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千钧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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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七星观来说,这一天同往常有些不一样。因为久不亲自讲道的长风真人决定今日公开布道,所以七星观里的信徒聚集的越发多了,小商小贩们也闻风而至,争取小赚一笔。
长风道人在前观主持讲道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聚集到了前面,包括纯为游玩而来的人,而叶小天、田雌凤等人也在乔装打扮之后混进了前观。人头攒动中,根本不会有人注意。
长风真人今天似乎有点心不在焉,状态并不太好。他坐在台上一边信口开河,一边游目四顾,想找到田雌凤和叶小天,但底下人山人海,哪里寻找得到,最后只好专注于讲道,并且暗暗祈祷,只愿这对灾星早早消失,省得他继续担惊受怕。
长风道人这次讲道的时间并不长,等他讲完回归后观,信众纷纷散去的时候,叶小天和田雌凤一行人也混在人群中悄然离开了。
叶小天此时已经变成了一个小丫环,亦步亦趋地跟在田雌凤身边。而龙虎山两大高手,一个扮成了车夫,一个扮成了随行的老家人。
关于如何乔扮叶小天,田雌凤是煞费了一番苦心的。
扮成富家公子,与他乔扮夫妻离开铜仁?那他的面部五官实在不宜有太多变化,容易被人认出来。
让他扮成老车夫,贴上白眉白胡子,再套个白发套的话,皮肤太细致年轻,更是破绽。
叶小天眉目本就清秀,思来想去,只有扮成女人才更容易掩饰,扮成丫环,常常垂眉敛目的,也不虞喉节被人发现,而且如此一来,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与田雌凤共入车内。轻易不必抛头露面。
叶小天打着车帘儿,侍候田雌凤上了车,自己也登上了车子,又放下了车帘儿。车子不大,田雌凤在锦褥的座位上居中而坐,两边留出的空间都不足以坐下一人,叶小天左右看看,道:“我坐哪儿?”
田雌凤睨了他一眼,指了指厢壁,厢壁上有块折叠的长木板。放下来就是座位,显然是给丫环侍婢预备的。做为下人,怎么能和主人并肩而坐。叶小天摸了摸鼻子,道:“要赶远路的,这样侧坐着,很容易晕车。”
田雌凤又睨了他一眼,神色不善。自从被他掌掴****之后,田雌凤看他的神色一直不善。叶小天继续道:“晕车倒也没有什么,但若呕吐在车内。又或不慎吐在夫人身上,那就罪莫大焉了。”
田雌凤笑了,比起那个畏首畏尾、胆小如鼠的叶小安,她更欣赏此刻为了坐在她身边而没皮没脸的这个臭男人。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种进步。田雌凤挪了挪身子,纤手轻拍身边的位置。
叶小天一脸欣喜,赶紧道:“多谢夫人!”
叶小天走过去,规规矩矩正襟危坐了。但田雌凤并未紧贴着一侧厢壁,所以两人的身体随着车子的颠动依旧若有若无地有些擦碰、接触。
田雌凤眉若远山,眸似秋水。近在咫尺处体香幽幽,侧面一瞧更显鼻如悬胆、肤似凝脂,就这么擦近着坐了,实在是种很舒服的体验。
田雌凤居然还凑近了他的耳朵,饱满的****轻轻贴着他的臂膀,叶小天刚刚心中一荡,田雌凤已低声道:“这一次,你把事情办砸了,让天王损失惨重。而你自己,也身陷囹圄,如果不是本夫人不惜牺牲这么多人手救你,你的下场如何?”
叶小天脸色一变,突然从温柔乡里清醒过来。田雌凤道:“天王一怒,多少豪杰都杀了。天王所倚仗者,也不是区区一个卧牛岭,卧牛岭于天王而言,只是锦上添花,你明白么?”
叶小天神色凛凛:“我……明白……”
田雌凤见他被吓住了,又是妩媚一笑,语气变得温柔起来:“为了你自己,也得振作起来!你是男人,我希望从现在开始,你不要总是被人牵着走,如何掌握卧牛岭,如何建立你的势力,如何成为一方豪杰……,这一路上,你不妨好好想一想!”
