的样子原地捂脸跺脚,恨白客反应之慢,怒其不争,连听了无数遍的歌曲的原唱都听不出来。
“那真的是原唱?”白客的心里更加茫然了,那不是两个小孩子吗?怎么可能会是原唱?
仔细一想,白客的一颗心瞬间就又凉了!那浑厚的嗓音,略带不自然的口音……完完全全就是原唱啊!符合所有的特点,甚至连在一旁伴唱的声音都一模一样!
白客傻眼了。
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居然连原唱都没听出来?以前的他可不是这样子的啊。以前的他,只要听过一遍的歌,基本上就可以看着歌词跟着伴奏唱了。而听过几遍的歌,在音乐刚刚响起来没几秒的时候,他也能大概猜出这首正在播放的歌的歌名叫什么,里面有几个比较难唱的“点儿”。
可是今天,他居然连原唱的嗓音都没能认出来!最最重要的是,他之前还和安然打了赌!
一想到要当人家的小弟,白客就又想死了。
众乐手一齐看着他:“老大,你该不会真的要认人家当老大吧?那俩高手应该才十三四岁的样子。”
白客无力地抬了抬手臂:“还能怎么样?”他在心里想像了一下自己认安然当老大的场景,再和身后这堆乐手兄弟们一齐向安然鞠躬,口中齐喊:“老大好!”而安然则笑眯眯的回一句:“乖!”
那场面,只是稍稍一想,白客就想死。
“真的要认老大?”众乐手不死心地又问了一遍,一双双大眼珠子死死盯着白客。
“嗯。”虽然极不想承认,但白客还是点了点头,鼻子里轻轻嗯了一声。
“哇呜!哇哈!太好了!咱们终于可以跟着高手混了!”众乐手一齐七嘴八舌地说,连身体都挤到了一块,把白客挤到了外围,根本就是一点面子都不给他!
一曲终了,不,一曲刚刚开始的时候,白客就知道自己输定了。
《大花轿》这首歌他也曾经听过,并且最近几天一直都在翻来覆去地听。
睡觉也听,吃饭也听,甚至上厕所的时候也在听。
可以说,如果有伴奏的话,白客自己就能把《大花轿》直接给唱到没有一点错误的地方。任何一个字的音准、唱法他全都掌握得熟极而流。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当自己志得意满地唱完了那首月光之后,那两个看上去像极了初中生的小孩子在唱完一首还算热闹的《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之后,居然又站在台上唱起了《大花轿》!
唱也就算了,这两个小孩子居然把《大花轿》唱得一点瑕疵都没有!
不,甚至连声线也模仿得极像极像!就像……就像是原唱在唱一样!
虽然声音很像,可在白客的脑海里,演唱这首极端粗犷的《大花轿》的人就应该像歌词里所唱的声线那样,是一条很粗犷的汉子,起码,有络腮胡子,起码,能有胆量去抱一抱那位心爱的姑娘。
可不是这两个连嘴毛都还没长的小孩子!
所以,即使听起来声线像极了原唱,在白客的脑子里,硬是没把刘冲和原唱划上等号。
可即使不是原唱,这两个小孩子唱得也实在是太厉害了!不但音准没有任何的毛病,就连感情也是十分的充沛。那个小胖子甚至还即兴在舞台上走了几步,活脱脱一个正在“爬山坡、想唱歌”的形象!
但是,从技巧、声音、感情等等各方面来讲,白客不认为自己所唱的月光输了,相反,他还认为自己所唱的月光非常非常地有意境,将夜晚的美好、静谧完完全全地展现了出来,让人的一颗心完全沉浸其中,体会静的美好。
只是……白客忘记了这里是歌厅。所以当他听见舞台下面观众们疯狂的叫喊声的时候,白客的脸一下子就白了。
他忘记了唱现场最最重要的一点了——调动气氛!
