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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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淮南闻言笑了,歪着头很认真地看着她。
你不会懂的。洛枳叹口气。
浪漫永远都是旁观者看出来的。
这件事对于盛淮南来说,是童年时的浪漫奇遇。一个安静的女孩子,一个没有“后来”的邂逅。
可对于她来说不是的。
那是她和他第一次相遇。她始终是那个不幸的、与浪漫无缘的家伙。
她承担了所有的“后来”。
因为后来,她知道那天妈妈名义上是去参加厂里领导儿子的婚礼,实际上是带着茅台酒和一套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去求盛淮南的爸爸帮忙索要她父亲的抚恤金。
因为后来,她看见妈妈跟盛淮南母亲打招呼的时候那个女人眼睛里的冷淡和轻蔑。
因为后来,那天他背后太过美丽的夕阳从不落下,一次又一次刺痛她的眼睛。
那时候,她落单,坐在台阶上,左手似乎还能感觉到妈妈手心冰凉的汗。
洛枳抬头,湛蓝如洗的天空,云彩像是鱼鳞一样铺排着,一直蔓延到天边。她看着看着,忽然很想告诉妈妈,钱不要了好不好?
钱不要了,是我们自己不要了,而不是他们不给。
这样就不会哭了。
仰头直到脖子酸痛,突然天空被一个大脑袋挡住。
是他,朝她微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盛淮南,南方的意思,我妈妈来自南方,可我是北方男子汉。不过,他们都说我的名字挺好听的。”
还没等她回答,他又说:“干吗自己坐在这里?他们女生要玩过家家,你也来吧。”
他说:“奉天承运,朕要娶她。”
长大后的洛枳才懂得,讲话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些细细碎碎的句子可以填满人与人之间的空隙,拥挤总比空旷要好,毕竟不荒凉。
阴冷的童年里,就因为这点儿“不荒凉”,她就能路见不平,就能违背妈妈千叮咛万嘱咐的“乖乖的不要闯祸”,毫不恐惧地面对几个男生的拳头。挥出去的拳头像模像样,虎虎生风,把背后交给一个不认识却很信任的小朋友,这种仿佛成为电影主角的兴奋感,终于冲散了她幼年天空绵延多日的乌云。
生命浮现出一线阳光。
他说:“你真厉害,打起架来比男生还猛。”
他说:“别怕,千万别说是你推他下去的。”
他说:“刚刚新娘新郎还做了一件事情,咱们也得做了,你才算正式嫁给我。”
他说:“你别忘了我,我先去小郑叔叔那儿,一会儿我还来找你!”
那句歌词怎么说的来着?
你闪耀一下子,我眩晕一辈子。
洛枳的妈妈没有成功地送出百科全书和好酒,这种笨拙的方式本来就不可能成功,人多嘴杂,并不是送礼的好场合。妈妈一只手提着沉重的礼品,另一只手匆匆带走了洛枳。那一路上洛枳心急如焚,踌躇许久才带着哭腔说:“妈妈,我们能不能等婚礼结束了再走?我怕他找不到我了。”
“他叫盛淮南。”
妈妈看着她,眼里情绪汹涌。
“哦,他们家的孩子啊。”妈妈笑得惨淡。
然后用冰冷的手牵着她坚定地离开。
第二天她又被妈妈带去某个机关大院,妈妈进去办事,把她托付给收发室的老奶奶。她天真而拐弯抹角地问老奶奶:“认不认识一个叫盛淮南的小朋友,长得可漂亮了,好多人都认识他。”老奶奶逗她说:“认识,让你妈妈把你送到这个幼儿园,你就见到他啦!”
