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这一定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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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又迷路了……”
“没错!”
阿斯克摸了摸下巴,看着一脸得意加兴奋的格兰杰先生,很是无语。貌似去年的这个时候,阿斯克也是在相同的地方因为相同的原因碰到他的,一年过去了,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
“这次你又买错地图了?”阿斯克问道。
“怎么可能,我又不是笨蛋。”格兰杰先生摇头说道。
“那到底怎么回事?”
“其实……”格兰杰先生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根本不知道从哪里买地图……本来有赫敏带路,不过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走散了。”
阿斯克擦了一下头上的汗,摊手道:“……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我也这么认为,不过,我的运气还是很不错的。”格兰杰先生很自来熟的拍了拍阿斯克的头,“我认识的巫师就那么几个,能够再遇见你真是太好了。”
阿斯克甩了甩头,把格兰杰先生的手甩开,他看着汹涌的人潮,转过头对格兰杰先生问道:“虽然我认识路,不过,你知道赫敏在哪里吗?也许她也在到处找你,如果没有目的的乱转……”
“最后一次是在书店,那里人可真多,好像有一个很厉害的人在现场售书。”
“吉德罗·洛哈特?”
格兰杰先生有些不确定的点了点头,问道:“好像是这个名字,他很厉害吗?我从来没有见过赫敏这么兴奋。”
“一个作者,书写的很不错。”
格兰杰先生恍然大悟,“那就难怪了,韦斯莱先生一家好像也很喜欢他。”
“韦斯莱先生?”
“哦,刚认识不久,亚瑟·韦斯莱,听说是在魔法部工作,他的儿子罗恩和赫敏在一个學院……对了,你应该认识罗恩吧?”
阿斯克的笑容变的古怪起来,很微妙,掺杂着满满的恶意,“罗恩,当然,我当然认识他,我和他的关系可是非常好呢,我想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我吧。”
如果给罗恩一本**,德拉科肯定是排第一位的,第二位就是斯内普,而第三位铁定是阿斯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罗恩要是会忘记阿斯克……那倒也不是不可能,一个遗忘咒也可以办到。
格兰杰先生看了一下手表,说道:“时间也不早了,等找到赫敏,我带你们一起去吃下午茶。”
“嗯。”
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钱袋里也一百多加隆,阿斯克也没有多想,带着格兰杰先生朝着丽痕书店走去。吉德罗·洛哈特的现场售书会在12.30—14.30,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要是再不过去,兴许赫敏就离开那里了。
天气还是那么炎热,这就是夏天,喧闹的人潮,此起彼伏的声音,让人感到躁动和烦闷。
“又开學了吗?”
莱姆斯·卢平看着丽痕书店门口的人群,有些走神。片刻的惘然之后,他打起精神,仔细的在附近进行搜索,搜索一位老朋友的踪迹。与那些漫无目的,只是追踪着各种风吹草动而行动的傲罗不同,作为那位老朋友曾经的友人,卢平的搜索更有针对性。就好像他在这个时候来到丽痕书店一样,如果是那个人的话,他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喧闹的人群会是他最好的掩护。
“隐藏得不错……”
随着搜索的进行,卢平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很开心,因为他并没有发现那个人的行踪,一丝一毫也没有。如果连他也找不到那个人,那些傲罗就更别指望了,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个人也可以算安全了。一直以来,那个人对于捉迷藏这种游戏总是有着惊人的天赋和才能,这一次也不例外,他做的很好。
有些疲倦,卢平走到路边,借助一顶棚子的遮挡,靠在墙上,掏出水杯将剩下的水一饮而尽。在他的脑袋旁边,两张通缉令并排贴着,动态的照片上,两张阴森、苍白,流露着疯狂的脸庞让人不寒而栗。
侧过头,瞥了一眼靠左边的那张通缉令,卢平撇了撇嘴,这张照片还真是难看,以后见到他的时候,一定要问一下到底是哪个糟糕的摄影师给他照的。另一边的通缉令,那个疯婆子倒是和真人一点也不差,疯狂的神态有增无减,卢平有些纳闷,布莱克家族的三个女人,为什么只有这个疯婆子长得这么惨?莫非不是亲生的?
