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阿三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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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尽量让他加入我们,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杀他。还有,阿三叔,你一把年纪了,就少抽几根烟吧。”
名叫阿三叔的黑衣男人轻哼一声,不再说话,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大厦外依旧艳阳高照,行人摩肩接踵。阿三叔拉了拉鸭舌帽,将手中的雪茄揉碎,丢进垃圾箱,大步向前走去。
林轩在战警基地的宿舍找到了林云海、孙萍和晓雪,和他们简单讲了一下黑殿的事情。不过林轩刻意隐瞒了关于黑殿的异能者的事,只告诉他们说:“只是简单的打探一些情报啦,他们只是普通人,没能力伤害我的,如果有危险,我也能全身而退啦。”
但林云海等人依旧有些担心,林轩再三安慰,这才略微放心了一些。
“爸,妈,晓雨,你们就暂时在这里住着,委屈几天,等我们把这个黑殿组织解决掉,就可以回去住了。”
孙萍道:“轩儿,回去倒是不急,你看这个战警组织给我们准备的房子,比家里好的多了,又大又宽敞,装修还这么好……你真是找到了一个好工作啊!”
战警组织在孙萍的眼里,只不过是警察的一个分支,她并不知道战警组织里全部都是异能者,并不知道战警的死亡率是普通警察的四百多倍。
林轩笑笑,说道:“妈,只要你们二老住的舒服就行,你们要是想住,等我完成这个任务就买个大大的房子!”
林云海和孙萍对视一眼,心中想的都是“儿子终于长大了”。
“那个……晓雨,你过来,我有些事情和你说。”
林轩安顿好父母,心里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晓雨了。他拉着晓雨转过一个拐角,确定林云海和孙萍听不到他们说话之后,林轩轻声说道:“晓雨,委屈你了,恐怕接下来的几天你都要在这里住了。而且——在任务结束之前,恐怕我都不能和你们见面……”
晓雨微微一笑,脸颊两侧旋起了两个小酒窝。
她轻轻抱住林轩,说道:“你放心去吧,不用担心我啊。我怎么样都无所谓,但是你一定要活着回来。你可不想让我守寡吧——”说着,晓雨俏皮的一笑。
林轩宠溺的刮刮晓雨的鼻子,笑道:“我怎么舍得,我还没享受够呢……”说着,林轩眼睛向下一瞟,脸上露出了坏笑。
“轩哥,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人啊!”晓雨推开林轩,故作生气道。
林轩又将她抱住,在晓雨耳边一边轻轻摩挲,一边说道:“你以前也不是我的女朋友啊。”
“好啦……”晓雨将头埋低,“一定答应我,千万不要出事……”
“嗯嗯,我一定活着回来娶你!”林轩低头在晓雨脸上轻轻一吻,接着整理了一下衣服,就去找柳子白了。
柳子白依然在会议室等他,见林轩进来之后便说:“都安顿好了?”
“嗯。”
“那你现在尽快赶回家去吧,黑殿的人随时都有可能找你。”
林轩有些惊讶,问道:“这么快?”
柳子白一笑,说道:“黑殿的行事效率极高,不亚于咱们战警。你还是早做准备吧。不过——似乎也没有什么要准备的,你把这个拿好就是了。”说着,柳子白将一只手表递给了林轩。
“这是——?”林轩看着手表,这手表样子无比普通,和市面上几百块钱的表别无二致。
柳子白说道:“傻啊,当然是和组织联系的工具啦。这玩意儿是靠异能的,并且可以认主,所以绝对安全,只是你一定要找到稳妥的时机和我们联系。”
林轩答应一声,将手表戴在了手上。
“好,林兄,你这马上就要上战场了,兄弟我也没什么能送你的,不如给你唱个小曲儿当做饯别?”
林轩一听,笑问道:“怎么,柳兄,你还会唱戏?”
