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厂公与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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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章购买率70%, 72小时防盗 林阶没再追问,只抬步向青霄宫的方向走去,等踏进了碧青色的大门内,再回头时, 那个小太监果然已经不见了。
林阶嗤笑一声, 漫步走进正殿,朗声道:“太后叫人骗臣过来, 究竟是何用意?”
许久也不见有人回答,林阶也不着急,见桌上放着茶具, 便坐下来斟了两盏茶, 却也不喝, 只看着袅袅升起的雾气, 又道:“太后要是不出来,臣就告退了。”
果然话音刚落,殿后就响起了细碎的脚步声, 少倾, 胡太后出现了, 似喜似嗔地问道:“林阶, 你怎么知道是我?”
林阶看向了她,她穿着一身素净的衣裳, 浓密的头发编成发辫低低盘在脑后, 额前留着些碎发, 猛然看去倒像是少女的发式。林阶只看了一眼就板起了脸, 起身向外走去。
“你站住!”胡太后紧走两步拦在他面前,脂粉未施的脸上全是不甘,“林阶,你为什么不肯多看我一眼?”
林阶闪身从她侧边走开,淡淡说道:“请太后自重。”
“别叫我太后!”胡太后低喝一声,一把抓住了他,“以前你都是叫我阿婉。”
林阶用力一甩,胡太后踉跄着倒向了身后的圆桌,她眼中全是难以置信,低声道:“林阶,你敢打我?”
林阶拧着眉一脸厌恶,冷冷说道:“臣不敢,臣只是阻止太后做出什么不合适的举动。”
胡太后扶着桌沿低声啜泣起来,道:“是我对不起你,当年你遭了难,我却进宫当了贵妃,可我都是不得已啊,父命难违,我能怎么办呢……后来你入朝为官,我一心一意帮你,是我推荐你做侑儿的老师,也是我一直跟侑儿说要礼敬你依靠你,林阶,这么多年了,难道你就不能原谅我吗?”
她哭得伤心至极,却又压抑着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绝艳的美人儿如此软语哀求,多数男人都会心软,可林阶的声音依旧冷的没有一丝温度:“太后请自重,臣与你早已无话可说,告辞。”
胡太后怎么能甘心,她咬咬牙又追上来,一把抓住了林阶,道:“你看看我,你再看看我……”
林阶突然被她触到皮肤,胸中顿时翻江倒海地恶心起来,他一脚将她踢开,低吼道:“滚!”
胡太后惊愕地倒在地上,刹那间连哭都忘了,却见他大步流星地走出去,胡太后如梦方醒,尖着嗓子叫了起来:“林阶,你宁可要阮宁那个贱人,也不要我吗?那好,我杀了她!”
“你大可试试。”林阶阴冷入骨的声音传进来,人却已经走远了。
胡太后倒在地上无声落泪,当年她曾与他在宴会上邂逅,从此将他记在了心上,但是造化弄人,他落了难,她却成了贵妃,风光无两,她以为再不会见到他,谁知三年后,他重新出现在朝堂中,变成了一个目光阴郁的男人,却让她更加念念不忘。
天知道那些年在先皇身下婉转承欢的时候,她要怎么样把那个虚胖的老男人想象成他,才能忍受那些抚摸和冲撞。
还好那个老男人总算是死了,不仅死了,还给她留下了一个好儿子,林阶一路辅佐明侑登上大位时,她曾经暗自窃喜,以为他都是为她,谁知道一次次刻意的接近,换来的都是他的羞辱。
无数个寂寞的夜里她紧紧蜷曲着双腿想象着他的进入,等待越久,不甘越多,到现在她也分不清到底是爱他,还是只想得到他。
胡太后慢慢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摸着被他踢过的地方,竟有些病态的迷恋。他从前不是这样的,那时候他会笑盈盈地看着她,轻声叫她阿婉,那一年在程家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心爱的他变成如今这般绝情?
