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chapter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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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京都后, 郑之南暂时住到了吴宴这里,同时他拿着电话卡去公用电话机给五金店旁边的代销点的座机拨了个电话过去, 给郑大福报平安。

    郑大福没接到电话就一直在惦记着郑之南, 接到电话后, 知道他和当地的朋友在一起才放下一颗心。

    “等你稳定下来了,记得请你王叔吃顿饭,只身在外,有个老乡能平时聚聚是很好的, 多来往。”

    “晓得, 刚下火车没多久,我去吃点东西睡一觉就开始找房子找工作。”

    “在上班之前把俏俏安顿了,送回去,别耽误你工作。”虽然儿子已经到了京都, 但郑大福不想任何人耽误儿子赚钱, 俏俏他自然还记得。

    郑之南应得很干脆, 挂上电话后就该怎样怎样,反正山高皇帝远,郑大福不可能扔下店大老远跑到京都来帮他送走孩子。

    孩子以后怎样,他郑之南说的算。

    想到这里,郑之南抽出电话卡戴上帽子回到吴宴所住的小区。

    他不敢多耽误, 怕俏俏醒来没看到他害怕。

    俏俏在火车上没休息好, 到了京都就睡得特别沉, 郑之南和吴宴吃过饭了, 俏俏还没醒, 到了晚上六点多,俏俏才醒过来,当时郑之南在客厅看招聘广告,这个时候的广告都是印在报纸上,然后一个个看,符合条件的就画个圈,听到俏俏猫叫似的哭声,郑之南放下笔就去里面抱她出来。

    俏俏看到郑之南立即就不哼哼了,乖巧的依偎在郑之南怀里。

    俏俏其实蛮活泼的,但现在在陌生的地方,有些拘谨,见到不郑之南就害怕不安,怕找不到爸爸,怕一个人被丢下。

    “肚子饿了吧?”郑之南给俏俏把外套穿好,还有袜子,给她擦脸擦手,然后把她放在沙发上说,“我去把菜给你热一下。”除此之外郑之南还特意给俏俏做了鸡蛋羹。

    鸡蛋羹简单易做,孩子也喜欢吃,他曾经给小小的维维做过很多次。

    俏俏他是第一次做给她吃,也是俏俏第一次吃鸡蛋羹。

    郑之南先把蒸好的鸡蛋羹端给俏俏,让她坐在桌子前的小板凳上趴在桌子上小口先吃鸡蛋羹垫垫肚子。

    然后亲自炒了个青菜,把特意留下来的一份荤菜烧锅热了后端着包子什么的一起拿了出来。

    包子是肉包子,上楼之前吴宴特意在楼下的早餐铺子买的。

    这会儿吴宴还在医院,家里只有他们父女俩。

    俏俏第一次吃鸡蛋羹,咸口的,加了一点香油,还放了两个虾仁,鲜美留香。

    拿着包子吃着菜,又吃了一碗鸡蛋羹,小包子有俏俏握成拳那么大,因为太好吃了,虽然剩下几口吃不下,俏俏还是吃完了。

    俏俏不挑食,特别爱吃蔬菜这些,肥肉不经常吃,瘦肉吃的多一些。

    郑之南也是小时候喜欢吃蔬菜多过吃肉,有时候他不想太关注俏俏,他真的怕了,但是看到她小小的一个人,那么乖,一点都不熊,他就没办法让自己狠下心。

    如果是个熊孩子,他给这孩子一日三餐,给她衣服穿,有学上,尽到义务就可以了,但俏俏真的乖到让他有些心疼。

    维维最起码还有外婆疼他,俏俏的爷爷奶奶几乎比没有还差劲,老想着把她送人,重男轻女到让人无话可说,因为说不通的,这种封建思想已经深入骨髓,跟他们讲有什么用?你讲他们重男轻女,没准他们还会说,没把她扔到尿盆里溺死就不错了,是啊。

    他们那个年代,有些家庭生了女孩,是直接扔到尿盆里溺死,也有扔到河里的,完全不在意女孩的生命,仿佛她们只是一个随手可以丢弃的物件。

    唯一在意她的原主又给不了她好的生活,奶粉都没喝过几次,听刘银雪言语里,好像这女娃是喝米糊米汤稀饭这些长大的,难怪马上就满两岁了还跟一岁多一点的孩子差不多。

    营养什么的完全跟不上啊。

    光想想这么小就遭遇了这么多,郑之南哪里还硬的下心。

    他可以对任何人狠厉无情,唯独在孩子这里无法做到绝对的无视,或许是他还不够强,或许再经历的多一点,不想受伤的话,就会越来越无情无义,只看重任务本身。

    郑之南给俏俏擦了擦嘴,想到这里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看着吃饱的俏俏说:“好吃吗?”

