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我就是豪门(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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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感觉精神好了些,两人休息了一会儿,安云舟结了账,正想着下午怎么安排呢,青魂就道:“要不我们先回去吧,差什么明天再买。”
让大老板陪着逛街,青魂觉得实在是为难人家了。
大概安云舟这辈子,都没因为逛街这么累过呢。
安云舟是真心想陪闺女的,可青魂这么一说,他以为闺女累了,当即心疼起来:“那行,咱们这就回去。刚好屋子也还要收拾的。下午咱们收拾屋子。”
青魂怕安云舟累,提出由她来开车,安云舟不放心,青魂道:“虽然驾照才考了没多久,但我车技还是挺好的。您放心就是了。我年轻,又是学武的,一点也不累。”
安云舟知道这是闺女体贴他累了,心里不免感动:“行,但你要注意安全。”
结果路过花鸟市场时,青魂忍不住停了车。
家里楼上楼下,只放了十来盆花草,总感觉少了些。
哪怕只住几天,她也喜欢家里花花草草的多一些,看到它们,就能心生愉悦。
如果不是有安云舟,她自己从空间里就能挪出来把家里填满。只是有安云舟跟着,很多东西不好往外拿,那就买吧。
到时候把阳光房里的花架全部摆满,午后在阳光房里喝杯茶,看看书,就着茶香墨香吃点儿点心,在她看来,便是人生最大的享受了。
“想买点花草?”安云舟也没反对。
车后座还余下不小的空间,到时候把后备箱里买的食材挪到后座,腾出后备箱的地方,很够放几盆花花草草的。
青魂点头:“我想把阳光房里摆些绿植,这样待着舒服些。”
至于两人回京后,这些花花草草怎么办,青魂觉得不是问题,扔在家里任它们自生自灭肯定不行,到时候她会想个办法支开安云舟,把这些绿植全部收进空间里就是了。
两人走进花鸟市场,因为新年的原因,人也不少,一家家的店铺,里面都摆满了各种绿植还有宠物。让人看了就心情愉悦。
青魂没去买稀珍贵重的盆裁,挑的都是些寻常好养的,如兰花等贵重而需要精心伺候的,根本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挑了几盆花草后,想着车里大概也不能放再多的东西了,青魂让店铺老板帮着搬去车上,结果就遇上了一家店铺外头的架子上,站着四只金钢鹦鹉,顿时就住了脚。
上辈子丫丫就养了只金钢鹦鹉,但那丫头在家的时间比她还少,所以那只鹦鹉基本上是小姑和小哥照顾的多。但青魂也是特别喜欢的。
她真是喜欢极了这种能讲话,还美的不可方物英武不凡的鸟类。
看着这四只难得一见的金钢鹦鹉,青魂觉得自己的一颗老夫心瞬间就变成了少女心。眼睛亮的惊人。
结果不但她惊喜,四个金钢鹦鹉好似也挺喜欢她的,或许鸟类也对人类的感觉十分敏感?而她这种突如其来的强烈的喜欢,被四只傲娇的家伙接收到了?
所以四只鹦鹉都开了口。
“哈喽。”
“美女。”
“爱你。”
“深爱。”
青魂:……
所以她这是被四只鸟给调戏了?
青魂忍不住笑起来。
安云舟头一回见闺女迸发出这样强烈的喜欢,不免找老板打听:“这鹦鹉卖吗?”
青魂正忙着逗鹦鹉呢,没注意到安云舟进了店铺里和老板说话。
那老板见安云舟气度不凡,态度上倒是客气:“这是我自己养的,非卖品,很抱歉先生。”
安云舟默了默,态度很是诚恳:“您可以考虑一下吗?我女儿真的非常喜欢,而我很想送一份她真心喜欢的礼物给她。如果不特别为难的话,还请您再考虑一下。”
其实这四只鹦鹉,也是老板前不久才买来的,他很是稀罕,又因为金钢鹦鹉实在漂亮,放在店铺外能吸引顾客,所以他才不想卖掉,打算自己养着,全当给店铺吸引人气了。
眼前的这位帅哥明显不是一般人,态度又特别诚恳,见多了暴发户所谓有钱人嘴脸的老板,自然而然的对安云舟感观极好,犹豫了一下,便道:“你真心想买的?”