胡太后慢慢走出正殿,向躲在竹丛中的刘熙道:“把程家那个活口带到这里,我要亲自问一问她。”
海棠居外,夕阳映照得天边一片金红,小湖上波光粼粼,像洒了一池的金粉,新荷抽出了嫩叶,袅袅婷婷,然而这些美景却都不如湖边的人儿娇艳。
就见她两只白嫩的脚半浸在水中,柔软的身子斜斜靠在湖边的大石上,几枝嫩柳垂在她身侧,远望如画中人,美好娴静。
只是很快,少女两手扶住了腰,露出痛苦的表情。
“娇娇啊,这个pose好难摆,腰疼。”阮宁使劲用拇指按压着腰窝,满脸不情愿,“真想不到这么纯洁的我居然要靠光着脚去勾引男人……而且我饿了。”
许久之后,才听见标准女声说:“半小时前你才吃过栗粉桂花糕和云腿黄金酥,共摄入热量七百大卡,需要跑步一小时以上才能消耗掉。宿主,你没发现你腰上已经开始长肉了吗?”
“还好还好,”阮宁一张老脸有些发热,讪讪地捏着腰上新长出来的肥肉转移话题,“我跟米叔说过想和病娇一起吃晚饭,米叔感觉对我不错,应该会劝他过来找我吧”
“来了。”标准女声急急说完,立刻归于沉寂。
阮宁下意识地调整了坐姿,努力让自己显得更妩媚些,同时把两只脚摆在更显眼的地方,很快,林阶的身形出现在湖边小路上。
只是,当他走近时,当他看清楚阮宁这充满了诱惑的逢迎姿态时,那张原本就阴沉的脸变得更加可怕了。
女人,无耻的女人们,一个二个都这么对他,这些该死的女人!
他快步走近,一把抓住阮宁的手腕将她从石头上拽下来,怒喝道:“摆出这副搔首弄姿的模样,你又想勾引谁?”
他的手像一把铁钳,箍得阮宁连声叫痛,眼泪瞬间涌了出来,颤颤的挂在睫毛上,而他的目光更是像要杀人一般,阮宁害怕极了,瞬间想到这个人应该是见过血的,他不仅是个病娇,而且是个掌握生杀大权、心硬如铁的病娇。
她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倒在他脚边瑟瑟发抖,林阶却全不留情,连那两只光裸的足也不能平息他的怒火,他本想把她踢开,临到跟前却又一个犹豫,改成了怒吼:“滚,滚!滚远些,别让我再看见你!”
阮宁挣扎着爬起来,提起裙子飞快地跑了,小路上有尖锐的石子刺破了她的脚,她也忍着疼不敢停留,很快跑进了海棠居,紧紧关上了大门。
白色鹅卵石漫成的小路上留下几点小小的血痕,像一朵朵绽开的梅花。林阶慢慢走近了看着那几点血,眸色越来越深,最初他开始迷恋女人的足,就伴随着血色和耻辱,而如今,往昔的情形竟意外的在她身上吻合了。
只是,情势已然对调,他如此强悍,她却如此脆弱,倒让他生出一份强取豪夺的快感。怪道那些人喜欢欺凌弱小,原来娇柔的一个人捏在手里任你予取予求,滋味竟如此美妙。
“来人。”他冷冷叫道,“把这几颗石子挖出来。”
暮松斋中,陈武贪婪地在林思身上摩挲着,喘息着说:“大人骂了阮宁,差点要踢她,但是没踢。”
林思微闭眼睛任由他索取,轻声问道:“义父不是跟她同房了吗?”