柳子白丢给林轩一个大白眼,一翻身跳上了会议桌,脚下的皮鞋立刻在光洁的桌面上留下一个清楚的印记。
柳子白来回踱了几步,找准位置,将会议桌当成戏台,起了个架子便开了唱。
“风萧萧惯长征千里战马——”
“嚯!”林轩一听柳子白开腔,立刻情不自禁叫起好来,柳子白唱的花旦嗓音清亮,当真有巾帼英雄的风范,林轩连忙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打算好好欣赏一番。
“高耸耸竣山岭又无人家——”
只这两句,林轩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柳子白不愧是上京来的,一板一眼味道十足,虽然又无戏台,又无戏服,甚至连音乐都没有,但林轩的斗志却立刻被这戏腔提了起来。
“哈哈哈,去他娘的黑殿,柳兄啊,听了你的戏,别说去黑殿卧底了,你就是让我现在去挑了他们,我也敢去!平日里我以为你是个娘娘腔,没想到还真是!你这旦角真是绝了!”
“醒来在歧路口,路现双岔——”
柳子白只唱了几句,就停了下来。他翻身从会议桌上跳下,平复了一下呼吸,笑道:“林兄,听过我唱戏的,除了家里长辈,你可是第一个,我连压箱底的本事都使出来了,你可千万不要辜负众望啊!龙城战警何华夏东区上上下下近千人,可就看你了!”
“好!我要是完成了任务,你可要搭起戏台装扮好了,好好的给我唱一段!”
柳子白大笑道:“好,林兄,我给你唱整整一天!”
阿三叔离开了繁华的新华街,左拐右拐,走进了一条破旧的巷子。
他有些后悔刚才揉碎那一只雪茄了——他的烟瘾又犯了。
他摸摸衣兜,发现兜里空空如也,这才想到原来刚才那根雪茄是他的最后一根。
“唔——这个月的钱……”
阿三叔从衣服的内兜里摸索了一阵,掏出几张皱巴巴的小额钞票,加起来恐怕也没有超过二十块钱。
他顺着小巷子走了几步,拐进了旁边的一家小卖部。
“老板,拿一包七块钱的红塔山。哦,对了,再拿一桶泡面。”
片刻之后,阿三叔拎着塑料袋走了出来,又拐了几个弯,回到了他的出租屋。
很难想象,在距离无比繁华的市中心不到一千米的地方,还有这样的城中村。
阿三叔的小小出租屋里无比阴暗潮湿,险些容纳不下他魁梧的身材。他脱下自己的黑色外衣和帽子,小心翼翼的挂在墙上,却不小心碰掉了一块墙皮。
阿三叔懒得去管,将鞋一脱就倒在了那张肮脏不堪的小床上。
他拆开那包红塔山,点着一根,狠狠的吸了一口,阴暗的小屋里立刻亮起了一片随着阿三叔呼吸而起伏的红光,接着阿三叔在地上那个昨晚吃过的泡面桶里弹了弹烟灰,拿起被自己压在身下的一份报告,借着小屋里六十瓦小灯泡的光线仔细阅读起来。
林轩,林轩。
阿三叔聚精会神的看着,直到一根烟燃尽,烫到了他的手指,这才回过神了,正想将烟头扔掉,阿三叔突然看见房间角落里一只耗子正在窸窸窣窣的啃着自己的皮鞋。
阿三叔大骂一声,将烟头一弹,空中划过一道红色的弧线,最后弧线稳稳的落在了老鼠的头上。
瘦骨嶙峋的老鼠吱吱惨叫了两声,便呲溜一下钻到阿三叔的床下,阿三叔摇摇头,拿起报告继续看了起来。
这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
“喂?三叔?”
阿三叔连忙接起电话,一个翻身坐了起来。
“啊,星儿啊,怎么了?”
“哦,没事,给我打点钱。”
“又打钱?”阿三叔皱皱眉头,刚刚紧绷起来的身体也立刻松弛了下去。“我上周不是刚给你打了五十万么?”
