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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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市市区以北的地方有一座桥,桥下有一条街,名字叫乞丐街。这名字也算一语囊括了这条街上的常驻人群:乞讨者、卖艺者以及流浪者。
今天注定不是一个好天气。
乌压压的天,时不时刮过一阵风,将街上随处可见的垃圾刮得满天飞舞,衬得本来就萧条凌乱的街道更加暮气沉沉,连平常喜欢拉《笑傲江湖》的二胡卖艺者今天拉的都是《二泉映月》。
拉二胡的旁边坐了一个要饭的,面前的陶瓷碗上的瓷掉得跟狗啃过似的。
以及一个喝醉酒的。
等到喝醉酒的从《二泉映月》的余韵里悠悠醒转,这才显露真容:竟然是个女人,还是个看上去很年轻、从满脸通红与披头散发里隐约能看出五官长得很端正的女人。
女人醒过来第一件事,是拿起她手里即使睡觉也没倒没撒的二锅头仰头喝了一口,喝得打了一个酒嗝,这才醉醺醺看向拉二胡的:“怎么没声音了?继续拉!今天爷……需要你!”
拉二胡的一点要理她的意思都没有。
但他的确又重新开始拉琴——《葬花吟》。
“大叔你惹不行呀!”女醉鬼大着舌头道,“你惹拉的都是什么鬼?你是嫌我不够惨是不是?你要逼我跳河四不四?我不跳!我就不跳!你萌这些王八蛋,休想逼你爷爷跳河!”
拉二胡和要饭的“萌萌的王八蛋”们持续冷漠脸。
“你萌知不知道你萌为什么只配待在这条街上?”女醉鬼见没人理她,立刻又切换了另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就拿你来打比方……你,对,就是你,拉二胡的!你说说你,看你爷爷心情不好,怎么也该拉个《赛马》,是吧,鼓励爷爷一下,指不定爷爷一高兴,就带着你萌飞防腾达了。”
拉二胡的沉浸在《葬花吟》里难以自拔,要饭的被她烦到不行,终于忍不住冷冷讽刺一句:“爷爷,贵庚?”
“爷爷一看就比你年轻!”女醉鬼说话间分外有气势地一拍地面,却听砰地一声响,那瓶一秒钟前还剩了一半的二锅头被她拍在地上,转眼就连酒带瓶渣一起喂了土地公。女醉鬼呆呆看着自己的手,片刻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拉二胡的:“……”
要饭的:“……”
“呜呜呜我的酒,呜呜呜二锅锅我对不起你,我也要要饭了……”女醉鬼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抓那个狗啃一样的陶瓷碗,“呜呜呜工具借我用一下,一会儿我分你一成利……”
要饭的太阳穴边青筋直冒,恶狠狠从她手里夺回瓷碗。
女醉鬼呆呆看着他,又呆呆看着那碗,片刻又一次哇地哭出声:“虎落平阳被狗欺,现在连个要饭的也敢欺负爷爷了!”
要饭的:“……”好端端的这是从哪钻出来的戏精??话说回来被狗欺的到底是谁啊!
“呜呜呜,想爷爷虽说年纪不大,那也是风里雨里闯出来,年轻的时候刨过垃圾要过饭,但是爷爷自己争气啊!”女·戏精·醉鬼哭唧唧道,“爷爷可不像你们,整天就待在这种垃圾一条街混吃等死,爷爷十几岁闯荡江湖,二十岁就已经纵横娱乐圈了!一直到昨天以前,什么顶级流量当红鲜肉,谁看见我林玦还不都得乖乖叫一句林爵爷,要不是路西川、要不是路西川……那个狗娘养的!”
