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章 众生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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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胖子,男,三十有五,其头大如斗,眼如铜铃,嘴似血盆,身高体胖宛若狗熊,长相着实骇人。他乃叶氏家族直系子弟,现身居稽查司督察之职。
虽然在很多人眼里,年纪轻轻即身居要职已经算得青云直上了,可是他不这样想。
小时候,由于相貌和体型的优势,他始终都是孩子王,别的孩子或者恭敬伺候,或者惶恐束手,那时是何等的风光?
可是随着年龄慢慢增长,强者的天平开始缓缓地向着那些天赋绝顶,悟性超群的孩童身上倾斜,尤其那该死的核心弟子选拔,片刻间就将人生等级划分了出来。
曾经跟风捧脚的跟班,曾经怯懦弱小的受气包一举登上九霄,而曾经炫彩夺目的他却碾落尘泥。没有通过宗门核心弟子选拔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每每思及于此,他都会把拳头握得发出爆豆般的脆响。
在核心弟子培养上,朝天宗可谓不遣余力,每年皆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大肆搜罗宗内天赋异禀的孩童,经过层层选拔,最终能够成为宗门核心弟子者可谓万里挑一。
那个奇迹虽然已经消失了千年,甚至已经被世间凡夫俗子所遗忘,但是各大宗门依旧一直为之努力,一直为之期盼。
因为一旦出现了得成大道的天之骄子,则意味着宗门将称霸天下,意味着其他的宗门或者臣服或者泯灭,所以不管经过多少岁月,只要宗门不灭,那么这种努力,这种期盼就会一直延续下去。
叶胖子的理想是像小时候那样成为王,这些年来他始终在不甘中挣扎,请客送礼,卑躬权势,屈膝富贵,该做的都做了,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
他知道像自己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了,多到如果没有天大的机运,就会永远这样孤寂地等待下去。
机运会来吗?就像一个恶意的玩笑,当你有一天终于丧失了信心的时候,它却忽然准准地砸到你脑袋上,让你想躲都躲不开。
房门推开,叶长庚摇头晃脑地走了进来。
这位是叶氏家族大主管叶绍施的亲随,如果把叶氏家族比作一个朝廷,那么叶绍施则相当于朝廷的丞相,丞相的门人三品官,自己充其量不过一个六品带刀侍卫。
明白这个道理的叶胖子像新入门的小媳妇般殷勤,贤淑,恭敬地请叶长庚入座,上茶。
叶长庚毫不客气,翘着二郎腿,淡笑着享受着对方的殷勤。这是必须要摆的谱,否则就丢了主子的脸面,同时也是一种警示,警示对方不要忘记相对于上位者,他们是如何的下贱卑微。
叶胖子束手站立一旁,陪着笑脸奉承了一番。
叶长庚才皮开肉不笑地干笑道:“胖子,叶老有事情吩咐你去办,你可不能懈怠呦。”
“叶老”二字仿佛晴空霹雳般在叶胖子耳边炸响,震得他晕眩地语无伦次地表述着自己的忠心,至于说了些什么,他那斗大的脑子一点儿也不知道。
“好,不枉叶老时常惦记着你。”叶长庚满意地点点头,随即正容严肃地问道:“有个叫马蜂的,午时左右被击杀,尸体随后送来了治安府,个中情况你可知晓?”
“属下这就去查。”
“胖子,你是自己人,因此我就不藏着掖着了,不过你记住,今天的事儿关系着叶老的清誉,因此万万不可声张。”
“属下明白。”
“马蜂是叶老的远房亲戚,个把月前,他和那个叫做钻云燕的一起来到朝天城寻求庇护,他们的名声不太好,叶老斟酌再三,还是顾及亲情收留了他们。”
“今儿午后,马蜂被杀的消息传到了叶老的耳朵里,他老人家十分恼火,特命在下来吩咐你办三件事儿:一,你安排一下,一会儿会有人前来领取马蜂的遗体,这事儿要秘密地进行;二,家族的眼线已经全部出动了,你在稽查司多注意一下,但凡抓住了钻云燕郭本昌,务必要交给叶老亲自审问,叶老很想知道事件的来龙去脉;三,查一查马蜂被何人所杀,哼!敢杀叶老的人,必要将他千刀万剐。”
躬身告退而出,叶胖子激动得难以自持,急忙运起轻功赶到协查司,箭步来到核查科门口,迎头将二个匆忙奔走的乞丐撞飞了出去。
他心情不错,未作计较,哈哈大笑地推门进了核查科,大喊道:“奸似鬼,老子有事找你。”
白胖文员慌忙起身,叶胖子一屁股坐到椅子上,滚动着大眼珠子说了几句废话,然后把话题转到了正题上。
“马蜂?怎么这么耳熟?让在下想想……”白胖文员眼光闪烁,沉吟半晌道:“……哦,对了,是不是午间被丐帮弟子击杀的那个悍匪?”