她傻乎乎信以为真,一溜烟地冲进大院里想告诉妈妈,她要上幼儿园,却看见妈妈正在哭着求一个阿姨。她见过的,盛淮南的妈妈。
她没有听见她们说什么。
悄悄地退出来,再也没有提过幼儿园的事情—她都六岁了,早就过了上幼儿园的年纪。
她再也没有提起过“盛淮南”这三个字。他是他们家的孩子。妈妈听到就会愤怒到颤抖的,他们家。
然而,即使在没有现身的那十一年里,他照样缠绕了洛枳的青春。
只是,这十一年,不复初见时的温暖。他成了某种仇恨的刻度,是她跃跃欲试的标尺,是复仇的唯一途径。
之后的四年,他把她压低到尘土里,开出一朵卑微的花。
这一切都是后来的事情。他所不知道的后来。
盛淮南伸手把走神儿的她拉回到现实中,蔬菜天妇罗已经上来了。
他指着盘子说:“幸好这道菜里没有肥肉。一会儿我把这两块肥肉摆在横档儿上,你看怎么样?”
他因为这个神奇的巧合而兴奋莫名。
她是故意的。从头到尾她都是故意的。那个把肥肉放到凳子横档儿上面的人是他。那次婚礼刚开始不久,饭桌上,他的妈妈在各种谄媚羡慕的目光中夸耀自己宝贝儿子的淘气事迹,而当时的她正安静地坐在邻桌吃饭。
她怎么敢把肥肉放在那里?从来,吃到讨厌的葱花和肥肉,她都是忍住恶心,嚼都不嚼,像咽药一样,硬生生往下吞的。
她透过拉面氤氲的热气去看他干净的表情,头一低,眼泪就洒进面碗里。
“不过,谢谢你。”
盛淮南因为她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而愣了几秒钟。
“谢什么?”
“谢谢你请我吃饭。”
谢谢你也记得,让我知道那个被你坚持到底的小婚礼,不是一场梦。
虽然平时寡言,但需要的时候,她很会倾听,也很会聊天。
从《灌篮高手》里到底谁最帅,到思修课上次次拖堂二十分钟还总拿自己切除了五分之三的胃当壮举夸耀的老师,天南海北漫无边际,洛枳从来都没有任何一次聊天聊到眼角眉梢都在笑。
而且是真的在笑。
从咖啡厅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本来已经站起来走出两步,他却突然转回头,把两块肥肉偷偷摆在了凳子横档儿上,然后那样自然地牵起她的袖子大步跑出餐厅。
洛枳正在脸红心跳,突然看到了从三食堂走出来的张明瑞。
张明瑞也看到了他们,没有打招呼也没有笑,转过头去看门口的镜子,过了一会儿,又进门了。
她转过头,看了看走在左边的盛淮南。他的右手几次不小心打在了她的左手上,洛枳突然心慌,迅速把左手插进兜里。
他送她回宿舍的时候,她走得很干脆,没有以前那样恋恋不舍。
有谁会相信,这样大的一个进展,从冰释前嫌到相见恨晚,洛枳对此不光没有多少成就感,甚至有些难过。
用尽心机地拿自己的情报制造话题和巧合,来换取盛淮南的兴趣,她的确做到了。刚刚在宿舍楼门口,他第二次对她说:“高中没认识你,真的很可惜。”
这次,洛枳从盛淮南的笑容中看到了真心实意。
“的确,我也觉得很可惜。”她说。
他笑,当作那是她无伤大雅的小自恋,但他永远不会知道,那是今天滔滔不绝的谈话中,她唯一的一句实话。
自导自演的一出戏,唯独无法入戏的是自己。洛枳可惜的是,她错失了刚刚盛淮南感受到的那些“发现巧合”和“相见恨晚”的惊喜,因为她知道真相,所有真相。
如果,她真的像她演出的剧本那样,在大学校园里偶然认识了盛淮南,并在他口中听到“奉天承运”的故事,一定会高兴得从椅子上跳起来,说:“原来,原来是你……拜见皇帝陛下!反贼都剿灭了吧?”