“狗娘养的路西川!当年爷爷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他长大,好吃好喝的先给他,揍人和挨揍都冲在他前面,他小时候就给他当妈,他长大了就给他暖床,也不想想要不是爷爷当年抢破了头给他抢了个男四号的角色,他能有今天?现在发达了就忘本了?哈哈哈哈去你娘的!前天还跟爷爷一起展望未来准备冲击奥斯卡,第二天醒来就在别的女人床上了?跟别的女人睡觉也就算了,还敢把爷爷胃都喝穿孔才挣来的角色转眼就连人带角色一起投奔姘头……爷爷不要面子的啊!呜呜呜爷爷可以不要面子,面子才值几个钱,但是为什么要一夕之间把爷爷搞破产!明知道我喜欢钱呜呜呜,大家好歹是二十几年的交情,什么仇什么怨呜呜呜……”
从她提到“路西川”三个字开始,原本还哭唧唧的脸一秒钟就变得咬牙切齿,大舌头也不知什么时候捋直了,伶牙俐齿精神百倍滔滔不绝地一路骂下来,骂到酣畅处又是一顿哭,这嬉笑怒骂收放自如的境界,令旁边拉琴的要饭的无不为之沉默。
连凄凄切切的《葬花吟》都因此而稍微顿了顿。
只因跟这个名叫林玦的连脸都看不清的女醉鬼不同,她口中那个“路西川”实在太有名了。
崇明市堪称全民尚武,几年前名不见经传的路西川拍了他人生第一部电影,戏份少台词少,仅有的那点打戏却精彩绝伦,再加上长相俊美讨喜,就此以打星出道,一炮而红。他出道和成名都很早,因此五六年过去,而今也不过二十中段,林玦刚才说的那两个词,要说当红鲜肉是有点不太鲜了,但顶级流量四个字是实实在在担得起的。
这样的路西川和女醉鬼一起展望未来冲击奥斯卡?这样的女醉鬼给路西川当妈还给他暖床?
呵呵。
《葬花吟》里不由自主多出几分嘲讽的味道。
但林玦显然听不出来,更显然她依旧没有放弃醉后对于顶级流量路西川的各种变态畅想。
“算了,不管什么仇什么怨都已经过去了。”林玦哭骂完以后,貌似淡定地总结道,“今天的我已经不是昨天的我,昨天的我还跟在路西川后面傻叉似的任劳任怨,今天的我跟他已经仇深似海了。人在江湖飘,谁还没挨过刀呢,我现在该做的是想办法反手两刀给他插回去。喂——”她忽然抬头看向此间唯二两个非自愿吃瓜群众,十分冷静地询问,“相逢就是有缘,你们俩要不要跟我组团一起杀回娱乐圈,重新开一家经纪公司搞死路西川,从此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不等那两人给出任何反应,她又自顾自飞快的往下规划:“首先我们手头必须要有一个人,这个人得盘靓条顺,年轻小,功夫……不用太好,有点基础就行,毕竟路西川那傻*逼当年也是我给他一手造假造出来的。我看你俩也是这街上老住户了,有这方面人才现在就可以引荐给我,我、我……卧槽尼玛……”她说话时眼睛本来无意识看着不远处桥的方向,这下也不知看到什么,突然之间双眼发直,嘴巴大张,半晌才深吸一口气喃喃补齐刚才那句话,“……丽隔壁。”
拉琴的和要饭的一早就循着她眼神看过去。
确实是桥的方向。
此时天色已晚,霞云如练,而桥上有两个人正沿着桥道在夕阳下奔跑。
准确的说,是一个人在前面跑,另一个人在后面追。前面跑的那个人明显气喘如牛,力不从心。后面追的那个人脚步却很是轻盈,一副从容不迫的模样,更兼他一头及腰的长发系成个马尾,随着他奔跑的动作在身后一荡一荡,堪称轻舞飞扬。
桥的尽头有一道长长窄窄的阶梯直通乞丐街,跑在前面那人原本应当是要循着阶梯下来,可他慌乱太过,踏上阶梯时一脚踩空,上一秒人还在桥面上,下一秒就带着自杀般的一往无前从桥上跌落下去。
那桥面距离乞丐街地面少说也有十米高。
一直跟在后面的那位“轻舞飞扬”几乎没有犹豫,跟着那人就一个纵身也从桥面跳下去。
前一个是跌。
后一个是跳。
看似前者是无意间的不要命,后者是有意识的不怕死,但不怕死的那个明显有所准备,手里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多出一根长长的棍子,他有意控制下下坠的速度飞快,那根棍子的另一头却被他死死抵在阶梯那侧的石壁上,仿佛天生就长在上面似的。
两秒钟后,“轻舞飞扬”抓住了跌下去的那个人。
抓住人的瞬间,他两只手同时施力,一手将棍子卡死在阶梯扶手空隙里,另一只手将刚抓住的人轻飘飘抛向阶梯,而他自己在抛出那个人的瞬间则松开了棍子,直直朝下坠下去。
此时他距离地面不过一米。
即将着地的瞬间,他伸脚点了一下旁边石壁,整个人借势在距离地面不到一米的空中翻了个身,卸去一身力道后,这才砸在地上。
原本应该像秤砣一样的砸势,在这一卸力下变得像羽毛一样轻飘飘,凭空带了些浪漫、高雅、令人心驰神往的色彩。
更别提他在地上躺了不过三秒,又无事人一样从地上跃起来,转而去看那个刚才被他扔上阶梯的人。
那长发飞扬,那身影修长,那背脊笔直,那衣服……比乞丐街上或躺或坐的人更像原住居民。这身手,这气度,这简直是扫地僧一样的风采啊!
