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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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州的夜生活与京城、魔都相比,差了不是一个档。
当然这也是情有可原的。
整个城市的一大半都是影视城,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剧组,每天晚上都有可能出现皇帝临幸嫔妃、总裁推倒软妹、外星人入侵地球等各式各样的戏码。想象一下,某晚霸道总裁突然开窍,发现自己爱上了平凡的软妹,正准备深情一吻,突然灯光灭了。
导演必定气急败坏:“灯光人呢?”
场务可能委屈非常:“他喝酒去了!”
这样的场景直接导致了聪明人都不在舟州开酒吧,因为这里的人晚上不是在工作,就是在为第二天的工作补眠。如果有人跷班来喝酒,很可能第二天老板还没醒,酒吧先被霸道总裁端了,理由是该处所妨碍了他泡妞。
所以当剧组有人收到新开业的酒吧的传单,john一边鄙视这个老板脑子不太好使,一边记下地址表示自己要给他送一笔慰问费,旁边的初初白眼翻的太多,正在揉眼皮。
当天晚上john果然去喝酒了。
初初只好一个人乘车回了酒店,路上还接到了他的电话:“你的生活太无聊了,真的不来吗?”
她拒绝得斩钉截铁:“我知道我去了必定是要把你扛回来的,我不去。”
一片嘈杂的背景音中,john笑得好不尴尬:“哈哈哈哈被你看穿了哈。”
事后初初委实后悔。
要是知道当天晚上会发生什么事,以及因为此事的后续发展,她哪怕上刀山赴火海也要去酒吧把john扛回来。
倒不是john喝酒出了事。
而是……很可能那个在夜晚,因为近期全国气候反常、污染严重,故而夜色格外迷离温柔,街道两边璀璨的霓虹也显得尤其妖娆魅惑,引得某些人也忍不住去喝了酒。
这个某些人,就比如邵一廷远道而来的朋友。
而作为一个专业酒鬼的朋友兼陪喝,邵一廷当晚喝的也委实有些多。
他的助理来自香江,是一个身高不高体型瘦削的男人,当初能够成为邵一廷的助理,全凭精密的大脑和过人的情商,所以对于他,替代请了病假的老张开车,并且扛着自家身高近的老板下车、进酒店、乘电梯,实在不啻于大学时代接受体能训练。
就在他气喘吁吁、头脑发晕地终于将邵一廷扶上了电梯,他才恍惚想起,自己没有拔车钥匙。
他欲哭无泪:当初签助理合同的时候可没说有体力劳动啊!t_t
于是当初初踏出电梯,在楼道看到背靠墙壁坐在地毯上、头发凌乱、西服皱巴巴的邵一廷的时候,险些以为自己年纪轻轻就得了老花。
这个画风委实玄幻。
“邵先生?”初初蹲下身子,歪着头看他“你还好吗?”
没有反应。
“邵先生?”她又问。
男人发出一声沉沉的□□,偏过头,像是努力睁眼却睁不开,而后只得又仰头,抬起一只手挡住半张脸,声音低哑:“别吵。”
初初平日里没有留意过他的声音,此时仔细一听,觉得有些惑人的性感,她吞了下口水,耐心地解释:“我不是要吵你,只是你这样睡在楼道不仅容易感冒,还会影响别人通行,实在是损人不利己……”
她还没说完,邵一廷似乎忍无可忍,一把抓过她的胳膊将她拽到自己跟前,用原本挡着自己脸的手捂住了她的嘴:“太吵了。”
初初没有动。
不是她不想动,而是邵一廷捂着她嘴的那只手放开后便搭在她腰间,另外一只胳膊缆住了她的脖子,略显沉重的呼吸落在她颊旁,所有温热的酒香与淡淡的古龙水的气息轰然袭来,她动弹不得。
“如果你真心很想睡在这,我也不想阻拦,”初初放轻声音:“你松开手,我走,行吗?”
邵一廷的手又紧了紧,初初不得不顺着向前一倾,脸几乎贴到了他的耳朵旁,她微微侧眼,便看到男人紧皱的眉头与格外清俊的容颜。
“邵先生,我们无冤无仇……”
“闭嘴。”邵一廷把脑袋靠在了她的肩膀上。
初初一脸悲痛:我到底是做错了什么?!
