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三章 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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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丰收突然睁开了眼睛。
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
他死了吗?
可这明明是张陌生的床,胸前还剧烈的疼痛着,他一抬手,还发现手腕处扎着针。
死了就不痛了吧?
不管是身体上的痛,还是心里的痛,应该都不会痛了吧?
所以,他应该还活着。
他张了张嘴,终于发出了一点声音。可这声音把他自己也吓了一条,嘶哑得不像话,像是勺子在刮着砂锅底,十分的刺耳难听。
“水,水。”他极需要喝点水。
秀秀听到床上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吃了一惊,听到他说要喝水,她咬了咬牙,决定先给他端碗水来喝了再走。
这个人先前一直躺着一动不动的,声音也这么难听,应该是生了很重的病。那个余娇娇不在,也不知道啥时候回来,她不能让这病人渴死去啊。
“你等着,我这就给你端水去。”秀秀轻轻地说。
王丰收浑身一震,这个声音……怎么那么像他的秀秀?
秀秀已经走到了门口。
王丰收使劲了全身的力气,扭头看向外头。
暮色渐合,蚊帐遮住了他的视野,可站在门口的那个女人,无论是身形还是声音,都和秀秀一样。
王丰收想喊秀秀,可是太着急了,用力过猛,胸前的伤口裂开了,痛得他说不出话来。
秀秀,秀秀,别走!
晕厥过去之前,王丰收一直在想,秀秀,别走,不要走了。
秀秀在厨房的水缸里取了水,端着水碗小心翼翼地往王丰收所在的屋里走。
余娇娇从院外窜了进来,看到秀秀就笑着跑了过来。
“秀秀,你怎么在这儿啊?衣服这么快就做好了?”
“是,我有急事要离开,就给你赶着做出来了。对了,屋子里那个生病了的男人要喝水,你回来了,你就端过去给他喝啊。”秀秀把水碗递给余娇娇。
余娇娇点了点头,脸突然红了。
秀秀是过来人,笑着问她:“屋里那个人,是你的心上人?你做新衣服,就是为了穿给他看吧?”
余娇娇点头,端着水碗进屋,撩开蚊帐,把王丰收扶了起来,一点一点的倾斜水碗,喂他喝水。
秀秀站在院子里,仰头看着渐渐黑下来的天,轻轻地叹了口气。
余娇娇喂了一点水之后,就把蓝袄子拿来套在身上试了试,大小正合适,她高兴地拿了钱出来,递给秀秀,一个劲地说谢谢。
秀秀接过钱,拉了余娇娇的手说:“祝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我走了。”
秀秀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正和村。
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我对所有有情人的祝福,也是对我自己的祝福。
丰收,我来找你了。
王丰收再次醒过来时,发现有人正在脱他衣服,他下意识地就想喊,结果那人压住了他,“别动弹,你的伤口裂了,我得重新帮你收拾一下。”
王丰收扭头往外看:“把蚊帐弄开,我看不清楚外面。”
“现在刚开春,天气还不暖和,打开屋门是为了通风透气,可是挂上蚊帐还挂一层防风膜,是为了你好。你这会儿最重要的事就是躺着养好伤,要看风景,等你好了,可以慢慢看。”
“女人,之前在这屋子里的那个女人哪儿去了?”
女人,余娇娇?
宗缜怔了怔,王丰收这模样,这么着急的找余娇娇……
该不会……王丰收也看上了余娇娇吧?
宗缜问:“你找她做什么?她这些天一直照顾你,觉都顾不上睡,我瞧着她眼窝都陷进去了,刚刚赶她睡觉去了。”
“她还在,没走,太好了。”王丰收高兴地说。
“你喜欢她?”
“是啊,喜欢。”
宗缜高兴地告诉王丰收:“她也喜欢你。等你好了,我给你俩作主,就把事儿办了。”
王丰收定定地看着宗缜,“你怎么知道她喜欢不喜欢我?”
“她跟我说过。”
王丰收放下心来。
秀秀没走,秀秀还说她喜欢他,世上有什么事,能比得上这一刻幸福啊?
秀秀睡着了,他见不着人,现在也没精神,声音也很难听,怕是会吓到秀秀。
“医生,我这声音什么能好听点?”