林玦看得直吞口水,半晌擦了擦嘴角,不由自主拉了拉旁边拉琴那人:“那什么,你现在是不是该拉个……”
话没说完,就听到旁边的二胡曲已经发生了变化。
一声一铿锵,《太极琴侠》!
“好!”林玦一拍大腿,双目闪闪看向拉二胡的,“我就喜欢你这样懂得变通的性情中人!怎么样?要不要跟我组团?主推团员都已经有现成的了!”
她十秒之前还缠着让人给她介绍盘靓条顺的好苗子,这会儿就有“现成的了”,那个现成的人是谁,不言而喻。
旁边要饭的站起来,冷冷看她一眼:“比起团员,还是先指望今天这儿别出命案吧,不然未来的CEO您老今晚怕是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他一边说一边往阶梯那边走过去,林玦跟在他的身后滔滔不绝:“这就是你不懂了,这里怎么会发生命案呢?那个人怎么会有事呢?你知道我团员刚才那一招叫什么?那叫四两拨千斤!那人刚才如果真掉下来,估计这会儿已经血肉横飞了,被我团员给四两拨千斤以后嘛,最多也就蹭破点皮。话说回来你看见我团员风姿了没,这身材这身手,如果长得再不错点,那……”
她蓦地住口。
只因为此时他们距离阶梯不过三米,而她的“团员”将阶梯上那人拎到平地上放下,起身时顺势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珠黑亮,眼神专注,最重要的是长相极佳!一张显小的娃娃脸,五官极为灵动,跟他周身沉稳的气场形成鲜明对比,哪怕他身上穿着不知道从哪个旧货市场淘来的粗布衣服和破布鞋,在这种极强反差下居然也一点不显寒碜,反倒衬得他仿如璞玉。
“团员”不但比她要求的身手更好,而且比她想象中长得更帅啊!
崇明市市区以北的地方有一座桥,桥下有一条街,名字叫乞丐街。这名字也算一语囊括了这条街上的常驻人群:乞讨者、卖艺者以及流浪者。
今天注定不是一个好天气。
乌压压的天,时不时刮过一阵风,将街上随处可见的垃圾刮得满天飞舞,衬得本来就萧条凌乱的街道更加暮气沉沉,连平常喜欢拉《笑傲江湖》的二胡卖艺者今天拉的都是《二泉映月》。
拉二胡的旁边坐了一个要饭的,面前的陶瓷碗上的瓷掉得跟狗啃过似的。
以及一个喝醉酒的。
等到喝醉酒的从《二泉映月》的余韵里悠悠醒转,这才显露真容:竟然是个女人,还是个看上去很年轻、从满脸通红与披头散发里隐约能看出五官长得很端正的女人。
女人醒过来第一件事,是拿起她手里即使睡觉也没倒没撒的二锅头仰头喝了一口,喝得打了一个酒嗝,这才醉醺醺看向拉二胡的:“怎么没声音了?继续拉!今天爷……需要你!”
拉二胡的一点要理她的意思都没有。
但他的确又重新开始拉琴——《葬花吟》。
“大叔你惹不行呀!”女醉鬼大着舌头道,“你惹拉的都是什么鬼?你是嫌我不够惨是不是?你要逼我跳河四不四?我不跳!我就不跳!你萌这些王八蛋,休想逼你爷爷跳河!”
拉二胡和要饭的“萌萌的王八蛋”们持续冷漠脸。
“你萌知不知道你萌为什么只配待在这条街上?”女醉鬼见没人理她,立刻又切换了另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就拿你来打比方……你,对,就是你,拉二胡的!你说说你,看你爷爷心情不好,怎么也该拉个《赛马》,是吧,鼓励爷爷一下,指不定爷爷一高兴,就带着你萌飞防腾达了。”
拉二胡的沉浸在《葬花吟》里难以自拔,要饭的被她烦到不行,终于忍不住冷冷讽刺一句:“爷爷,贵庚?”