取了钥匙的去而复返,走出电梯间便看到被自己“暂放”在楼道的boss大人正抱着一个女人,那两人贴得极近,虽然没什么动静,但周围的空气仿佛充满了旖旎缠绵。
作为一个以头脑取胜的助理果断后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跨进电梯,下了楼。
阻止boss谈恋爱会被扣奖金扣工资的感到很欣慰:还好我跑得快。
初初维持着半跪的姿态,在距离邵一廷极近的同时,蓦然,天马行空地想起自己貌似也有过几次与顾泽十分贴近的瞬间。
但是每一次的画面,似乎都是她在顾泽怀里嚎啕,把眼泪鼻涕抹了他一身,留给他一个眼睛红肿满脸鼻涕的形象,没有丝毫浪漫的气氛。
初初觉得很是惆怅。
她总是想把自己最好的姿态给顾泽看,但事已至此,也是莫可奈何。
她叹了一口气,将重心转移到脚上,而后使出全身力气,扛着邵一廷站了起来。喝了酒的男人如同巨大的铅块,压得她差点直接扑到地上。初初咬着牙,只觉得自己似乎在一瞬间就满身是汗,只得拉住他的手臂,慢慢向前移动。
剧组的大部分人都住这个酒店,有两个套房位于同一层,正是初初的和邵一廷的。
邵一廷出门在外从来住得挑剔,肯跟剧组挤在一个酒店已是不易,所以导演也很上道的给他留了最大的一个套房,而初初……因为进组晚,酒店只剩下一个大套间了。还好她账户里余额惊人,所以住得也没有压力。
这样的安排在此时最大的好处就是,初初知道邵一廷房间的门在哪。
她拖着邵一廷一步三晃地走,全身都酸痛得不像话,而男人却丝毫没有自觉,东倒西歪地晃悠,仍不忘提问题:“,你怎么变矮了?”
“矮你个扫把……”初初低声说。
她平日没有穿高跟鞋的习惯,此时加上平底鞋的高度,统共不过,与邵一廷相差近20公分,脖子被他手压得生疼。
好不容易到了门口,却发现不知道门卡在何处。
初初腾出一只手,朝他西服的口袋摸去,但因为支撑力量太弱,邵一廷的身体往下滑,最后终于再次坐到了地上,初初拉了他一把,有所缓冲,故而下坠的劲道不算太大大,男人醉得沉,只是闷哼一声。
她吁出一口气,随意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从他裤子口袋里拿出了房卡,刷过,“嘀嘟”一声,门开了。
房内漆黑一片,初初进门把房卡插上,开了灯,又拖着邵一廷的双臂将他挪进房间。原本打算就此离开,但看到他熟睡的姿态,又于心不忍——睡到地上八成会感冒。
她伸手把中袖撸到大臂,抓住邵一廷的手腕,因为怕长指甲戳到他,她不敢抓得太紧,这直接造成了因为太过用力,在把他拖到床边的时候,初初喘得像是夏日借舌头散热的狗。
最后她把被子裹到邵一廷身上,又给他垫了一个枕头,拍拍手,转身离开了房间。
出门的时候她专程左右瞅了瞅,并没有发现可疑的身影或者闪光灯的痕迹,顿感心满意足,回了自己的房间休息。
一夜无梦。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初初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在痛,尤其是小臂,仿佛被车碾过一般——虽然具体车碾过的感受,她并不知道。
john一脸质疑地看着她:“你该不会趁着我喝酒做了什么坏事吧?”
初初无语:“我能做什么坏事啊?”
