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紫衣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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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晗月不知所措,现在是在原处等待,还是去周围寻寻阿奕?她举棋不定,担心不已。

    就在此时,传来一段清脆悠扬的曲调,熟悉,她太熟悉了,这个悦耳声音是用树叶吹奏出来的,而且还是叶恒最喜欢的曲子。

    沈晗月转忧为喜,立即循声而去,她穿过杂草,绕到一个大石头的后面,阿奕正蹲在那里,忘情地吹奏着手上的叶子。

    沈晗月静静地注视着他,生怕这一幕只是幻觉。

    一曲完毕,阿奕扭头看向她,有些腼腆,却因为她的热泪盈眶而变得慌乱起来。

    “姐姐别哭,姐姐别哭。”他无措地站起,为她擦去脸上泪花。

    沈晗月紧紧攥住他的手,急急问道:“你记得这首歌对不对,是不是记起来了?”

    沈晗月着实兴奋,原本还觉得,自己认定他是叶恒的转世太过武断。就在这刻,她深信自己的判断,阿奕就是叶恒。

    阿奕被她激动的样子吓了一跳,先是呆愣地看着她,再讷讷说道:“刚才……那边有一排大鸟,排队飞过去……”

    “那是大雁,你刚才吹的是《鸿雁》,你是不是想起你是叶恒了。”

    “……”阿奕定定地望着她,没有回应,看起来懵懵懂懂的,根本听不懂她的问题。

    沈晗月没有等到想要的回复,有些失落,神色也黯淡下来。

    “阿奕以后不吹了,姐姐不高兴,阿奕以后不吹了,姐姐别哭……”

    沈晗月强扯出一抹笑意,嗓音有着苦涩,却还宽慰他道:“没有,我是高兴,阿奕会吹树叶,吹得太好听了,我很喜欢。”

    难道前世的一切,只能像片段一样,偶尔划过他的脑海?沈晗月的穿越,相似度奇高,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变过,为何叶恒却变成这个样子?

    沈晗月不肯善罢甘休,试着问道:“阿奕,你知道这首歌怎么唱的吗?”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叶恒的身影。

    一直以来,她都很喜欢唱歌,所以遇见特别喜欢的歌曲,就会连着哼唱几天,直到学会为止。但是叶恒从来不唱,只是守在旁边仔细听着,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寻片叶子,替她伴奏。

    只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他吵了整整一个星期,硬要她唱那首蒙古民歌——《鸿雁》。

    这首歌是叶恒最喜欢的,他的手机下载了各种版本,每个曾经演绎过的歌手,他都一一评价,细到哪个音节的不足,都能说得一清二楚,甚至连不同的编曲,他也有着别样的看法。

    他这么精益求精,加上这首歌本就难唱,还是民歌,沈晗月没有专门学过,哪可能唱得好听?

    唱歌走调,不如狗叫,她才不要咧!所以,当时的沈晗月,死活都不肯开嗓唱给他听。

    想起往事,她有些伤感,也为此动容,“《鸿雁》这首歌其实我有偷偷学过,那时候实在不敢唱,现在我唱给你听……”你试着回忆一下,就算想不起来,恢复前世的聪颖也好过现在的呆傻。后面的这句,她没有说出,只是在心里默默想着。

    阿奕非常开心,开始手舞足蹈,“好啊好啊,姐姐唱歌给阿奕听,姐姐唱咯,唱咯!”

    沈晗月还是失落,掩住苦涩,从高音到低音吊了吊嗓子,吟唱起来:“鸿雁——天空上,对对排成行。江水长,秋草黄……”

    穿越后,这具身子的嗓音很好。刚开始,她因为不自信,唱得比较小声,后来看见阿奕眉头皱得紧紧的,就像听得很不尽兴,却还是努力听着,不想错过任何一句似得。

    沈晗月也就鼓励自己莫要放不开,她假想自己,站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上,一行鸿雁由北至南,从头顶上掠过,直到消失不见。

    许是心情抒发了许多,唱到后边,歌声也变得悠扬高亢起来。

    阿奕的眉头渐渐舒展,开始沉醉其中,就连吹来的清风都被这份舒心感染,将她的歌声掠向山林深处,带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

    山谷中,有一队精骑,马上的人威风凛凛,全都英武得很。

    他们排成一排,围着最前边的一个男子。那男子一袭紫色锦袍,看起来华贵万千。

    他的身子朝后倾斜,手中的金色大弓立时拉到最大,力猛弓强,离弦之箭嗖——地飞向天际,身后的侍卫,看见远处大雕颓然落下,崇拜主子的百发百中,正要策马前去捡拾猎物。

    可那紫衣男子却将大掌一扬,那侍卫立即领会,顿住了前行的动作。

    紫衣男子侧过脸庞,像是努力倾听着什么?侍卫们感到疑惑,也跟着凝神细听起来。

    传来的歌声宛如天籁,若隐若现的,如烟似雾,正准备听个清楚,却又消散了去,再也没有半点声响!

    紫衣男子目若秋波,启唇问道:“贺玄,你可曾听见?”

    被问话的贺玄立即下马,躬身言道:“似有女子在山中歌唱!”