安云舟笑道:“自然,价格好商量。”
老板道:“您应该清楚,金钢鹦鹉这样的宠物,在收养上,收续还是比较麻烦的,而这四只又是野生,当初我花了不少钱才办好各种手续,所以价格自然会贵一些。”
安云舟道:“这点我自然知道,您只管开价就好。”
这还真是个不差钱的主儿。
老板心中有数,便道:“我养了一段时间,也花费了些钱,这样吧,这四只都是五彩金钢,正常市场售价在四到五万,而这四只又是野生,我在上头也确实花了些钱,这四只一起卖,一共四十万,您能接受吗?”
安云舟点头:“好,我先付四十万全款,稍后我会按排人过来接走这四只鹦鹉。”
取出卡利索的付了款,安云舟给分公司的负责人打了电话,让对方过来办理手续。又把来办手续的人的电话和名字给老板留下。让他们到时候交接。
那老析玩笑道:“您倒是不怕我收了钱不认账啊。”
安云舟莞尔:“老板应该不是这样的人。”
四十万哪怕损失了,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但老板的铺子在这里,总归能找到人的。他不在意这点钱,在意的是女儿喜欢的这四只鹦鹉。而只要能找到人,鹦鹉就不会丢。
他安云舟的便宜,又哪是那么好占的?
老板见他说的淡然,心里知道,人家是真不担心他拿了钱跑路。也是,他的店可不止四十万,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是?不禁笑了。
谈好后,发云舟出了门,就见青魂还在那逗鹦鹉呢。
“喜欢?喜欢我们就买下。”安云舟道。
青魂当然也想买,不过还是摇头:“太麻烦了,还得往京城托运。而且我平时能待在家里的时间太少,怕是不能好好照顾它们。再说我住的地方有点小,金钢鹦鹉的体型比较大,我又没什么时间带它们出去兜风,只把它们锁有屋里,不免憋屈。何必委屈它们呢?”
安云舟便没说他已经把这四只都买下来的事。倒是想起房子:“等你参与设计的那个新楼盘上市,到时候你自己挑一套喜欢的,全当爸爸给你额外付的报酬,这样不就有地方养了?”
那还得等两年吧?青魂有些无语。(第二更)
吃完饭,感觉精神好了些,两人休息了一会儿,安云舟结了账,正想着下午怎么安排呢,青魂就道:“要不我们先回去吧,差什么明天再买。”
让大老板陪着逛街,青魂觉得实在是为难人家了。
大概安云舟这辈子,都没因为逛街这么累过呢。
安云舟是真心想陪闺女的,可青魂这么一说,他以为闺女累了,当即心疼起来:“那行,咱们这就回去。刚好屋子也还要收拾的。下午咱们收拾屋子。”
青魂怕安云舟累,提出由她来开车,安云舟不放心,青魂道:“虽然驾照才考了没多久,但我车技还是挺好的。您放心就是了。我年轻,又是学武的,一点也不累。”
安云舟知道这是闺女体贴他累了,心里不免感动:“行,但你要注意安全。”
结果路过花鸟市场时,青魂忍不住停了车。
家里楼上楼下,只放了十来盆花草,总感觉少了些。
哪怕只住几天,她也喜欢家里花花草草的多一些,看到它们,就能心生愉悦。
如果不是有安云舟,她自己从空间里就能挪出来把家里填满。只是有安云舟跟着,很多东西不好往外拿,那就买吧。
到时候把阳光房里的花架全部摆满,午后在阳光房里喝杯茶,看看书,就着茶香墨香吃点儿点心,在她看来,便是人生最大的享受了。
“想买点花草?”安云舟也没反对。
车后座还余下不小的空间,到时候把后备箱里买的食材挪到后座,腾出后备箱的地方,很够放几盆花花草草的。
青魂点头:“我想把阳光房里摆些绿植,这样待着舒服些。”
至于两人回京后,这些花花草草怎么办,青魂觉得不是问题,扔在家里任它们自生自灭肯定不行,到时候她会想个办法支开安云舟,把这些绿植全部收进空间里就是了。
两人走进花鸟市场,因为新年的原因,人也不少,一家家的店铺,里面都摆满了各种绿植还有宠物。让人看了就心情愉悦。
青魂没去买稀珍贵重的盆裁,挑的都是些寻常好养的,如兰花等贵重而需要精心伺候的,根本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挑了几盆花草后,想着车里大概也不能放再多的东西了,青魂让店铺老板帮着搬去车上,结果就遇上了一家店铺外头的架子上,站着四只金钢鹦鹉,顿时就住了脚。
上辈子丫丫就养了只金钢鹦鹉,但那丫头在家的时间比她还少,所以那只鹦鹉基本上是小姑和小哥照顾的多。但青魂也是特别喜欢的。
她真是喜欢极了这种能讲话,还美的不可方物英武不凡的鸟类。
看着这四只难得一见的金钢鹦鹉,青魂觉得自己的一颗老夫心瞬间就变成了少女心。眼睛亮的惊人。
结果不但她惊喜,四个金钢鹦鹉好似也挺喜欢她的,或许鸟类也对人类的感觉十分敏感?而她这种突如其来的强烈的喜欢,被四只傲娇的家伙接收到了?
