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大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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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根块茎放在了地上,然后还有各种籽实,甚至还有一块肉,看着这些东西,黄子韬感慨万千,得老酋长的庇护实在是太多了。
吃的有一大堆,足够黄子韬支撑好几天了,不过最让他惊奇的还是最后一样东西。
“你看,这是什么!”云晓又从藤筐底部拿出两个毛茸茸的东西,看见这玩意,黄子韬的下巴差点掉到了地上。
“这是……鞋子!”
黄子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两个东西是用皮子缝出来的,好像两条小船,可不就是鞋子吗!最离谱的是,每只鞋子侧面还用麻线缝出了个大大的“L”,和自己运动鞋上的LOGO一样。
“对,就是鞋子,我做的!”云晓满脸兴奋,好像在献宝。
小姑娘一直都对他的穿着打扮非常感兴趣,经常问,也知道了鞋子、衣服、裤子都是什么意思,没想到,他竟然真的做出来了!
这么前卫的原始人小姑娘,简直超乎想象。
“试试看,合不合适。”云晓将鞋子塞了过来。
黄子韬接过这双很可能是人类第一双皮鞋仔细打量,做工很粗糙,甚至左右都不分,不过很实用,鞋底足足用了三层皮。鞋子有舌头,两边打着孔,穿着搓好的麻线,完全就是仿运动鞋的款式。
要知道,现在只有骨针和麻线,做到这一步,就相当不容易了。
原以为鞋子穿坏后,就只能打赤脚,没想到,居然还可以有鞋子穿。
这里的人脚下都有厚厚的老茧,即便是踩到了尖锐的东西都不怕,可他黄子韬细皮嫩肉的,走草地都受不了。原本他一直在为这事发愁,不能走路在这里就是死路一条,现在这问题居然解决啦!
兴奋之下,黄子韬立刻脱了自己的坏鞋,把这双新鞋套在了脚上,系好鞋带。还别说,大小肥瘦都刚合适,并且里面有毛,暖融融的,一点都不磨。
这下可把他给乐坏了,站起来不停的跳。
云晓有些疑惑,然后居然变戏法般又从筐里拿出一双鞋,套在了自己的脚上,和黄子韬一起蹦跶了起来,“为什么要跳?”
别看小姑娘没黄子韬高,脚却比他还大一些,蹦的也比他高。
黄子韬挺挫败的,摸了摸鼻子掩饰尴尬,“新鞋子要多蹦蹦,这样就会越来越合脚。”
“还真是,穿着鞋子好舒服啊。”云晓佩服万分,“你就和子归酋长一样,真的懂好多好多,我以后把这法子教给部落里的女人,让大家都穿鞋。”
看着脚穿皮鞋蹦跳的小姑娘,黄子韬一怔,难道,先民穿鞋子的习惯,就是从自己这里开始的?
这实在是有点荒唐,不敢想……
一番蹦跶下来,天也快黑了,云晓背上了自己的空藤筐,把黄子韬不要的坏鞋装进去,挥着手倒退,嘱咐说,“你在这安心生活,我会经常来看你的,缺什么东西就跟我说,我去跟子归酋长讨。”
云晓走了,蹦蹦跳跳哼着歌,对她来说,穿鞋子的感觉可太好了,九色也跟在她后面撒欢。
“南风之熏
悠之我思
南风之时
心兮所往
……”
听着逐渐远去的歌声,黄子韬愣了一瞬,随即了然,雎鸠鸟就要下蛋了,芭茅花也要开了,各部落最重要的时间就要到来,小姑娘这是动春心了……
这里的人,满十四岁后就算是成年,可以寻找自己的伴侣了。其实他也想找个伴的……只可惜这里不会有女人喜欢他这个废物,反过来说,也没有合适他的。
黄子韬今年二十三,而这里二十出头的女人,只怕都是好几个孩子的妈了,至于那些还没有伴的小姑娘实在是太小了,并且长相……下不去嘴啊。
要说起来,云晓长得其实不错的,如果像后世那样保养打扮,绝对会是个美女,只可惜人家是全部落最漂亮的姑娘,又怎会看上他,再说,她才十六岁……
