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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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杀青后,顾泽几乎是悄无声息地返回了帝都。
mark一下飞机,就忍不住叨念虽然桂省空气好,但他还是作死地怀念污染严重、交通拥挤的大首都:“一想到可以跟朋友约着喝酒吃烤肉,就觉得自己真是没有白活,你晚上要来吗?”
顾泽看了他一眼:“我以前从来没有去过。”
mark认真道:“所以才问你要不要来啊,毕竟你也是在乡村改造了这么久的人了,应该有点觉悟了吧,大晚上跟哥们儿喝酒吃肉的人生才是完整的。”
顾泽语气清凉地说完后半句:“今后也没打算去。”
mark:“……”
他表示顾泽是他见过最不接地气的明星,没有之一。
能红这么久委实是个奇迹。
“好吧,”mark妥协,问他:“你不会打算今晚继续看书然后睡觉吧?”
顾泽摇头。
mark觉得他并不是没救:“那是打算跟喻总一起出去?”
他所说的喻总是顾泽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也是晨光第二大股东喻子城,娱乐圈一个颇有话语权的大佬,不过年龄不怎么大佬,因为“托了爱奋斗的爹的福”,他也就努力了几年,就在三十出头的年纪成功摆脱了“富二代”的头衔,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富人”。
顾泽:“他确实有叫我。”
mark已经猜到他的回答,还是一脸含恨地确认:“但你没答应?”
顾泽的语气理所当然:“对,因为我要看电视。”
这么不接地气不跟大佬搞好关系还这么任性,能红这么久果然是个奇迹吧。
mark觉得自己很想给他跪下。
“什么电视值得你推掉喻总的邀约啊?!”坐车回家的路上,mark忍不住问。
顾泽原本在闭目养神,看起来如同睡着,良久后才回答:“金牡丹奖颁奖晚会。”
mark一愣:“……你又不演电视剧。”
顾泽道:“你的想法很奇怪,如果只有演电视剧的人才看这个晚会,那么金牡丹奖恐怕不能存在这么久。”
他说得太有道理,mark虽然总觉得哪里不对,竟无法反驳。
当天晚上七点多,mark驱车前往帝都郊外一个颇有名气的烧烤店,一个小时后,在他跟几个好哥们坐在露天的院子里一边烤肉一边喝酒,觉得人生快意也不过如此的时候,突然福至心灵,问店主:“能给咱开下电视吗?”
哥们a说:“嘿,有想法,这时候看球赛最给力了。”
哥们b反驳:“我想看赛车行吗?”
哥们c:“能有点追求吗?这么美好的夜晚我觉得我们应该看点岛国动作片。”
作为这群人中地位最高(大雾)的人,mark一贯是说一不二的,他大声冲店家说:“来!给我换到荔枝台,我要看金牡丹奖的颁奖晚会!”
哥们c:“他是不是喝高了。”
哥们b:“我想反驳他,怎么办?”
哥们a:“……鉴于他次次掏钱买单,我觉得这次就从了他吧。”
于是一群喝着啤酒吃着牛肉的大老爷们,一起坐在院子里看颁奖典礼。
虽然这画面颇有些违和感,但在诸位明星出现在红毯上的时候,几个基本或多或少都跟娱乐圈有些关系的大男人也忍不住八卦起来:
“哎何佳卉怎么想的,穿了个红裙子,是想跟地毯融为一体吗?”
“许以洁真的怎么看这么丑。”
“陈颖真的跟胡育明一起走红毯,他们不会真有什么吧?陈颖眼睛是真瞎啊!”
