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四章混乱中的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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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四章混乱中的清明
云琅这辈子算是吃定了农桑这碗饭了。
刘彻将来就算是高大到云端里去了,也是需要吃饭的,他越是高大,吃的饭就越多。
没有人嫌弃自家的粮食太多,这是傻子都知道的道理。
在所有人缺衣少食的大汉,即便是杀了人,犯了罪,只要你献上一堆粮食,皇帝一定会赦免你,比你缴纳罚铜还要来的积极。
能种粮食的人在大汉很珍贵,像云琅这种可以改良种子的人,在大汉就是无价之宝。
都成无价之宝了,宝物上就算是有点瑕疵,人们也会大度的忽视,或者原谅。
聪明的臣子,忠诚的臣子,在改朝换代之后命运难料,可是,能干的臣子即便是身处改朝换代的时代里,只会被新的帝王更加的看重。
哪怕新皇帝如何的残暴,如何的昏聩,只要不傻,面对真正的干臣,一个不关心朝政,一心扑在农桑上的干臣,也会收起自己的脾气,做到礼贤下士。
毕竟,帝国还要延续,国家还要存在,而干臣,恰好就是帝国最重要的基石。
长平的政治智慧是足够的,只要她活的足够长,一般情况下,刘据就是安全的。
论起政治智慧,就算云琅已经看过数千年的风云,知道很多事情的走向,在细节的把握上依旧跟长平这种人相去甚远。
对这一点,云琅笃信无疑。
刘彻就住在隔壁,因此,云琅,霍去病,曹襄这群人除过胡吃海塞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即便在云氏随意的斗殴一下,大长秋都会勤快的跑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于是,这群人就很自然的进入了瘫痪状态。
喝酒,喝酒,继续喝酒,他们似乎要喝到地老天荒。
来喝酒的人很多,所以很容易催生酒的变化,粮食酿造的酒得来不易,而且容易受人诟病。
最先反对云氏将海量的粮食酒拿来糟践的人就是司马迁。
自从司马迁的老婆,儿子来到云氏之后,司马迁就进入了一种隐居状态。
云琅这个家主想要见他一面都非常的艰难。
因为,他们全家搬到了云氏最偏僻的一座山居里面去了,除过他家的女仆偶尔出来问梁翁要一些生活物资,剩下的时间里,基本上看不到一个跟司马迁有关联的人物。
对他来说,有书,有纸,有笔墨,有山水就足够了,见到人只会让他觉得烦躁。
云氏的酒窖恰好就在司马迁居住的山居边上,每日里他只要打开窗户,就能看到云氏的仆役们正在搬酒的模样。
一两天无所谓,司马迁还是可以接受的,直到他出于好奇走进了云氏的酒窖之后就彻底的爆发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云氏的存酒居然会如此之多,巨大的,可以跑马车的酒窖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酒。
司马迁站在酒窖门口,身体颤抖的厉害,他很想质问一下云琅,酿造这么多的酒,到底耗费了多少粮食。
“不算多,也就七八千担的模样。”
“云侯醉生梦死,可知天下嗷嗷待哺之民?”
“知道啊,他们如果饿了,可以来云氏做工,我一定不会让他们挨饿的。”
“你——”
“我怎么了?上林苑里没有饥民,但凡有人觉得自己吃不饱了,可以去山里背煤,或者来云氏,曹氏,霍氏,李氏做工,我们非常的欢迎,我们这些人家,之所以不用奴隶,就是怕有饿肚子的人找上门来,我们无法安置。”
“你——那些粮食!”
“粮食是我家种的,赋税已经缴纳过了,一个子都不欠大汉国的,怎么,你觉得我做的不对?”
“你不讲理!”
“你才不讲理呢,我难道没有权力处置自家的粮食了?
来来来,喝酒,去年的酒如果再不喝掉,就会变酸,你也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莫要辜负了这良辰美景。”
手里被云琅塞了一个酒碗,立刻就有勤快的仆役给他倒满了酒。
司马迁放眼望去,只见诺大的草地上,到处都是纵酒的人,到处都是摇摇晃晃的醉汉,以及面色嫣红的女子。
一堆乐师在那里鼓乐齐鸣,乐声悠扬,一群歌姬在微风中轻舒长袖,姿态婀娜。
大汉的黑衣博士们坐在溪水边清谈,大汉的武士们舞剑作歌不亦乐乎。
长达数丈的桌案上摆满了少见的珍馐,堆积如山的酒坛子矗立在草地中央,还有一个戴着青色帽子的老管家,笑吟吟的问每一个路过的客人是否还需要酒。
“曹襄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车,自称臣是酒中仙!”
曹襄的公鸭嗓子特点极度分明,一张嘴就是一段好绝句,而且应时应景,好的让人说不出话来。
叫好声轰然而起,博士们赞叹,武士们捶胸顿足的叫好。
只有云琅的面皮微微泛红。
司马迁气的直哆嗦。
“哈哈哈,再来,且听好了,去病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纳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云琅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李敢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哎呀呀,续不下去了,等某家三思之后再续。
定叫你们一个个随着某家的诗文名扬万世!”
