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第72章 最后的新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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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哪里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有人说,是可可西里;有人说,是兴安岭;有人说,是神农架。还有人说,是亚马逊热带雨林,是非洲大草原,是澳洲远离沿海的中心山岭,是北国一望无际的雪原。甚至有人干脆说,是人类至今仍未探索完毕的,深不可测的海洋。
这些答案,都正确,但却又都不太准确。其实一言以蔽之,所谓野生动物的天堂,就是没有人类的地方。
近些年来,随着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人类保护环境的意识终于开始抬头。有些人,是因为生活环境、气候的改变,使他产生了危机感,进而产生了保护环境的念头。而有些人,则是单纯地有着一种“我不能让我的后人只能在课本、录像中见到这种动物”的使命感。
无论是那种人,就保护环境这一项举动而言,他们都是值得尊敬的人。然而,他们却都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就目前人类的进化水平,以及科技的发展方向来看,人类与自然,都是绝对无法调和的死敌。毕竟,人类还没有进化到像植物那样,只靠光合作用就能生存的地步,而即使是植物,也无法避免地有着生物的共同性——掠夺。
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生物,想要生存,就需要掠夺。不管是从自然界,还是从其他生物之上。照这样来看,似乎人类与其他生物一般无二,既然其他生物可以与自然和平相处,那么人类应该也可以才对。可是与其他生物相比,人类却有着一项连天神都嫉妒的才能,那便是智慧。一旦生物拥有了智慧,再经过时间的沉淀,也就形成了文明。
在文明的体系下,人类将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向整个自然界索取着需要的资源,并且随着文明的发展,所对应的,是自然界愈加丑陋的伤痕。虽然其他生物也会向自然界掠夺资源,然而,除人类之外,再无哪个物种会拥有文明体系,对自然界的破坏和对资源的消耗又怎么会像人类这般需巨大呢?
偏偏,人类又是无可争议的高等生物,至少在地球上,没有任何其他生物有着可以媲美人类的智慧,否则人类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在这样的前提下,即使因为天灾或人祸,人类被消灭掉百分之九十九之多,但只要还存活着一部分人类,可以继续繁育,那么就算科技文明完全毁灭,凭借着与其他物种不在一个层面上的高等智慧,以及与大多数生物相比而言漫长的寿命,人类也可以在一个与整个自然界的历史相比起来短暂到不可思议的时间内重组文明,进而继续破坏自然坏境。
人的手指上划破一道小口,要不了多久便会自动痊愈。而要是被砍掉一只手,恐怕这自我修复系统,就不这么灵了。
那么,人类就真的不能与自然和平相处了吗?方法是有的,那就是,放弃一切的文明与科技,重回蛮荒时代。可是这个方法,说了等于没有说。现在这般,出门有车,回家有空调,有冰箱,有电视,有网络的生活,才是现代人类想要的。别说是回到蛮荒时代,就是让他们回到五百年前,重过烧火做饭的生活,他们也不见得会愿意。
毕竟,人类花了数百万年费劲千辛万苦爬到食物链的最顶端,不是为了茹毛饮血。
也正是因为这样几乎无法调和的矛盾,才会有某些邪教组织或极端环保主义者坚定的认为,人类是地球的癌症,只有人类彻底灭亡,才能拯救地球,否则,总有一天,地球会因为人类而毁灭。