john:“比如连夜赶会帝都拉顾泽去喝酒然后趁机……”
初初一把捂住他的嘴:“你还没醒酒,去洗脸。”
john:“……”
初初亲眼看着他喝了一大杯浓茶,才安心地去化妆换衣服了。
她今日算是第一次拍摄。比起以前的忐忑紧张,如今只有兴奋和跃跃欲试:围观了大半个月,自己体内的表演欲早已按捺不住。
拍摄的是历史上著名的西施涣纱,所谓沉鱼之貌,亦是源自于此。
范蠡走访谋臣,路过越国内一个村落,原本不打算多做停留,奈何乡亲盛情难却,便留下喝了一碗水,喝了之后继续赶路,走了不多时,便看到了在溪水边涣纱的施夷光。
女子穿着简单的棉麻衣袍,难掩婀娜身姿,只是立在溪边,便仿佛一枝亭亭盛开的荷花,皎然迫月、婉然清扬。
溪水淙淙,范蠡似乎受了蛊惑,向前踏了一步,只见那人半蹲下身子,背脊仍旧笔直,露出了一截白腻的脖颈。她伸手取了衣物在水中浣洗,时而轻揉,时而敲打,分明是再日常不过的动作,却让人觉得每一分都恰到好处,赏心悦目。
还未露面,便已醉人。
待范蠡再次走近,欲看清女子面容时,她仿佛若有所觉,缓缓抬起头来。那张干净的脸上还有些晶莹的水珠,不知是汗水还是溪水,显得原本盛极的五官倍加动人,鼻梁挺直、娇唇樱粉,一双眼眸仿佛蕴了一汪春水,柔情万千,成为镜头中最夺目的风景。
她与好客的村民一般,见到了生人,并未躲藏,而是停下手中的动作,站起身,冲范蠡露出了灿烂却稍显羞涩的笑容。
所有如黛春山、清渺溪水,连同周围才露尖尖角的翠绿小荷,都成了背景。
化妆师看着摄像机,喃喃道:“简直就像夏天吃了冰淇淋,太清爽了。在这样的片子里看到这样的人,我真的相信吴王肯为她倾国倾城。”
拍摄完成,初初跟安导一起看回放,安导笑道:“节奏很合适,我还怕你抬头和起身的节奏不好。”
初初亦笑:“我练了很多次,动作和表情。”
她刚说完,就感觉身后一股力量迫使她转身,后知后觉,才发现是有人拽着她的胳膊。戏服轻薄,那人的手仿佛铁钳,箍得她生疼,这疼痛之中,又有尖锐物抵着的感觉。
旁边仿佛有人低呼。
初初反射性皱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拉了个踉跄。
“狐狸精!”
伴随着尖锐女声的是一道掌风,初初下意识闪躲,却未能躲过。巴掌结结实实拍到左脸上,因为力气太大,她向□□倒,姿势狼狈。
耳边嗡嗡作响,脸颊也火辣辣地疼,脑袋一片空白。
很久之后初初回想起来,深感这一幕是她人生中的一个污点。
因为一贯自诩机智伶俐的她,竟然被一个因为嫉妒冲昏头脑的疯女人——
打懵了。
舟州的夜生活与京城、魔都相比,差了不是一个档。
当然这也是情有可原的。
整个城市的一大半都是影视城,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剧组,每天晚上都有可能出现皇帝临幸嫔妃、总裁推倒软妹、外星人入侵地球等各式各样的戏码。想象一下,某晚霸道总裁突然开窍,发现自己爱上了平凡的软妹,正准备深情一吻,突然灯光灭了。
导演必定气急败坏:“灯光人呢?”
场务可能委屈非常:“他喝酒去了!”
这样的场景直接导致了聪明人都不在舟州开酒吧,因为这里的人晚上不是在工作,就是在为第二天的工作补眠。如果有人跷班来喝酒,很可能第二天老板还没醒,酒吧先被霸道总裁端了,理由是该处所妨碍了他泡妞。
所以当剧组有人收到新开业的酒吧的传单,john一边鄙视这个老板脑子不太好使,一边记下地址表示自己要给他送一笔慰问费,旁边的初初白眼翻的太多,正在揉眼皮。
当天晚上john果然去喝酒了。
初初只好一个人乘车回了酒店,路上还接到了他的电话:“你的生活太无聊了,真的不来吗?”
她拒绝得斩钉截铁:“我知道我去了必定是要把你扛回来的,我不去。”
一片嘈杂的背景音中,john笑得好不尴尬:“哈哈哈哈被你看穿了哈。”
事后初初委实后悔。
要是知道当天晚上会发生什么事,以及因为此事的后续发展,她哪怕上刀山赴火海也要去酒吧把john扛回来。
倒不是john喝酒出了事。
而是……很可能那个在夜晚,因为近期全国气候反常、污染严重,故而夜色格外迷离温柔,街道两边璀璨的霓虹也显得尤其妖娆魅惑,引得某些人也忍不住去喝了酒。
这个某些人,就比如邵一廷远道而来的朋友。
而作为一个专业酒鬼的朋友兼陪喝,邵一廷当晚喝的也委实有些多。
他的助理来自香江,是一个身高不高体型瘦削的男人,当初能够成为邵一廷的助理,全凭精密的大脑和过人的情商,所以对于他,替代请了病假的老张开车,并且扛着自家身高近的老板下车、进酒店、乘电梯,实在不啻于大学时代接受体能训练。
就在他气喘吁吁、头脑发晕地终于将邵一廷扶上了电梯,他才恍惚想起,自己没有拔车钥匙。
他欲哭无泪:当初签助理合同的时候可没说有体力劳动啊!t_t
于是当初初踏出电梯,在楼道看到背靠墙壁坐在地毯上、头发凌乱、西服皱巴巴的邵一廷的时候,险些以为自己年纪轻轻就得了老花。
这个画风委实玄幻。
“邵先生?”初初蹲下身子,歪着头看他“你还好吗?”