“爷爷一看就比你年轻!”女醉鬼说话间分外有气势地一拍地面,却听砰地一声响,那瓶一秒钟前还剩了一半的二锅头被她拍在地上,转眼就连酒带瓶渣一起喂了土地公。女醉鬼呆呆看着自己的手,片刻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拉二胡的:“……”
要饭的:“……”
“呜呜呜我的酒,呜呜呜二锅锅我对不起你,我也要要饭了……”女醉鬼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抓那个狗啃一样的陶瓷碗,“呜呜呜工具借我用一下,一会儿我分你一成利……”
要饭的太阳穴边青筋直冒,恶狠狠从她手里夺回瓷碗。
女醉鬼呆呆看着他,又呆呆看着那碗,片刻又一次哇地哭出声:“虎落平阳被狗欺,现在连个要饭的也敢欺负爷爷了!”
要饭的:“……”好端端的这是从哪钻出来的戏精??话说回来被狗欺的到底是谁啊!
“呜呜呜,想爷爷虽说年纪不大,那也是风里雨里闯出来,年轻的时候刨过垃圾要过饭,但是爷爷自己争气啊!”女·戏精·醉鬼哭唧唧道,“爷爷可不像你们,整天就待在这种垃圾一条街混吃等死,爷爷十几岁闯荡江湖,二十岁就已经纵横娱乐圈了!一直到昨天以前,什么顶级流量当红鲜肉,谁看见我林玦还不都得乖乖叫一句林爵爷,要不是路西川、要不是路西川……那个狗娘养的!”
“狗娘养的路西川!当年爷爷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他长大,好吃好喝的先给他,揍人和挨揍都冲在他前面,他小时候就给他当妈,他长大了就给他暖床,也不想想要不是爷爷当年抢破了头给他抢了个男四号的角色,他能有今天?现在发达了就忘本了?哈哈哈哈去你娘的!前天还跟爷爷一起展望未来准备冲击奥斯卡,第二天醒来就在别的女人床上了?跟别的女人睡觉也就算了,还敢把爷爷胃都喝穿孔才挣来的角色转眼就连人带角色一起投奔姘头……爷爷不要面子的啊!呜呜呜爷爷可以不要面子,面子才值几个钱,但是为什么要一夕之间把爷爷搞破产!明知道我喜欢钱呜呜呜,大家好歹是二十几年的交情,什么仇什么怨呜呜呜……”
从她提到“路西川”三个字开始,原本还哭唧唧的脸一秒钟就变得咬牙切齿,大舌头也不知什么时候捋直了,伶牙俐齿精神百倍滔滔不绝地一路骂下来,骂到酣畅处又是一顿哭,这嬉笑怒骂收放自如的境界,令旁边拉琴的要饭的无不为之沉默。
连凄凄切切的《葬花吟》都因此而稍微顿了顿。
只因跟这个名叫林玦的连脸都看不清的女醉鬼不同,她口中那个“路西川”实在太有名了。
崇明市堪称全民尚武,几年前名不见经传的路西川拍了他人生第一部电影,戏份少台词少,仅有的那点打戏却精彩绝伦,再加上长相俊美讨喜,就此以打星出道,一炮而红。他出道和成名都很早,因此五六年过去,而今也不过二十中段,林玦刚才说的那两个词,要说当红鲜肉是有点不太鲜了,但顶级流量四个字是实实在在担得起的。
这样的路西川和女醉鬼一起展望未来冲击奥斯卡?这样的女醉鬼给路西川当妈还给他暖床?