……
几个人像是约好了,把每一个出场的明星都吐槽了个遍,然后大笑着端起大酒缸碰杯,那笑容也是一致:蔫儿坏。
其实,沈初初出现的时候,mark正在烤一串牛肉。
他的烧烤技术是几个人中最出色的,所谓能者多劳,故而他一直负责烤,而其他人多半时间都在负责吃。
因为被手下的烤肉吸引了注意力,真正让他看向屏幕的原因其实不是晚会,而是因为几个吐槽天赋极高的人突然陷入了诡异的沉默,导致他觉得状况不太对。没想到一抬头,就看到一身月白长裙的沈初初站在红毯上,挽着杨之文的手,正笑得灿烂。
“我擦……”mark忍不住爆了个粗口:“我总算知道顾泽那小子为什么要看电视了。”
*
诚然,顾泽此时也确实在电视机前。他穿着家居服坐在沙发上,因为刚洗过澡的原因,头发依旧半湿,柔软地垂下来,让他显得格外年轻。
在看晚会前,他给自己削了个苹果,但其实因为欠缺经验,削完之后苹果只剩下大半个了。
这让他想起当时初初拍摄《汉宫秋》中暑那天,他曾去医院看望她。其实他并没有太多探病的经历,所以就在进入病房之前,他还在构思自己到底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想到的答案是像众多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帮她削一个苹果。
结果没想到,女生一见他就抱着他就开始哭,哭得他手足无措,慌乱之中才想起问她:“你要不要吃苹果?”
得到的回应却是初初因为哭累了而睡着,呼吸声和温热的气息似乎充斥着整个病房,让他感觉既温暖又无奈。
像是发生在昨天。
而此时,当初因为拍戏辛苦而哭得像个孩子的她,竟然已经入围最佳女配角。
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时间走得比我们想像地快多了。
比如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医院。病床上的女生面容依旧,但神情却与以往大不一样,连说话的方式也变得陌生。
不言不语的时候,总是用那双清亮的眸子看着他。她眼里有不可置信,也有难以描摹的温柔。大概就是在那时候,他觉得沈初初有些古怪。
其实,当初他之所以专程抽出时间去看望她,并不是因为关心,而是因为愧疚。
“沈初初”对他的感情他知道,也因为成为了男女朋友而尝试着去接受她,不过后来发现,很多事情我们可以逼迫自己去接受,比如工作上的不公平:付出往往并没有回报。但总有一些事情无论如何,都无法勉强自己。
比如感情。
那天,因为有一个广告要在夜间拍摄,顾泽工作结束后回家已经是早晨。
这座城市每一个新的一天,都是万物初醒、生机勃勃,每一条马路都从安静变得喧嚣,上班族们忙忙碌碌,因为对未来的期待,大部分人都神采飞扬。
而他却因为连夜工作而疲乏不堪,一句话都说不出。
“沈初初”就在客厅等他。她睡眠不好,一贯醒得早,那时面色也有些苍白。
她问:“你昨晚去干了什么?”
顾泽还站在门口,他揉揉眉心,声音沙哑:“工作。”
“沈初初”对他这幅冷淡的模样难以忍受,随手抓了一本书丢出去:“顾泽!你到底是喜欢工作,还是因为不想见我而故意在大半夜工作?!”
顾泽俯身捡起书,那是他之前放在书桌上的。
因为他不答话,半晌后,“沈初初”终于挫败地坐在沙发上,声音低微,情绪却有些歇斯底里:“顾泽!你为什么就不能喜欢我?!”
其实在那一瞬间,一向没觉得“生活困苦、人生难过(mark语)”的顾泽确然感到了深深的无奈。
虽然他也不知晓,这样的无奈是基于这段感情,还是他以后经常会出现这样场景的、似乎有无尽时间的生活。
“沈初初,我只能给你协议上写的,”许久后,顾泽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别的我给不了。”
他说完后就转身离开:“我还有工作,要去趟公司。”
他去mark家睡了一整天,当晚就听说了“沈初初”出车祸的消息。
接电话的是mark,他转告顾泽:“她的助理说问题不大,撞击非常轻微。其实责任在她,因为她不看红绿灯乱穿马路,还好司机开得慢。不过挺奇怪的,按理说应该当天就能恢复意识,但是据说现在还没醒。诶你说,会不会是她自己不乐意醒?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这事儿都得看病人心理什么的。”
