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七章 番外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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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十一,没有姓没有名,在我有记忆起,身边都是十一十一的叫着,一开始还疑惑为什么我跟其他人不一样,后来习惯了又觉得其实还蛮特别的。我也没有父母家人,只有一个自称是我叔叔的人,是他养大了我,教会我偷东西,利用自己的长相哄骗那些单纯善良的女人掏钱给我。虽然有时候会被人追得没了半条命,或是被那些女人的男朋友打个半死,但多数情况下,我日子还是过得很好的。
直到有一天,叔叔带我去见了一个大老板,将我卖给了对方,我才知道原来我过得并不好。那个老板很宠我,只是总喜欢动手动脚,我可是有节操的人,只喜欢成熟御姐或是身娇体软的萌妹子,就算他给我再多钱,我不从就是不从。
他开始还很有耐心,后面就不耐烦了,想用强,但我也不是白长这么大的,跟他打了一架,不小心将他脑袋砸出了血,趁着人没反应过来,就逃了。结果倒霉催的跑到半道,就被他的手下开车追上,看那样子竟是要撞死我。我想了想,就算要交代了这条小命,也不能交代在这种人手里,就寻了一辆名车撞上去。
也许我还没到该死的时候,居然没被撞飞,还给人捡了回去,说是我胆敢碰瓷就得付出代价,死太便宜我了。我被那人扔到了一个地方,里面多是些和我一样没姓没名或是无父无母又或是有母无父有父无母的小伙伴,负责照顾我们训练我们的人是一群黑着脸十分吓人的大叔。不过,我不怕他们,因为他们不是坏人。
我也在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自己不过十三岁。也不知道是怎么测试的,我自己都不知道他们就懂了。十三岁就十三岁呗,年纪小年纪大,对我来说根本没差。
这些大叔人真的很好,教会我写字读书,神奇的是,从没接触过这些的我学得很快。比那些已经接受过一段时间教导的人还要快。但我体能不好,被教我功夫的大叔弄得死去活来,最后彻底嫌弃了我,觉得我以后肯定没多大出息。瞧这话说的。好像我没出息过似的,想当年我也是我们那一条街有名的飞贼一帅呢!
时间过得很快,在我习惯了这个“大家庭”,成为最终留下来的二十个人中的一员后,我也见到了这些大叔的大老板。一个很帅很帅的大叔。要是他愿意宠我,我从了也不是不行,节操算个什么鸟?但大叔已经有老婆了,还是个妻奴,更是个女儿奴,我还没来得及萌芽的暗恋就这么消亡了,哎,捧心哀悼三分钟。
大叔名叫赵骞,是的,没错。就是那个娶了第一强者吴小颜的大奸商,是所有从商人士最恨的人,因为他不但事业有成,还得到了这世间最强的人的青睐。
不过,在我看来,是吴小颜占了大便宜,换了别人,谁能像赵骞这样疼老婆啊?吴小颜在家从来都不用做家务,赵骞不做的时候,是她的傀儡做。赵骞在家,傀儡连插手的地方没有,只得蹲在角落里画圈圈,哀叹自己即将失业的命运。
哦。你问我为什么会这么清楚?嘿嘿,在下不才,成了赵骞的养子,有姓有名,叫赵一。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走了****运,入了养父的眼。也许是因为长得好看吧?毕竟在二十个人里,就颜值方面来说,我可是排第一的,无人能敌。
据说,我还长得有点像养父年轻时候的样子,养母第一次见我,都发了好一会的愣,吓得我以为她看上我了呢。虽然能得到第一强者的青睐很好,但我是有节操的人,怎么可以做出忘恩负义的事,所以,我是坚定不移的站在养父这边!