“丐帮弟子?”
“是啊,一个乞丐刚领走了赏金,乖乖,三千两啊!”白胖文书垂下眼帘,叹息道:“唉!咱们清水衙门蚱蜢官……”
只听见“咣当!”一声巨响,白胖文书抬头再看,只见窗口化作了一个硕大的窟窿,叶胖子已经消失不见。
叶胖子运起轻功追出了协查司,闪电般掠过几个弯,终于追上了那两个乞丐。他急忙慢下脚步,悄悄地跟在后面。
突然,身后传来了脚步声,他回头一看,原来是弟弟叶猴子。
叶猴子身材瘦小,尖嘴猴腮,他打小奸懒馋滑,长大后不务正业,一直在街头厮混,后来叶胖子托了关系,方把他招进稽查司当了一名杂役。
他恰巧看见大哥似狗飞奔,于是急忙追了过来。
叶胖子对叶猴子跟踪隐匿的功夫比较放心,遂伸手一把揪住他的脖领子,低声道:“看见那两个乞丐了吗?暗中钉死他们,探得他们落脚点马上回报,千万不可大意。”
“哥,你放心。”叶猴子郑重地点了点头。
看着叶猴子消失了,叶胖子急忙又回到核查科,把该了解的情况了解清楚了,该办的事情办妥了,方赶回办公室向叶长庚作了汇报。
听说有了凶手的消息,叶长庚激动地一拍大腿,尖声说道:“胖子,你的运气来了,你要是把这件事情办漂亮了,叶老绝对亏待不了你。”
孙二娘娇笑着推搡着老主顾二狗子,二狗子意犹未尽,像发情的公狗般探伸着两只爪子,回身想把那两堆半遮半掩的白嫩馒头揉搓一番。
“冤家,完事了还想占老娘的便宜?快滚。”孙二娘娇柔似水,媚眼如波,娇嗔着把二狗子推出了院子。
关好了院门,插好了门闩,她的脸色阴沉下来,厌恶地往地上唾了一口,转身进了屋子。
脸盆里注满水,孙二娘浸湿毛巾细细擦拭着身子,丝丝凉意掠过肌肤,格外舒爽,更舒爽的是可以将那种肮脏的感觉洗刷干净。自从丈夫死后,自从倚门卖笑那天起,她就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你个死鬼死了就什么都不管了,那就别怪老娘给你戴了那么多顶绿帽子……唉!大不了老娘死后到十八层地狱里,不见你的面也就是了……
唉!死鬼,你放心,我已经给愣子攒了不少钱,等他长大了,给他娶上几房天仙般的媳妇,多生些儿女为你传宗接代,也算老娘对得起你……
每当想到儿子愣子,孙二娘的心里会变的甜甜的,暖暖的,脸上笑靥如花,水珠儿追随着笑意滚动,仿佛荷叶上晶莹剔透的露珠。
孙二娘今年三十有二,虽然因为做皮肉生意,脸色有些苍白,眼角的鱼尾纹也显露了出来,但是擦抹上胭脂水粉,照样水灵灵的如花瓣般嫣然。
看着镜子里梳妆好的自己,孙二娘不知不觉又走了神,每当她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就容易走神……
……愣子快下班了,孩子还是长身体的时候,得到朱屠户那里买二斤肉做顿红烧肉,愣子最爱吃这口……
不知道朱屠户的婆娘在不在,如果不在,让他摸两把可以多给上二两。可笑他长得五大三粗,却怕老婆怕的要死,连私房钱都攒不下几个,呸!