“唉,花完了啊。你也知道,现在钱不经花,快点吧,不然人家店里就要打我啦。”
阿三叔听着电话另一边嘈杂的音乐声,无奈的叹了口气,摇摇头说道:“好,我知道了。一会儿给你再打五十万,你省着点花。”
“哎,别一会儿啊,我急用,现在就给我。”
“好好好,我现在就去。”阿三叔还想说些什么,可是电话已经挂断了,只剩下“嘟嘟——”的忙音。
阿三叔沉沉的叹了口气,拿起墙上挂着的那件黑色外衣,离开了家。
林轩回到家里的时候,特意留意了一下周围有没有人跟踪。
但是此时夜已深了,周围再没有别人,林轩一闪身进了家门。
他没有开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在暗示,林轩的身上有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如影随形。
“可能是我太多疑了吧……”林轩摇摇头,黑殿的人怎么会来的这么快。
“你终于回来了啊,我等了好久。”正当林轩松了一口气时,黑暗之中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是谁?!”林轩大吃一惊,向后跳了一步,环顾四周,这才发现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
林轩心中暗暗惊奇,此人的修为绝对深不可测以林轩种元境的实力竟然丝毫感受不到他的存在,如果他之前想藏在黑暗中要杀林轩,恐怕就是一抬手的事。
那个黑衣男人站起身来,驾轻就熟的走到客厅灯的开关位置,轻轻一按。
“咔。”灯光亮起,这个黑衣男人终于清楚的出现在林轩眼前。
林轩打量了一眼,他约莫三十岁出头,身材高大,紧紧裹着一件黑色风衣,脚下穿着长筒的黑色皮靴,脸上是一副大到夸张的墨镜,这身行头将他整个人都包裹了起来。
“你是谁?”林轩明知故问,装作无比慌张的样子。
“你就是林轩?”黑衣男人又重新回到沙发上坐下,伸手去兜里掏雪茄,可是却只摸到了那包七块钱的红塔山,于是只好尴尬的把手缩了回来。
“我是林轩,你到底是谁?”
“我听说是你给唐安提供了那个神奇的药方。”
“好,尽量让他加入我们,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杀他。还有,阿三叔,你一把年纪了,就少抽几根烟吧。”
名叫阿三叔的黑衣男人轻哼一声,不再说话,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大厦外依旧艳阳高照,行人摩肩接踵。阿三叔拉了拉鸭舌帽,将手中的雪茄揉碎,丢进垃圾箱,大步向前走去。
林轩在战警基地的宿舍找到了林云海、孙萍和晓雪,和他们简单讲了一下黑殿的事情。不过林轩刻意隐瞒了关于黑殿的异能者的事,只告诉他们说:“只是简单的打探一些情报啦,他们只是普通人,没能力伤害我的,如果有危险,我也能全身而退啦。”
但林云海等人依旧有些担心,林轩再三安慰,这才略微放心了一些。
“爸,妈,晓雨,你们就暂时在这里住着,委屈几天,等我们把这个黑殿组织解决掉,就可以回去住了。”
孙萍道:“轩儿,回去倒是不急,你看这个战警组织给我们准备的房子,比家里好的多了,又大又宽敞,装修还这么好……你真是找到了一个好工作啊!”
战警组织在孙萍的眼里,只不过是警察的一个分支,她并不知道战警组织里全部都是异能者,并不知道战警的死亡率是普通警察的四百多倍。
林轩笑笑,说道:“妈,只要你们二老住的舒服就行,你们要是想住,等我完成这个任务就买个大大的房子!”
