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情知起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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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小静,你太能干了。”林晓兰捧着女儿递给自己的五十元,满眼惊喜,“原来梳头真的能赚钱!”
牧锦摆摆手,“妈,下一个来梳头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呢。而且,你没看出来吗,刚才那个女孩可是有钱人家的小姐,身边还跟着个奶妈呢,所以我才收她那么贵。如果是一般来逛街的女孩,还是只能收五元十元。”
“那也不错了!”林晓兰了解的点点头,“我家小静就是聪明。”这是她的口头禅。
牧锦乐了,上前挽着她的手臂,“妈,哪有你这么夸自己女儿的呀。”
林晓兰轻轻碰她盘着发辫的后脑勺,虚摸了一把,“我是说实话,妈有你这么个闺女,真是上辈子烧高香得来的福分。”
“妈——”牧锦有点害羞地将脸颊埋在养母的肩上,可嘴角的笑意却淡了下来。若是一辈子都做林晓兰的女儿,不知道自己是牧家的千金,努力奋斗奉养父母,倒也是种幸福。
然而,如今她对自己的身世早已知晓,贫民区与豪门,身份有着如此巨大的落差,况且还经历过噩梦一般被牧家找回去的五年,她无法只满足于和养母之间小小的温情了。她想要证明给大家看,牧锦绝非池中之物!
既然迟早也要回到牧家,不如早一点主动将命运在掌握在手中。
……
半个小时后,江丹姿急急忙忙地又跟王妈走了回来,手里拿着三个极其精美的发饰,看样子都是大牌奢侈品。“你看看,我簪上哪个比较好看?”
牧锦仔细考虑一下,选了一个水晶发卡,非常简单的冰绒花造型,小小一支。她仔细为江丹姿别在了后脑勺右侧作为装饰。“好了。”
江丹姿美滋滋的拿着镜子左照右照照了好久,才在王妈的催促下离开步行街。
已经是下午了,附近的一些商铺陆陆续续懒懒散散打开了门,也没有很想做生意的意思,这些商铺老板基本上都住这附近,呆在家里也没意思,不如过来开了店门和周围的邻居随意聊聊天。
从云霞公园里出来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林晓兰和牧锦母女俩的缝补摊总算吸引到了目标受众的眼球。
自几个女孩坐在凳子上带头尝试梳头后,小摊的生意开始有了起色。也亏得牧锦的手艺实在精妙,她将上辈子在网络上见过的发型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又根据女孩们的脸型、气质、五官特色等,分别给她们设计不同的发型,每个发型根据复杂程度,收五到十元不等。
但凡见了她发型的女孩,无一不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及至牧锦为她们梳了头之后,更是感觉这钱花得值。
林晓兰的缝补摊无人问津,她索性站在女儿的身边,仔仔细细地揣摩她的动作,两手下意识跟着动,认真地学了起来。
牧锦有时特意放慢动作,让养母看个清楚。
这天到晚上收摊的时候,母女俩一数,加上江丹姿给的五十,一共赚了一百七十元!林晓兰喜不自胜,差点语无伦次。
女儿才跟她出摊一天,竟然开辟了新的赚钱路子!这个数目几乎只有在她夏天生意最好的时候才能赚得到啊。
回去的路上,林晓兰特意拉着女儿拐去烧鸡店,给牧锦买了两个烧鸡腿,“小静,快吃,快吃。”
牧锦拿出一个,“妈,你也吃。”
“妈不喜欢吃鸡肉。”林晓兰摇头拒绝,看着女儿的眼里满是骄傲。女儿这么懂事又伶俐,她怎能不欣喜!
牧锦有点心酸,硬是塞了一个鸡腿到她嘴里,“妈,你就吃吧。放心,只要愿意,赚钱的方法多的是!以后咱们想吃什么吃什么,还可以吃一碗倒一碗!”