……还要到于贩子那儿买条鱼来给愣子炖炖,人们都说吃鱼补脑,给愣子吃了那么多,还真有效果。
愣子一天比一天聪明了,总有一天会赶上学堂里的教书先生……那于贩子最好别动手动脚的,身上的鱼腥味儿恶心死人了,对了,得告诉他一声,以后要想跟老娘亲热,得先洗个澡,否则老娘得多收他点儿银子……
孙二娘拎着菜篮子出了家门,顺着七扭八拐的胡同袅袅前行,离得巷口还有老远,黑子就仿佛家里养的狗儿喜洋洋地迎了过来。
“二娘,有没有鞋破了,我给你修修,不收钱的。”黑子憨笑着,双手在裤子上来回摩挲着,好像在擦鼻涕。
他年近四十,皮肤黝黑,自从婆娘跟人跑了,就一直单身过日子,是街里的老邻居,在巷口修鞋打掌为生。
“去,别总诅咒老娘家的鞋子,真要是破了你得给赔新的。”孙二娘娇笑着抛了个媚眼。
像往常一样,黑子被打了眼,酒醉般晕忽忽道:“不是,不是,当然,当然,呵呵!”
……街里的男人们几乎都上过老娘的床,只有他没有。自从老婆跟人跑了,他就一头钻进了老娘的生活,什么苦活,累活,力气活全都上手,比毛驴都好使换。
唉!前些年他请婚媒王婆来家里提过亲,被老娘拒绝了。本以为撕破了脸,免费的劳力也就没有了,谁知道他鬼迷了心窍。唉!真想不明白他究竟看上了老娘哪一点?好奇的时候想问问,可是他一棍子打不出个屁来,问了也白问……
老娘当然看不上他,虽然他对愣子很好,哼!一个破修鞋的能给愣子带来什么好处?想也别想……
……若是有缘,等下辈子吧!唉……
脑子里走马灯似地胡思乱想着,孙二娘不知不觉间来到了巷子口。
忽然,一个乞丐像受惊的毛驴冲撞过来,一下子将她撞了个狗吃屎。
“哎呦!”孙二娘娇呼了一声,菜篮子飞了,发髻松了,玉簪掉了,胭脂花了,好似狂风扫过,柳败花残。
叶胖子,男,三十有五,其头大如斗,眼如铜铃,嘴似血盆,身高体胖宛若狗熊,长相着实骇人。他乃叶氏家族直系子弟,现身居稽查司督察之职。
虽然在很多人眼里,年纪轻轻即身居要职已经算得青云直上了,可是他不这样想。
小时候,由于相貌和体型的优势,他始终都是孩子王,别的孩子或者恭敬伺候,或者惶恐束手,那时是何等的风光?
可是随着年龄慢慢增长,强者的天平开始缓缓地向着那些天赋绝顶,悟性超群的孩童身上倾斜,尤其那该死的核心弟子选拔,片刻间就将人生等级划分了出来。
曾经跟风捧脚的跟班,曾经怯懦弱小的受气包一举登上九霄,而曾经炫彩夺目的他却碾落尘泥。没有通过宗门核心弟子选拔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每每思及于此,他都会把拳头握得发出爆豆般的脆响。
在核心弟子培养上,朝天宗可谓不遣余力,每年皆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大肆搜罗宗内天赋异禀的孩童,经过层层选拔,最终能够成为宗门核心弟子者可谓万里挑一。
那个奇迹虽然已经消失了千年,甚至已经被世间凡夫俗子所遗忘,但是各大宗门依旧一直为之努力,一直为之期盼。
因为一旦出现了得成大道的天之骄子,则意味着宗门将称霸天下,意味着其他的宗门或者臣服或者泯灭,所以不管经过多少岁月,只要宗门不灭,那么这种努力,这种期盼就会一直延续下去。
叶胖子的理想是像小时候那样成为王,这些年来他始终在不甘中挣扎,请客送礼,卑躬权势,屈膝富贵,该做的都做了,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
他知道像自己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了,多到如果没有天大的机运,就会永远这样孤寂地等待下去。
机运会来吗?就像一个恶意的玩笑,当你有一天终于丧失了信心的时候,它却忽然准准地砸到你脑袋上,让你想躲都躲不开。
房门推开,叶长庚摇头晃脑地走了进来。
这位是叶氏家族大主管叶绍施的亲随,如果把叶氏家族比作一个朝廷,那么叶绍施则相当于朝廷的丞相,丞相的门人三品官,自己充其量不过一个六品带刀侍卫。
明白这个道理的叶胖子像新入门的小媳妇般殷勤,贤淑,恭敬地请叶长庚入座,上茶。
叶长庚毫不客气,翘着二郎腿,淡笑着享受着对方的殷勤。这是必须要摆的谱,否则就丢了主子的脸面,同时也是一种警示,警示对方不要忘记相对于上位者,他们是如何的下贱卑微。
叶胖子束手站立一旁,陪着笑脸奉承了一番。
叶长庚才皮开肉不笑地干笑道:“胖子,叶老有事情吩咐你去办,你可不能懈怠呦。”
“叶老”二字仿佛晴空霹雳般在叶胖子耳边炸响,震得他晕眩地语无伦次地表述着自己的忠心,至于说了些什么,他那斗大的脑子一点儿也不知道。
“好,不枉叶老时常惦记着你。”叶长庚满意地点点头,随即正容严肃地问道:“有个叫马蜂的,午时左右被击杀,尸体随后送来了治安府,个中情况你可知晓?”