    俏俏小手指点了点鸡蛋羹的碗笑了笑,说:“好吃。”鸡蛋羹最让她记忆犹新。

    “喜欢吃鸡蛋羹,明天就还做鸡蛋羹给你吃好不好?”

    “好。”

    “明天爸爸给你买豆浆和油条。”豆浆青霖镇有买,但郑家不会给俏俏买豆浆喝,所以这也是俏俏第一次喝豆浆,她甚至不知道豆浆是什么。

    “好!”

    其实就算不是豆浆,郑之南说吃什么,俏俏也会回个好。

    郑之南揉了揉她软软的头发。

    这么乖的小孩,真想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送给她。

    给她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住最漂亮的房子,想她拥有一切。

    或许这篇重生文一开始,主角也是为了孩子才重新开始奋斗,愿意面对从前,带着再不做点什么就有可能被卖掉的女儿逃离那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其实一开始知道是年代文,他有些怵,心里对年代文的世界怵,特别是五六十年代,还有七十年代,总觉得那个时期会很压抑,每个人都被按在一个框框里,好像你的一言一行都被人监督着,吃个东西都要记录你吃了几口,想一想他就觉得很压抑。

    结果上面说是九十年代,他瞬间就松了口气。

    九十年代还好,各种文化大爆发,不用再吃大锅饭,更不需要买什么东西都要拿各种票去换,这个时期进入商界的话也是一个界点,因为知道九十年代很多赚钱的商机,郑之南也算是拥有了一个最大的金手指。

    总之只要他想,就不会发愁赚不到钱。

    只不过主角当初选的是文科,郑大福挺想让郑之南考个在编的老师,因为在郑大福眼里,只有有编制的才是铁饭碗,不会被下岗,以前都说当工人好,结果呢,下岗的人海了去了,当老师最好,福利好,工资也比一般人高,还不怕被下岗。

    所以当郑大福以为郑之南去了京都是准备找个老师,然后好好复习考编制的时候,郑之南开始搜索各种关于网络和编程方面的工作室。

    之所以是工作室,现在很多人还不是很支持所谓的网络,所谓的互联网新兴产业,没有投资,因为一些爱好凑在一起的年轻人只好自己组建工作室,自然称不上是公司,这个时候互联网还不发达,如果一家网络工作室没有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就很不错了。

    郑之南的目的很简单粗暴,确定一些有发展前景的工作室后,他要资金入股。

    当然,在此之前,他会先去想办法赚一笔钱。

    如何赚钱,他瞄准了股市。

    他知道什么时候股市会崩盘,也知道什么时候股市有大爆发。

    他只要卡准这个点,现在的一万多过不了一年就可以滚成十几万,再从十几万滚成几十万,到后面几百万都是小数目。

    只要他想,就可以将手里的钱做到最大化的成倍增长。

    等股市里赚到钱后,他会拿一部分买地皮,不是用来建房子,而是转手卖掉,他是屯地皮,建房子对他虽然说也是暴利,可是周期太长,他没有那么多精力去搞这些。

    他对金融方面的敏感度还是从上个世界锻炼来的,毕竟是金融系的学生,家里也是搞商业的,一年两年还不显,一弄就是大半辈子,直到六十多岁没精力搞了才卸下担子,全权交给下面的小辈。

    他了解金融行业,也了解这个时候,这个年代的股市在大多数刚刚能吃饱肚子的人们眼里,就是让人头发懵的东西,看不明白,也不理解,没有头绪,有点钱大部分人都是捏在手里,哪里会去买什么股票,脑壳有病的人才会拿钱买那些纸。

    郑之南就是瞅准这个时期,发一笔横财。

    他知道这个时候股市虽然不是90年代处时那么没头绪,也有一部分人在玩这些,但没有哪个人有他清楚每个阶段的情况,他有金手指,清楚的知道什么时期该抛,时候时候该入。

    郑之南决定好了后,把目光先盯在了找房子上,虽然是同学,关系也不浅,但长时间住在别人家总归是不好的,他要先安顿下来。

    这样想着郑之南又画了了几个圈在出租房子的广告上。

    晚上俏俏精神头还算足,吴宴加完班回来的时候,俏俏吃饱喝足也睡足了,主动跟吴宴打招呼。

    吴宴看到郑之南放在桌子上的报纸,看了一眼,看到他上面画的圈,就知道他想搬出去。

    吴宴皱起眉头说:“反正我一个人住,也有空房间,何必再出去找,不用找了。”说着把郑之南找房子的那张报纸给拿起来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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