“你这孩子!”林晓兰噗的笑了,她咬了一口鸡腿,敲敲牧锦的脑袋,“说什么吃一碗倒一碗呢,浪费粮食可耻知道吗!”
“哈哈哈,说个笑话嘛。”
母女两个在路上就把鸡腿吃完了,林晓兰本来还想让,牧锦坚持不肯,她只好怀着对魏刚淡淡的歉意,吃掉了这个鸡腿。若是牧锦知道她心中所想,只怕会长叹一声。这个女人,上辈子、这辈子排在第一的永远是老公,第二是女儿,最后才是她自己。
牧锦记得,前世她与魏熙然身份互换之后,魏熙然只回到贫民区看望了生父生母一次,而且还没走到楼下就被街巷的肮脏和混乱吓坏了,跑回牧家,哭着求牧夫人不要赶走她。到底是从小养大的孩子,牧夫人心软了,就仍然让她在牧家住着。
林晓兰和魏刚想要见见魏熙然,魏熙然却从来都是推三阻四,甚至压根就没想过要为自己生父生母做些什么,更可恶的是,她甚至竭力想要摆脱他们,摆脱自己真正的身份。
那时牧锦也过得一团糟,刚回到家没多久,就碰上了家里生意决策上的失误,为了与交好的路家保持更好更长久的合作势头,家里安排她嫁给了根本瞧不上她的路家少爷。
牧锦在牧家几乎还没住热乎就嫁到了路家,公公性子冷淡,婆婆尖酸刻薄,老公更是讨厌她,他们不愿意让牧锦与魏刚夫妻保持联系,怕败坏名声。因而牧锦只能偷偷摸摸送钱和东西给林晓兰,改善他们的生活。
然而,她的工作被家里强制停止,牧家和路家又都没想过给她钱花,她把之前工作的积蓄全给了林晓兰后,直弄得自己囊中羞涩、苦不堪言。最可怜的时候,路家的一个佣人兜里的钱,恐怕都比她这个少奶奶多。
那个阶层的夫人小姐都是要交际的,东家宴请西家盛会,牧锦穿着同一件礼服去了三个场合,这件事更成为安市豪门名媛和千金之中的笑柄。牧夫人和路夫人听说之后,脸面上过不去,与牧锦详谈了一次,将她送去了京城学习礼仪,后来又去了法国,这一去,就是五年。
她听说,在那五年中,林晓兰生了场重病,到牧家找魏熙然帮忙,却被魏熙然叫人赶了出去,并扬言:“你只生了我,却没有养过我,于我无恩,我于你也无情!”
林晓兰气得病情加重,等到在国外的牧锦得到消息时,养母竟然已经离世……
牧锦就是想不明白,林晓兰温柔贤淑,怎么会生出魏熙然那种狼心狗肺的东西;而冯贞静高贵典雅,怎么会将魏熙然养出了那样的德行?人性难道是天生的么?
她摇了摇头,不再继续想下去。
“真好吃。”林晓兰啃完了鸡骨头,有些舍不得地扔到了垃圾桶里。
牧锦也连忙啃掉了最后一口。
江家大宅。
江丹姿蹦跳着进了小客厅,立刻转来转去地给母亲展示自己的头发,“妈咪,好看吗?”
江太太端着一杯果茶正在喝,被女儿一叫,抬头看去,惊艳道:“呀,好看好看。这是andy给我们家小公主琢磨出的新发型?”
“才不是呢。”江丹姿得意地笑,“今天在云霞公园步行街做的。”
“云霞公园步行街?”江太太糊涂了。
王妈急忙上前,三言两语解释了情况,“……那女孩确实厉害,一会儿就给小姐梳好了头。说起来,我瞧那女孩有些面熟,就是想不起来像谁了。”
“原来街头也有手艺这么好的人呢。”江太太没当回事,点头微笑,“王妈你见过的人多,大概是从前在哪里看到过也未可知。”
王妈皱眉细想,突然灵光一现,“太太,我想起那个女孩像谁了!”