“想这些干吗啊。”黄子韬苦笑,收起纷乱的思绪,自己能不能活下去都难说,饱暖才思那玩意,还是先想法填饱肚子吧。
黄子韬开始往自己的新家里搬东西,不管吃得用的还是工具,统统堆在巢的角落。然后他钻进去,珍而重之把新鞋子脱下摆好,躺下开始嚼葛藤,心里琢磨着,明天该换洗下衣服,都臭了……
嚼着嚼着,累坏了的他咬着一截葛藤,就这样呼呼睡去。
九色回来了,抬头看了看巢,又啃了一会草,在巢下面蜷成一团也睡了,耳朵偶尔扇动,保持着警觉。
翌日清晨,黄子韬被一阵阵歌声吵醒,睁开眼看,雾霭那边的茅河畔影影绰绰有许多人正在唱歌。伴着歌声,还传来阵阵“关关”鸟鸣,那是雎鸠在求偶。
“唔……”黄子韬这才发现自己嘴里还咬着一截葛藤,连忙拽出来,把头伸出巢门向那边看。
对于各部落来说,这一段时间可是大日子。
由于这时的部落都很小,未免乱了血统,所以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这从生物学角度来说非常必要;尽量保持遗传多样性,才会有更好的后代。
至于一夫多妻制,那是人口大集中后的产物,现在几乎不存在。
这时候也没有理学,男女恋爱自由,每年的这个时节就是求偶季。在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部落之间所有争斗停止,即便是敌对部落在野外遇见,一般也不会兵戎相见。
没有什么比繁衍后代更重要嘛。
当然,男女结合也不仅限于这一段时间,只不过现在更有象征意义,类似于节日。
太阳渐渐升起来,雾气逐渐散去,河边的景象显现。在西岸,也就是黄子韬这边,站满了年轻男子,东岸则是部落里的单身女人们,他们相互唱着情歌,有问有答,挑选着自己的伴侣。
女人们手里都拿着一个编织好的芭茅草头环,一旦选中了心上人,就让他过河,然后替他戴在头上,两人自此后就是同命鸟了。
歌声优美动听,黄子韬看得出了神,下意识拿出那根骨笛,凑在嘴边吹了起来。
一根根块茎放在了地上,然后还有各种籽实,甚至还有一块肉,看着这些东西,黄子韬感慨万千,得老酋长的庇护实在是太多了。
吃的有一大堆,足够黄子韬支撑好几天了,不过最让他惊奇的还是最后一样东西。
“你看,这是什么!”云晓又从藤筐底部拿出两个毛茸茸的东西,看见这玩意,黄子韬的下巴差点掉到了地上。
“这是……鞋子!”
黄子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两个东西是用皮子缝出来的,好像两条小船,可不就是鞋子吗!最离谱的是,每只鞋子侧面还用麻线缝出了个大大的“L”,和自己运动鞋上的LOGO一样。
“对,就是鞋子,我做的!”云晓满脸兴奋,好像在献宝。
小姑娘一直都对他的穿着打扮非常感兴趣,经常问,也知道了鞋子、衣服、裤子都是什么意思,没想到,他竟然真的做出来了!
这么前卫的原始人小姑娘,简直超乎想象。
“试试看,合不合适。”云晓将鞋子塞了过来。
黄子韬接过这双很可能是人类第一双皮鞋仔细打量,做工很粗糙,甚至左右都不分,不过很实用,鞋底足足用了三层皮。鞋子有舌头,两边打着孔,穿着搓好的麻线,完全就是仿运动鞋的款式。
要知道,现在只有骨针和麻线,做到这一步,就相当不容易了。
原以为鞋子穿坏后,就只能打赤脚,没想到,居然还可以有鞋子穿。
这里的人脚下都有厚厚的老茧,即便是踩到了尖锐的东西都不怕,可他黄子韬细皮嫩肉的,走草地都受不了。原本他一直在为这事发愁,不能走路在这里就是死路一条,现在这问题居然解决啦!
兴奋之下,黄子韬立刻脱了自己的坏鞋,把这双新鞋套在了脚上,系好鞋带。还别说,大小肥瘦都刚合适,并且里面有毛,暖融融的,一点都不磨。
这下可把他给乐坏了,站起来不停的跳。
云晓有些疑惑,然后居然变戏法般又从筐里拿出一双鞋,套在了自己的脚上,和黄子韬一起蹦跶了起来,“为什么要跳?”