叶小天似乎被触动了,他深深地看了一眼田雌凤,不再露出那副心猿意马的模样,而是沉浸到了深深的思考当中。田雌凤满意地坐正了身姿,靠在椅背上,轻轻合上眼睛。
叶小天暗暗地思忖着:“看来,杨应龙和田雌凤对我的身份毫无怀疑,这样,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这个狐媚子一直在怂恿我的野心,我适当做些变化,也不会引她怀疑。”
……
松江池畔,一片肥沃的土地里,此刻几个农人正弯腰锄着垄前的野草。
他们都戴着竹笠,穿赤膊汗衫儿,脚下穿着散腿裤,赤足。
脚底板都已磨出了硬茧,可以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皮肤都晒得黎黑透红,动作之间那贲起的肌肉,尽显健康、强壮与阳光的味道。
其中一个农人抬起头,擦了把流到腮边的汗水,看着那茁壮成长的粟米,沉甸甸的谷穗已经压弯了它们的腰,不禁露出喜悦、满足的笑容。
没错,他就是叶小安,此时的叶小安想要冒充叶小天有些困难了,因为他被日头晒得黑黑的。
他在松溪已经住了很久,这些日子一直待在于家的田庄里。除了于二爷于问舟和他的儿子,几乎没有人知道叶小安的真实身份和姓名,他现在已经脱胎换骨,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庄稼人。
他开始喜欢那些泥土,像真正的农人一样迷恋着土地;他喜欢看着那些种子变成翠绿的小苗,在他的侍弄下一天天成长,最终结出硕硕果实……
那种满足的喜悦,比不上赌博时的刺激,但这种喜悦与满足却是长久的,让他一整天都处于愉悦之中,而且那种喜悦是踏实的,不用担心转眼之间就再度堕入绝望的深渊。
这种幸福是真实的、踏实的,想到再次出现在自己的妻儿面前时,他的变化会让家人为之喜悦。叶小安的心里更加欢喜。
他走到地头儿,捧起瓦罐儿喝了几口甜甜的松江水,又回首看着那一垄垄的庄稼,忽然有了想家的感觉。
看着手上的老茧,叶小安忽然一阵心酸:“种庄稼都是如此的不易,何况打理那么大的一份家业。小二,真是苦了你,哥以前也不是那样的人啊,怎么就猪油蒙了油,变得那么混蛋?”
……
松坎城郊。杨应龙邀请钦差王士琦游猎。
既已决定要迷惑朝廷,暂且不反,杨应龙对王士琦的态度便更加热情。双方一直纠结不定的几个问题:诸如为朝廷抓捕黄元、阿羔、阿苗等大盗;以四万两白银为自己赎罪;自动下野,由其长子杨朝栋以土舍身份代理土司职务;次子杨可栋到重庆府做“质子”,杨应龙都一口答应下来。
王士琦大喜,杨应龙有如此转变,一则朝廷可以专事东方、西方,而不必即时在西南用兵,二则今日行刺无论成功与否。他的嫌疑都能变得最小了,因为朝廷在杨应龙如此表态后还决定行刺的可能太小了,这根本就是鹰党自作主张,但杨应龙怎会知道这一点?