林云海和孙萍对视一眼,心中想的都是“儿子终于长大了”。
“那个……晓雨,你过来,我有些事情和你说。”
林轩安顿好父母,心里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晓雨了。他拉着晓雨转过一个拐角,确定林云海和孙萍听不到他们说话之后,林轩轻声说道:“晓雨,委屈你了,恐怕接下来的几天你都要在这里住了。而且——在任务结束之前,恐怕我都不能和你们见面……”
晓雨微微一笑,脸颊两侧旋起了两个小酒窝。
她轻轻抱住林轩,说道:“你放心去吧,不用担心我啊。我怎么样都无所谓,但是你一定要活着回来。你可不想让我守寡吧——”说着,晓雨俏皮的一笑。
林轩宠溺的刮刮晓雨的鼻子,笑道:“我怎么舍得,我还没享受够呢……”说着,林轩眼睛向下一瞟,脸上露出了坏笑。
“轩哥,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人啊!”晓雨推开林轩,故作生气道。
林轩又将她抱住,在晓雨耳边一边轻轻摩挲,一边说道:“你以前也不是我的女朋友啊。”
“好啦……”晓雨将头埋低,“一定答应我,千万不要出事……”
“嗯嗯,我一定活着回来娶你!”林轩低头在晓雨脸上轻轻一吻,接着整理了一下衣服,就去找柳子白了。
柳子白依然在会议室等他,见林轩进来之后便说:“都安顿好了?”
“嗯。”
“那你现在尽快赶回家去吧,黑殿的人随时都有可能找你。”
林轩有些惊讶,问道:“这么快?”
柳子白一笑,说道:“黑殿的行事效率极高,不亚于咱们战警。你还是早做准备吧。不过——似乎也没有什么要准备的,你把这个拿好就是了。”说着,柳子白将一只手表递给了林轩。
“这是——?”林轩看着手表,这手表样子无比普通,和市面上几百块钱的表别无二致。
柳子白说道:“傻啊,当然是和组织联系的工具啦。这玩意儿是靠异能的,并且可以认主,所以绝对安全,只是你一定要找到稳妥的时机和我们联系。”
林轩答应一声,将手表戴在了手上。
“好,林兄,你这马上就要上战场了,兄弟我也没什么能送你的,不如给你唱个小曲儿当做饯别?”
林轩一听,笑问道:“怎么,柳兄,你还会唱戏?”
柳子白丢给林轩一个大白眼,一翻身跳上了会议桌,脚下的皮鞋立刻在光洁的桌面上留下一个清楚的印记。
柳子白来回踱了几步,找准位置,将会议桌当成戏台,起了个架子便开了唱。
“风萧萧惯长征千里战马——”
“嚯!”林轩一听柳子白开腔,立刻情不自禁叫起好来,柳子白唱的花旦嗓音清亮,当真有巾帼英雄的风范,林轩连忙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打算好好欣赏一番。
“高耸耸竣山岭又无人家——”
只这两句,林轩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柳子白不愧是上京来的,一板一眼味道十足,虽然又无戏台,又无戏服,甚至连音乐都没有,但林轩的斗志却立刻被这戏腔提了起来。
“哈哈哈,去他娘的黑殿,柳兄啊,听了你的戏,别说去黑殿卧底了,你就是让我现在去挑了他们,我也敢去!平日里我以为你是个娘娘腔,没想到还真是!你这旦角真是绝了!”
“醒来在歧路口,路现双岔——”
柳子白只唱了几句,就停了下来。他翻身从会议桌上跳下,平复了一下呼吸,笑道:“林兄,听过我唱戏的,除了家里长辈,你可是第一个,我连压箱底的本事都使出来了,你可千万不要辜负众望啊!龙城战警何华夏东区上上下下近千人,可就看你了!”
“好!我要是完成了任务,你可要搭起戏台装扮好了,好好的给我唱一段!”
柳子白大笑道:“好,林兄,我给你唱整整一天!”