没有反应。
“邵先生?”她又问。
男人发出一声沉沉的□□,偏过头,像是努力睁眼却睁不开,而后只得又仰头,抬起一只手挡住半张脸,声音低哑:“别吵。”
初初平日里没有留意过他的声音,此时仔细一听,觉得有些惑人的性感,她吞了下口水,耐心地解释:“我不是要吵你,只是你这样睡在楼道不仅容易感冒,还会影响别人通行,实在是损人不利己……”
她还没说完,邵一廷似乎忍无可忍,一把抓过她的胳膊将她拽到自己跟前,用原本挡着自己脸的手捂住了她的嘴:“太吵了。”
初初没有动。
不是她不想动,而是邵一廷捂着她嘴的那只手放开后便搭在她腰间,另外一只胳膊缆住了她的脖子,略显沉重的呼吸落在她颊旁,所有温热的酒香与淡淡的古龙水的气息轰然袭来,她动弹不得。
“如果你真心很想睡在这,我也不想阻拦,”初初放轻声音:“你松开手,我走,行吗?”
邵一廷的手又紧了紧,初初不得不顺着向前一倾,脸几乎贴到了他的耳朵旁,她微微侧眼,便看到男人紧皱的眉头与格外清俊的容颜。
“邵先生,我们无冤无仇……”
“闭嘴。”邵一廷把脑袋靠在了她的肩膀上。
初初一脸悲痛:我到底是做错了什么?!
取了钥匙的去而复返,走出电梯间便看到被自己“暂放”在楼道的boss大人正抱着一个女人,那两人贴得极近,虽然没什么动静,但周围的空气仿佛充满了旖旎缠绵。
作为一个以头脑取胜的助理果断后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跨进电梯,下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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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初维持着半跪的姿态,在距离邵一廷极近的同时,蓦然,天马行空地想起自己貌似也有过几次与顾泽十分贴近的瞬间。
但是每一次的画面,似乎都是她在顾泽怀里嚎啕,把眼泪鼻涕抹了他一身,留给他一个眼睛红肿满脸鼻涕的形象,没有丝毫浪漫的气氛。
初初觉得很是惆怅。
她总是想把自己最好的姿态给顾泽看,但事已至此,也是莫可奈何。
她叹了一口气,将重心转移到脚上,而后使出全身力气,扛着邵一廷站了起来。喝了酒的男人如同巨大的铅块,压得她差点直接扑到地上。初初咬着牙,只觉得自己似乎在一瞬间就满身是汗,只得拉住他的手臂,慢慢向前移动。
剧组的大部分人都住这个酒店,有两个套房位于同一层,正是初初的和邵一廷的。
邵一廷出门在外从来住得挑剔,肯跟剧组挤在一个酒店已是不易,所以导演也很上道的给他留了最大的一个套房,而初初……因为进组晚,酒店只剩下一个大套间了。还好她账户里余额惊人,所以住得也没有压力。
这样的安排在此时最大的好处就是,初初知道邵一廷房间的门在哪。
她拖着邵一廷一步三晃地走,全身都酸痛得不像话,而男人却丝毫没有自觉,东倒西歪地晃悠,仍不忘提问题:“,你怎么变矮了?”