司马迁看着曹襄一手搂着老虎,另一手高举酒杯,躺在地上挺着肚皮朝天空一耸一耸的嚣张模样,叹口气道:“不能这么糟蹋东西啊。”
“没有糟蹋,每一滴酒进了肚子,都会化作三分豪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世啊。”
司马迁认真的看着云琅道:“如今真的是盛世吗?”
云琅呵呵一笑,伸出一条手臂揽住司马迁道:“怎么就不是盛世?我们的将士在外所向披靡,百姓在家中辛勤耕作,说实话,这些酒,他们用的理所当然。”
云琅端起酒碗跟司马迁碰撞一下,就一饮而尽,司马迁看一眼碗中酒也一饮而尽,美酒进了他的肚子算是糟蹋了,品尝不到美意,只有无尽的苦涩。
“阿襄快要把国子监修建好了,到时候你进是不进?”云琅拖着司马迁的胳膊找了一个稍微安静一点的地方坐下来道。
“你觉得我进去了该是做学生呢,还是去做先生?”司马迁没好气的道。
“进去做学官,先把自己的学生弄得满天下,然后再把自己的身份弄得超然再说,要不然,就你这个性子,很难活到该有的寿数。”
“学官?我的资历不够。”
“现在的国子监什么都不是,要什么资历啊,怎么也要等你们把国子监弄得风生水起,让陛下看重之后,再说资历的问题,不过呢,到了那个时候,以你的才学早就该坐稳位置了。“
“你怎么知道我活不到寿数?
对了你跟我父亲说了些什么,这段时间,他老人家已经考教过我三次了,还自言自语的说什么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的话。”
云琅再次举起酒碗跟司马迁碰一下喝光酒笑道:“我告诉你父亲,你将来的成就将是无人能及的。”
司马迁喝光了酒随意的点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司马氏想要名扬天下,还要依靠我。
对了,我想要写一本类似《春秋》一样的书,只要这本书写成了,我想不名扬天下都难。”
云琅拍拍手道:“那就赶紧写,我等着看呢。”
说到这件事,司马迁立刻委顿下来,懒懒的躺在草地上瞅着天上的白云悠悠的道:“哪有那么容易!”
云琅拍拍司马迁的手大笑道:“你司马迁就是一只会下金蛋的公鸡,你的书不过是你肚子里孕育的金蛋而已,只要时机成熟了,学问积累的足够了,下蛋不过是自然之事!”
第一二四章混乱中的清明
云琅这辈子算是吃定了农桑这碗饭了。
刘彻将来就算是高大到云端里去了,也是需要吃饭的,他越是高大,吃的饭就越多。
没有人嫌弃自家的粮食太多,这是傻子都知道的道理。
在所有人缺衣少食的大汉,即便是杀了人,犯了罪,只要你献上一堆粮食,皇帝一定会赦免你,比你缴纳罚铜还要来的积极。
能种粮食的人在大汉很珍贵,像云琅这种可以改良种子的人,在大汉就是无价之宝。
都成无价之宝了,宝物上就算是有点瑕疵,人们也会大度的忽视,或者原谅。
聪明的臣子,忠诚的臣子,在改朝换代之后命运难料,可是,能干的臣子即便是身处改朝换代的时代里,只会被新的帝王更加的看重。
哪怕新皇帝如何的残暴,如何的昏聩,只要不傻,面对真正的干臣,一个不关心朝政,一心扑在农桑上的干臣,也会收起自己的脾气,做到礼贤下士。
毕竟,帝国还要延续,国家还要存在,而干臣,恰好就是帝国最重要的基石。
长平的政治智慧是足够的,只要她活的足够长,一般情况下,刘据就是安全的。
论起政治智慧,就算云琅已经看过数千年的风云,知道很多事情的走向,在细节的把握上依旧跟长平这种人相去甚远。
对这一点,云琅笃信无疑。
刘彻就住在隔壁,因此,云琅,霍去病,曹襄这群人除过胡吃海塞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即便在云氏随意的斗殴一下,大长秋都会勤快的跑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于是,这群人就很自然的进入了瘫痪状态。
喝酒,喝酒,继续喝酒,他们似乎要喝到地老天荒。
来喝酒的人很多,所以很容易催生酒的变化,粮食酿造的酒得来不易,而且容易受人诟病。
最先反对云氏将海量的粮食酒拿来糟践的人就是司马迁。
自从司马迁的老婆,儿子来到云氏之后,司马迁就进入了一种隐居状态。
云琅这个家主想要见他一面都非常的艰难。
因为,他们全家搬到了云氏最偏僻的一座山居里面去了,除过他家的女仆偶尔出来问梁翁要一些生活物资,剩下的时间里,基本上看不到一个跟司马迁有关联的人物。
对他来说,有书,有纸,有笔墨,有山水就足够了,见到人只会让他觉得烦躁。
云氏的酒窖恰好就在司马迁居住的山居边上,每日里他只要打开窗户,就能看到云氏的仆役们正在搬酒的模样。
一两天无所谓,司马迁还是可以接受的,直到他出于好奇走进了云氏的酒窖之后就彻底的爆发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云氏的存酒居然会如此之多,巨大的,可以跑马车的酒窖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酒。
司马迁站在酒窖门口,身体颤抖的厉害,他很想质问一下云琅,酿造这么多的酒,到底耗费了多少粮食。
“不算多,也就七八千担的模样。”
“云侯醉生梦死,可知天下嗷嗷待哺之民?”