“大人他,”陈武犹豫了一下,但是林思又向他怀里钻了下,丰满处紧紧贴着他,让他瞬间忘记了顾忌,“讨厌女人,尤其讨厌强势的、风骚的女人,更讨厌脂粉香气,闻到了会吐。”
果然是这样。林思想着,及时拦住了陈武贴向她胸口的嘴,柔声说:“大哥,求你了,我们真的不能这样。”
陈武恋恋不舍地放开了她。他知道这样不对,大人不可能把义女嫁给侍卫,而且,大人一旦发现他将这些私密事告诉林思,肯定会杀了他的,但是,林思就像一副□□,他已经欲罢不能。
他从窗户里跳出去时,心里想着,一定要藏好行迹,千万不能被任何人发现。
四更鼓响,林阶仍旧醒的双目炯炯,沾了她血迹的鹅卵石放在枕边,更让他满心满眼都是她。
于是他断然起身,披衣出门。
阮宁看着这张脸,再次陷入了人类永恒的思考: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到哪里去?
这个终极问题她今天问了自己无数次,今天本来是万众期待的周四,晋江文学城换榜的重要时刻,身为扑街作者的她眼巴巴地盼着天降好运,给她一个终极好榜拯救下惨不忍睹的收益,谁知道外卖土鸡汤中一根坚硬的骨头卡在了她嗓子里,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古装美人儿,那是真美啊,比她在书里描写过的美人儿还要美上无数倍。
一开始她以为是做梦——一个优秀作者的梦总是千奇百怪的,等她在丫鬟的服侍下吃了几次点心又拜见了高堂父母后,阮宁才意识到她很有可能是穿了。
作为一个见过世面的晋江作者,阮宁对于穿这件事看的很淡,反正她孤儿院里长大,无亲无故一条单身狗,银行卡存款不足五位数,如今穿成了这样的美人,住着大宅又有一双十分慈爱的父母,阮宁觉得,大概是她每天转发的锦鲤终于起了作用,但是,晚上她正卸妆时突然倦意袭来,等再睁开眼睛时就出现在了这辆马车上,面前还有一个她不认识的英俊男人。
这个走势就有点诡异了,感觉是从种田文一下子跳到了武侠或者悬疑推理。
“表妹,你好点了吗?”斗笠男见她只管怔怔的看着自己,连忙又问了一句。
昏黄的灯光下,软软靠着车厢内壁的女子娇弱不堪,似乎被身上的绮罗压得折损了细腰一般,她微微弯着腰,低垂着一张白净的小脸,长长的睫毛无助地颤抖着,越发显得如云遮月,如花照水。
斗笠男心中漾起柔情无数,忍不住轻轻捏住她鬓边一缕散落的头发替她掖在耳朵后面,柔声道:“宁宁,你的头发乱了。”
手指触碰到她冰凉的耳廓,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那白的几乎透明的小巧耳朵突然红了一点。
阮宁本来往后躲了下,但是没有躲开,于是她也感觉到斗笠男冰凉手指的触碰,心里起了一丝古怪的颤栗。无他,做单身狗太久了,乍然碰见含情脉脉的英俊男子,春呀那个心有点荡漾。
但是,作为一个见过世面的晋江写手,阮宁觉得,此刻最重要的不是谈情说爱,而是尽快弄清楚眼下的处境。
于是她问他:“你是谁?”
车外的雨铺天盖地,雨声遮蔽了她的声音,于是那斗笠男不得不又靠近了一些,说:“你说什么?”
就在此时,一阵狂风卷着雨点破门而入,水意顿时弥漫在狭小的车中,有几粒水珠落在了阮宁的睫毛上,于是她再抬眼看人的时候,就像隔了一层水雾,潋滟的让人心颤。
斗笠男有一刹那连心跳都停了一拍,片刻后,他叹息般地说道:“宁宁,你真美。”
阮宁心想这还用你说?你还是快点告诉我怎么回事吧!
下一刻她打了一个哆嗦,太冷了,衣服都是潮乎乎的,贴在身上很不舒服。
斗笠男眼中流露出极明显的心疼,他连忙缩回身子退到车帘外,高声道:“宁宁,你再忍耐一会儿,前面就是客栈,咱们到那里过夜!”
