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2章 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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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倾在床上滚了滚,“很软。”

    站起身后,听到了流水声。

    浴室?

    走过去,打开门。

    同样的一副场景,出现在沈倾的面前。

    美色当前,怎么也不能挡住眼睛啊!

    沈倾就那么的盯着正在用花洒洗澡的简宁浩。

    简宁浩也愣住了。

    这个女人又出现了?

    先不说其他的,单单是自己住的地方的守卫,普通人都难以突破。

    这个女人却是一次两次的就这么突然在自己洗澡的时候出现。

    简宁浩不顾沈倾的眼神,裹着浴巾走了出来,带着一丝丝雾气,精壮的腰间只围着一件浴巾,完美倒三角的身材一览无遗,水珠从他的发根滴落在地板上。

    简宁浩的脸上带着神秘的笑容。

    沈倾步步后退。

    “要不然,我给你唱歌吧?”

    沈倾眨了眨眼。

    “好啊,情趣歌最合适不过了。”

    沈倾一个踉跄,被简宁浩逼到了床边,然后跌坐在床上。

    简宁浩笑着,“看来你也知道嘛。”

    “明知你只懂得爱自己谁都似会更配得起你

    其实尚要怎预备适应了心理才即管跟我一起

    明知你搞不懂你自己明知爱好变化似天气

    谁人为你错误受伤不至死谁人更像最爱没法比

    人只得一个情趣太多而手得一对最爱太多

    如未有饮歌似唱著半首情歌当试验拍一半拖怕甚麼

    人只得一个喜好太多如果想告示何妨赠我

    难保爱过後觉得还可你有时也喜欢我

    如果我也有我某样好何不以我去计出分数

    人人亦要给第二好找最好如能鉴辨次货便更高

    人只得一个情趣太多而手得一对最爱太多

    如未有饮歌似唱著半首情歌当试验拍一半拖怕甚麼

    良心得一个难免错麼如果身太多何妨赠我

    难保爱过後觉得还可你有时也喜欢我

    请体恤彼此一般孤单这给你是爱无需奉还

    就算我在必须不需之间谁怪你抱著去拣

    人只得一个需要太多而手得一对最爱太多

    如未有饮歌似唱著半首情歌与我拍一半拖怕甚麼

    怕得到不多失去更多如果身太多何妨赠我

    难保爱过後觉得还可你会赠那君给我

    难道你有日投入漩涡要答谢我的切磋”

    一夜春风。。。

    想要推敲一种冷素的字是与声音说几句话,枯坐半日,心思飘渺,如浮云,流光无法拘捕入罐。

    看着微风摇曳而动的竹叶,摇晃着老老少少的绿色。

    天籁聚在,如何还能不放心。

    一直想到一个词,叫做女儿红。

    女儿红历来指代的都是酒,而我却觉得它还是女儿之间的心思所在。

    旧时代的民间习俗,若笙女儿,便便酿一壶酒,叫做女儿红,储藏起来。

    等到女儿出嫁的时候,便拿出来宴客。

    曾经听说,有一种红萝卜别名叫做“女儿红”,十足的乡土气息。

    我不断漂泊

    因为我害怕一颗被囚禁的心

    终于,我来到这一带常年集雨的森林。

    ------

    书房里放着这样的笔记本,简宁浩打开之后,便看到了沈倾很是潇洒的字迹,生面写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

    ——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这是一个对我很重要的女孩,见到请通知我。晨木在上面简单地说。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近,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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