第七章
“小静,你太能干了。”林晓兰捧着女儿递给自己的五十元,满眼惊喜,“原来梳头真的能赚钱!”
牧锦摆摆手,“妈,下一个来梳头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呢。而且,你没看出来吗,刚才那个女孩可是有钱人家的小姐,身边还跟着个奶妈呢,所以我才收她那么贵。如果是一般来逛街的女孩,还是只能收五元十元。”
“那也不错了!”林晓兰了解的点点头,“我家小静就是聪明。”这是她的口头禅。
牧锦乐了,上前挽着她的手臂,“妈,哪有你这么夸自己女儿的呀。”
林晓兰轻轻碰她盘着发辫的后脑勺,虚摸了一把,“我是说实话,妈有你这么个闺女,真是上辈子烧高香得来的福分。”
“妈——”牧锦有点害羞地将脸颊埋在养母的肩上,可嘴角的笑意却淡了下来。若是一辈子都做林晓兰的女儿,不知道自己是牧家的千金,努力奋斗奉养父母,倒也是种幸福。
然而,如今她对自己的身世早已知晓,贫民区与豪门,身份有着如此巨大的落差,况且还经历过噩梦一般被牧家找回去的五年,她无法只满足于和养母之间小小的温情了。她想要证明给大家看,牧锦绝非池中之物!
既然迟早也要回到牧家,不如早一点主动将命运在掌握在手中。
……
半个小时后,江丹姿急急忙忙地又跟王妈走了回来,手里拿着三个极其精美的发饰,看样子都是大牌奢侈品。“你看看,我簪上哪个比较好看?”
牧锦仔细考虑一下,选了一个水晶发卡,非常简单的冰绒花造型,小小一支。她仔细为江丹姿别在了后脑勺右侧作为装饰。“好了。”
江丹姿美滋滋的拿着镜子左照右照照了好久,才在王妈的催促下离开步行街。
已经是下午了,附近的一些商铺陆陆续续懒懒散散打开了门,也没有很想做生意的意思,这些商铺老板基本上都住这附近,呆在家里也没意思,不如过来开了店门和周围的邻居随意聊聊天。
从云霞公园里出来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林晓兰和牧锦母女俩的缝补摊总算吸引到了目标受众的眼球。
自几个女孩坐在凳子上带头尝试梳头后,小摊的生意开始有了起色。也亏得牧锦的手艺实在精妙,她将上辈子在网络上见过的发型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又根据女孩们的脸型、气质、五官特色等,分别给她们设计不同的发型,每个发型根据复杂程度,收五到十元不等。
但凡见了她发型的女孩,无一不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及至牧锦为她们梳了头之后,更是感觉这钱花得值。
林晓兰的缝补摊无人问津,她索性站在女儿的身边,仔仔细细地揣摩她的动作,两手下意识跟着动,认真地学了起来。
牧锦有时特意放慢动作,让养母看个清楚。
这天到晚上收摊的时候,母女俩一数,加上江丹姿给的五十,一共赚了一百七十元!林晓兰喜不自胜,差点语无伦次。
女儿才跟她出摊一天,竟然开辟了新的赚钱路子!这个数目几乎只有在她夏天生意最好的时候才能赚得到啊。
回去的路上,林晓兰特意拉着女儿拐去烧鸡店,给牧锦买了两个烧鸡腿,“小静,快吃,快吃。”
牧锦拿出一个,“妈,你也吃。”
“妈不喜欢吃鸡肉。”林晓兰摇头拒绝,看着女儿的眼里满是骄傲。女儿这么懂事又伶俐,她怎能不欣喜!
牧锦有点心酸,硬是塞了一个鸡腿到她嘴里,“妈,你就吃吧。放心,只要愿意,赚钱的方法多的是!以后咱们想吃什么吃什么,还可以吃一碗倒一碗!”