杨应龙游猎自然不会像天子游猎一样。让侍卫事先合围,呼喊恫吓,把野兽圈向皇帝,再由皇帝去射。那样的游猎完全是一种嬉戏,杨应龙一身本领,他的游猎是真正的游猎。而松坎地区的山林草原上野生动物也确实多的很。不需要特意的圈兽。
大队人马撒开了,驰骋在草原上,杨应龙收获最多,这固然是因为他的部下不敢与他争锋,也是因为钦差这一方只有王士琦才配有弓箭,其他侍卫只是佩了普通刀剑,跟着四处游走。
王士琦是个文人,虽说在学舍时也学过射艺,可那种射艺毕竟简单,单只是上了马那种颠簸,就让他的箭大失准头,根本不能与杨应龙相比。王士琦干脆就藏拙了。
杨应龙追着一头麋鹿,伸手从肩后抽箭,虎目炯炯。他没有察觉到,此时这头麋鹿逃走的方向是被宇无过等人刻意影响了的。这头麋鹿在众人穷追之下,本来是逃向东边一片草地的,却因为宇无过等人恰好提马过去,慌不择路地又向西逃了,直奔一片树林。宇无过等人正在通过影响动物逃走的方向来制造机会,将杨应龙渐渐诱向陷阱。
“大人!”
趁着杨应龙急追麋鹿,宇无过提马赶到了王士琦身边,一声似乎毫无意义的呼喊,但那个眼神儿递过去,却是提醒王士琦,他们已经布署好了陷阱,王士琦可以装病退场了。
但王士琦恍若未觉,虽然听到呼唤回头看了他一眼,却对他的示意视若无睹。等到杨应龙的侍卫们也追上去,王士琦才缓了缓马,对宇无过道:“我仔细想过,不能走!”
宇无过愕然道:“这是为何?”
王士琦道:“我走了,才会引人怀疑。我在,如果他死了,没人敢杀我。如果他没死,我的坦然也才不会引起他的疑心。”
宇无过急道:“大人……”
王士琦一笑,道:“你呀,就算我回城,难道走得了?为国捐躯,何所惧哉,走啦!”
王士琦打马一鞭,追着杨应龙去了,宇无过无奈,也只好纵马追上。
麋鹿在丛林间狂奔,杨应龙风驰电掣,紧紧追赶。前方丛林就是宇无过做过手脚的地方。麋鹿也是不会钻进灌木丛的,它也会选择林木之间的空隙为道路逃跑,而宇无过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做了手脚。
杨应龙骑在马上,位置要比麋鹿高出许多,宇无过对此做过精确测算。所以那细细的钢丝紧紧系在两棵树上,麋鹿经过丝毫无恙,而杨应龙则会……身首分离。
宇无过可以把麋鹿逼进树林,却无法决定它具体逃向哪条林间缝隙,所以他在前方几条可以通过的缝隙间全都设了机关。
为了不让人生起疑心,王士琦飞快地追了上来。紧追而来的宇无过亲眼看着那条麋鹿从他设有机关的两棵大树间跑过,群鸟惊飞,紧接着杨应龙搭着箭,飞奔而去,一颗心立即激动地提到了嗓子眼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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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对七星观来说,这一天同往常有些不一样。因为久不亲自讲道的长风真人决定今日公开布道,所以七星观里的信徒聚集的越发多了,小商小贩们也闻风而至,争取小赚一笔。
长风道人在前观主持讲道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聚集到了前面,包括纯为游玩而来的人,而叶小天、田雌凤等人也在乔装打扮之后混进了前观。人头攒动中,根本不会有人注意。
长风真人今天似乎有点心不在焉,状态并不太好。他坐在台上一边信口开河,一边游目四顾,想找到田雌凤和叶小天,但底下人山人海,哪里寻找得到,最后只好专注于讲道,并且暗暗祈祷,只愿这对灾星早早消失,省得他继续担惊受怕。
长风道人这次讲道的时间并不长,等他讲完回归后观,信众纷纷散去的时候,叶小天和田雌凤一行人也混在人群中悄然离开了。
叶小天此时已经变成了一个小丫环,亦步亦趋地跟在田雌凤身边。而龙虎山两大高手,一个扮成了车夫,一个扮成了随行的老家人。
关于如何乔扮叶小天,田雌凤是煞费了一番苦心的。
扮成富家公子,与他乔扮夫妻离开铜仁?那他的面部五官实在不宜有太多变化,容易被人认出来。
让他扮成老车夫,贴上白眉白胡子,再套个白发套的话,皮肤太细致年轻,更是破绽。
叶小天眉目本就清秀,思来想去,只有扮成女人才更容易掩饰,扮成丫环,常常垂眉敛目的,也不虞喉节被人发现,而且如此一来,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与田雌凤共入车内。轻易不必抛头露面。
叶小天打着车帘儿,侍候田雌凤上了车,自己也登上了车子,又放下了车帘儿。车子不大,田雌凤在锦褥的座位上居中而坐,两边留出的空间都不足以坐下一人,叶小天左右看看,道:“我坐哪儿?”