后面的这一段,是现在的吴清和所无法想到的,不过,对于无人的地方,是野生动物的天堂这一点,他的感触倒是很深。
望着眼前肥硕的雪兔,吴清和心中感慨不已。他还未上昆仑之前,本就是山里孩子,自小跟长辈进山狩猎也不知多少次,甚至还亲手猎到过野兔,可谓是见多识广,但即使是他,在上昆仑之前,却也从未见过体型如此巨大的兔子。
雪兔,本就比一般野兔的体型来得大,更何况此地渺无人烟,仅存的一群道士也不食荤腥,这群雪兔在这里日子过得好不逍遥,自然长得又肥又壮。而眼前这只,已是他在昆仑这么多年里见过的雪兔里,体型很一般的了。可即使这样,这只雪兔仍然比寻常野兔大了不知多少。
谨慎地埋伏在雪地中,吴清和大气也不敢喘一下。虽然此地渺无人烟,但并不代表这该死的兔子就会傻傻地撞进他的手中,相反,这小东西机警得不得了,以往他想要捉上一只,非得安上陷阱才行,可是这次,长辈看得紧,让他没什么机会提前布置,这才用上了这么一个并不算高明的方法蛮干。
乌溜溜的眼睛警惕地四处张望着,耳朵竖得老高,在吴清和等了半天之后,那只雪兔终于确定了周围没有危险,蹦跳了两下,走到了吴清和预计的方位上。早已等得手足发麻的吴清和心中一喜,一声暴喝,从雪坑中跳了起来,激起雪粉满天。
没想到不远处竟藏着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受惊之下,雪兔如同一根脱弦利箭般闪电蹿出!吴清和连忙运起轻功直追,只是他此时功力浅薄,双足深陷在雪地之中,速度怎么也快不起来。反观雪兔,本就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野生动物之一,再加上体型灵巧,天生有着踏雪无痕的功夫,只眨眼间,便将吴清和抛在了身后。
见那道白影贴着雪地与自己的距离越拉越远,吴清和也不着急,却又是感叹:若非有计谋在先,在不用陷阱的情况下,自己怎么可能抓得住这个小东西?而那天生踏雪无痕的功夫,则更是让他羡慕不已。凭自己的资质,要想修炼到那个地步,怕是要到四五十岁了吧。
就在吴清和长吁短叹之际,雪兔已经将他甩得极远,眼见就要消失了。却在这时,自旁边一块巨石之后,飞起一件道袍,向雪兔压去,几乎将雪兔的头顶完全遮盖。骤然遇袭,雪兔身形突止,如同惯性不存在般急转,企图避过这一击,这保命的绝技让它们捡回了不知多少条性命。然而,这袍子丢的角度却刁钻非常,丢袍人还使了一股柔劲,让袍子才升到一半,便急速下降,雪兔又如何能够躲过?
只眨眼间,道袍便将雪兔罩住,雪兔还没来得及挣扎,一个黑影便已和身扑上,将道袍与它一并抓了起来。这便是早早守候在一旁的莫离尘。
“师兄,师兄!抓到了,我抓到了!”莫离尘小心地抱着道袍,开心地大叫了起来。
听到叫声,吴清和连忙抓紧脚步,三步并作两步赶了过来,一把夺过道袍,抓住雪兔耳朵提了出来,然后边将道袍为莫离尘披上边道:“师弟快快穿好,要是冻坏了,好事反倒变成坏事啦!”
莫离尘摸了摸冻得有些发红的鼻子,嘻嘻笑道:“无妨,习武之人哪会这般娇贵。”
细心地为他将衣服穿好,吴清和认真地说道:“小心无大错。”见一个平时马马虎虎的人,此刻竟说出了这样一句话,莫离尘好笑之余,又说不出地感动。
又仔细地检查了几遍,吴清和满意地拍了拍莫离尘的肩膀,方才注意到手上的雪兔,得意地笑道:“小样儿跑得挺快的嘛,结果还不是被抓住了?”说着,看到莫离尘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他又道:“不过这次能抓到这家伙,师弟的功劳还是最大的。就算是师父也想不到师弟竟然能将那招从天而降的掌法用在衣袍上,这等悟性,师兄当真不及。”
看着吴清和因为伏在雪地中半响而被冻得乌青的脸,却将功劳全记在了自己身上,莫离尘只觉得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了下来。这可把吴清和吓了一跳,急道:“师弟你怎么哭了?是不是师兄哪里做错,惹你生气了?”