“属下这就去查。”
“胖子,你是自己人,因此我就不藏着掖着了,不过你记住,今天的事儿关系着叶老的清誉,因此万万不可声张。”
“属下明白。”
“马蜂是叶老的远房亲戚,个把月前,他和那个叫做钻云燕的一起来到朝天城寻求庇护,他们的名声不太好,叶老斟酌再三,还是顾及亲情收留了他们。”
“今儿午后,马蜂被杀的消息传到了叶老的耳朵里,他老人家十分恼火,特命在下来吩咐你办三件事儿:一,你安排一下,一会儿会有人前来领取马蜂的遗体,这事儿要秘密地进行;二,家族的眼线已经全部出动了,你在稽查司多注意一下,但凡抓住了钻云燕郭本昌,务必要交给叶老亲自审问,叶老很想知道事件的来龙去脉;三,查一查马蜂被何人所杀,哼!敢杀叶老的人,必要将他千刀万剐。”
躬身告退而出,叶胖子激动得难以自持,急忙运起轻功赶到协查司,箭步来到核查科门口,迎头将二个匆忙奔走的乞丐撞飞了出去。
他心情不错,未作计较,哈哈大笑地推门进了核查科,大喊道:“奸似鬼,老子有事找你。”
白胖文员慌忙起身,叶胖子一屁股坐到椅子上,滚动着大眼珠子说了几句废话,然后把话题转到了正题上。
“马蜂?怎么这么耳熟?让在下想想……”白胖文员眼光闪烁,沉吟半晌道:“……哦,对了,是不是午间被丐帮弟子击杀的那个悍匪?”
“丐帮弟子?”
“是啊,一个乞丐刚领走了赏金,乖乖,三千两啊!”白胖文书垂下眼帘,叹息道:“唉!咱们清水衙门蚱蜢官……”
只听见“咣当!”一声巨响,白胖文书抬头再看,只见窗口化作了一个硕大的窟窿,叶胖子已经消失不见。
叶胖子运起轻功追出了协查司,闪电般掠过几个弯,终于追上了那两个乞丐。他急忙慢下脚步,悄悄地跟在后面。
突然,身后传来了脚步声,他回头一看,原来是弟弟叶猴子。
叶猴子身材瘦小,尖嘴猴腮,他打小奸懒馋滑,长大后不务正业,一直在街头厮混,后来叶胖子托了关系,方把他招进稽查司当了一名杂役。
他恰巧看见大哥似狗飞奔,于是急忙追了过来。
叶胖子对叶猴子跟踪隐匿的功夫比较放心,遂伸手一把揪住他的脖领子,低声道:“看见那两个乞丐了吗?暗中钉死他们,探得他们落脚点马上回报,千万不可大意。”
“哥,你放心。”叶猴子郑重地点了点头。
看着叶猴子消失了,叶胖子急忙又回到核查科,把该了解的情况了解清楚了,该办的事情办妥了,方赶回办公室向叶长庚作了汇报。
听说有了凶手的消息,叶长庚激动地一拍大腿,尖声说道:“胖子,你的运气来了,你要是把这件事情办漂亮了,叶老绝对亏待不了你。”
孙二娘娇笑着推搡着老主顾二狗子,二狗子意犹未尽,像发情的公狗般探伸着两只爪子,回身想把那两堆半遮半掩的白嫩馒头揉搓一番。
“冤家,完事了还想占老娘的便宜?快滚。”孙二娘娇柔似水,媚眼如波,娇嗔着把二狗子推出了院子。
关好了院门,插好了门闩,她的脸色阴沉下来,厌恶地往地上唾了一口,转身进了屋子。
