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漠北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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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领,听闻锦朝的星官失踪了。”在漠北高原之上,看着那个肩上停着一只苍鹰、穿着貂裘皮袄子的汉子,身后几个戎狄的人都看着他们的领头人——年轻,但是有手腕有力量的戎君。
虽然他们的首领确实很乱来,只带着一个人就敢于去锦朝的朝堂之中和锦朝的皇帝谈条件,而且一言不合还能从锦朝的大军之中逃脱。尽管对此很想要说点什么,但是看到了他们首领那种深邃的眼神,还有时常往南方看着中原大地的眼光。那是只有狼盯着自己想要的猎物的时候,才会拥有的眼光。
“看来是时候了。”戎君淡淡一笑,却是带着诡秘,将肩上的雄鹰放飞,那鹰似乎知道主人要它做什么,围绕着戎君头顶的天空盘桓了三圈以后,就如闪电一般朝着西南某个方向飞了过去。
黄奇站在戎君身后,只是开口说道:
“君上,此行还要小心。”
戎君看了黄奇一眼,点点头然后翻身上马,看了看身后那些担心着自己却又不敢说的人,爽快地笑了笑:
“我又不是去送死,只是去见见我的老朋友而已。你们给我时刻警醒,若是锦朝刺探情报,你们知道该如何做?”
那些人听得此言当然是点头,容纳后恭敬地用右手扶住了胸口对着戎君深深地鞠躬,戎君是他们的天,是他们的神。能够给他们带来安定和幸福,虽然征战草原,但是这就是他们戎狄人的本性。只是,首领不要那么乱来才好,这一次,又是要一个人去什么地方了呢。
“驾!”戎君策马扬鞭而去,却没有想到前脚才走。后面就有人匆匆忙忙地追了出来。却只是能看到戎君离开的背影。那个追出来的人一身深黑色的裙子,肩上带有上好的雪貂绒毛,长发飞扬,眉目之间尽是懊恼,手中的马鞭竟然毫不犹豫就抽向了站在人群前面的黄奇:
“黄奇你又放他走了!!”
黄奇也算是略懂武艺,闪过了那鞭子,然后才恭敬地将自己的右手放在胸口上,对着那个赶来的姑娘深深地鞠躬:
“君上想要去哪里,我们怎么拦得住?”
“说好了要给他送行的!你这个混蛋!”那姑娘似乎不解气,狠狠地拿着马鞭凌空抽了几鞭子。然后才愤然看着黄奇,“怎么这一次你不跟着他去了?”
“君上这次是要去见一个故人,说不定可以将这个人接回来。我跟着去。也没有什么用。”
“接回来?”本来皱着眉头的姑娘,这一次竟然是突然神色大变,然后跳起来一把抓着黄奇说道,“难道这次他是去抢女人?哎呀真好,他终于开窍了。不过他也真是逊毙了,我们漠北高原上的女人哪一个不是个中翘楚,他竟然一个也看不上眼,竟然要去找那些中原女人。那种娇小的女人,一句话都不敢大声说的,有什么好?我才不喜欢。不过等他抢回来了。我可要好好欺负起伏,若是看不顺眼,迟早让他死心送回去!”
黄奇无可奈何。这个小祖宗从来都是想要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过还好姑娘知道大体,虽然胡来,但是从来都没有出国岔子,想了想。黄奇笑道:
“我想中原的姑娘也是有了不起的人,比如曾经打败了我们大军的人。不就是个姑娘?”
“哎?那个红袍女将?恩恩!对!我远远看见过。那么精准的箭法可是真的不错啊,如果是那样的倒还不错。不过,中原也就那样,这个女将我怎么都没有听说过,看来是被你们这些男人抢去了功名吧。真是虚伪!”姑娘说着,自己一跃上马——她的马是一匹雪白色的公马,整个漠北高原上也没有几匹能够与之匹敌。都说这匹马是性烈而且好色的,这个姑娘当年不要任何人帮忙,自己去马经常出没的地方驯服了它,从此以后只有她能够骑上这匹马,然后和他们的首领的那匹黑色骏马一起驰骋在草原上。
都说,
若是戎君是漠北高原上的第一男子,那么这个女子就是第一美人。确实,她有一张白皙的脸,不若漠北高原大部分女子因为高寒而时常带有了红润和斑点的脸,而且她的眉目婉转,颇有中原人的神韵,却还带着漠北女子的骄傲。
多少部落的老人都撮合着他们两个人,奈何不待戎君说话,这个姑娘就已经先开口拒绝,而且拒绝的理由是——戎君太笨,这样的笨蛋她才看不上。
也是因为如此,那个被整个漠北高原都敬重的男人,整个草原的领袖“哈哈”大笑着点头,收了这个姑娘为义妹,从此兄妹相称。姑娘原来的部落在几次变迁之中早就散了个干净,倒是还剩下几个人随着这个姑娘融入了整个草原之中,若要比喻,这个姑娘,算作是整个漠北草原的公主吧。
“黄奇,跟我走吧?”