所以四只鹦鹉都开了口。
“哈喽。”
“美女。”
“爱你。”
“深爱。”
青魂:……
所以她这是被四只鸟给调戏了?
青魂忍不住笑起来。
安云舟头一回见闺女迸发出这样强烈的喜欢,不免找老板打听:“这鹦鹉卖吗?”
青魂正忙着逗鹦鹉呢,没注意到安云舟进了店铺里和老板说话。
那老板见安云舟气度不凡,态度上倒是客气:“这是我自己养的,非卖品,很抱歉先生。”
安云舟默了默,态度很是诚恳:“您可以考虑一下吗?我女儿真的非常喜欢,而我很想送一份她真心喜欢的礼物给她。如果不特别为难的话,还请您再考虑一下。”
其实这四只鹦鹉,也是老板前不久才买来的,他很是稀罕,又因为金钢鹦鹉实在漂亮,放在店铺外能吸引顾客,所以他才不想卖掉,打算自己养着,全当给店铺吸引人气了。
眼前的这位帅哥明显不是一般人,态度又特别诚恳,见多了暴发户所谓有钱人嘴脸的老板,自然而然的对安云舟感观极好,犹豫了一下,便道:“你真心想买的?”
安云舟笑道:“自然,价格好商量。”
老板道:“您应该清楚,金钢鹦鹉这样的宠物,在收养上,收续还是比较麻烦的,而这四只又是野生,当初我花了不少钱才办好各种手续,所以价格自然会贵一些。”
安云舟道:“这点我自然知道,您只管开价就好。”
这还真是个不差钱的主儿。
老板心中有数,便道:“我养了一段时间,也花费了些钱,这样吧,这四只都是五彩金钢,正常市场售价在四到五万,而这四只又是野生,我在上头也确实花了些钱,这四只一起卖,一共四十万,您能接受吗?”
安云舟点头:“好,我先付四十万全款,稍后我会按排人过来接走这四只鹦鹉。”
取出卡利索的付了款,安云舟给分公司的负责人打了电话,让对方过来办理手续。又把来办手续的人的电话和名字给老板留下。让他们到时候交接。
那老析玩笑道:“您倒是不怕我收了钱不认账啊。”
安云舟莞尔:“老板应该不是这样的人。”
四十万哪怕损失了,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但老板的铺子在这里,总归能找到人的。他不在意这点钱,在意的是女儿喜欢的这四只鹦鹉。而只要能找到人,鹦鹉就不会丢。
他安云舟的便宜,又哪是那么好占的?
老板见他说的淡然,心里知道,人家是真不担心他拿了钱跑路。也是,他的店可不止四十万,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是?不禁笑了。
谈好后,发云舟出了门,就见青魂还在那逗鹦鹉呢。
“喜欢?喜欢我们就买下。”安云舟道。
青魂当然也想买,不过还是摇头:“太麻烦了,还得往京城托运。而且我平时能待在家里的时间太少,怕是不能好好照顾它们。再说我住的地方有点小,金钢鹦鹉的体型比较大,我又没什么时间带它们出去兜风,只把它们锁有屋里,不免憋屈。何必委屈它们呢?”
安云舟便没说他已经把这四只都买下来的事。倒是想起房子:“等你参与设计的那个新楼盘上市,到时候你自己挑一套喜欢的,全当爸爸给你额外付的报酬,这样不就有地方养了?”
那还得等两年吧?青魂有些无语。(第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