莫离尘心中感动得无以复加,破涕为笑道:“没什么,只是肚子有些饿了。”
吴清和舒了一口气,也笑道:“这好办,师兄这就给你弄吃的。”
生火,宰杀,身为山里长大的孩子,吴清和对这一切熟练至极,三两下便把一只兔子收拾了个干净,架在了火上,不多时,那兔子表皮便开始变色,滴下的油脂落在火上,香味传出老远。
闻着那馋人的香气,两人在吞口水中又等了一阵,那兔子才终于烤好。确定兔子已经烤好后,吴清和撕下一只兔腿先递给了莫离尘,见莫离尘急不可耐地塞进嘴里,然后被烫得连连吐舌,他忙道:“慢点吃,没人跟你抢。”等莫离尘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后,他才好笑地摇了摇头,随即肚子一叫,知道这么大一只雪兔莫离尘一个人也不可能吃完,当下也不客气,撕下另一只兔腿大口吃了起来。
莫离尘来到昆仑山上这十余日,皆是跟着一群道士吃些清淡饮食。虽然第一日,吴清和便说要带他捉些雪鸡雪兔吃,可是这些日子师父师叔都看得紧,直到今天才有机会带着他溜了出来。不见荤腥十余日,莫离尘口中早都快淡出个鸟来了,而吴清和平日里也是每隔半年多,才有机会为自己改善一次伙食,是以两人都吃得极香。
本来,这山中的野生动物都极其迅捷,再加上环境关系,不依靠弓箭火枪等器具,是绝对无法猎捕的,而布置陷阱则需要较长的时间等待猎物上钩,不可能一举成功。也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两个老道士才会如此放心,带着三个弟子下山采买过年物资去了。
如果他们城府深上一分,便会疑惑,这吴清和分明最喜热闹,莫离尘也是活泼好动之人,下山采购之事,怎么不闹着要去?原来是这吴清和曾多次跟随师长下山,知道师长的脾性,是不会允许他在市集中随意游玩的,采购好商品,便直接回山了,十分无聊,既然如此,不如留在山中,趁师长离山之时,吃上一顿野味。
只是就算两个老道想到了这一点,怕是也不会放在心上。反正没有时间布置陷阱之下,就凭吴清和那三脚猫的功夫,想抓住雪兔无异于痴人说梦。而莫离尘?莫离尘虽然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是个天才,可是毕竟才拜师十余天,修为比之吴清和都差了不知十万八千里,又能帮上什么忙?
可是他们恐怕怎么都不会想到,两人这次能抓住雪兔,莫离尘还真是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只在与易天舒游历的短短两个月里,莫离尘便培养出了气感,令众人大喜过望。这个成绩,不说是绝无仅有,却也绝对惊人。虽然步入入微境的易天舒深刻的知道,要想踏入他这个境界,更加需要的是悟性,而非聪明才智,可不管怎么说,这短短的时间内便培养出了气感,都预示着莫离尘确实是个天才,即使无法踏入入微境,冲击先天境的几率也是极大。
见莫离尘已培养出了气感,玄清勉励一番,便让他巩固现有的境界,反正修道之人,别的不多,只有时间最多,也不急在一时,打好基础才是最重要的。可是他们却不知道,莫离尘才刚刚上山,吴清和便打起了盘算,悄悄找到了莫离尘,将怀中藏着的一本书交给了他。
这本书乃是一本掌法秘籍,而吴清和将这本书交给他,便是让他在接下来的这段短暂的时间内,将秘籍上一招从天而降的掌法练熟,再将其中的发力技巧转化到衣袍上,力争将衣袍掷出时,能让衣袍如秘籍中掌法一般急速印下。
也就是莫离尘什么都不懂,才傻傻地答应了下来。要知道,这本掌法秘籍虽然不是昆仑的不传之秘,却也不是一般的大路货色,精深奥妙非常,寻常人拿到,就是练个三五年,也不见得能练出些本事来。虽然暂时只需要修习其中一招掌法,而非全部精通,但却不是单纯地使用这招掌法而已,而是要将发力技巧转换到衣袍上,更加严苛的是,还要再不到十天的时间内将这个技巧掌握,这简直是强人所难。
可是,莫离尘却办到了。本来,吴清和也只是死马当活马医罢了,可莫离尘却真的办到了。这让他在欣喜的同时,也很是羡慕。想当初,他为了练这门掌法,可是花了足足十年,方才有所建树,而这发力技巧转换之法,他也是整套掌法都熟悉了之后,才终于熟练起来的。而现在,师弟只花了十天不到,师父还没下山时就已经可以做到了,虽然还很生涩,不过十年跟十天,却又是多么鲜明的对比。
不过,吴清和的心中却没有什么嫉妒的情绪。他生性赤诚,本就将莫离尘当做自己亲弟弟一般看待,更何况,他这个师弟越是天赋惊人,将来就越是能够打破那该死的山壁,让堂堂昆仑弟子,能够抬头挺胸地行走天下!