田雌凤睨了他一眼,指了指厢壁,厢壁上有块折叠的长木板。放下来就是座位,显然是给丫环侍婢预备的。做为下人,怎么能和主人并肩而坐。叶小天摸了摸鼻子,道:“要赶远路的,这样侧坐着,很容易晕车。”
田雌凤又睨了他一眼,神色不善。自从被他掌掴****之后,田雌凤看他的神色一直不善。叶小天继续道:“晕车倒也没有什么,但若呕吐在车内。又或不慎吐在夫人身上,那就罪莫大焉了。”
田雌凤笑了,比起那个畏首畏尾、胆小如鼠的叶小安,她更欣赏此刻为了坐在她身边而没皮没脸的这个臭男人。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种进步。田雌凤挪了挪身子,纤手轻拍身边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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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雌凤眉若远山,眸似秋水。近在咫尺处体香幽幽,侧面一瞧更显鼻如悬胆、肤似凝脂,就这么擦近着坐了,实在是种很舒服的体验。
田雌凤居然还凑近了他的耳朵,饱满的****轻轻贴着他的臂膀,叶小天刚刚心中一荡,田雌凤已低声道:“这一次,你把事情办砸了,让天王损失惨重。而你自己,也身陷囹圄,如果不是本夫人不惜牺牲这么多人手救你,你的下场如何?”
叶小天脸色一变,突然从温柔乡里清醒过来。田雌凤道:“天王一怒,多少豪杰都杀了。天王所倚仗者,也不是区区一个卧牛岭,卧牛岭于天王而言,只是锦上添花,你明白么?”
叶小天神色凛凛:“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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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天暗暗地思忖着:“看来,杨应龙和田雌凤对我的身份毫无怀疑,这样,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这个狐媚子一直在怂恿我的野心,我适当做些变化,也不会引她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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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池畔,一片肥沃的土地里,此刻几个农人正弯腰锄着垄前的野草。
他们都戴着竹笠,穿赤膊汗衫儿,脚下穿着散腿裤,赤足。
脚底板都已磨出了硬茧,可以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皮肤都晒得黎黑透红,动作之间那贲起的肌肉,尽显健康、强壮与阳光的味道。
其中一个农人抬起头,擦了把流到腮边的汗水,看着那茁壮成长的粟米,沉甸甸的谷穗已经压弯了它们的腰,不禁露出喜悦、满足的笑容。
没错,他就是叶小安,此时的叶小安想要冒充叶小天有些困难了,因为他被日头晒得黑黑的。
他在松溪已经住了很久,这些日子一直待在于家的田庄里。除了于二爷于问舟和他的儿子,几乎没有人知道叶小安的真实身份和姓名,他现在已经脱胎换骨,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庄稼人。
他开始喜欢那些泥土,像真正的农人一样迷恋着土地;他喜欢看着那些种子变成翠绿的小苗,在他的侍弄下一天天成长,最终结出硕硕果实……
那种满足的喜悦,比不上赌博时的刺激,但这种喜悦与满足却是长久的,让他一整天都处于愉悦之中,而且那种喜悦是踏实的,不用担心转眼之间就再度堕入绝望的深渊。
这种幸福是真实的、踏实的,想到再次出现在自己的妻儿面前时,他的变化会让家人为之喜悦。叶小安的心里更加欢喜。
他走到地头儿,捧起瓦罐儿喝了几口甜甜的松江水,又回首看着那一垄垄的庄稼,忽然有了想家的感觉。
看着手上的老茧,叶小安忽然一阵心酸:“种庄稼都是如此的不易,何况打理那么大的一份家业。小二,真是苦了你,哥以前也不是那样的人啊,怎么就猪油蒙了油,变得那么混蛋?”