名义上,年纪上来说,赵浅颜是我妹妹,但我不喜欢她,因为她老爱调戏我,害我私下里被莫罪揍了好几次,真是比窦娥还冤。不过,再不喜欢,她也是我妹妹,作为哥哥,自然要保护好妹妹,呃,她好像不需要我的保护,那就努力赚钱给她花。养父收养我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培养一个接班人,因为赵浅颜没兴趣做生意。她最大的爱好就是调戏美男,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打架,养父也没办法。
我一直都照着养父的期盼做事,从没有过抢夺赵氏江山化为私有的意思,养父信我,养母信我,不靠谱的妹妹也信我,但外界对我的议论从来都是阴谋化的。
哎,他们真是抬举我了,我要是真有这个智商,哪会被先前的叔叔一骗再骗啊?学东西快,不代表我权谋就玩得转,养父也是最不满意我这一点。作为一个合格的奸商,哦,不,商人,怎么可以不懂得玩转人心,平衡各利益关系的谋略呢?为了不让养父失望,我特地去请教了莫七七小姐,她可是这方面的高手。
可惜,我没学到她一点皮毛,倒是把她儿子领回了家,让她老公打了个半死。
天地良心,我真没诱拐她儿子,只是正好看对了眼,觉得什么成熟御姐啊软萌萝莉啊都是浮云,及不上他一点半点。我这人吧,难得这么喜欢一个人,自然不想浪费时间,就告白了,还压倒了他,结果第二天起来,却是我菊花残满地伤。
老实说,我才是被诱拐的那一个,不带这个无良父亲这么欺负人的啊!还好,宁磊很护着我,被他爹打了个九成死,剩下一成,还是因为打累了才放水的。
我和宁磊一左一右躺床上养病的时候,宁磊妈狠狠地教训了他爹一顿,总算是让我们俩过了明路。养父来看我的时候,一个劲的夸我干得好,这笔买卖真是大赚。养母却叫我好好待宁磊,在床上温柔些,可不能把人欺负得很了。我眼含热泪,在坦诚相告和维护男人在上的尊严之间徘徊不定,最终选择了哭着认下。
可是宁磊个禽兽居然在医院都敢胡来,哎,兄弟不带这样的啊,医生救命!(未完待续。)
PS: O(∩_∩)O哈哈~哎哟~突然好想笑~~
我叫十一,没有姓没有名,在我有记忆起,身边都是十一十一的叫着,一开始还疑惑为什么我跟其他人不一样,后来习惯了又觉得其实还蛮特别的。我也没有父母家人,只有一个自称是我叔叔的人,是他养大了我,教会我偷东西,利用自己的长相哄骗那些单纯善良的女人掏钱给我。虽然有时候会被人追得没了半条命,或是被那些女人的男朋友打个半死,但多数情况下,我日子还是过得很好的。
直到有一天,叔叔带我去见了一个大老板,将我卖给了对方,我才知道原来我过得并不好。那个老板很宠我,只是总喜欢动手动脚,我可是有节操的人,只喜欢成熟御姐或是身娇体软的萌妹子,就算他给我再多钱,我不从就是不从。
他开始还很有耐心,后面就不耐烦了,想用强,但我也不是白长这么大的,跟他打了一架,不小心将他脑袋砸出了血,趁着人没反应过来,就逃了。结果倒霉催的跑到半道,就被他的手下开车追上,看那样子竟是要撞死我。我想了想,就算要交代了这条小命,也不能交代在这种人手里,就寻了一辆名车撞上去。
也许我还没到该死的时候,居然没被撞飞,还给人捡了回去,说是我胆敢碰瓷就得付出代价,死太便宜我了。我被那人扔到了一个地方,里面多是些和我一样没姓没名或是无父无母又或是有母无父有父无母的小伙伴,负责照顾我们训练我们的人是一群黑着脸十分吓人的大叔。不过,我不怕他们,因为他们不是坏人。
我也在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自己不过十三岁。也不知道是怎么测试的,我自己都不知道他们就懂了。十三岁就十三岁呗,年纪小年纪大,对我来说根本没差。
这些大叔人真的很好,教会我写字读书,神奇的是,从没接触过这些的我学得很快。比那些已经接受过一段时间教导的人还要快。但我体能不好,被教我功夫的大叔弄得死去活来,最后彻底嫌弃了我,觉得我以后肯定没多大出息。瞧这话说的。好像我没出息过似的,想当年我也是我们那一条街有名的飞贼一帅呢!