堂堂昆仑,堂堂昆仑!每当想到这四个字,他的心,就火热火热的。
一边吃着美味,一边想着未来的光景,吴清和不由得傻乎乎地笑了起来,莫离尘看得好笑,正想询问,这时,突然出现的阴影却将两人笼罩了起来。笑容僵在脸上,吴清和艰难地将头转向了阴影地方向,强笑道:“师祖好啊。”
易天舒又好气又好笑,佯怒道:“好什么好?师祖再好,又比得上你们两个小子逍遥自在?都吃起野味来了!”
莫离尘哪见过这等阵仗,还以为易天舒真的发怒,当即吓得不敢说话。吴清和哭丧着脸道:“师祖,这些都是弟子的主意,不关师弟的事,您要罚就罚我吧。”
易天舒冷笑道:“好啊,你还很够义气是吧?既然这样……”说着,脸上冷峻消失,换上了一副懒洋洋的笑脸,如同春日般和煦,一直背在身后的手也拿了出来,手上竟提着一只肥硕的雪兔。
“就替我把这只兔子也烤了吧。”
世界上,哪里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有人说,是可可西里;有人说,是兴安岭;有人说,是神农架。还有人说,是亚马逊热带雨林,是非洲大草原,是澳洲远离沿海的中心山岭,是北国一望无际的雪原。甚至有人干脆说,是人类至今仍未探索完毕的,深不可测的海洋。
这些答案,都正确,但却又都不太准确。其实一言以蔽之,所谓野生动物的天堂,就是没有人类的地方。
近些年来,随着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人类保护环境的意识终于开始抬头。有些人,是因为生活环境、气候的改变,使他产生了危机感,进而产生了保护环境的念头。而有些人,则是单纯地有着一种“我不能让我的后人只能在课本、录像中见到这种动物”的使命感。
无论是那种人,就保护环境这一项举动而言,他们都是值得尊敬的人。然而,他们却都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就目前人类的进化水平,以及科技的发展方向来看,人类与自然,都是绝对无法调和的死敌。毕竟,人类还没有进化到像植物那样,只靠光合作用就能生存的地步,而即使是植物,也无法避免地有着生物的共同性——掠夺。
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生物,想要生存,就需要掠夺。不管是从自然界,还是从其他生物之上。照这样来看,似乎人类与其他生物一般无二,既然其他生物可以与自然和平相处,那么人类应该也可以才对。可是与其他生物相比,人类却有着一项连天神都嫉妒的才能,那便是智慧。一旦生物拥有了智慧,再经过时间的沉淀,也就形成了文明。
在文明的体系下,人类将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向整个自然界索取着需要的资源,并且随着文明的发展,所对应的,是自然界愈加丑陋的伤痕。虽然其他生物也会向自然界掠夺资源,然而,除人类之外,再无哪个物种会拥有文明体系,对自然界的破坏和对资源的消耗又怎么会像人类这般需巨大呢?