那样一定很快乐吧,心脏剧烈跳动的,真正的快乐吧。
而不是现在这样,坐在宿舍里面,小心算计着自己的表现到底会不会让他动心。
她不适合做追求者。她看似怨毒地忌妒了他十一年,卑微地仰望了他四年,却从来没有想到,原来自己真正的底牌,是骄傲。
她是骄傲的,从家庭到学业到爱情,她挣扎着,每走任何一步,都是因为她骄傲地仰着头看着前方。
也许只是因为他恰好总在她前方而已。
盛淮南闻言笑了,歪着头很认真地看着她。
你不会懂的。洛枳叹口气。
浪漫永远都是旁观者看出来的。
这件事对于盛淮南来说,是童年时的浪漫奇遇。一个安静的女孩子,一个没有“后来”的邂逅。
可对于她来说不是的。
那是她和他第一次相遇。她始终是那个不幸的、与浪漫无缘的家伙。
她承担了所有的“后来”。
因为后来,她知道那天妈妈名义上是去参加厂里领导儿子的婚礼,实际上是带着茅台酒和一套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去求盛淮南的爸爸帮忙索要她父亲的抚恤金。
因为后来,她看见妈妈跟盛淮南母亲打招呼的时候那个女人眼睛里的冷淡和轻蔑。
因为后来,那天他背后太过美丽的夕阳从不落下,一次又一次刺痛她的眼睛。
那时候,她落单,坐在台阶上,左手似乎还能感觉到妈妈手心冰凉的汗。
洛枳抬头,湛蓝如洗的天空,云彩像是鱼鳞一样铺排着,一直蔓延到天边。她看着看着,忽然很想告诉妈妈,钱不要了好不好?
钱不要了,是我们自己不要了,而不是他们不给。
这样就不会哭了。
仰头直到脖子酸痛,突然天空被一个大脑袋挡住。
是他,朝她微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盛淮南,南方的意思,我妈妈来自南方,可我是北方男子汉。不过,他们都说我的名字挺好听的。”
还没等她回答,他又说:“干吗自己坐在这里?他们女生要玩过家家,你也来吧。”
他说:“奉天承运,朕要娶她。”
长大后的洛枳才懂得,讲话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些细细碎碎的句子可以填满人与人之间的空隙,拥挤总比空旷要好,毕竟不荒凉。
阴冷的童年里,就因为这点儿“不荒凉”,她就能路见不平,就能违背妈妈千叮咛万嘱咐的“乖乖的不要闯祸”,毫不恐惧地面对几个男生的拳头。挥出去的拳头像模像样,虎虎生风,把背后交给一个不认识却很信任的小朋友,这种仿佛成为电影主角的兴奋感,终于冲散了她幼年天空绵延多日的乌云。
生命浮现出一线阳光。
他说:“你真厉害,打起架来比男生还猛。”
他说:“别怕,千万别说是你推他下去的。”
他说:“刚刚新娘新郎还做了一件事情,咱们也得做了,你才算正式嫁给我。”
他说:“你别忘了我,我先去小郑叔叔那儿,一会儿我还来找你!”
那句歌词怎么说的来着?
你闪耀一下子,我眩晕一辈子。
洛枳的妈妈没有成功地送出百科全书和好酒,这种笨拙的方式本来就不可能成功,人多嘴杂,并不是送礼的好场合。妈妈一只手提着沉重的礼品,另一只手匆匆带走了洛枳。那一路上洛枳心急如焚,踌躇许久才带着哭腔说:“妈妈,我们能不能等婚礼结束了再走?我怕他找不到我了。”
“他叫盛淮南。”
妈妈看着她,眼里情绪汹涌。
“哦,他们家的孩子啊。”妈妈笑得惨淡。
然后用冰冷的手牵着她坚定地离开。
第二天她又被妈妈带去某个机关大院,妈妈进去办事,把她托付给收发室的老奶奶。她天真而拐弯抹角地问老奶奶:“认不认识一个叫盛淮南的小朋友,长得可漂亮了,好多人都认识他。”老奶奶逗她说:“认识,让你妈妈把你送到这个幼儿园,你就见到他啦!”
