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要债要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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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依摊开账本,怒视全志道:“全大人,这件事,我必须禀报到皇上面前去,如今邹家虽然倒了,可我也不能让凌府吃这么大一个亏,这笔账,无论如何我都要要回来。”
全志愣了愣,这才一个房间没看完,怎的,就说是要来讨债了?大过年的来讨债?这合适?
可眼下看凌依的架势不像是会善罢甘休,更别说什么合不合适的问题了。
“全大人----全大人?”凌依连喊了两声。
全志猛地回神,再仔细看了看账本,以他这个账房白痴都能看出来,账上的账,几乎都是邹家从笑仁堂和八音国中偷吃的明细记载,累计加起来,还真有差不多十万两。
这么大一笔数目,全是这一年邹家从凌家偷吃的,全志看的直咽口水,一面暗道凌家确实财大气粗,一面又暗道邹家确实黑心黑肝。
“大小姐先别急着上报皇上,这件事,我们得慢慢合计。”全志劝道。
凌依若是将这件事禀报了皇上,账本在那儿摆着,皇上就算是不愿意,也会派人来查明这件事,最后将邹家对凌府的空缺补上。
补归补,可这派人来查,又是另一回事了,到时候,将邹府所有的东西都清点一遍,那自己还吃个啥?
十万两,说少不少,可对于邹霸天这种贪心的人,倒也不多,既本就是从凌府吞来的,还给凌家,这剩下的,岂不是自己随便选了。
这样一想,他便拧眉沉思道:“大小姐这时候将这件事禀报皇上,实在是万万不妥,今夜就是守岁夜,皇上难得高兴,若是还因为这样的事被打扰,可是会恼的。”
凌依蹙眉道:“那可怎么办。难道要我放着这十万两不管?自认倒霉?我可不是吃亏的,这件事----------”
“大小姐稍安勿躁,我知道,十万两确实不是小数目。不如这样,这府中,我给你找,若能找出十万两的现银,你带走。这算是邹家欠你们凌家的,也算是你们凌家的,我既说过凌家的东西你带走,那便不会出尔反尔。
若是没有十万现银,你恐怕也只能有多少拿多少了,如今邹家一大家子都没了,许多人讨债都无处寻,大小姐若是能找回来一些,已是幸运,就莫要奢求了。”
凌依心有不甘。嘟哝道:“邹家太可恶了,欺父亲信任他们,这么多年来我们都不曾过问过账本,若不是邹家这里出事了我要收回账本,还不知道这里面竟然差了这么多,这一年都得十万两,这么多年,还不知他们吞了多少呐。”
“大小姐也别难过了,能找回多少是多少吧。”全志示意手下人赶紧去找现银,他得尽快打发了这女子。在今夜贺岁之前将这里的财产整理出来禀报给皇上。
说起来邹霸天还真的不是一般的贪,十万两现银虽然没有,可侍卫们却在墙上的暗格中找到了银票,足足有三十万两的银票。装了一大木盒子。
等侍卫们将钱箱子呈给全志看的时候,后者也是惊的张大了嘴,随随便便就找出三十万两来,那这偌大的府邸,可得找出多少个三十万两?