过夜?表哥表妹,雨夜昏灯,孤男寡女,所以说现在又变成了激情文?
阮宁以手扶额,无声叹息,谁能想到一个扑街作者的人生居然比小说还要精彩呢……
车子终于在客栈门前停下来时已经是半个时辰后了,斗笠男先进门登记,阮宁撩起车帘看了一眼,立刻看见了无数影视剧中最常见的客栈招牌“悦来客栈”——还能不能有点新意了,这个作者真的很不走心啊……
地面上全是积水,阮宁正在犹豫要不要趟水过去的时候,就见斗笠男大步走了过来,他已经脱掉了蓑衣,露出里面深青色的长衫来,越发显得长身玉立,引人注目,就连衣服上沾染的一团团水渍也无法影响他的风度,他快步走到阮宁跟前,跟着甩起车帘,长臂一舒,拦腰将阮宁抱了起来。
软玉温香顿时满在怀中,手臂上轻飘飘的竟不像有个娇人儿,但是鼻尖里无处不在的女儿香气又清楚地告诉他,怀中有这么个娇人儿。
阮宁冷不防,轻呼了一声连忙抓紧了他的胳膊,紧张地说:“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能走。”
“别动,衣服都湿了,别把你冻坏了。”斗笠男勉强保持着平静,哑着声音说道。若她只是在怀里安静地躺着也就罢了,可她偏要挣扎着想自己下来,于是她的手触到的地方,她的身子摩蹭的地方,便都跟着燃起了火,这样的诱惑,天下有几个男子受得了?
隔着薄薄的衣服,阮宁发现抱着自己的那个身子忽然变得火热,果然是激情文!她不敢再动了,老老实实地蜷在斗笠男的怀里,很快,他们来到了跨院中一间僻静的客房,推门进去,小小的房中迎面就是一张大床。
斗笠男反手关上门,像是纠结了一下,这才舍得将她放在床上,转身离去。
居然是个君子,阮宁松了一口气,就在此时,她听见斗笠男说:“我去要些热水给你洗澡。”
热水很快送来了,阮宁咬着嘴唇,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是不是先出去一下?”
对她来说,斗笠男再英俊,她也干不出在刚见了一次面的男人面前洗澡的事,但是落在斗笠男的眼里,这话还有这表情却有些欲拒还迎的味道,于是他浑身的血又热了一些。他默默起身,伸手在木桶里摸了一下试试水温,又抬头看看缩在床头正从颤抖不停的睫毛底下偷偷看他的阮宁,这才一咬牙一狠心,推门走了出去。
天很冷,衣服很潮,这桶冒着热气的热水看起来很舒服,阮宁纠结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先洗了澡再说。她小心地检查了四周,确定没有别人后,跟着插上门闩,又搬过桌子顶着,这才飞快地脱掉衣服,钻进了木桶里。
水温不冷不热正合适,泡在里面别提有多舒服了,阮宁惬意地闭上了眼睛,心想,不管现在是什么情况,都等洗完澡再说吧!
窗外的廊下,斗笠男负手而立,静静看着庭院中被雨水打得颤巍巍的几杆细竹,那竹子低垂着呈现出一种优美的弧形,雨水从青翠的竹叶上一滴滴滑落,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象起水珠从阮宁滑腻的肌肤上落下的情形,于是心头又燥了几分。
雨声虽大,但他总觉得似乎还能听到窗子里的水声,不知道她现在洗的怎么样了,是在洗头发,还是在洗身子,还是……他想起刚刚抱她时那种轻软到不可思议的感觉,不由猜想水里那人是不是很瘦,然而她的手又白又软又小巧,指节浑圆丰润,又不像是很瘦的样子。
这大约就是诗里写的柔若无骨、丰若有余了吧?斗笠男再也忍耐不住,轻手轻脚地走去窗户跟前,舔湿指头捅破一点窗纸,迫不及待地把眼睛贴了上去。
v章购买率70%, 72小时防盗 林阶没再追问,只抬步向青霄宫的方向走去,等踏进了碧青色的大门内,再回头时, 那个小太监果然已经不见了。
林阶嗤笑一声, 漫步走进正殿,朗声道:“太后叫人骗臣过来, 究竟是何用意?”