别看小姑娘没黄子韬高,脚却比他还大一些,蹦的也比他高。
黄子韬挺挫败的,摸了摸鼻子掩饰尴尬,“新鞋子要多蹦蹦,这样就会越来越合脚。”
“还真是,穿着鞋子好舒服啊。”云晓佩服万分,“你就和子归酋长一样,真的懂好多好多,我以后把这法子教给部落里的女人,让大家都穿鞋。”
看着脚穿皮鞋蹦跳的小姑娘,黄子韬一怔,难道,先民穿鞋子的习惯,就是从自己这里开始的?
这实在是有点荒唐,不敢想……
一番蹦跶下来,天也快黑了,云晓背上了自己的空藤筐,把黄子韬不要的坏鞋装进去,挥着手倒退,嘱咐说,“你在这安心生活,我会经常来看你的,缺什么东西就跟我说,我去跟子归酋长讨。”
云晓走了,蹦蹦跳跳哼着歌,对她来说,穿鞋子的感觉可太好了,九色也跟在她后面撒欢。
“南风之熏
悠之我思
南风之时
心兮所往
……”
听着逐渐远去的歌声,黄子韬愣了一瞬,随即了然,雎鸠鸟就要下蛋了,芭茅花也要开了,各部落最重要的时间就要到来,小姑娘这是动春心了……
这里的人,满十四岁后就算是成年,可以寻找自己的伴侣了。其实他也想找个伴的……只可惜这里不会有女人喜欢他这个废物,反过来说,也没有合适他的。
黄子韬今年二十三,而这里二十出头的女人,只怕都是好几个孩子的妈了,至于那些还没有伴的小姑娘实在是太小了,并且长相……下不去嘴啊。
要说起来,云晓长得其实不错的,如果像后世那样保养打扮,绝对会是个美女,只可惜人家是全部落最漂亮的姑娘,又怎会看上他,再说,她才十六岁……
“想这些干吗啊。”黄子韬苦笑,收起纷乱的思绪,自己能不能活下去都难说,饱暖才思那玩意,还是先想法填饱肚子吧。
黄子韬开始往自己的新家里搬东西,不管吃得用的还是工具,统统堆在巢的角落。然后他钻进去,珍而重之把新鞋子脱下摆好,躺下开始嚼葛藤,心里琢磨着,明天该换洗下衣服,都臭了……
嚼着嚼着,累坏了的他咬着一截葛藤,就这样呼呼睡去。
九色回来了,抬头看了看巢,又啃了一会草,在巢下面蜷成一团也睡了,耳朵偶尔扇动,保持着警觉。
翌日清晨,黄子韬被一阵阵歌声吵醒,睁开眼看,雾霭那边的茅河畔影影绰绰有许多人正在唱歌。伴着歌声,还传来阵阵“关关”鸟鸣,那是雎鸠在求偶。
“唔……”黄子韬这才发现自己嘴里还咬着一截葛藤,连忙拽出来,把头伸出巢门向那边看。
对于各部落来说,这一段时间可是大日子。
由于这时的部落都很小,未免乱了血统,所以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这从生物学角度来说非常必要;尽量保持遗传多样性,才会有更好的后代。
至于一夫多妻制,那是人口大集中后的产物,现在几乎不存在。
这时候也没有理学,男女恋爱自由,每年的这个时节就是求偶季。在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部落之间所有争斗停止,即便是敌对部落在野外遇见,一般也不会兵戎相见。
没有什么比繁衍后代更重要嘛。
当然,男女结合也不仅限于这一段时间,只不过现在更有象征意义,类似于节日。
太阳渐渐升起来,雾气逐渐散去,河边的景象显现。在西岸,也就是黄子韬这边,站满了年轻男子,东岸则是部落里的单身女人们,他们相互唱着情歌,有问有答,挑选着自己的伴侣。
女人们手里都拿着一个编织好的芭茅草头环,一旦选中了心上人,就让他过河,然后替他戴在头上,两人自此后就是同命鸟了。
歌声优美动听,黄子韬看得出了神,下意识拿出那根骨笛,凑在嘴边吹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