偏偏,人类又是无可争议的高等生物,至少在地球上,没有任何其他生物有着可以媲美人类的智慧,否则人类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在这样的前提下,即使因为天灾或人祸,人类被消灭掉百分之九十九之多,但只要还存活着一部分人类,可以继续繁育,那么就算科技文明完全毁灭,凭借着与其他物种不在一个层面上的高等智慧,以及与大多数生物相比而言漫长的寿命,人类也可以在一个与整个自然界的历史相比起来短暂到不可思议的时间内重组文明,进而继续破坏自然坏境。
人的手指上划破一道小口,要不了多久便会自动痊愈。而要是被砍掉一只手,恐怕这自我修复系统,就不这么灵了。
那么,人类就真的不能与自然和平相处了吗?方法是有的,那就是,放弃一切的文明与科技,重回蛮荒时代。可是这个方法,说了等于没有说。现在这般,出门有车,回家有空调,有冰箱,有电视,有网络的生活,才是现代人类想要的。别说是回到蛮荒时代,就是让他们回到五百年前,重过烧火做饭的生活,他们也不见得会愿意。
毕竟,人类花了数百万年费劲千辛万苦爬到食物链的最顶端,不是为了茹毛饮血。
也正是因为这样几乎无法调和的矛盾,才会有某些邪教组织或极端环保主义者坚定的认为,人类是地球的癌症,只有人类彻底灭亡,才能拯救地球,否则,总有一天,地球会因为人类而毁灭。
后面的这一段,是现在的吴清和所无法想到的,不过,对于无人的地方,是野生动物的天堂这一点,他的感触倒是很深。
望着眼前肥硕的雪兔,吴清和心中感慨不已。他还未上昆仑之前,本就是山里孩子,自小跟长辈进山狩猎也不知多少次,甚至还亲手猎到过野兔,可谓是见多识广,但即使是他,在上昆仑之前,却也从未见过体型如此巨大的兔子。
雪兔,本就比一般野兔的体型来得大,更何况此地渺无人烟,仅存的一群道士也不食荤腥,这群雪兔在这里日子过得好不逍遥,自然长得又肥又壮。而眼前这只,已是他在昆仑这么多年里见过的雪兔里,体型很一般的了。可即使这样,这只雪兔仍然比寻常野兔大了不知多少。
谨慎地埋伏在雪地中,吴清和大气也不敢喘一下。虽然此地渺无人烟,但并不代表这该死的兔子就会傻傻地撞进他的手中,相反,这小东西机警得不得了,以往他想要捉上一只,非得安上陷阱才行,可是这次,长辈看得紧,让他没什么机会提前布置,这才用上了这么一个并不算高明的方法蛮干。
乌溜溜的眼睛警惕地四处张望着,耳朵竖得老高,在吴清和等了半天之后,那只雪兔终于确定了周围没有危险,蹦跳了两下,走到了吴清和预计的方位上。早已等得手足发麻的吴清和心中一喜,一声暴喝,从雪坑中跳了起来,激起雪粉满天。
没想到不远处竟藏着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受惊之下,雪兔如同一根脱弦利箭般闪电蹿出!吴清和连忙运起轻功直追,只是他此时功力浅薄,双足深陷在雪地之中,速度怎么也快不起来。反观雪兔,本就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野生动物之一,再加上体型灵巧,天生有着踏雪无痕的功夫,只眨眼间,便将吴清和抛在了身后。
见那道白影贴着雪地与自己的距离越拉越远,吴清和也不着急,却又是感叹:若非有计谋在先,在不用陷阱的情况下,自己怎么可能抓得住这个小东西?而那天生踏雪无痕的功夫,则更是让他羡慕不已。凭自己的资质,要想修炼到那个地步,怕是要到四五十岁了吧。
就在吴清和长吁短叹之际,雪兔已经将他甩得极远,眼见就要消失了。却在这时,自旁边一块巨石之后,飞起一件道袍,向雪兔压去,几乎将雪兔的头顶完全遮盖。骤然遇袭,雪兔身形突止,如同惯性不存在般急转,企图避过这一击,这保命的绝技让它们捡回了不知多少条性命。然而,这袍子丢的角度却刁钻非常,丢袍人还使了一股柔劲,让袍子才升到一半,便急速下降,雪兔又如何能够躲过?