“啊?”黄奇回神,却看见了那个姑娘不满地看着自己。
“跟我去打猎,昨天看见山林里面有一头好大的白熊,我们去打来给他做袄子怎么样?”
黄奇想着也是,君上已经很久都没有换过皮袄了,点头也就跟着去了。倒是让几位部落首领又开始一轮纷纷,他们的这个小公主也不小了,换做是中原,早就该是到了嫁娶的年纪了。虽然戎狄不讲究这么许多,但是到底不能这么成日里跟着他们这些男人厮混着,到底是要找个丈夫的,首领不担忧,但是却让这些部落老人很是上心。
却说戎君,
戎君自己策马而下,从捷径穿过了漠北草原,然后到了锦朝边境之上,悄悄隐藏了身形到戎狄早就办下的茶肆之中换了中原人的服饰,然后才换了轻装和马匹日夜兼程,跟着自己的猎鹰留下的讯号,戎君一路悄然再次进入了锦朝的地界。这些事情,可以说除了黄奇,戎君和他的猎鹰,还有在中原给戎君提供情报的人,就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了。
戎君这么些年来,处理戎狄和锦朝的关系的时候就知道中原之中除了朝廷还有江湖这股子势力,所以留心之下,了解到了不少江湖的讯息。所以,这一次要去,自然是要去蜀中,虽然是去距离漠北高原很远的地方,但是为了那个人,也还是在所不惜吧。
何况,戎狄的世界从来都是这样,若是好言相劝,不给,就用抢的。
“据信,失踪之地距离晋王陵不足十尺。”
——看着传来的字条,戎君反而是笑了。锦朝的历史他是没有办法像是陆英一样看全所有的《锦绣书》,但是戎君可以看到的更多却是从江湖和自己线人那里得来的情报。关于这个晋王,倒是有很多不错的资料。身为律国皇帝宠妃的儿子,却因为自己母亲的惨死而自己放弃了皇家的姓氏,远走他乡,隐姓埋名,还装聋作哑,卧薪尝胆。韬光养晦,几乎骗过了晋国之外的所有人。
取名颜惜阴,就是因为珍惜光阴。
都说人如其名,这样的名字,当然不会是什么不懂时局之人。曾以阵法退敌,却归功于自己身边的人,晋国善政,却从未有人知道是晋王自己的功劳。都说晋国了不得,在六国乱是乃是最后一个剩下的国家,不是因为律国国王觉得对他们母子的亏欠,也不是因为晋国的与世无争,而是晋国国王这个颜惜阴的步步为营,次次谋略。若不是晋王暗中让人进言,齐国和陈国如何会联合起来灭宋。能够使陈国主远赴宋国的原因,不就是晋王暗中的保证——若是燕国律国来犯,晋国必定出兵救陈。六国乱,虽然看似晋国没有参与,但是从民间的传说来讲,晋王却是或多或少地推波助澜。而且,每次战事,都只有晋国获利的份。
当然,除了净水一役。
净水一役,晋国和锦朝太祖所带领的律*队一战,晋军本来占尽先机,但是由于晋王的犹疑错过了灭掉律国大军的最好机会,被律*队反扑,损失了经过最为重要的谋士,从小就跟着晋王的军师。晋国受到重创,但是却还有能力和律国一战。
也就是净水一役之后,本来是作为晋国谋士的星沉,离开了晋国转而去了律国。后来晋王投降,天下统一,锦朝建立。
晋王重情,净水一役就是因为生怕伤了宁王,独自往碎冰谷寻找宁王。然而却是看见了宁王被早一步赶来的太祖皇帝带走,辗转回到大帐种自然错过了战机。而后,就是因为宁王在太祖皇帝身边,所以才叫晋王放弃了战争,甘愿臣服——就是要给宁王和那个人一个平安的天下。
可惜,最后,宁王还是惨死。心软到底是得不来,所以戎君是不会轻易让自己所爱离开的,谦让不是爱情,只有真的握在自己手中,才是幸福。
宁王、太祖,还有晋王那样,不会是幸福。
“首领,听闻锦朝的星官失踪了。”在漠北高原之上,看着那个肩上停着一只苍鹰、穿着貂裘皮袄子的汉子,身后几个戎狄的人都看着他们的领头人——年轻,但是有手腕有力量的戎君。
虽然他们的首领确实很乱来,只带着一个人就敢于去锦朝的朝堂之中和锦朝的皇帝谈条件,而且一言不合还能从锦朝的大军之中逃脱。尽管对此很想要说点什么,但是看到了他们首领那种深邃的眼神,还有时常往南方看着中原大地的眼光。那是只有狼盯着自己想要的猎物的时候,才会拥有的眼光。
“看来是时候了。”戎君淡淡一笑,却是带着诡秘,将肩上的雄鹰放飞,那鹰似乎知道主人要它做什么,围绕着戎君头顶的天空盘桓了三圈以后,就如闪电一般朝着西南某个方向飞了过去。
黄奇站在戎君身后,只是开口说道:
“君上,此行还要小心。”
戎君看了黄奇一眼,点点头然后翻身上马,看了看身后那些担心着自己却又不敢说的人,爽快地笑了笑:
“我又不是去送死,只是去见见我的老朋友而已。你们给我时刻警醒,若是锦朝刺探情报,你们知道该如何做?”