“多睡多养少动,过几天就好些了的。你的恢复能力很强,身体也很壮实,只要配合治疗,好好休养,一定会很快好起来的。”
多睡多休息,他想好就一定要听医生的。
王丰收感觉这一切美好得就像个梦一样。
他慢慢地闭上眼睛,心满意足地念着秀秀的名字,再次睡过去了。
宗缜叹道:“早知道,镇静针都不用打的。这娃好像听进去了我的话,自己也愿意好好休养。”
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人来招待所找徐卫国,说是在火车站看到一个长得像苏秀秀的女同志,昨天晚上从锦官城买了一张火车票,票是去昌都的,开车时间是今天上午上午十点。
徐卫国有些惊讶,苏秀秀要离开眉山去昌都?
而王丰收是从昌都走出来的。
这代表着什么?
代表着苏秀秀是去找王丰收的。
她的心里,可能并不是没有王丰收的。
当年的事,可能另有隐情。
所有的一切都证明了一个真相。
贺胜利从一开始就在说谎。
苏秀秀明明还活着,他却一再告诉王丰收苏秀秀已经死了。
娜木湖的车子和尸骨应该都是为误导王丰收提前放置的。
贺胜利如此处心积虑的要分开王丰收和苏秀秀,那么代表他其实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对苏秀秀只是想睡睡的感觉。
他对苏秀秀的占有欲,丝毫不比王丰收少。
他喜欢苏秀秀,甚至可以说是爱上了苏秀秀。
可苏秀秀,应该并不喜欢贺胜利。要不然,她不会去昌都。
徐卫国立即决定,去火车站追苏秀秀,告诉她一切。
吉普车在山间奔驰,徐卫国跟林小满商量,“反正这是要回锦官城,你这颠来倒去的也头晕得厉害,到了锦官城我就把你放下,你和燕十一去找王红梅,喜欢在胖嫂家住就在那儿住着等我,不喜欢就回九里屯。”
林小满皱眉,反问徐卫国:“是不是去找苏秀秀这一趟,会遇上什么危险?我们明明都说好了,秀秀和王丰收团聚之前我俩都不分开的。”
“苏秀秀要去昌都找王丰收,如果贺胜利知道了,肯定不会坐视不管的。”
王丰收突然睁开了眼睛。
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
他死了吗?
可这明明是张陌生的床,胸前还剧烈的疼痛着,他一抬手,还发现手腕处扎着针。
死了就不痛了吧?
不管是身体上的痛,还是心里的痛,应该都不会痛了吧?
所以,他应该还活着。
他张了张嘴,终于发出了一点声音。可这声音把他自己也吓了一条,嘶哑得不像话,像是勺子在刮着砂锅底,十分的刺耳难听。
“水,水。”他极需要喝点水。
秀秀听到床上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吃了一惊,听到他说要喝水,她咬了咬牙,决定先给他端碗水来喝了再走。
这个人先前一直躺着一动不动的,声音也这么难听,应该是生了很重的病。那个余娇娇不在,也不知道啥时候回来,她不能让这病人渴死去啊。
“你等着,我这就给你端水去。”秀秀轻轻地说。
王丰收浑身一震,这个声音……怎么那么像他的秀秀?
秀秀已经走到了门口。
王丰收使劲了全身的力气,扭头看向外头。
暮色渐合,蚊帐遮住了他的视野,可站在门口的那个女人,无论是身形还是声音,都和秀秀一样。
王丰收想喊秀秀,可是太着急了,用力过猛,胸前的伤口裂开了,痛得他说不出话来。
秀秀,秀秀,别走!
晕厥过去之前,王丰收一直在想,秀秀,别走,不要走了。
秀秀在厨房的水缸里取了水,端着水碗小心翼翼地往王丰收所在的屋里走。
余娇娇从院外窜了进来,看到秀秀就笑着跑了过来。
“秀秀,你怎么在这儿啊?衣服这么快就做好了?”
“是,我有急事要离开,就给你赶着做出来了。对了,屋子里那个生病了的男人要喝水,你回来了,你就端过去给他喝啊。”秀秀把水碗递给余娇娇。
余娇娇点了点头,脸突然红了。
秀秀是过来人,笑着问她:“屋里那个人,是你的心上人?你做新衣服,就是为了穿给他看吧?”