……
松坎城郊。杨应龙邀请钦差王士琦游猎。
既已决定要迷惑朝廷,暂且不反,杨应龙对王士琦的态度便更加热情。双方一直纠结不定的几个问题:诸如为朝廷抓捕黄元、阿羔、阿苗等大盗;以四万两白银为自己赎罪;自动下野,由其长子杨朝栋以土舍身份代理土司职务;次子杨可栋到重庆府做“质子”,杨应龙都一口答应下来。
王士琦大喜,杨应龙有如此转变,一则朝廷可以专事东方、西方,而不必即时在西南用兵,二则今日行刺无论成功与否。他的嫌疑都能变得最小了,因为朝廷在杨应龙如此表态后还决定行刺的可能太小了,这根本就是鹰党自作主张,但杨应龙怎会知道这一点?
杨应龙游猎自然不会像天子游猎一样。让侍卫事先合围,呼喊恫吓,把野兽圈向皇帝,再由皇帝去射。那样的游猎完全是一种嬉戏,杨应龙一身本领,他的游猎是真正的游猎。而松坎地区的山林草原上野生动物也确实多的很。不需要特意的圈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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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士琦是个文人,虽说在学舍时也学过射艺,可那种射艺毕竟简单,单只是上了马那种颠簸,就让他的箭大失准头,根本不能与杨应龙相比。王士琦干脆就藏拙了。
杨应龙追着一头麋鹿,伸手从肩后抽箭,虎目炯炯。他没有察觉到,此时这头麋鹿逃走的方向是被宇无过等人刻意影响了的。这头麋鹿在众人穷追之下,本来是逃向东边一片草地的,却因为宇无过等人恰好提马过去,慌不择路地又向西逃了,直奔一片树林。宇无过等人正在通过影响动物逃走的方向来制造机会,将杨应龙渐渐诱向陷阱。
“大人!”
趁着杨应龙急追麋鹿,宇无过提马赶到了王士琦身边,一声似乎毫无意义的呼喊,但那个眼神儿递过去,却是提醒王士琦,他们已经布署好了陷阱,王士琦可以装病退场了。
但王士琦恍若未觉,虽然听到呼唤回头看了他一眼,却对他的示意视若无睹。等到杨应龙的侍卫们也追上去,王士琦才缓了缓马,对宇无过道:“我仔细想过,不能走!”
宇无过愕然道:“这是为何?”
王士琦道:“我走了,才会引人怀疑。我在,如果他死了,没人敢杀我。如果他没死,我的坦然也才不会引起他的疑心。”
宇无过急道:“大人……”
王士琦一笑,道:“你呀,就算我回城,难道走得了?为国捐躯,何所惧哉,走啦!”
王士琦打马一鞭,追着杨应龙去了,宇无过无奈,也只好纵马追上。
麋鹿在丛林间狂奔,杨应龙风驰电掣,紧紧追赶。前方丛林就是宇无过做过手脚的地方。麋鹿也是不会钻进灌木丛的,它也会选择林木之间的空隙为道路逃跑,而宇无过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做了手脚。
杨应龙骑在马上,位置要比麋鹿高出许多,宇无过对此做过精确测算。所以那细细的钢丝紧紧系在两棵树上,麋鹿经过丝毫无恙,而杨应龙则会……身首分离。
宇无过可以把麋鹿逼进树林,却无法决定它具体逃向哪条林间缝隙,所以他在前方几条可以通过的缝隙间全都设了机关。
为了不让人生起疑心,王士琦飞快地追了上来。紧追而来的宇无过亲眼看着那条麋鹿从他设有机关的两棵大树间跑过,群鸟惊飞,紧接着杨应龙搭着箭,飞奔而去,一颗心立即激动地提到了嗓子眼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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