那些人听得此言当然是点头,容纳后恭敬地用右手扶住了胸口对着戎君深深地鞠躬,戎君是他们的天,是他们的神。能够给他们带来安定和幸福,虽然征战草原,但是这就是他们戎狄人的本性。只是,首领不要那么乱来才好,这一次,又是要一个人去什么地方了呢。
“驾!”戎君策马扬鞭而去,却没有想到前脚才走。后面就有人匆匆忙忙地追了出来。却只是能看到戎君离开的背影。那个追出来的人一身深黑色的裙子,肩上带有上好的雪貂绒毛,长发飞扬,眉目之间尽是懊恼,手中的马鞭竟然毫不犹豫就抽向了站在人群前面的黄奇:
“黄奇你又放他走了!!”
黄奇也算是略懂武艺,闪过了那鞭子,然后才恭敬地将自己的右手放在胸口上,对着那个赶来的姑娘深深地鞠躬:
“君上想要去哪里,我们怎么拦得住?”
“说好了要给他送行的!你这个混蛋!”那姑娘似乎不解气,狠狠地拿着马鞭凌空抽了几鞭子。然后才愤然看着黄奇,“怎么这一次你不跟着他去了?”
“君上这次是要去见一个故人,说不定可以将这个人接回来。我跟着去。也没有什么用。”
“接回来?”本来皱着眉头的姑娘,这一次竟然是突然神色大变,然后跳起来一把抓着黄奇说道,“难道这次他是去抢女人?哎呀真好,他终于开窍了。不过他也真是逊毙了,我们漠北高原上的女人哪一个不是个中翘楚,他竟然一个也看不上眼,竟然要去找那些中原女人。那种娇小的女人,一句话都不敢大声说的,有什么好?我才不喜欢。不过等他抢回来了。我可要好好欺负起伏,若是看不顺眼,迟早让他死心送回去!”
黄奇无可奈何。这个小祖宗从来都是想要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过还好姑娘知道大体,虽然胡来,但是从来都没有出国岔子,想了想。黄奇笑道:
“我想中原的姑娘也是有了不起的人,比如曾经打败了我们大军的人。不就是个姑娘?”
“哎?那个红袍女将?恩恩!对!我远远看见过。那么精准的箭法可是真的不错啊,如果是那样的倒还不错。不过,中原也就那样,这个女将我怎么都没有听说过,看来是被你们这些男人抢去了功名吧。真是虚伪!”姑娘说着,自己一跃上马——她的马是一匹雪白色的公马,整个漠北高原上也没有几匹能够与之匹敌。都说这匹马是性烈而且好色的,这个姑娘当年不要任何人帮忙,自己去马经常出没的地方驯服了它,从此以后只有她能够骑上这匹马,然后和他们的首领的那匹黑色骏马一起驰骋在草原上。
都说,
若是戎君是漠北高原上的第一男子,那么这个女子就是第一美人。确实,她有一张白皙的脸,不若漠北高原大部分女子因为高寒而时常带有了红润和斑点的脸,而且她的眉目婉转,颇有中原人的神韵,却还带着漠北女子的骄傲。
多少部落的老人都撮合着他们两个人,奈何不待戎君说话,这个姑娘就已经先开口拒绝,而且拒绝的理由是——戎君太笨,这样的笨蛋她才看不上。
也是因为如此,那个被整个漠北高原都敬重的男人,整个草原的领袖“哈哈”大笑着点头,收了这个姑娘为义妹,从此兄妹相称。姑娘原来的部落在几次变迁之中早就散了个干净,倒是还剩下几个人随着这个姑娘融入了整个草原之中,若要比喻,这个姑娘,算作是整个漠北草原的公主吧。
“黄奇,跟我走吧?”