顾泽没有理会他的猜测,反而道:“你帮我找个时间——我知道我最近很忙,但是我需要一个时间,压缩休息时间都可以。我需要去看看她。”
然而,再见到的时候,沈初初已经不是沈初初。
顾泽吃完苹果,去洗了手。
再次回到电视机前,已经八点多,正是明星们走红毯入场的环节——某种程度上说,这个环节和最后的颁奖环节是整场晚会最有看头的。
各位明星都卯足了劲,多半都提前很久就订好了礼服,精心地化妆、弄头发,只待惊艳全场。
沈初初是跟她戏里的搭档、长公主驸马的扮演者杨之文一起出场的。
杨之文一身白色西装,看起来温文尔雅,与他电视剧里的形象颇为符合。而他身边有奖项入围的初初并未选择浓烈的颜色,反而穿了一身月白长裙。
上身是的抹胸,月白的底色上隐隐有水蓝色花纹,胸前有零星闪光,显得简约大方。腰部收得极紧,将她纤瘦的腰身曲线显露无遗。与设计简单的上身相比,下身的裙子要更吸引人一些:前面的部分较短,露出了她修长白皙、骨肉均匀的腿,后面则是长长的裙摆,看起来质感极好,如水一般,既服帖又飘逸。
所有人都想惊艳全场,但在顾泽看来,惊艳了全场的恐怕只有初初一个。
“裙子挑得很好。”他看着屏幕说。
*
这裙子是初初挑的。
她的礼服很多。
并且,自从最近“颇有名气”之后,许多著名的服装品牌也主动向她示好,表示如果她常穿他们的衣服出现在公众场合,那么他们很乐意给她一些折扣。
故而在被“紧急召回”准备颁奖晚会的时候,john一直很庆幸:“还好你土豪,衣服多,可以不用赞助商的也不用管那么破牌子的,我给你选了不少,你自己挑一件吧。”
初初一眼就看中了那条月白色的裙子。
john开始很是犹豫:“这条乍一眼看上去其实有点太淡,会不会让人感觉你只是去打个酱油?”
难道我不是吗?初初很想问。
但她没问出来,反而换了一个话题:“这裙子上闪的是什么?玻璃吗?会不会划破要跟我拥抱的郑琳琳?”
john一脸惊讶地看着她:“你真的不是蠢货?这上面都是钻石好吗!”
初初凌乱了几秒。
然后她淡定道:“就这条了。”
john说:“我以为你会嫌弃它第一眼太低调,第二眼太奢华。”
初初扬起眉,笑容自信:“穿着会很漂亮,这才是关键。如果没拿奖,我觉得我可以用颜值告诉评委,他们委实没有眼光。”
john:“……”
突然觉得她有点霸气是怎么回事。
《繁星》杀青后,顾泽几乎是悄无声息地返回了帝都。
mark一下飞机,就忍不住叨念虽然桂省空气好,但他还是作死地怀念污染严重、交通拥挤的大首都:“一想到可以跟朋友约着喝酒吃烤肉,就觉得自己真是没有白活,你晚上要来吗?”
顾泽看了他一眼:“我以前从来没有去过。”
mark认真道:“所以才问你要不要来啊,毕竟你也是在乡村改造了这么久的人了,应该有点觉悟了吧,大晚上跟哥们儿喝酒吃肉的人生才是完整的。”
顾泽语气清凉地说完后半句:“今后也没打算去。”
mark:“……”
他表示顾泽是他见过最不接地气的明星,没有之一。
能红这么久委实是个奇迹。
“好吧,”mark妥协,问他:“你不会打算今晚继续看书然后睡觉吧?”
顾泽摇头。
mark觉得他并不是没救:“那是打算跟喻总一起出去?”
他所说的喻总是顾泽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也是晨光第二大股东喻子城,娱乐圈一个颇有话语权的大佬,不过年龄不怎么大佬,因为“托了爱奋斗的爹的福”,他也就努力了几年,就在三十出头的年纪成功摆脱了“富二代”的头衔,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富人”。
顾泽:“他确实有叫我。”
mark已经猜到他的回答,还是一脸含恨地确认:“但你没答应?”
顾泽的语气理所当然:“对,因为我要看电视。”
这么不接地气不跟大佬搞好关系还这么任性,能红这么久果然是个奇迹吧。
mark觉得自己很想给他跪下。
“什么电视值得你推掉喻总的邀约啊?!”坐车回家的路上,mark忍不住问。
顾泽原本在闭目养神,看起来如同睡着,良久后才回答:“金牡丹奖颁奖晚会。”
mark一愣:“……你又不演电视剧。”
顾泽道:“你的想法很奇怪,如果只有演电视剧的人才看这个晚会,那么金牡丹奖恐怕不能存在这么久。”
他说得太有道理,mark虽然总觉得哪里不对,竟无法反驳。
当天晚上七点多,mark驱车前往帝都郊外一个颇有名气的烧烤店,一个小时后,在他跟几个好哥们坐在露天的院子里一边烤肉一边喝酒,觉得人生快意也不过如此的时候,突然福至心灵,问店主:“能给咱开下电视吗?”