许久也不见有人回答,林阶也不着急,见桌上放着茶具, 便坐下来斟了两盏茶, 却也不喝, 只看着袅袅升起的雾气, 又道:“太后要是不出来,臣就告退了。”
果然话音刚落,殿后就响起了细碎的脚步声, 少倾, 胡太后出现了, 似喜似嗔地问道:“林阶, 你怎么知道是我?”
林阶看向了她,她穿着一身素净的衣裳, 浓密的头发编成发辫低低盘在脑后, 额前留着些碎发, 猛然看去倒像是少女的发式。林阶只看了一眼就板起了脸, 起身向外走去。
“你站住!”胡太后紧走两步拦在他面前,脂粉未施的脸上全是不甘,“林阶,你为什么不肯多看我一眼?”
林阶闪身从她侧边走开,淡淡说道:“请太后自重。”
“别叫我太后!”胡太后低喝一声,一把抓住了他,“以前你都是叫我阿婉。”
林阶用力一甩,胡太后踉跄着倒向了身后的圆桌,她眼中全是难以置信,低声道:“林阶,你敢打我?”
林阶拧着眉一脸厌恶,冷冷说道:“臣不敢,臣只是阻止太后做出什么不合适的举动。”
胡太后扶着桌沿低声啜泣起来,道:“是我对不起你,当年你遭了难,我却进宫当了贵妃,可我都是不得已啊,父命难违,我能怎么办呢……后来你入朝为官,我一心一意帮你,是我推荐你做侑儿的老师,也是我一直跟侑儿说要礼敬你依靠你,林阶,这么多年了,难道你就不能原谅我吗?”
她哭得伤心至极,却又压抑着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绝艳的美人儿如此软语哀求,多数男人都会心软,可林阶的声音依旧冷的没有一丝温度:“太后请自重,臣与你早已无话可说,告辞。”
胡太后怎么能甘心,她咬咬牙又追上来,一把抓住了林阶,道:“你看看我,你再看看我……”
林阶突然被她触到皮肤,胸中顿时翻江倒海地恶心起来,他一脚将她踢开,低吼道:“滚!”
胡太后惊愕地倒在地上,刹那间连哭都忘了,却见他大步流星地走出去,胡太后如梦方醒,尖着嗓子叫了起来:“林阶,你宁可要阮宁那个贱人,也不要我吗?那好,我杀了她!”
“你大可试试。”林阶阴冷入骨的声音传进来,人却已经走远了。
胡太后倒在地上无声落泪,当年她曾与他在宴会上邂逅,从此将他记在了心上,但是造化弄人,他落了难,她却成了贵妃,风光无两,她以为再不会见到他,谁知三年后,他重新出现在朝堂中,变成了一个目光阴郁的男人,却让她更加念念不忘。
天知道那些年在先皇身下婉转承欢的时候,她要怎么样把那个虚胖的老男人想象成他,才能忍受那些抚摸和冲撞。
还好那个老男人总算是死了,不仅死了,还给她留下了一个好儿子,林阶一路辅佐明侑登上大位时,她曾经暗自窃喜,以为他都是为她,谁知道一次次刻意的接近,换来的都是他的羞辱。
无数个寂寞的夜里她紧紧蜷曲着双腿想象着他的进入,等待越久,不甘越多,到现在她也分不清到底是爱他,还是只想得到他。
胡太后慢慢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摸着被他踢过的地方,竟有些病态的迷恋。他从前不是这样的,那时候他会笑盈盈地看着她,轻声叫她阿婉,那一年在程家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心爱的他变成如今这般绝情?