“啊?”黄奇回神,却看见了那个姑娘不满地看着自己。
“跟我去打猎,昨天看见山林里面有一头好大的白熊,我们去打来给他做袄子怎么样?”
黄奇想着也是,君上已经很久都没有换过皮袄了,点头也就跟着去了。倒是让几位部落首领又开始一轮纷纷,他们的这个小公主也不小了,换做是中原,早就该是到了嫁娶的年纪了。虽然戎狄不讲究这么许多,但是到底不能这么成日里跟着他们这些男人厮混着,到底是要找个丈夫的,首领不担忧,但是却让这些部落老人很是上心。
却说戎君,
戎君自己策马而下,从捷径穿过了漠北草原,然后到了锦朝边境之上,悄悄隐藏了身形到戎狄早就办下的茶肆之中换了中原人的服饰,然后才换了轻装和马匹日夜兼程,跟着自己的猎鹰留下的讯号,戎君一路悄然再次进入了锦朝的地界。这些事情,可以说除了黄奇,戎君和他的猎鹰,还有在中原给戎君提供情报的人,就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了。
戎君这么些年来,处理戎狄和锦朝的关系的时候就知道中原之中除了朝廷还有江湖这股子势力,所以留心之下,了解到了不少江湖的讯息。所以,这一次要去,自然是要去蜀中,虽然是去距离漠北高原很远的地方,但是为了那个人,也还是在所不惜吧。
何况,戎狄的世界从来都是这样,若是好言相劝,不给,就用抢的。
“据信,失踪之地距离晋王陵不足十尺。”
——看着传来的字条,戎君反而是笑了。锦朝的历史他是没有办法像是陆英一样看全所有的《锦绣书》,但是戎君可以看到的更多却是从江湖和自己线人那里得来的情报。关于这个晋王,倒是有很多不错的资料。身为律国皇帝宠妃的儿子,却因为自己母亲的惨死而自己放弃了皇家的姓氏,远走他乡,隐姓埋名,还装聋作哑,卧薪尝胆。韬光养晦,几乎骗过了晋国之外的所有人。
取名颜惜阴,就是因为珍惜光阴。
都说人如其名,这样的名字,当然不会是什么不懂时局之人。曾以阵法退敌,却归功于自己身边的人,晋国善政,却从未有人知道是晋王自己的功劳。都说晋国了不得,在六国乱是乃是最后一个剩下的国家,不是因为律国国王觉得对他们母子的亏欠,也不是因为晋国的与世无争,而是晋国国王这个颜惜阴的步步为营,次次谋略。若不是晋王暗中让人进言,齐国和陈国如何会联合起来灭宋。能够使陈国主远赴宋国的原因,不就是晋王暗中的保证——若是燕国律国来犯,晋国必定出兵救陈。六国乱,虽然看似晋国没有参与,但是从民间的传说来讲,晋王却是或多或少地推波助澜。而且,每次战事,都只有晋国获利的份。
当然,除了净水一役。
净水一役,晋国和锦朝太祖所带领的律*队一战,晋军本来占尽先机,但是由于晋王的犹疑错过了灭掉律国大军的最好机会,被律*队反扑,损失了经过最为重要的谋士,从小就跟着晋王的军师。晋国受到重创,但是却还有能力和律国一战。
也就是净水一役之后,本来是作为晋国谋士的星沉,离开了晋国转而去了律国。后来晋王投降,天下统一,锦朝建立。
晋王重情,净水一役就是因为生怕伤了宁王,独自往碎冰谷寻找宁王。然而却是看见了宁王被早一步赶来的太祖皇帝带走,辗转回到大帐种自然错过了战机。而后,就是因为宁王在太祖皇帝身边,所以才叫晋王放弃了战争,甘愿臣服——就是要给宁王和那个人一个平安的天下。
可惜,最后,宁王还是惨死。心软到底是得不来,所以戎君是不会轻易让自己所爱离开的,谦让不是爱情,只有真的握在自己手中,才是幸福。
宁王、太祖,还有晋王那样,不会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