“你这孩子!”林晓兰噗的笑了,她咬了一口鸡腿,敲敲牧锦的脑袋,“说什么吃一碗倒一碗呢,浪费粮食可耻知道吗!”
“哈哈哈,说个笑话嘛。”
母女两个在路上就把鸡腿吃完了,林晓兰本来还想让,牧锦坚持不肯,她只好怀着对魏刚淡淡的歉意,吃掉了这个鸡腿。若是牧锦知道她心中所想,只怕会长叹一声。这个女人,上辈子、这辈子排在第一的永远是老公,第二是女儿,最后才是她自己。
牧锦记得,前世她与魏熙然身份互换之后,魏熙然只回到贫民区看望了生父生母一次,而且还没走到楼下就被街巷的肮脏和混乱吓坏了,跑回牧家,哭着求牧夫人不要赶走她。到底是从小养大的孩子,牧夫人心软了,就仍然让她在牧家住着。
林晓兰和魏刚想要见见魏熙然,魏熙然却从来都是推三阻四,甚至压根就没想过要为自己生父生母做些什么,更可恶的是,她甚至竭力想要摆脱他们,摆脱自己真正的身份。
那时牧锦也过得一团糟,刚回到家没多久,就碰上了家里生意决策上的失误,为了与交好的路家保持更好更长久的合作势头,家里安排她嫁给了根本瞧不上她的路家少爷。
牧锦在牧家几乎还没住热乎就嫁到了路家,公公性子冷淡,婆婆尖酸刻薄,老公更是讨厌她,他们不愿意让牧锦与魏刚夫妻保持联系,怕败坏名声。因而牧锦只能偷偷摸摸送钱和东西给林晓兰,改善他们的生活。
然而,她的工作被家里强制停止,牧家和路家又都没想过给她钱花,她把之前工作的积蓄全给了林晓兰后,直弄得自己囊中羞涩、苦不堪言。最可怜的时候,路家的一个佣人兜里的钱,恐怕都比她这个少奶奶多。
那个阶层的夫人小姐都是要交际的,东家宴请西家盛会,牧锦穿着同一件礼服去了三个场合,这件事更成为安市豪门名媛和千金之中的笑柄。牧夫人和路夫人听说之后,脸面上过不去,与牧锦详谈了一次,将她送去了京城学习礼仪,后来又去了法国,这一去,就是五年。
她听说,在那五年中,林晓兰生了场重病,到牧家找魏熙然帮忙,却被魏熙然叫人赶了出去,并扬言:“你只生了我,却没有养过我,于我无恩,我于你也无情!”
林晓兰气得病情加重,等到在国外的牧锦得到消息时,养母竟然已经离世……
牧锦就是想不明白,林晓兰温柔贤淑,怎么会生出魏熙然那种狼心狗肺的东西;而冯贞静高贵典雅,怎么会将魏熙然养出了那样的德行?人性难道是天生的么?
她摇了摇头,不再继续想下去。
“真好吃。”林晓兰啃完了鸡骨头,有些舍不得地扔到了垃圾桶里。
牧锦也连忙啃掉了最后一口。
江家大宅。
江丹姿蹦跳着进了小客厅,立刻转来转去地给母亲展示自己的头发,“妈咪,好看吗?”
江太太端着一杯果茶正在喝,被女儿一叫,抬头看去,惊艳道:“呀,好看好看。这是andy给我们家小公主琢磨出的新发型?”
“才不是呢。”江丹姿得意地笑,“今天在云霞公园步行街做的。”
“云霞公园步行街?”江太太糊涂了。
王妈急忙上前,三言两语解释了情况,“……那女孩确实厉害,一会儿就给小姐梳好了头。说起来,我瞧那女孩有些面熟,就是想不起来像谁了。”
“原来街头也有手艺这么好的人呢。”江太太没当回事,点头微笑,“王妈你见过的人多,大概是从前在哪里看到过也未可知。”
王妈皱眉细想,突然灵光一现,“太太,我想起那个女孩像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