哥们a说:“嘿,有想法,这时候看球赛最给力了。”
哥们b反驳:“我想看赛车行吗?”
哥们c:“能有点追求吗?这么美好的夜晚我觉得我们应该看点岛国动作片。”
作为这群人中地位最高(大雾)的人,mark一贯是说一不二的,他大声冲店家说:“来!给我换到荔枝台,我要看金牡丹奖的颁奖晚会!”
哥们c:“他是不是喝高了。”
哥们b:“我想反驳他,怎么办?”
哥们a:“……鉴于他次次掏钱买单,我觉得这次就从了他吧。”
于是一群喝着啤酒吃着牛肉的大老爷们,一起坐在院子里看颁奖典礼。
虽然这画面颇有些违和感,但在诸位明星出现在红毯上的时候,几个基本或多或少都跟娱乐圈有些关系的大男人也忍不住八卦起来:
“哎何佳卉怎么想的,穿了个红裙子,是想跟地毯融为一体吗?”
“许以洁真的怎么看这么丑。”
“陈颖真的跟胡育明一起走红毯,他们不会真有什么吧?陈颖眼睛是真瞎啊!”
……
几个人像是约好了,把每一个出场的明星都吐槽了个遍,然后大笑着端起大酒缸碰杯,那笑容也是一致:蔫儿坏。
其实,沈初初出现的时候,mark正在烤一串牛肉。
他的烧烤技术是几个人中最出色的,所谓能者多劳,故而他一直负责烤,而其他人多半时间都在负责吃。
因为被手下的烤肉吸引了注意力,真正让他看向屏幕的原因其实不是晚会,而是因为几个吐槽天赋极高的人突然陷入了诡异的沉默,导致他觉得状况不太对。没想到一抬头,就看到一身月白长裙的沈初初站在红毯上,挽着杨之文的手,正笑得灿烂。
“我擦……”mark忍不住爆了个粗口:“我总算知道顾泽那小子为什么要看电视了。”
*
诚然,顾泽此时也确实在电视机前。他穿着家居服坐在沙发上,因为刚洗过澡的原因,头发依旧半湿,柔软地垂下来,让他显得格外年轻。
在看晚会前,他给自己削了个苹果,但其实因为欠缺经验,削完之后苹果只剩下大半个了。
这让他想起当时初初拍摄《汉宫秋》中暑那天,他曾去医院看望她。其实他并没有太多探病的经历,所以就在进入病房之前,他还在构思自己到底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想到的答案是像众多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帮她削一个苹果。
结果没想到,女生一见他就抱着他就开始哭,哭得他手足无措,慌乱之中才想起问她:“你要不要吃苹果?”
得到的回应却是初初因为哭累了而睡着,呼吸声和温热的气息似乎充斥着整个病房,让他感觉既温暖又无奈。
像是发生在昨天。
而此时,当初因为拍戏辛苦而哭得像个孩子的她,竟然已经入围最佳女配角。
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时间走得比我们想像地快多了。
比如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医院。病床上的女生面容依旧,但神情却与以往大不一样,连说话的方式也变得陌生。
不言不语的时候,总是用那双清亮的眸子看着他。她眼里有不可置信,也有难以描摹的温柔。大概就是在那时候,他觉得沈初初有些古怪。
其实,当初他之所以专程抽出时间去看望她,并不是因为关心,而是因为愧疚。
“沈初初”对他的感情他知道,也因为成为了男女朋友而尝试着去接受她,不过后来发现,很多事情我们可以逼迫自己去接受,比如工作上的不公平:付出往往并没有回报。但总有一些事情无论如何,都无法勉强自己。
比如感情。
那天,因为有一个广告要在夜间拍摄,顾泽工作结束后回家已经是早晨。
这座城市每一个新的一天,都是万物初醒、生机勃勃,每一条马路都从安静变得喧嚣,上班族们忙忙碌碌,因为对未来的期待,大部分人都神采飞扬。
而他却因为连夜工作而疲乏不堪,一句话都说不出。
“沈初初”就在客厅等他。她睡眠不好,一贯醒得早,那时面色也有些苍白。
她问:“你昨晚去干了什么?”