“知道啊,他们如果饿了,可以来云氏做工,我一定不会让他们挨饿的。”
“你——”
“我怎么了?上林苑里没有饥民,但凡有人觉得自己吃不饱了,可以去山里背煤,或者来云氏,曹氏,霍氏,李氏做工,我们非常的欢迎,我们这些人家,之所以不用奴隶,就是怕有饿肚子的人找上门来,我们无法安置。”
“你——那些粮食!”
“粮食是我家种的,赋税已经缴纳过了,一个子都不欠大汉国的,怎么,你觉得我做的不对?”
“你不讲理!”
“你才不讲理呢,我难道没有权力处置自家的粮食了?
来来来,喝酒,去年的酒如果再不喝掉,就会变酸,你也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莫要辜负了这良辰美景。”
手里被云琅塞了一个酒碗,立刻就有勤快的仆役给他倒满了酒。
司马迁放眼望去,只见诺大的草地上,到处都是纵酒的人,到处都是摇摇晃晃的醉汉,以及面色嫣红的女子。
一堆乐师在那里鼓乐齐鸣,乐声悠扬,一群歌姬在微风中轻舒长袖,姿态婀娜。
大汉的黑衣博士们坐在溪水边清谈,大汉的武士们舞剑作歌不亦乐乎。
长达数丈的桌案上摆满了少见的珍馐,堆积如山的酒坛子矗立在草地中央,还有一个戴着青色帽子的老管家,笑吟吟的问每一个路过的客人是否还需要酒。
“曹襄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车,自称臣是酒中仙!”
曹襄的公鸭嗓子特点极度分明,一张嘴就是一段好绝句,而且应时应景,好的让人说不出话来。
叫好声轰然而起,博士们赞叹,武士们捶胸顿足的叫好。
只有云琅的面皮微微泛红。
司马迁气的直哆嗦。
“哈哈哈,再来,且听好了,去病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纳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云琅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李敢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哎呀呀,续不下去了,等某家三思之后再续。
定叫你们一个个随着某家的诗文名扬万世!”
司马迁看着曹襄一手搂着老虎,另一手高举酒杯,躺在地上挺着肚皮朝天空一耸一耸的嚣张模样,叹口气道:“不能这么糟蹋东西啊。”
“没有糟蹋,每一滴酒进了肚子,都会化作三分豪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世啊。”
司马迁认真的看着云琅道:“如今真的是盛世吗?”
云琅呵呵一笑,伸出一条手臂揽住司马迁道:“怎么就不是盛世?我们的将士在外所向披靡,百姓在家中辛勤耕作,说实话,这些酒,他们用的理所当然。”
云琅端起酒碗跟司马迁碰撞一下,就一饮而尽,司马迁看一眼碗中酒也一饮而尽,美酒进了他的肚子算是糟蹋了,品尝不到美意,只有无尽的苦涩。
“阿襄快要把国子监修建好了,到时候你进是不进?”云琅拖着司马迁的胳膊找了一个稍微安静一点的地方坐下来道。
“你觉得我进去了该是做学生呢,还是去做先生?”司马迁没好气的道。
“进去做学官,先把自己的学生弄得满天下,然后再把自己的身份弄得超然再说,要不然,就你这个性子,很难活到该有的寿数。”
“学官?我的资历不够。”
“现在的国子监什么都不是,要什么资历啊,怎么也要等你们把国子监弄得风生水起,让陛下看重之后,再说资历的问题,不过呢,到了那个时候,以你的才学早就该坐稳位置了。“
“你怎么知道我活不到寿数?
对了你跟我父亲说了些什么,这段时间,他老人家已经考教过我三次了,还自言自语的说什么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的话。”
云琅再次举起酒碗跟司马迁碰一下喝光酒笑道:“我告诉你父亲,你将来的成就将是无人能及的。”
司马迁喝光了酒随意的点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司马氏想要名扬天下,还要依靠我。
对了,我想要写一本类似《春秋》一样的书,只要这本书写成了,我想不名扬天下都难。”
云琅拍拍手道:“那就赶紧写,我等着看呢。”
说到这件事,司马迁立刻委顿下来,懒懒的躺在草地上瞅着天上的白云悠悠的道:“哪有那么容易!”
云琅拍拍司马迁的手大笑道:“你司马迁就是一只会下金蛋的公鸡,你的书不过是你肚子里孕育的金蛋而已,只要时机成熟了,学问积累的足够了,下蛋不过是自然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