脸盆里注满水,孙二娘浸湿毛巾细细擦拭着身子,丝丝凉意掠过肌肤,格外舒爽,更舒爽的是可以将那种肮脏的感觉洗刷干净。自从丈夫死后,自从倚门卖笑那天起,她就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你个死鬼死了就什么都不管了,那就别怪老娘给你戴了那么多顶绿帽子……唉!大不了老娘死后到十八层地狱里,不见你的面也就是了……
唉!死鬼,你放心,我已经给愣子攒了不少钱,等他长大了,给他娶上几房天仙般的媳妇,多生些儿女为你传宗接代,也算老娘对得起你……
每当想到儿子愣子,孙二娘的心里会变的甜甜的,暖暖的,脸上笑靥如花,水珠儿追随着笑意滚动,仿佛荷叶上晶莹剔透的露珠。
孙二娘今年三十有二,虽然因为做皮肉生意,脸色有些苍白,眼角的鱼尾纹也显露了出来,但是擦抹上胭脂水粉,照样水灵灵的如花瓣般嫣然。
看着镜子里梳妆好的自己,孙二娘不知不觉又走了神,每当她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就容易走神……
……愣子快下班了,孩子还是长身体的时候,得到朱屠户那里买二斤肉做顿红烧肉,愣子最爱吃这口……
不知道朱屠户的婆娘在不在,如果不在,让他摸两把可以多给上二两。可笑他长得五大三粗,却怕老婆怕的要死,连私房钱都攒不下几个,呸!
……还要到于贩子那儿买条鱼来给愣子炖炖,人们都说吃鱼补脑,给愣子吃了那么多,还真有效果。
愣子一天比一天聪明了,总有一天会赶上学堂里的教书先生……那于贩子最好别动手动脚的,身上的鱼腥味儿恶心死人了,对了,得告诉他一声,以后要想跟老娘亲热,得先洗个澡,否则老娘得多收他点儿银子……
孙二娘拎着菜篮子出了家门,顺着七扭八拐的胡同袅袅前行,离得巷口还有老远,黑子就仿佛家里养的狗儿喜洋洋地迎了过来。
“二娘,有没有鞋破了,我给你修修,不收钱的。”黑子憨笑着,双手在裤子上来回摩挲着,好像在擦鼻涕。
他年近四十,皮肤黝黑,自从婆娘跟人跑了,就一直单身过日子,是街里的老邻居,在巷口修鞋打掌为生。
“去,别总诅咒老娘家的鞋子,真要是破了你得给赔新的。”孙二娘娇笑着抛了个媚眼。
像往常一样,黑子被打了眼,酒醉般晕忽忽道:“不是,不是,当然,当然,呵呵!”
……街里的男人们几乎都上过老娘的床,只有他没有。自从老婆跟人跑了,他就一头钻进了老娘的生活,什么苦活,累活,力气活全都上手,比毛驴都好使换。
唉!前些年他请婚媒王婆来家里提过亲,被老娘拒绝了。本以为撕破了脸,免费的劳力也就没有了,谁知道他鬼迷了心窍。唉!真想不明白他究竟看上了老娘哪一点?好奇的时候想问问,可是他一棍子打不出个屁来,问了也白问……
老娘当然看不上他,虽然他对愣子很好,哼!一个破修鞋的能给愣子带来什么好处?想也别想……
……若是有缘,等下辈子吧!唉……
脑子里走马灯似地胡思乱想着,孙二娘不知不觉间来到了巷子口。
忽然,一个乞丐像受惊的毛驴冲撞过来,一下子将她撞了个狗吃屎。
“哎呦!”孙二娘娇呼了一声,菜篮子飞了,发髻松了,玉簪掉了,胭脂花了,好似狂风扫过,柳败花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