胡太后慢慢走出正殿,向躲在竹丛中的刘熙道:“把程家那个活口带到这里,我要亲自问一问她。”
海棠居外,夕阳映照得天边一片金红,小湖上波光粼粼,像洒了一池的金粉,新荷抽出了嫩叶,袅袅婷婷,然而这些美景却都不如湖边的人儿娇艳。
就见她两只白嫩的脚半浸在水中,柔软的身子斜斜靠在湖边的大石上,几枝嫩柳垂在她身侧,远望如画中人,美好娴静。
只是很快,少女两手扶住了腰,露出痛苦的表情。
“娇娇啊,这个pose好难摆,腰疼。”阮宁使劲用拇指按压着腰窝,满脸不情愿,“真想不到这么纯洁的我居然要靠光着脚去勾引男人……而且我饿了。”
许久之后,才听见标准女声说:“半小时前你才吃过栗粉桂花糕和云腿黄金酥,共摄入热量七百大卡,需要跑步一小时以上才能消耗掉。宿主,你没发现你腰上已经开始长肉了吗?”
“还好还好,”阮宁一张老脸有些发热,讪讪地捏着腰上新长出来的肥肉转移话题,“我跟米叔说过想和病娇一起吃晚饭,米叔感觉对我不错,应该会劝他过来找我吧”
“来了。”标准女声急急说完,立刻归于沉寂。
阮宁下意识地调整了坐姿,努力让自己显得更妩媚些,同时把两只脚摆在更显眼的地方,很快,林阶的身形出现在湖边小路上。
只是,当他走近时,当他看清楚阮宁这充满了诱惑的逢迎姿态时,那张原本就阴沉的脸变得更加可怕了。
女人,无耻的女人们,一个二个都这么对他,这些该死的女人!
他快步走近,一把抓住阮宁的手腕将她从石头上拽下来,怒喝道:“摆出这副搔首弄姿的模样,你又想勾引谁?”
他的手像一把铁钳,箍得阮宁连声叫痛,眼泪瞬间涌了出来,颤颤的挂在睫毛上,而他的目光更是像要杀人一般,阮宁害怕极了,瞬间想到这个人应该是见过血的,他不仅是个病娇,而且是个掌握生杀大权、心硬如铁的病娇。
她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倒在他脚边瑟瑟发抖,林阶却全不留情,连那两只光裸的足也不能平息他的怒火,他本想把她踢开,临到跟前却又一个犹豫,改成了怒吼:“滚,滚!滚远些,别让我再看见你!”
阮宁挣扎着爬起来,提起裙子飞快地跑了,小路上有尖锐的石子刺破了她的脚,她也忍着疼不敢停留,很快跑进了海棠居,紧紧关上了大门。
白色鹅卵石漫成的小路上留下几点小小的血痕,像一朵朵绽开的梅花。林阶慢慢走近了看着那几点血,眸色越来越深,最初他开始迷恋女人的足,就伴随着血色和耻辱,而如今,往昔的情形竟意外的在她身上吻合了。
只是,情势已然对调,他如此强悍,她却如此脆弱,倒让他生出一份强取豪夺的快感。怪道那些人喜欢欺凌弱小,原来娇柔的一个人捏在手里任你予取予求,滋味竟如此美妙。
“来人。”他冷冷叫道,“把这几颗石子挖出来。”
暮松斋中,陈武贪婪地在林思身上摩挲着,喘息着说:“大人骂了阮宁,差点要踢她,但是没踢。”
林思微闭眼睛任由他索取,轻声问道:“义父不是跟她同房了吗?”