时间过得很快,在我习惯了这个“大家庭”,成为最终留下来的二十个人中的一员后,我也见到了这些大叔的大老板。一个很帅很帅的大叔。要是他愿意宠我,我从了也不是不行,节操算个什么鸟?但大叔已经有老婆了,还是个妻奴,更是个女儿奴,我还没来得及萌芽的暗恋就这么消亡了,哎,捧心哀悼三分钟。
大叔名叫赵骞,是的,没错。就是那个娶了第一强者吴小颜的大奸商,是所有从商人士最恨的人,因为他不但事业有成,还得到了这世间最强的人的青睐。
不过,在我看来,是吴小颜占了大便宜,换了别人,谁能像赵骞这样疼老婆啊?吴小颜在家从来都不用做家务,赵骞不做的时候,是她的傀儡做。赵骞在家,傀儡连插手的地方没有,只得蹲在角落里画圈圈,哀叹自己即将失业的命运。
哦。你问我为什么会这么清楚?嘿嘿,在下不才,成了赵骞的养子,有姓有名,叫赵一。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走了****运,入了养父的眼。也许是因为长得好看吧?毕竟在二十个人里,就颜值方面来说,我可是排第一的,无人能敌。
据说,我还长得有点像养父年轻时候的样子,养母第一次见我,都发了好一会的愣,吓得我以为她看上我了呢。虽然能得到第一强者的青睐很好,但我是有节操的人,怎么可以做出忘恩负义的事,所以,我是坚定不移的站在养父这边!
名义上,年纪上来说,赵浅颜是我妹妹,但我不喜欢她,因为她老爱调戏我,害我私下里被莫罪揍了好几次,真是比窦娥还冤。不过,再不喜欢,她也是我妹妹,作为哥哥,自然要保护好妹妹,呃,她好像不需要我的保护,那就努力赚钱给她花。养父收养我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培养一个接班人,因为赵浅颜没兴趣做生意。她最大的爱好就是调戏美男,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打架,养父也没办法。
我一直都照着养父的期盼做事,从没有过抢夺赵氏江山化为私有的意思,养父信我,养母信我,不靠谱的妹妹也信我,但外界对我的议论从来都是阴谋化的。
哎,他们真是抬举我了,我要是真有这个智商,哪会被先前的叔叔一骗再骗啊?学东西快,不代表我权谋就玩得转,养父也是最不满意我这一点。作为一个合格的奸商,哦,不,商人,怎么可以不懂得玩转人心,平衡各利益关系的谋略呢?为了不让养父失望,我特地去请教了莫七七小姐,她可是这方面的高手。
可惜,我没学到她一点皮毛,倒是把她儿子领回了家,让她老公打了个半死。
天地良心,我真没诱拐她儿子,只是正好看对了眼,觉得什么成熟御姐啊软萌萝莉啊都是浮云,及不上他一点半点。我这人吧,难得这么喜欢一个人,自然不想浪费时间,就告白了,还压倒了他,结果第二天起来,却是我菊花残满地伤。
老实说,我才是被诱拐的那一个,不带这个无良父亲这么欺负人的啊!还好,宁磊很护着我,被他爹打了个九成死,剩下一成,还是因为打累了才放水的。
我和宁磊一左一右躺床上养病的时候,宁磊妈狠狠地教训了他爹一顿,总算是让我们俩过了明路。养父来看我的时候,一个劲的夸我干得好,这笔买卖真是大赚。养母却叫我好好待宁磊,在床上温柔些,可不能把人欺负得很了。我眼含热泪,在坦诚相告和维护男人在上的尊严之间徘徊不定,最终选择了哭着认下。
可是宁磊个禽兽居然在医院都敢胡来,哎,兄弟不带这样的啊,医生救命!(未完待续。)
PS: O(∩_∩)O哈哈~哎哟~突然好想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