呵呵。
《葬花吟》里不由自主多出几分嘲讽的味道。
但林玦显然听不出来,更显然她依旧没有放弃醉后对于顶级流量路西川的各种变态畅想。
“算了,不管什么仇什么怨都已经过去了。”林玦哭骂完以后,貌似淡定地总结道,“今天的我已经不是昨天的我,昨天的我还跟在路西川后面傻叉似的任劳任怨,今天的我跟他已经仇深似海了。人在江湖飘,谁还没挨过刀呢,我现在该做的是想办法反手两刀给他插回去。喂——”她忽然抬头看向此间唯二两个非自愿吃瓜群众,十分冷静地询问,“相逢就是有缘,你们俩要不要跟我组团一起杀回娱乐圈,重新开一家经纪公司搞死路西川,从此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不等那两人给出任何反应,她又自顾自飞快的往下规划:“首先我们手头必须要有一个人,这个人得盘靓条顺,年轻小,功夫……不用太好,有点基础就行,毕竟路西川那傻*逼当年也是我给他一手造假造出来的。我看你俩也是这街上老住户了,有这方面人才现在就可以引荐给我,我、我……卧槽尼玛……”她说话时眼睛本来无意识看着不远处桥的方向,这下也不知看到什么,突然之间双眼发直,嘴巴大张,半晌才深吸一口气喃喃补齐刚才那句话,“……丽隔壁。”
拉琴的和要饭的一早就循着她眼神看过去。
确实是桥的方向。
此时天色已晚,霞云如练,而桥上有两个人正沿着桥道在夕阳下奔跑。
准确的说,是一个人在前面跑,另一个人在后面追。前面跑的那个人明显气喘如牛,力不从心。后面追的那个人脚步却很是轻盈,一副从容不迫的模样,更兼他一头及腰的长发系成个马尾,随着他奔跑的动作在身后一荡一荡,堪称轻舞飞扬。
桥的尽头有一道长长窄窄的阶梯直通乞丐街,跑在前面那人原本应当是要循着阶梯下来,可他慌乱太过,踏上阶梯时一脚踩空,上一秒人还在桥面上,下一秒就带着自杀般的一往无前从桥上跌落下去。
那桥面距离乞丐街地面少说也有十米高。
一直跟在后面的那位“轻舞飞扬”几乎没有犹豫,跟着那人就一个纵身也从桥面跳下去。
前一个是跌。
后一个是跳。
看似前者是无意间的不要命,后者是有意识的不怕死,但不怕死的那个明显有所准备,手里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多出一根长长的棍子,他有意控制下下坠的速度飞快,那根棍子的另一头却被他死死抵在阶梯那侧的石壁上,仿佛天生就长在上面似的。
两秒钟后,“轻舞飞扬”抓住了跌下去的那个人。
抓住人的瞬间,他两只手同时施力,一手将棍子卡死在阶梯扶手空隙里,另一只手将刚抓住的人轻飘飘抛向阶梯,而他自己在抛出那个人的瞬间则松开了棍子,直直朝下坠下去。
此时他距离地面不过一米。
即将着地的瞬间,他伸脚点了一下旁边石壁,整个人借势在距离地面不到一米的空中翻了个身,卸去一身力道后,这才砸在地上。
原本应该像秤砣一样的砸势,在这一卸力下变得像羽毛一样轻飘飘,凭空带了些浪漫、高雅、令人心驰神往的色彩。
更别提他在地上躺了不过三秒,又无事人一样从地上跃起来,转而去看那个刚才被他扔上阶梯的人。
那长发飞扬,那身影修长,那背脊笔直,那衣服……比乞丐街上或躺或坐的人更像原住居民。这身手,这气度,这简直是扫地僧一样的风采啊!
林玦看得直吞口水,半晌擦了擦嘴角,不由自主拉了拉旁边拉琴那人:“那什么,你现在是不是该拉个……”
话没说完,就听到旁边的二胡曲已经发生了变化。
一声一铿锵,《太极琴侠》!
“好!”林玦一拍大腿,双目闪闪看向拉二胡的,“我就喜欢你这样懂得变通的性情中人!怎么样?要不要跟我组团?主推团员都已经有现成的了!”
她十秒之前还缠着让人给她介绍盘靓条顺的好苗子,这会儿就有“现成的了”,那个现成的人是谁,不言而喻。
旁边要饭的站起来,冷冷看她一眼:“比起团员,还是先指望今天这儿别出命案吧,不然未来的CEO您老今晚怕是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他一边说一边往阶梯那边走过去,林玦跟在他的身后滔滔不绝:“这就是你不懂了,这里怎么会发生命案呢?那个人怎么会有事呢?你知道我团员刚才那一招叫什么?那叫四两拨千斤!那人刚才如果真掉下来,估计这会儿已经血肉横飞了,被我团员给四两拨千斤以后嘛,最多也就蹭破点皮。话说回来你看见我团员风姿了没,这身材这身手,如果长得再不错点,那……”
她蓦地住口。
只因为此时他们距离阶梯不过三米,而她的“团员”将阶梯上那人拎到平地上放下,起身时顺势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珠黑亮,眼神专注,最重要的是长相极佳!一张显小的娃娃脸,五官极为灵动,跟他周身沉稳的气场形成鲜明对比,哪怕他身上穿着不知道从哪个旧货市场淘来的粗布衣服和破布鞋,在这种极强反差下居然也一点不显寒碜,反倒衬得他仿如璞玉。
“团员”不但比她要求的身手更好,而且比她想象中长得更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