她傻乎乎信以为真,一溜烟地冲进大院里想告诉妈妈,她要上幼儿园,却看见妈妈正在哭着求一个阿姨。她见过的,盛淮南的妈妈。
她没有听见她们说什么。
悄悄地退出来,再也没有提过幼儿园的事情—她都六岁了,早就过了上幼儿园的年纪。
她再也没有提起过“盛淮南”这三个字。他是他们家的孩子。妈妈听到就会愤怒到颤抖的,他们家。
然而,即使在没有现身的那十一年里,他照样缠绕了洛枳的青春。
只是,这十一年,不复初见时的温暖。他成了某种仇恨的刻度,是她跃跃欲试的标尺,是复仇的唯一途径。
之后的四年,他把她压低到尘土里,开出一朵卑微的花。
这一切都是后来的事情。他所不知道的后来。
盛淮南伸手把走神儿的她拉回到现实中,蔬菜天妇罗已经上来了。
他指着盘子说:“幸好这道菜里没有肥肉。一会儿我把这两块肥肉摆在横档儿上,你看怎么样?”
他因为这个神奇的巧合而兴奋莫名。
她是故意的。从头到尾她都是故意的。那个把肥肉放到凳子横档儿上面的人是他。那次婚礼刚开始不久,饭桌上,他的妈妈在各种谄媚羡慕的目光中夸耀自己宝贝儿子的淘气事迹,而当时的她正安静地坐在邻桌吃饭。
她怎么敢把肥肉放在那里?从来,吃到讨厌的葱花和肥肉,她都是忍住恶心,嚼都不嚼,像咽药一样,硬生生往下吞的。
她透过拉面氤氲的热气去看他干净的表情,头一低,眼泪就洒进面碗里。
“不过,谢谢你。”
盛淮南因为她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而愣了几秒钟。
“谢什么?”
“谢谢你请我吃饭。”
谢谢你也记得,让我知道那个被你坚持到底的小婚礼,不是一场梦。
虽然平时寡言,但需要的时候,她很会倾听,也很会聊天。
从《灌篮高手》里到底谁最帅,到思修课上次次拖堂二十分钟还总拿自己切除了五分之三的胃当壮举夸耀的老师,天南海北漫无边际,洛枳从来都没有任何一次聊天聊到眼角眉梢都在笑。
而且是真的在笑。
从咖啡厅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本来已经站起来走出两步,他却突然转回头,把两块肥肉偷偷摆在了凳子横档儿上,然后那样自然地牵起她的袖子大步跑出餐厅。
洛枳正在脸红心跳,突然看到了从三食堂走出来的张明瑞。
张明瑞也看到了他们,没有打招呼也没有笑,转过头去看门口的镜子,过了一会儿,又进门了。
她转过头,看了看走在左边的盛淮南。他的右手几次不小心打在了她的左手上,洛枳突然心慌,迅速把左手插进兜里。
他送她回宿舍的时候,她走得很干脆,没有以前那样恋恋不舍。
有谁会相信,这样大的一个进展,从冰释前嫌到相见恨晚,洛枳对此不光没有多少成就感,甚至有些难过。
用尽心机地拿自己的情报制造话题和巧合,来换取盛淮南的兴趣,她的确做到了。刚刚在宿舍楼门口,他第二次对她说:“高中没认识你,真的很可惜。”
这次,洛枳从盛淮南的笑容中看到了真心实意。
“的确,我也觉得很可惜。”她说。
他笑,当作那是她无伤大雅的小自恋,但他永远不会知道,那是今天滔滔不绝的谈话中,她唯一的一句实话。
自导自演的一出戏,唯独无法入戏的是自己。洛枳可惜的是,她错失了刚刚盛淮南感受到的那些“发现巧合”和“相见恨晚”的惊喜,因为她知道真相,所有真相。
如果,她真的像她演出的剧本那样,在大学校园里偶然认识了盛淮南,并在他口中听到“奉天承运”的故事,一定会高兴得从椅子上跳起来,说:“原来,原来是你……拜见皇帝陛下!反贼都剿灭了吧?”
那样一定很快乐吧,心脏剧烈跳动的,真正的快乐吧。
而不是现在这样,坐在宿舍里面,小心算计着自己的表现到底会不会让他动心。
她不适合做追求者。她看似怨毒地忌妒了他十一年,卑微地仰望了他四年,却从来没有想到,原来自己真正的底牌,是骄傲。
她是骄傲的,从家庭到学业到爱情,她挣扎着,每走任何一步,都是因为她骄傲地仰着头看着前方。
也许只是因为他恰好总在她前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