    确定不是幻听,紫衣男子目光变得越发深邃,喃喃自语:“难道是……”

    贺玄听不清主子说的什么,正纳闷着,却见主子将马鞭一挥,对着另一处山头:“必须找到她!”

    贺玄领命,朝身后的人马瞥去一眼,所有人迅速分成几个纵队,朝不同的方向散去。

    ***

    沈晗月唱完最后一句,思绪早已飘向远方。

    “好听,好听,姐姐再唱、再唱!”阿奕很是兴奋,双瞳漾着喜悦,却丝毫没有忆起前世的迹象。

    沈晗月责怪自己太过急切,现在的他也没什么不好的,这样无忧无虑,忘掉前世的仇恨,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不了,要下山了。”沈晗月将竹篓背在身上,阿奕也跟着打起精神,生怕她会独自离去。

    他们由原路返回,因着山路崎岖,平日里,只有猎人才会经过这里,是以下山更是费了些时辰。待他们回到河滩时,已近黄昏,沈晗月庆幸,能够在天黑前赶回村子,就已经很不错了。

    就在此时,前头一队骑马的官兵,正朝他们迎面而来,看起来不甚友善。

    沈晗月本能地提高警惕,紧紧握住阿奕的手,怕他会被这些官兵吓到。

    那队官兵勒住马,先是打量沈晗月,觉得样子怪异丑陋,又瞥向肤色白皙,看起来颇为拘谨的阿奕。

    其中一名比较斯文的侍卫问道:“你们从山上来?”沈晗月赶忙点头,“那先前在山里唱歌的女子,你们看见没有?”

    这句问话,令沈晗月心头一跳,难道是刚才唱歌惹的是非?她有些不安,与阿奕交握的手,沁出了一层细汗。

    旁边另一位肤色黝黑的侍卫,见他们没有回答,吼道:“到底认不认识?”他又高举手中皮鞭,凶神恶煞的,很是骇人。

    阿奕全身紧绷,沈晗月也吓得不轻,又害怕阿奕会老实说出是她唱歌,于是面色也跟着白了些许。

    幸亏阿奕素来话少,有些畏缩,却也没有回答。

    “呃……呃呃……”沈晗月径自发出怪异的声音,然后使劲的摇头,还让那些官兵看背篓里的药草。

    “问了半天,竟是一对哑巴!”他不屑地啐道,再跟旁边的人对视一下,就朝上游策马而去。

    他们走远了,沈晗月松一口气,对阿奕安抚道:“没事,咱们是好人,那些官兵去抓坏人了!”这事儿有些莫名其妙,她想不明白,却还是后怕,是以,她提速朝村子走去。

    进入村子的时候,她瞧见村子上空冒着滚滚浓烟,应该是着火了,出了什么事情?

    她拉着阿奕快步跑了起来,待回到村长伯伯家,大家刚好将火扑灭,因为及时,没有让火星子蹿到旁边的茅草屋子。沈晗月这才知道,原来是灶台与上面的棚子烧着了,再看看一地凌乱,像被土匪扫荡过的一样。

    “他们来赶人了?”沈晗月对着站在角落,一身狼狈的狗剩儿问道。

    赵大娘抹了把泪,道:“月姑娘,你是没看见,那伙人,凶巴巴的。”

    沈晗月望着一脸沮丧的村民,可以想象那些人的嘴脸:“来多少人?”她扭头睇向村长伯伯:“村长伯伯,您有跟他们说,我们过几天就离开吗?”

    狗剩儿小小的脸上,尽是倔强与气愤:“那伙人故意来欺负咱们的,一进村子,根本不让村长伯伯说话,直接就找二郎哥哥,村里所有的屋子都被他们翻个底朝天。”

    村长伯伯走到大家身前,对着大家不停地鞠躬:“我对不住大家,对不住了……”接着,他再次泣不成声。

    “大伯,这事儿不怨你,你都没了主心骨,叫俺们这些男人在外头的,可怎么办?”阿柱媳妇坐在地上,怀里搂着宝壮,妮子趴在她的大腿上,显然也吓得不轻。

    吉婶子也劝着村长伯伯,对着长公主别院扬了扬下巴:“是那边不让咱们过日子,不是赵大伯的错!”

    “是的,是的,柱嫂子说的对,等下天就黑了,晚上还要在屋里过夜,先收拾收拾吧!”

    赵大娘扶着村长伯伯,劝道:“老赵头,咱再熬几天,等宋先生筹备好了,咱就走,就不用受这气啦!”

    “是的,老赵头别再想你那儿子了,他不顾咱们,你这天天又气又对不住大家的,到时你身子垮了,你媳妇怎么办?”说话的是狗剩儿的祖母,因着辈分差不多,说话口气也比较直接了当。

    “是啊是啊,咱再熬几天,过几天咱不受这气了!”村民们嘴巴这样说着,其实许多人还是无奈地擦了擦眼泪。

    沈晗月望着那烧毁的灶台与棚子,问道:“他们故意把灶台打翻,不让咱们做饭?”

    “这倒不是,是另一伙人弄的。”

    “另一伙人?”沈晗月感觉不妙,该不会是唱首歌儿给山听,就将那些官兵引到了这里?想到这,她越发紧张:“来找唱歌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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