普通人出来听歌,为的就是寻乐子。谁唱得热闹,谁更能吸引人,观众们就更喜欢谁。他白客唱的月光虽好,可毕竟曲高和寡,真正欣赏的又有几人?到底还是人家唱的《大花轿》更能夺人眼球,更能更好更快地吸引到更多的观众支持。
想明白了这一点,白客的一颗心顿时就沮丧万分了。
他知道,自己输了,输的虽然有些不甘心,可到底还是输了。一想到输了之后就要唯那样一个小孩子马首是瞻,白客的心里就跟死了般难受。
“头儿!”乐队的鼓手见白客一直都低着头发呆,有些担心他,于是忍不住叫了一声。
“我没事。”白客无力地挥挥手。
“头儿,你怎么了?是不是受什么打击了?”吉他手抱着吉他走了过来。
白客叹了口气,将打赌的事说了一遍。然后所有的乐手都面面相觑起来。
吉他手:“头儿,你胆儿真大!佩服!”说着,还一挑大拇指。
“什么意思?”白客更加迷茫了。难不成他惹到什么不该惹的人了吗?还是说……跟两个小孩子打这种赌犯法?
几位乐手互相看看,还是吉他手说了:“难道你没听出来?刚才那两个小孩子可都是‘玩’的高手?”
“玩”指的是玩音乐,白客明白这点,并不答话,只是看着吉他手,示意他往下说。
“开始那首《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头儿你没觉得这曲子很牛掰吗?还有歌词,超有感染力的好吧?”吉他手一说起来似乎就刹不住车了:“你都不知道,我们几个在下面帮活儿,他们两个在上面唱得我们都快要跳起来了!”
“还有,还有那句‘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真过瘾!”贝斯手也说,还跟着唱了一下。他也是受到了感染的那拨人里面的。
“完全是大师级的演出!”性格稳重的鼓手说。
三位乐手说完,一齐看向了沉默不语的白客。
白客的脸上红了又白,白了又红,最终还是反问了一句:“大师级?”
“是啊,头儿,你难道听不出来?”贝斯手满脸兴奋:“我这还是第一次和大师级的主唱合作呢!”
“咳!白客,这是首咱们没听过的新歌,你没听出来没什么,不过后面那首《大花轿》你应该能听得出来吧?”键盘手慢悠悠地探出头来说。
“听出什么来?”白客的心头仍是一片茫然,他的心还处在刚才输掉的那场和安然的打赌中,暂时缺乏判断力。
“原唱啊,老大!那可是原唱啊!”吉他手一幅受不了的样子原地捂脸跺脚,恨白客反应之慢,怒其不争,连听了无数遍的歌曲的原唱都听不出来。
“那真的是原唱?”白客的心里更加茫然了,那不是两个小孩子吗?怎么可能会是原唱?
仔细一想,白客的一颗心瞬间就又凉了!那浑厚的嗓音,略带不自然的口音……完完全全就是原唱啊!符合所有的特点,甚至连在一旁伴唱的声音都一模一样!
白客傻眼了。
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居然连原唱都没听出来?以前的他可不是这样子的啊。以前的他,只要听过一遍的歌,基本上就可以看着歌词跟着伴奏唱了。而听过几遍的歌,在音乐刚刚响起来没几秒的时候,他也能大概猜出这首正在播放的歌的歌名叫什么,里面有几个比较难唱的“点儿”。
可是今天,他居然连原唱的嗓音都没能认出来!最最重要的是,他之前还和安然打了赌!
一想到要当人家的小弟,白客就又想死了。
众乐手一齐看着他:“老大,你该不会真的要认人家当老大吧?那俩高手应该才十三四岁的样子。”
白客无力地抬了抬手臂:“还能怎么样?”他在心里想像了一下自己认安然当老大的场景,再和身后这堆乐手兄弟们一齐向安然鞠躬,口中齐喊:“老大好!”而安然则笑眯眯的回一句:“乖!”
那场面,只是稍稍一想,白客就想死。
“真的要认老大?”众乐手不死心地又问了一遍,一双双大眼珠子死死盯着白客。
“嗯。”虽然极不想承认,但白客还是点了点头,鼻子里轻轻嗯了一声。
“哇呜!哇哈!太好了!咱们终于可以跟着高手混了!”众乐手一齐七嘴八舌地说,连身体都挤到了一块,把白客挤到了外围,根本就是一点面子都不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