“矮你个扫把……”初初低声说。
她平日没有穿高跟鞋的习惯,此时加上平底鞋的高度,统共不过,与邵一廷相差近20公分,脖子被他手压得生疼。
好不容易到了门口,却发现不知道门卡在何处。
初初腾出一只手,朝他西服的口袋摸去,但因为支撑力量太弱,邵一廷的身体往下滑,最后终于再次坐到了地上,初初拉了他一把,有所缓冲,故而下坠的劲道不算太大大,男人醉得沉,只是闷哼一声。
她吁出一口气,随意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从他裤子口袋里拿出了房卡,刷过,“嘀嘟”一声,门开了。
房内漆黑一片,初初进门把房卡插上,开了灯,又拖着邵一廷的双臂将他挪进房间。原本打算就此离开,但看到他熟睡的姿态,又于心不忍——睡到地上八成会感冒。
她伸手把中袖撸到大臂,抓住邵一廷的手腕,因为怕长指甲戳到他,她不敢抓得太紧,这直接造成了因为太过用力,在把他拖到床边的时候,初初喘得像是夏日借舌头散热的狗。
最后她把被子裹到邵一廷身上,又给他垫了一个枕头,拍拍手,转身离开了房间。
出门的时候她专程左右瞅了瞅,并没有发现可疑的身影或者闪光灯的痕迹,顿感心满意足,回了自己的房间休息。
一夜无梦。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初初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在痛,尤其是小臂,仿佛被车碾过一般——虽然具体车碾过的感受,她并不知道。
john一脸质疑地看着她:“你该不会趁着我喝酒做了什么坏事吧?”
初初无语:“我能做什么坏事啊?”
john:“比如连夜赶会帝都拉顾泽去喝酒然后趁机……”
初初一把捂住他的嘴:“你还没醒酒,去洗脸。”
john:“……”
初初亲眼看着他喝了一大杯浓茶,才安心地去化妆换衣服了。
她今日算是第一次拍摄。比起以前的忐忑紧张,如今只有兴奋和跃跃欲试:围观了大半个月,自己体内的表演欲早已按捺不住。
拍摄的是历史上著名的西施涣纱,所谓沉鱼之貌,亦是源自于此。
范蠡走访谋臣,路过越国内一个村落,原本不打算多做停留,奈何乡亲盛情难却,便留下喝了一碗水,喝了之后继续赶路,走了不多时,便看到了在溪水边涣纱的施夷光。
女子穿着简单的棉麻衣袍,难掩婀娜身姿,只是立在溪边,便仿佛一枝亭亭盛开的荷花,皎然迫月、婉然清扬。
溪水淙淙,范蠡似乎受了蛊惑,向前踏了一步,只见那人半蹲下身子,背脊仍旧笔直,露出了一截白腻的脖颈。她伸手取了衣物在水中浣洗,时而轻揉,时而敲打,分明是再日常不过的动作,却让人觉得每一分都恰到好处,赏心悦目。
还未露面,便已醉人。
待范蠡再次走近,欲看清女子面容时,她仿佛若有所觉,缓缓抬起头来。那张干净的脸上还有些晶莹的水珠,不知是汗水还是溪水,显得原本盛极的五官倍加动人,鼻梁挺直、娇唇樱粉,一双眼眸仿佛蕴了一汪春水,柔情万千,成为镜头中最夺目的风景。
她与好客的村民一般,见到了生人,并未躲藏,而是停下手中的动作,站起身,冲范蠡露出了灿烂却稍显羞涩的笑容。
所有如黛春山、清渺溪水,连同周围才露尖尖角的翠绿小荷,都成了背景。
化妆师看着摄像机,喃喃道:“简直就像夏天吃了冰淇淋,太清爽了。在这样的片子里看到这样的人,我真的相信吴王肯为她倾国倾城。”
拍摄完成,初初跟安导一起看回放,安导笑道:“节奏很合适,我还怕你抬头和起身的节奏不好。”
初初亦笑:“我练了很多次,动作和表情。”
她刚说完,就感觉身后一股力量迫使她转身,后知后觉,才发现是有人拽着她的胳膊。戏服轻薄,那人的手仿佛铁钳,箍得她生疼,这疼痛之中,又有尖锐物抵着的感觉。
旁边仿佛有人低呼。
初初反射性皱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拉了个踉跄。
“狐狸精!”
伴随着尖锐女声的是一道掌风,初初下意识闪躲,却未能躲过。巴掌结结实实拍到左脸上,因为力气太大,她向□□倒,姿势狼狈。
耳边嗡嗡作响,脸颊也火辣辣地疼,脑袋一片空白。
很久之后初初回想起来,深感这一幕是她人生中的一个污点。
因为一贯自诩机智伶俐的她,竟然被一个因为嫉妒冲昏头脑的疯女人——
打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