他心中激动的要拍手叫好,面上极力控制。从中抽出十万两来给凌依,“凌小姐也是运气好,竟然真找到了,这剩下的,我便呈给皇上,十万两你可一定要收好了。”
凌依目光紧紧锁住那剩余的二十万两,笑道:“全大人对我凌府的恩情,凌府不忘,我才不知道全大人找了三十万两银票出来呐。
来之前我可算过,按照邹霸天的官职俸禄,名下的产业收入,以及多多少少收的贿赂,五十万两是足了,另外珍宝器具一应摆设,三十万两即可。”
言下之意便是,你至少给皇上拿出八十万两来,至于剩下的,随你高兴怎么来。
全志眼睛都要发光了,一个匣子都有三十万两,八十万岂不是绰绰有余,那剩下的--------
他毫不犹豫的再抽了十万两的银票给凌依,笑道:“凌家一年的损失都有十万两,这么多年来,只怕不止上百万两了。
只是他邹家就是欠的再多,这最多的,还是要给皇上,否则你我都脱不了身,二十万两当是还邹家欠的,你放心,这件事我会禀明皇上。”
他不会禀,她也不会问。二人都心知肚明,凌依大方的接下二十万两,随后才心满意足的告辞离开。
回去的路上,织扇将银票来来回回数了三遍,最后兴奋的道:“大小姐,真的是二十万两,婢子这辈子都还没见过这么多的钱呢。”
凌依笑道:“邹霸天贪污成性,府中不知道还剩了多少,全志这一次可是捞着了,不过我也不亏,让车夫去桂西钱庄。”
织羽掀开车帘吩咐车夫改道去桂西。
在桂西钱庄,凌依用自己的信物将二十万两存在自己的户头上,忙完了一切,三人才回凌府。
胡氏正等的焦急,总算看着凌依回来了,立刻上前道:“大小姐,宫家适才派人来了,还送了礼,另外还有这封信,说是无论如何让大小姐亲自拆。”
凌依看到信封上的字迹,就认出是宫曦儒写的。
她一面往屋内走,一面将信拆开来细细读起来,只是信中并无什么重要的事,都是些琐碎的小事,又将宫承焰和海宁公主几人的下场告诉她。
海宁公主因为“不知情”,关了两日就被放出来了,如今还在宫中关禁闭抄佛经,不过却还是在安心的等着过了年的亲事。
宫承焰虽最后被证明与这件事无关,但总归是让庆隆帝猜忌了,便让他在府中禁闭,虽说看似处罚轻了,可庆隆帝心头却对他的信任再一次贬值。
朱华算是头号从犯,必定是只有死罪了,至于那个假冒的辻娘,也声称自己并不知情,只是被钱财迷惑了心智才答应诬陷凌府,庆隆帝看在大过年的份上,也饶了她死罪,被发配去边疆服苦役。
最后,信上说道要请凌依今晚去看灯会。
北秦每年过年都必定会有灯会,大年三十,吃过晚饭,所有人都会聚集在城中央,几条主街贯穿,街道上挂满了各种各样漂亮的纸灯。
不仅如此,年年还会选出一个灯王来,谁家得了灯王,就意味着来年一年都会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
这是习俗,凌依也早就让人准备好了灯,所以宫承焰的邀请她并未拒绝。
傍晚吃过饭,凌依便带着织扇织羽和胡氏,提着纸灯出门。凌善道带着凌常,兰氏带着程妈妈,再加十多个护卫,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出现在街道中央。
“张家的灯巧,你看这灯上的人物,画的栩栩如生,今年灯王非张家莫属。”
“我看白家才好,你看白家的灯,灯有七彩,你们见过?反正我是没见过。”
“那是你见识短,七彩灯都没见过,要我说啊,还是宫家的最好,你们看那九层灯塔,美轮美奂,每一层的图案还变幻莫测,这怕是悬灯大师做的吧。”
凌依听着旁边人叽叽喳喳的讨论谁家的灯最好,让织扇将自家的灯也挂上去,立马就迎来了好些人的赞美。
“凌丫头-------凌丫头,对面儿,看对面儿。”祝陌蹦跳着冲凌依招手。
凌依回头一看,也笑着回了礼。
祝陌索性挤开人群来到凌依面前,先看了看灯,问道:“这就是你的灯?没什么特别的啊?”
凌善道就站在旁边,闻言呵呵笑道:“你再仔细看看,是不是没特备?”
祝陌瞪大了眼睛看,外观虽然只是普通的灯笼模样,可灯壁上,却慢慢浮现出一些图案来,不仅如此,图案还像是活了似的在里面动。
“你们快看凌府的灯,那里面是什么?难道还有一条鱼?怎么还在动?”
鱼在跃,而莲花也随着缓缓绽开,这本只是普通的景,但在一个灯笼里面出现,却着实惊奇。
“这才是今年的灯王吧,竟然还有这般景象,实在新奇。”有人由衷的赞道。
凌依微微一笑,往后看了一眼,“今日只有你一人?”
祝陌脸上有些不高兴:“怎的,没看到我跟在长彦的屁股后面,你失望了?”
“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只是奇怪你一人怎的能闲得住,你不是最爱热闹吗。”凌依问道。
“我是爱热闹,这满大街都是热闹,我一个人怎么就不行了。”祝陌似乎跟她杠上了似的。
凌依不与他争辩,笑吟吟的道:“得,我知道了,你是一个人也成,一群人也成,怎么都成行了吧,我去坐灯船,看你去不去。”
“去,当然去。”祝陌立马就高兴起来,“我一个朋友有一艘灯船,好看得很,一般人坐不上,你跟着我去。”
“既然要去,那便一起去,没有我们,你一人岂不是无聊。”身后传来一个似笑非笑的声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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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依摊开账本,怒视全志道:“全大人,这件事,我必须禀报到皇上面前去,如今邹家虽然倒了,可我也不能让凌府吃这么大一个亏,这笔账,无论如何我都要要回来。”
全志愣了愣,这才一个房间没看完,怎的,就说是要来讨债了?大过年的来讨债?这合适?