“大人他,”陈武犹豫了一下,但是林思又向他怀里钻了下,丰满处紧紧贴着他,让他瞬间忘记了顾忌,“讨厌女人,尤其讨厌强势的、风骚的女人,更讨厌脂粉香气,闻到了会吐。”
果然是这样。林思想着,及时拦住了陈武贴向她胸口的嘴,柔声说:“大哥,求你了,我们真的不能这样。”
陈武恋恋不舍地放开了她。他知道这样不对,大人不可能把义女嫁给侍卫,而且,大人一旦发现他将这些私密事告诉林思,肯定会杀了他的,但是,林思就像一副□□,他已经欲罢不能。
他从窗户里跳出去时,心里想着,一定要藏好行迹,千万不能被任何人发现。
四更鼓响,林阶仍旧醒的双目炯炯,沾了她血迹的鹅卵石放在枕边,更让他满心满眼都是她。
于是他断然起身,披衣出门。
阮宁看着这张脸,再次陷入了人类永恒的思考: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到哪里去?
这个终极问题她今天问了自己无数次,今天本来是万众期待的周四,晋江文学城换榜的重要时刻,身为扑街作者的她眼巴巴地盼着天降好运,给她一个终极好榜拯救下惨不忍睹的收益,谁知道外卖土鸡汤中一根坚硬的骨头卡在了她嗓子里,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古装美人儿,那是真美啊,比她在书里描写过的美人儿还要美上无数倍。
一开始她以为是做梦——一个优秀作者的梦总是千奇百怪的,等她在丫鬟的服侍下吃了几次点心又拜见了高堂父母后,阮宁才意识到她很有可能是穿了。
作为一个见过世面的晋江作者,阮宁对于穿这件事看的很淡,反正她孤儿院里长大,无亲无故一条单身狗,银行卡存款不足五位数,如今穿成了这样的美人,住着大宅又有一双十分慈爱的父母,阮宁觉得,大概是她每天转发的锦鲤终于起了作用,但是,晚上她正卸妆时突然倦意袭来,等再睁开眼睛时就出现在了这辆马车上,面前还有一个她不认识的英俊男人。
这个走势就有点诡异了,感觉是从种田文一下子跳到了武侠或者悬疑推理。
“表妹,你好点了吗?”斗笠男见她只管怔怔的看着自己,连忙又问了一句。
昏黄的灯光下,软软靠着车厢内壁的女子娇弱不堪,似乎被身上的绮罗压得折损了细腰一般,她微微弯着腰,低垂着一张白净的小脸,长长的睫毛无助地颤抖着,越发显得如云遮月,如花照水。
斗笠男心中漾起柔情无数,忍不住轻轻捏住她鬓边一缕散落的头发替她掖在耳朵后面,柔声道:“宁宁,你的头发乱了。”
手指触碰到她冰凉的耳廓,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那白的几乎透明的小巧耳朵突然红了一点。
阮宁本来往后躲了下,但是没有躲开,于是她也感觉到斗笠男冰凉手指的触碰,心里起了一丝古怪的颤栗。无他,做单身狗太久了,乍然碰见含情脉脉的英俊男子,春呀那个心有点荡漾。
但是,作为一个见过世面的晋江写手,阮宁觉得,此刻最重要的不是谈情说爱,而是尽快弄清楚眼下的处境。
于是她问他:“你是谁?”
车外的雨铺天盖地,雨声遮蔽了她的声音,于是那斗笠男不得不又靠近了一些,说:“你说什么?”
就在此时,一阵狂风卷着雨点破门而入,水意顿时弥漫在狭小的车中,有几粒水珠落在了阮宁的睫毛上,于是她再抬眼看人的时候,就像隔了一层水雾,潋滟的让人心颤。
斗笠男有一刹那连心跳都停了一拍,片刻后,他叹息般地说道:“宁宁,你真美。”
阮宁心想这还用你说?你还是快点告诉我怎么回事吧!
下一刻她打了一个哆嗦,太冷了,衣服都是潮乎乎的,贴在身上很不舒服。
斗笠男眼中流露出极明显的心疼,他连忙缩回身子退到车帘外,高声道:“宁宁,你再忍耐一会儿,前面就是客栈,咱们到那里过夜!”