余娇娇点头,端着水碗进屋,撩开蚊帐,把王丰收扶了起来,一点一点的倾斜水碗,喂他喝水。
秀秀站在院子里,仰头看着渐渐黑下来的天,轻轻地叹了口气。
余娇娇喂了一点水之后,就把蓝袄子拿来套在身上试了试,大小正合适,她高兴地拿了钱出来,递给秀秀,一个劲地说谢谢。
秀秀接过钱,拉了余娇娇的手说:“祝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我走了。”
秀秀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正和村。
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我对所有有情人的祝福,也是对我自己的祝福。
丰收,我来找你了。
王丰收再次醒过来时,发现有人正在脱他衣服,他下意识地就想喊,结果那人压住了他,“别动弹,你的伤口裂了,我得重新帮你收拾一下。”
王丰收扭头往外看:“把蚊帐弄开,我看不清楚外面。”
“现在刚开春,天气还不暖和,打开屋门是为了通风透气,可是挂上蚊帐还挂一层防风膜,是为了你好。你这会儿最重要的事就是躺着养好伤,要看风景,等你好了,可以慢慢看。”
“女人,之前在这屋子里的那个女人哪儿去了?”
女人,余娇娇?
宗缜怔了怔,王丰收这模样,这么着急的找余娇娇……
该不会……王丰收也看上了余娇娇吧?
宗缜问:“你找她做什么?她这些天一直照顾你,觉都顾不上睡,我瞧着她眼窝都陷进去了,刚刚赶她睡觉去了。”
“她还在,没走,太好了。”王丰收高兴地说。
“你喜欢她?”
“是啊,喜欢。”
宗缜高兴地告诉王丰收:“她也喜欢你。等你好了,我给你俩作主,就把事儿办了。”
王丰收定定地看着宗缜,“你怎么知道她喜欢不喜欢我?”
“她跟我说过。”
王丰收放下心来。
秀秀没走,秀秀还说她喜欢他,世上有什么事,能比得上这一刻幸福啊?
秀秀睡着了,他见不着人,现在也没精神,声音也很难听,怕是会吓到秀秀。
“医生,我这声音什么能好听点?”
“多睡多养少动,过几天就好些了的。你的恢复能力很强,身体也很壮实,只要配合治疗,好好休养,一定会很快好起来的。”
多睡多休息,他想好就一定要听医生的。
王丰收感觉这一切美好得就像个梦一样。
他慢慢地闭上眼睛,心满意足地念着秀秀的名字,再次睡过去了。
宗缜叹道:“早知道,镇静针都不用打的。这娃好像听进去了我的话,自己也愿意好好休养。”
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人来招待所找徐卫国,说是在火车站看到一个长得像苏秀秀的女同志,昨天晚上从锦官城买了一张火车票,票是去昌都的,开车时间是今天上午上午十点。
徐卫国有些惊讶,苏秀秀要离开眉山去昌都?
而王丰收是从昌都走出来的。
这代表着什么?
代表着苏秀秀是去找王丰收的。
她的心里,可能并不是没有王丰收的。
当年的事,可能另有隐情。
所有的一切都证明了一个真相。
贺胜利从一开始就在说谎。
苏秀秀明明还活着,他却一再告诉王丰收苏秀秀已经死了。
娜木湖的车子和尸骨应该都是为误导王丰收提前放置的。
贺胜利如此处心积虑的要分开王丰收和苏秀秀,那么代表他其实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对苏秀秀只是想睡睡的感觉。
他对苏秀秀的占有欲,丝毫不比王丰收少。
他喜欢苏秀秀,甚至可以说是爱上了苏秀秀。
可苏秀秀,应该并不喜欢贺胜利。要不然,她不会去昌都。
徐卫国立即决定,去火车站追苏秀秀,告诉她一切。
吉普车在山间奔驰,徐卫国跟林小满商量,“反正这是要回锦官城,你这颠来倒去的也头晕得厉害,到了锦官城我就把你放下,你和燕十一去找王红梅,喜欢在胖嫂家住就在那儿住着等我,不喜欢就回九里屯。”
林小满皱眉,反问徐卫国:“是不是去找苏秀秀这一趟,会遇上什么危险?我们明明都说好了,秀秀和王丰收团聚之前我俩都不分开的。”
“苏秀秀要去昌都找王丰收,如果贺胜利知道了,肯定不会坐视不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