可眼下看凌依的架势不像是会善罢甘休,更别说什么合不合适的问题了。
“全大人----全大人?”凌依连喊了两声。
全志猛地回神,再仔细看了看账本,以他这个账房白痴都能看出来,账上的账,几乎都是邹家从笑仁堂和八音国中偷吃的明细记载,累计加起来,还真有差不多十万两。
这么大一笔数目,全是这一年邹家从凌家偷吃的,全志看的直咽口水,一面暗道凌家确实财大气粗,一面又暗道邹家确实黑心黑肝。
“大小姐先别急着上报皇上,这件事,我们得慢慢合计。”全志劝道。
凌依若是将这件事禀报了皇上,账本在那儿摆着,皇上就算是不愿意,也会派人来查明这件事,最后将邹家对凌府的空缺补上。
补归补,可这派人来查,又是另一回事了,到时候,将邹府所有的东西都清点一遍,那自己还吃个啥?
十万两,说少不少,可对于邹霸天这种贪心的人,倒也不多,既本就是从凌府吞来的,还给凌家,这剩下的,岂不是自己随便选了。
这样一想,他便拧眉沉思道:“大小姐这时候将这件事禀报皇上,实在是万万不妥,今夜就是守岁夜,皇上难得高兴,若是还因为这样的事被打扰,可是会恼的。”
凌依蹙眉道:“那可怎么办。难道要我放着这十万两不管?自认倒霉?我可不是吃亏的,这件事----------”
“大小姐稍安勿躁,我知道,十万两确实不是小数目。不如这样,这府中,我给你找,若能找出十万两的现银,你带走。这算是邹家欠你们凌家的,也算是你们凌家的,我既说过凌家的东西你带走,那便不会出尔反尔。
若是没有十万现银,你恐怕也只能有多少拿多少了,如今邹家一大家子都没了,许多人讨债都无处寻,大小姐若是能找回来一些,已是幸运,就莫要奢求了。”
凌依心有不甘。嘟哝道:“邹家太可恶了,欺父亲信任他们,这么多年来我们都不曾过问过账本,若不是邹家这里出事了我要收回账本,还不知道这里面竟然差了这么多,这一年都得十万两,这么多年,还不知他们吞了多少呐。”
“大小姐也别难过了,能找回多少是多少吧。”全志示意手下人赶紧去找现银,他得尽快打发了这女子。在今夜贺岁之前将这里的财产整理出来禀报给皇上。
说起来邹霸天还真的不是一般的贪,十万两现银虽然没有,可侍卫们却在墙上的暗格中找到了银票,足足有三十万两的银票。装了一大木盒子。
等侍卫们将钱箱子呈给全志看的时候,后者也是惊的张大了嘴,随随便便就找出三十万两来,那这偌大的府邸,可得找出多少个三十万两?