谁知道呢,反正他们那一家子,还真是乱……
休息了一会儿,卢平准备离开这里,看样子,他根本就没有来过,即便故人之子就在这里,即便他是那个人的教父。这是明智的选择,卢平清楚,魔法部一直有人在暗中盯着,如果出现的话,说不定就会暴露。只不过,卢平依然有点失望,或者说失落,因为除了通缉令上的照片,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见过那个人了。
那个夜晚,拯救了很多人,也葬送了很多人——
1981年10月31日。
伏地魔死了,詹姆死了,莉莉死了,彼得死了……
更多的人活了下来,建立在那几个人的牺牲之上。
逝者已逝,生者仍需坚强,只有卢平才知道,这句话里面除了苦涩就只有苦涩。而那晚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片苦海,一片十一年来他始终无法逃离的苦海。
对于卢平饱经苦难的生活而言,詹姆和莉莉死于伏地魔之手是其中最惨烈的事件之一。他的朋友对他来说的意义远大于别人,因为他早已接受了事实:大多数人将他视为不可接触,他没有机会结婚生子,也就不会再有亲人。更糟糕的是,在24小时内他又失去了他另两个朋友。一个杀了另一个,而这个背叛了凤凰社和詹姆、莉莉的叛徒在阿兹卡班受了十一年的折磨之后于近期越狱。
小天狼星·布莱克,绰号“大脚板”,阿尼玛格斯形态是一支黑色的大狗……
卢平心里默默的想着,视线漫无目的的从路人身上扫过,男人、女人、老人、小孩……
黑色的大狗!
瞳孔剧烈的收缩了一下,卢平高大的身体晃了晃,他的步履有些踉跄,等到他镇静下来之后,那只大黑狗已经距离他不到一米了——黑色的皮毛油光闪亮,壮硕的身躯看起来像是一只熊,吐着舌头,悠闲自在的好像在自家庭院漫步……
卢平松了口气,看样子,这位好像过得还不错。大黑狗好像也注意到了他,用陌生的眼神看了他一眼,然后就转过头,从卢平的身边走过。神态从容,淡定自然,卢平微微的点了点头,单从外表来看,任谁也不会相信这就是通缉犯小天狼星·布莱克的。
心满意足,卢平真的心满意足了,微微一笑,他的手伸进了口袋,握住了魔杖,缓缓地抽出……
人总是要为自己做的事情付出代价,即便你是小天狼星·布莱克,即便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即便也许你有说不出的苦衷……
一缕杀机骤起,魔杖借助袍子的掩护已经握在手中,斜指向那只渐行渐远的黑色大狗。卢平嘴唇微微开合,默念着魔咒,并不长的咒语却花了接近十秒的时间,那只大黑狗已经快要重新没入人海,不能再迟疑了。
“阿瓦达索……”
“嘿,卢平,好久不见,你过得可好?”
一个声音从卢平的背后传来,他的魔咒再也没有念完。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声音,那是本应该从另一个方向传来的,现在却从身后传来,一切都好像是在做梦。卢平缓缓地转过身子,默默的看着那个黑色头发,黑色眼睛,下巴蓄着小胡子,英俊潇洒,骨子里流着放荡不羁的男人……
这一定是梦吧……
“所以,你又迷路了……”
“没错!”
阿斯克摸了摸下巴,看着一脸得意加兴奋的格兰杰先生,很是无语。貌似去年的这个时候,阿斯克也是在相同的地方因为相同的原因碰到他的,一年过去了,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
“这次你又买错地图了?”阿斯克问道。
“怎么可能,我又不是笨蛋。”格兰杰先生摇头说道。
“那到底怎么回事?”
“其实……”格兰杰先生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根本不知道从哪里买地图……本来有赫敏带路,不过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走散了。”
阿斯克擦了一下头上的汗,摊手道:“……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我也这么认为,不过,我的运气还是很不错的。”格兰杰先生很自来熟的拍了拍阿斯克的头,“我认识的巫师就那么几个,能够再遇见你真是太好了。”
阿斯克甩了甩头,把格兰杰先生的手甩开,他看着汹涌的人潮,转过头对格兰杰先生问道:“虽然我认识路,不过,你知道赫敏在哪里吗?也许她也在到处找你,如果没有目的的乱转……”
“最后一次是在书店,那里人可真多,好像有一个很厉害的人在现场售书。”
“吉德罗·洛哈特?”
格兰杰先生有些不确定的点了点头,问道:“好像是这个名字,他很厉害吗?我从来没有见过赫敏这么兴奋。”
“一个作者,书写的很不错。”
格兰杰先生恍然大悟,“那就难怪了,韦斯莱先生一家好像也很喜欢他。”
“韦斯莱先生?”
“哦,刚认识不久,亚瑟·韦斯莱,听说是在魔法部工作,他的儿子罗恩和赫敏在一个學院……对了,你应该认识罗恩吧?”
阿斯克的笑容变的古怪起来,很微妙,掺杂着满满的恶意,“罗恩,当然,我当然认识他,我和他的关系可是非常好呢,我想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我吧。”
如果给罗恩一本**,德拉科肯定是排第一位的,第二位就是斯内普,而第三位铁定是阿斯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罗恩要是会忘记阿斯克……那倒也不是不可能,一个遗忘咒也可以办到。
格兰杰先生看了一下手表,说道:“时间也不早了,等找到赫敏,我带你们一起去吃下午茶。”
“嗯。”
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钱袋里也一百多加隆,阿斯克也没有多想,带着格兰杰先生朝着丽痕书店走去。吉德罗·洛哈特的现场售书会在12.30—14.30,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要是再不过去,兴许赫敏就离开那里了。
天气还是那么炎热,这就是夏天,喧闹的人潮,此起彼伏的声音,让人感到躁动和烦闷。
“又开學了吗?”