过夜?表哥表妹,雨夜昏灯,孤男寡女,所以说现在又变成了激情文?
阮宁以手扶额,无声叹息,谁能想到一个扑街作者的人生居然比小说还要精彩呢……
车子终于在客栈门前停下来时已经是半个时辰后了,斗笠男先进门登记,阮宁撩起车帘看了一眼,立刻看见了无数影视剧中最常见的客栈招牌“悦来客栈”——还能不能有点新意了,这个作者真的很不走心啊……
地面上全是积水,阮宁正在犹豫要不要趟水过去的时候,就见斗笠男大步走了过来,他已经脱掉了蓑衣,露出里面深青色的长衫来,越发显得长身玉立,引人注目,就连衣服上沾染的一团团水渍也无法影响他的风度,他快步走到阮宁跟前,跟着甩起车帘,长臂一舒,拦腰将阮宁抱了起来。
软玉温香顿时满在怀中,手臂上轻飘飘的竟不像有个娇人儿,但是鼻尖里无处不在的女儿香气又清楚地告诉他,怀中有这么个娇人儿。
阮宁冷不防,轻呼了一声连忙抓紧了他的胳膊,紧张地说:“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能走。”
“别动,衣服都湿了,别把你冻坏了。”斗笠男勉强保持着平静,哑着声音说道。若她只是在怀里安静地躺着也就罢了,可她偏要挣扎着想自己下来,于是她的手触到的地方,她的身子摩蹭的地方,便都跟着燃起了火,这样的诱惑,天下有几个男子受得了?
隔着薄薄的衣服,阮宁发现抱着自己的那个身子忽然变得火热,果然是激情文!她不敢再动了,老老实实地蜷在斗笠男的怀里,很快,他们来到了跨院中一间僻静的客房,推门进去,小小的房中迎面就是一张大床。
斗笠男反手关上门,像是纠结了一下,这才舍得将她放在床上,转身离去。
居然是个君子,阮宁松了一口气,就在此时,她听见斗笠男说:“我去要些热水给你洗澡。”
热水很快送来了,阮宁咬着嘴唇,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是不是先出去一下?”
对她来说,斗笠男再英俊,她也干不出在刚见了一次面的男人面前洗澡的事,但是落在斗笠男的眼里,这话还有这表情却有些欲拒还迎的味道,于是他浑身的血又热了一些。他默默起身,伸手在木桶里摸了一下试试水温,又抬头看看缩在床头正从颤抖不停的睫毛底下偷偷看他的阮宁,这才一咬牙一狠心,推门走了出去。
天很冷,衣服很潮,这桶冒着热气的热水看起来很舒服,阮宁纠结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先洗了澡再说。她小心地检查了四周,确定没有别人后,跟着插上门闩,又搬过桌子顶着,这才飞快地脱掉衣服,钻进了木桶里。
水温不冷不热正合适,泡在里面别提有多舒服了,阮宁惬意地闭上了眼睛,心想,不管现在是什么情况,都等洗完澡再说吧!
窗外的廊下,斗笠男负手而立,静静看着庭院中被雨水打得颤巍巍的几杆细竹,那竹子低垂着呈现出一种优美的弧形,雨水从青翠的竹叶上一滴滴滑落,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象起水珠从阮宁滑腻的肌肤上落下的情形,于是心头又燥了几分。
雨声虽大,但他总觉得似乎还能听到窗子里的水声,不知道她现在洗的怎么样了,是在洗头发,还是在洗身子,还是……他想起刚刚抱她时那种轻软到不可思议的感觉,不由猜想水里那人是不是很瘦,然而她的手又白又软又小巧,指节浑圆丰润,又不像是很瘦的样子。
这大约就是诗里写的柔若无骨、丰若有余了吧?斗笠男再也忍耐不住,轻手轻脚地走去窗户跟前,舔湿指头捅破一点窗纸,迫不及待地把眼睛贴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