他心中激动的要拍手叫好,面上极力控制。从中抽出十万两来给凌依,“凌小姐也是运气好,竟然真找到了,这剩下的,我便呈给皇上,十万两你可一定要收好了。”
凌依目光紧紧锁住那剩余的二十万两,笑道:“全大人对我凌府的恩情,凌府不忘,我才不知道全大人找了三十万两银票出来呐。
来之前我可算过,按照邹霸天的官职俸禄,名下的产业收入,以及多多少少收的贿赂,五十万两是足了,另外珍宝器具一应摆设,三十万两即可。”
言下之意便是,你至少给皇上拿出八十万两来,至于剩下的,随你高兴怎么来。
全志眼睛都要发光了,一个匣子都有三十万两,八十万岂不是绰绰有余,那剩下的--------
他毫不犹豫的再抽了十万两的银票给凌依,笑道:“凌家一年的损失都有十万两,这么多年来,只怕不止上百万两了。
只是他邹家就是欠的再多,这最多的,还是要给皇上,否则你我都脱不了身,二十万两当是还邹家欠的,你放心,这件事我会禀明皇上。”
他不会禀,她也不会问。二人都心知肚明,凌依大方的接下二十万两,随后才心满意足的告辞离开。
回去的路上,织扇将银票来来回回数了三遍,最后兴奋的道:“大小姐,真的是二十万两,婢子这辈子都还没见过这么多的钱呢。”
凌依笑道:“邹霸天贪污成性,府中不知道还剩了多少,全志这一次可是捞着了,不过我也不亏,让车夫去桂西钱庄。”
织羽掀开车帘吩咐车夫改道去桂西。
在桂西钱庄,凌依用自己的信物将二十万两存在自己的户头上,忙完了一切,三人才回凌府。
胡氏正等的焦急,总算看着凌依回来了,立刻上前道:“大小姐,宫家适才派人来了,还送了礼,另外还有这封信,说是无论如何让大小姐亲自拆。”
凌依看到信封上的字迹,就认出是宫曦儒写的。
她一面往屋内走,一面将信拆开来细细读起来,只是信中并无什么重要的事,都是些琐碎的小事,又将宫承焰和海宁公主几人的下场告诉她。
海宁公主因为“不知情”,关了两日就被放出来了,如今还在宫中关禁闭抄佛经,不过却还是在安心的等着过了年的亲事。
宫承焰虽最后被证明与这件事无关,但总归是让庆隆帝猜忌了,便让他在府中禁闭,虽说看似处罚轻了,可庆隆帝心头却对他的信任再一次贬值。
朱华算是头号从犯,必定是只有死罪了,至于那个假冒的辻娘,也声称自己并不知情,只是被钱财迷惑了心智才答应诬陷凌府,庆隆帝看在大过年的份上,也饶了她死罪,被发配去边疆服苦役。
最后,信上说道要请凌依今晚去看灯会。
北秦每年过年都必定会有灯会,大年三十,吃过晚饭,所有人都会聚集在城中央,几条主街贯穿,街道上挂满了各种各样漂亮的纸灯。
不仅如此,年年还会选出一个灯王来,谁家得了灯王,就意味着来年一年都会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
这是习俗,凌依也早就让人准备好了灯,所以宫承焰的邀请她并未拒绝。
傍晚吃过饭,凌依便带着织扇织羽和胡氏,提着纸灯出门。凌善道带着凌常,兰氏带着程妈妈,再加十多个护卫,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出现在街道中央。
“张家的灯巧,你看这灯上的人物,画的栩栩如生,今年灯王非张家莫属。”
“我看白家才好,你看白家的灯,灯有七彩,你们见过?反正我是没见过。”
“那是你见识短,七彩灯都没见过,要我说啊,还是宫家的最好,你们看那九层灯塔,美轮美奂,每一层的图案还变幻莫测,这怕是悬灯大师做的吧。”
凌依听着旁边人叽叽喳喳的讨论谁家的灯最好,让织扇将自家的灯也挂上去,立马就迎来了好些人的赞美。
“凌丫头-------凌丫头,对面儿,看对面儿。”祝陌蹦跳着冲凌依招手。
凌依回头一看,也笑着回了礼。
祝陌索性挤开人群来到凌依面前,先看了看灯,问道:“这就是你的灯?没什么特别的啊?”
凌善道就站在旁边,闻言呵呵笑道:“你再仔细看看,是不是没特备?”
祝陌瞪大了眼睛看,外观虽然只是普通的灯笼模样,可灯壁上,却慢慢浮现出一些图案来,不仅如此,图案还像是活了似的在里面动。
“你们快看凌府的灯,那里面是什么?难道还有一条鱼?怎么还在动?”
鱼在跃,而莲花也随着缓缓绽开,这本只是普通的景,但在一个灯笼里面出现,却着实惊奇。
“这才是今年的灯王吧,竟然还有这般景象,实在新奇。”有人由衷的赞道。
凌依微微一笑,往后看了一眼,“今日只有你一人?”
祝陌脸上有些不高兴:“怎的,没看到我跟在长彦的屁股后面,你失望了?”
“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只是奇怪你一人怎的能闲得住,你不是最爱热闹吗。”凌依问道。
“我是爱热闹,这满大街都是热闹,我一个人怎么就不行了。”祝陌似乎跟她杠上了似的。
凌依不与他争辩,笑吟吟的道:“得,我知道了,你是一个人也成,一群人也成,怎么都成行了吧,我去坐灯船,看你去不去。”
“去,当然去。”祝陌立马就高兴起来,“我一个朋友有一艘灯船,好看得很,一般人坐不上,你跟着我去。”
“既然要去,那便一起去,没有我们,你一人岂不是无聊。”身后传来一个似笑非笑的声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