只眨眼间,道袍便将雪兔罩住,雪兔还没来得及挣扎,一个黑影便已和身扑上,将道袍与它一并抓了起来。这便是早早守候在一旁的莫离尘。
“师兄,师兄!抓到了,我抓到了!”莫离尘小心地抱着道袍,开心地大叫了起来。
听到叫声,吴清和连忙抓紧脚步,三步并作两步赶了过来,一把夺过道袍,抓住雪兔耳朵提了出来,然后边将道袍为莫离尘披上边道:“师弟快快穿好,要是冻坏了,好事反倒变成坏事啦!”
莫离尘摸了摸冻得有些发红的鼻子,嘻嘻笑道:“无妨,习武之人哪会这般娇贵。”
细心地为他将衣服穿好,吴清和认真地说道:“小心无大错。”见一个平时马马虎虎的人,此刻竟说出了这样一句话,莫离尘好笑之余,又说不出地感动。
又仔细地检查了几遍,吴清和满意地拍了拍莫离尘的肩膀,方才注意到手上的雪兔,得意地笑道:“小样儿跑得挺快的嘛,结果还不是被抓住了?”说着,看到莫离尘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他又道:“不过这次能抓到这家伙,师弟的功劳还是最大的。就算是师父也想不到师弟竟然能将那招从天而降的掌法用在衣袍上,这等悟性,师兄当真不及。”
看着吴清和因为伏在雪地中半响而被冻得乌青的脸,却将功劳全记在了自己身上,莫离尘只觉得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了下来。这可把吴清和吓了一跳,急道:“师弟你怎么哭了?是不是师兄哪里做错,惹你生气了?”
莫离尘心中感动得无以复加,破涕为笑道:“没什么,只是肚子有些饿了。”
吴清和舒了一口气,也笑道:“这好办,师兄这就给你弄吃的。”
生火,宰杀,身为山里长大的孩子,吴清和对这一切熟练至极,三两下便把一只兔子收拾了个干净,架在了火上,不多时,那兔子表皮便开始变色,滴下的油脂落在火上,香味传出老远。
闻着那馋人的香气,两人在吞口水中又等了一阵,那兔子才终于烤好。确定兔子已经烤好后,吴清和撕下一只兔腿先递给了莫离尘,见莫离尘急不可耐地塞进嘴里,然后被烫得连连吐舌,他忙道:“慢点吃,没人跟你抢。”等莫离尘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后,他才好笑地摇了摇头,随即肚子一叫,知道这么大一只雪兔莫离尘一个人也不可能吃完,当下也不客气,撕下另一只兔腿大口吃了起来。
莫离尘来到昆仑山上这十余日,皆是跟着一群道士吃些清淡饮食。虽然第一日,吴清和便说要带他捉些雪鸡雪兔吃,可是这些日子师父师叔都看得紧,直到今天才有机会带着他溜了出来。不见荤腥十余日,莫离尘口中早都快淡出个鸟来了,而吴清和平日里也是每隔半年多,才有机会为自己改善一次伙食,是以两人都吃得极香。
本来,这山中的野生动物都极其迅捷,再加上环境关系,不依靠弓箭火枪等器具,是绝对无法猎捕的,而布置陷阱则需要较长的时间等待猎物上钩,不可能一举成功。也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两个老道士才会如此放心,带着三个弟子下山采买过年物资去了。
如果他们城府深上一分,便会疑惑,这吴清和分明最喜热闹,莫离尘也是活泼好动之人,下山采购之事,怎么不闹着要去?原来是这吴清和曾多次跟随师长下山,知道师长的脾性,是不会允许他在市集中随意游玩的,采购好商品,便直接回山了,十分无聊,既然如此,不如留在山中,趁师长离山之时,吃上一顿野味。
只是就算两个老道想到了这一点,怕是也不会放在心上。反正没有时间布置陷阱之下,就凭吴清和那三脚猫的功夫,想抓住雪兔无异于痴人说梦。而莫离尘?莫离尘虽然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是个天才,可是毕竟才拜师十余天,修为比之吴清和都差了不知十万八千里,又能帮上什么忙?