顾泽还站在门口,他揉揉眉心,声音沙哑:“工作。”
“沈初初”对他这幅冷淡的模样难以忍受,随手抓了一本书丢出去:“顾泽!你到底是喜欢工作,还是因为不想见我而故意在大半夜工作?!”
顾泽俯身捡起书,那是他之前放在书桌上的。
因为他不答话,半晌后,“沈初初”终于挫败地坐在沙发上,声音低微,情绪却有些歇斯底里:“顾泽!你为什么就不能喜欢我?!”
其实在那一瞬间,一向没觉得“生活困苦、人生难过(mark语)”的顾泽确然感到了深深的无奈。
虽然他也不知晓,这样的无奈是基于这段感情,还是他以后经常会出现这样场景的、似乎有无尽时间的生活。
“沈初初,我只能给你协议上写的,”许久后,顾泽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别的我给不了。”
他说完后就转身离开:“我还有工作,要去趟公司。”
他去mark家睡了一整天,当晚就听说了“沈初初”出车祸的消息。
接电话的是mark,他转告顾泽:“她的助理说问题不大,撞击非常轻微。其实责任在她,因为她不看红绿灯乱穿马路,还好司机开得慢。不过挺奇怪的,按理说应该当天就能恢复意识,但是据说现在还没醒。诶你说,会不会是她自己不乐意醒?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这事儿都得看病人心理什么的。”
顾泽没有理会他的猜测,反而道:“你帮我找个时间——我知道我最近很忙,但是我需要一个时间,压缩休息时间都可以。我需要去看看她。”
然而,再见到的时候,沈初初已经不是沈初初。
顾泽吃完苹果,去洗了手。
再次回到电视机前,已经八点多,正是明星们走红毯入场的环节——某种程度上说,这个环节和最后的颁奖环节是整场晚会最有看头的。
各位明星都卯足了劲,多半都提前很久就订好了礼服,精心地化妆、弄头发,只待惊艳全场。
沈初初是跟她戏里的搭档、长公主驸马的扮演者杨之文一起出场的。
杨之文一身白色西装,看起来温文尔雅,与他电视剧里的形象颇为符合。而他身边有奖项入围的初初并未选择浓烈的颜色,反而穿了一身月白长裙。
上身是的抹胸,月白的底色上隐隐有水蓝色花纹,胸前有零星闪光,显得简约大方。腰部收得极紧,将她纤瘦的腰身曲线显露无遗。与设计简单的上身相比,下身的裙子要更吸引人一些:前面的部分较短,露出了她修长白皙、骨肉均匀的腿,后面则是长长的裙摆,看起来质感极好,如水一般,既服帖又飘逸。
所有人都想惊艳全场,但在顾泽看来,惊艳了全场的恐怕只有初初一个。
“裙子挑得很好。”他看着屏幕说。
*
这裙子是初初挑的。
她的礼服很多。
并且,自从最近“颇有名气”之后,许多著名的服装品牌也主动向她示好,表示如果她常穿他们的衣服出现在公众场合,那么他们很乐意给她一些折扣。
故而在被“紧急召回”准备颁奖晚会的时候,john一直很庆幸:“还好你土豪,衣服多,可以不用赞助商的也不用管那么破牌子的,我给你选了不少,你自己挑一件吧。”
初初一眼就看中了那条月白色的裙子。
john开始很是犹豫:“这条乍一眼看上去其实有点太淡,会不会让人感觉你只是去打个酱油?”
难道我不是吗?初初很想问。
但她没问出来,反而换了一个话题:“这裙子上闪的是什么?玻璃吗?会不会划破要跟我拥抱的郑琳琳?”
john一脸惊讶地看着她:“你真的不是蠢货?这上面都是钻石好吗!”
初初凌乱了几秒。
然后她淡定道:“就这条了。”
john说:“我以为你会嫌弃它第一眼太低调,第二眼太奢华。”
初初扬起眉,笑容自信:“穿着会很漂亮,这才是关键。如果没拿奖,我觉得我可以用颜值告诉评委,他们委实没有眼光。”
john:“……”
突然觉得她有点霸气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