莱姆斯·卢平看着丽痕书店门口的人群,有些走神。片刻的惘然之后,他打起精神,仔细的在附近进行搜索,搜索一位老朋友的踪迹。与那些漫无目的,只是追踪着各种风吹草动而行动的傲罗不同,作为那位老朋友曾经的友人,卢平的搜索更有针对性。就好像他在这个时候来到丽痕书店一样,如果是那个人的话,他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喧闹的人群会是他最好的掩护。
“隐藏得不错……”
随着搜索的进行,卢平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很开心,因为他并没有发现那个人的行踪,一丝一毫也没有。如果连他也找不到那个人,那些傲罗就更别指望了,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个人也可以算安全了。一直以来,那个人对于捉迷藏这种游戏总是有着惊人的天赋和才能,这一次也不例外,他做的很好。
有些疲倦,卢平走到路边,借助一顶棚子的遮挡,靠在墙上,掏出水杯将剩下的水一饮而尽。在他的脑袋旁边,两张通缉令并排贴着,动态的照片上,两张阴森、苍白,流露着疯狂的脸庞让人不寒而栗。
侧过头,瞥了一眼靠左边的那张通缉令,卢平撇了撇嘴,这张照片还真是难看,以后见到他的时候,一定要问一下到底是哪个糟糕的摄影师给他照的。另一边的通缉令,那个疯婆子倒是和真人一点也不差,疯狂的神态有增无减,卢平有些纳闷,布莱克家族的三个女人,为什么只有这个疯婆子长得这么惨?莫非不是亲生的?
谁知道呢,反正他们那一家子,还真是乱……
休息了一会儿,卢平准备离开这里,看样子,他根本就没有来过,即便故人之子就在这里,即便他是那个人的教父。这是明智的选择,卢平清楚,魔法部一直有人在暗中盯着,如果出现的话,说不定就会暴露。只不过,卢平依然有点失望,或者说失落,因为除了通缉令上的照片,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见过那个人了。
那个夜晚,拯救了很多人,也葬送了很多人——
1981年10月31日。
伏地魔死了,詹姆死了,莉莉死了,彼得死了……
更多的人活了下来,建立在那几个人的牺牲之上。
逝者已逝,生者仍需坚强,只有卢平才知道,这句话里面除了苦涩就只有苦涩。而那晚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片苦海,一片十一年来他始终无法逃离的苦海。
对于卢平饱经苦难的生活而言,詹姆和莉莉死于伏地魔之手是其中最惨烈的事件之一。他的朋友对他来说的意义远大于别人,因为他早已接受了事实:大多数人将他视为不可接触,他没有机会结婚生子,也就不会再有亲人。更糟糕的是,在24小时内他又失去了他另两个朋友。一个杀了另一个,而这个背叛了凤凰社和詹姆、莉莉的叛徒在阿兹卡班受了十一年的折磨之后于近期越狱。
小天狼星·布莱克,绰号“大脚板”,阿尼玛格斯形态是一支黑色的大狗……
卢平心里默默的想着,视线漫无目的的从路人身上扫过,男人、女人、老人、小孩……
黑色的大狗!
瞳孔剧烈的收缩了一下,卢平高大的身体晃了晃,他的步履有些踉跄,等到他镇静下来之后,那只大黑狗已经距离他不到一米了——黑色的皮毛油光闪亮,壮硕的身躯看起来像是一只熊,吐着舌头,悠闲自在的好像在自家庭院漫步……
卢平松了口气,看样子,这位好像过得还不错。大黑狗好像也注意到了他,用陌生的眼神看了他一眼,然后就转过头,从卢平的身边走过。神态从容,淡定自然,卢平微微的点了点头,单从外表来看,任谁也不会相信这就是通缉犯小天狼星·布莱克的。
心满意足,卢平真的心满意足了,微微一笑,他的手伸进了口袋,握住了魔杖,缓缓地抽出……
人总是要为自己做的事情付出代价,即便你是小天狼星·布莱克,即便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即便也许你有说不出的苦衷……
一缕杀机骤起,魔杖借助袍子的掩护已经握在手中,斜指向那只渐行渐远的黑色大狗。卢平嘴唇微微开合,默念着魔咒,并不长的咒语却花了接近十秒的时间,那只大黑狗已经快要重新没入人海,不能再迟疑了。
“阿瓦达索……”
“嘿,卢平,好久不见,你过得可好?”
一个声音从卢平的背后传来,他的魔咒再也没有念完。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声音,那是本应该从另一个方向传来的,现在却从身后传来,一切都好像是在做梦。卢平缓缓地转过身子,默默的看着那个黑色头发,黑色眼睛,下巴蓄着小胡子,英俊潇洒,骨子里流着放荡不羁的男人……
这一定是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