可是他们恐怕怎么都不会想到,两人这次能抓住雪兔,莫离尘还真是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只在与易天舒游历的短短两个月里,莫离尘便培养出了气感,令众人大喜过望。这个成绩,不说是绝无仅有,却也绝对惊人。虽然步入入微境的易天舒深刻的知道,要想踏入他这个境界,更加需要的是悟性,而非聪明才智,可不管怎么说,这短短的时间内便培养出了气感,都预示着莫离尘确实是个天才,即使无法踏入入微境,冲击先天境的几率也是极大。
见莫离尘已培养出了气感,玄清勉励一番,便让他巩固现有的境界,反正修道之人,别的不多,只有时间最多,也不急在一时,打好基础才是最重要的。可是他们却不知道,莫离尘才刚刚上山,吴清和便打起了盘算,悄悄找到了莫离尘,将怀中藏着的一本书交给了他。
这本书乃是一本掌法秘籍,而吴清和将这本书交给他,便是让他在接下来的这段短暂的时间内,将秘籍上一招从天而降的掌法练熟,再将其中的发力技巧转化到衣袍上,力争将衣袍掷出时,能让衣袍如秘籍中掌法一般急速印下。
也就是莫离尘什么都不懂,才傻傻地答应了下来。要知道,这本掌法秘籍虽然不是昆仑的不传之秘,却也不是一般的大路货色,精深奥妙非常,寻常人拿到,就是练个三五年,也不见得能练出些本事来。虽然暂时只需要修习其中一招掌法,而非全部精通,但却不是单纯地使用这招掌法而已,而是要将发力技巧转换到衣袍上,更加严苛的是,还要再不到十天的时间内将这个技巧掌握,这简直是强人所难。
可是,莫离尘却办到了。本来,吴清和也只是死马当活马医罢了,可莫离尘却真的办到了。这让他在欣喜的同时,也很是羡慕。想当初,他为了练这门掌法,可是花了足足十年,方才有所建树,而这发力技巧转换之法,他也是整套掌法都熟悉了之后,才终于熟练起来的。而现在,师弟只花了十天不到,师父还没下山时就已经可以做到了,虽然还很生涩,不过十年跟十天,却又是多么鲜明的对比。
不过,吴清和的心中却没有什么嫉妒的情绪。他生性赤诚,本就将莫离尘当做自己亲弟弟一般看待,更何况,他这个师弟越是天赋惊人,将来就越是能够打破那该死的山壁,让堂堂昆仑弟子,能够抬头挺胸地行走天下!
堂堂昆仑,堂堂昆仑!每当想到这四个字,他的心,就火热火热的。
一边吃着美味,一边想着未来的光景,吴清和不由得傻乎乎地笑了起来,莫离尘看得好笑,正想询问,这时,突然出现的阴影却将两人笼罩了起来。笑容僵在脸上,吴清和艰难地将头转向了阴影地方向,强笑道:“师祖好啊。”
易天舒又好气又好笑,佯怒道:“好什么好?师祖再好,又比得上你们两个小子逍遥自在?都吃起野味来了!”
莫离尘哪见过这等阵仗,还以为易天舒真的发怒,当即吓得不敢说话。吴清和哭丧着脸道:“师祖,这些都是弟子的主意,不关师弟的事,您要罚就罚我吧。”
易天舒冷笑道:“好啊,你还很够义气是吧?既然这样……”说着,脸上冷峻消失,换上了一副懒洋洋的笑脸,如同春日般和煦,一直背在身后的手也拿了出来,手上竟提着一只肥硕的雪兔。
“就替我把这只兔子也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