阿三叔离开了繁华的新华街,左拐右拐,走进了一条破旧的巷子。
他有些后悔刚才揉碎那一只雪茄了——他的烟瘾又犯了。
他摸摸衣兜,发现兜里空空如也,这才想到原来刚才那根雪茄是他的最后一根。
“唔——这个月的钱……”
阿三叔从衣服的内兜里摸索了一阵,掏出几张皱巴巴的小额钞票,加起来恐怕也没有超过二十块钱。
他顺着小巷子走了几步,拐进了旁边的一家小卖部。
“老板,拿一包七块钱的红塔山。哦,对了,再拿一桶泡面。”
片刻之后,阿三叔拎着塑料袋走了出来,又拐了几个弯,回到了他的出租屋。
很难想象,在距离无比繁华的市中心不到一千米的地方,还有这样的城中村。
阿三叔的小小出租屋里无比阴暗潮湿,险些容纳不下他魁梧的身材。他脱下自己的黑色外衣和帽子,小心翼翼的挂在墙上,却不小心碰掉了一块墙皮。
阿三叔懒得去管,将鞋一脱就倒在了那张肮脏不堪的小床上。
他拆开那包红塔山,点着一根,狠狠的吸了一口,阴暗的小屋里立刻亮起了一片随着阿三叔呼吸而起伏的红光,接着阿三叔在地上那个昨晚吃过的泡面桶里弹了弹烟灰,拿起被自己压在身下的一份报告,借着小屋里六十瓦小灯泡的光线仔细阅读起来。
林轩,林轩。
阿三叔聚精会神的看着,直到一根烟燃尽,烫到了他的手指,这才回过神了,正想将烟头扔掉,阿三叔突然看见房间角落里一只耗子正在窸窸窣窣的啃着自己的皮鞋。
阿三叔大骂一声,将烟头一弹,空中划过一道红色的弧线,最后弧线稳稳的落在了老鼠的头上。
瘦骨嶙峋的老鼠吱吱惨叫了两声,便呲溜一下钻到阿三叔的床下,阿三叔摇摇头,拿起报告继续看了起来。
这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
“喂?三叔?”
阿三叔连忙接起电话,一个翻身坐了起来。
“啊,星儿啊,怎么了?”
“哦,没事,给我打点钱。”
“又打钱?”阿三叔皱皱眉头,刚刚紧绷起来的身体也立刻松弛了下去。“我上周不是刚给你打了五十万么?”
“唉,花完了啊。你也知道,现在钱不经花,快点吧,不然人家店里就要打我啦。”
阿三叔听着电话另一边嘈杂的音乐声,无奈的叹了口气,摇摇头说道:“好,我知道了。一会儿给你再打五十万,你省着点花。”
“哎,别一会儿啊,我急用,现在就给我。”
“好好好,我现在就去。”阿三叔还想说些什么,可是电话已经挂断了,只剩下“嘟嘟——”的忙音。
阿三叔沉沉的叹了口气,拿起墙上挂着的那件黑色外衣,离开了家。
林轩回到家里的时候,特意留意了一下周围有没有人跟踪。
但是此时夜已深了,周围再没有别人,林轩一闪身进了家门。
他没有开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在暗示,林轩的身上有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如影随形。
“可能是我太多疑了吧……”林轩摇摇头,黑殿的人怎么会来的这么快。
“你终于回来了啊,我等了好久。”正当林轩松了一口气时,黑暗之中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是谁?!”林轩大吃一惊,向后跳了一步,环顾四周,这才发现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
林轩心中暗暗惊奇,此人的修为绝对深不可测以林轩种元境的实力竟然丝毫感受不到他的存在,如果他之前想藏在黑暗中要杀林轩,恐怕就是一抬手的事。
那个黑衣男人站起身来,驾轻就熟的走到客厅灯的开关位置,轻轻一按。
“咔。”灯光亮起,这个黑衣男人终于清楚的出现在林轩眼前。
林轩打量了一眼,他约莫三十岁出头,身材高大,紧紧裹着一件黑色风衣,脚下穿着长筒的黑色皮靴,脸上是一副大到夸张的墨镜,这身行头将他整个人都包裹了起来。
“你是谁?”林轩明知故问,装作无比慌张的样子。
“你就是林轩?”黑衣男人又重新回到沙发上坐下,伸手去兜里掏雪茄,可是却只摸到了那包七块钱的红塔山,于是只好尴尬的把手缩了回来。
“我是林轩,你到底是谁?”
“我听说是你给唐安提供了那个神奇的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