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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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漂亮的女孩是谁?他怎么会在这里?这又是什么地方?一时之间,很多念头向他脑门一起涌了上来,他很想知道这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如果被救起不是在医院吗?怎么会在这个地方,周围的布局看起来很古典,难道他穿越到古代了?想到这,不由松开女孩的手,双手往自己两边的脸颊肉上狠狠一拧。
“你醒了?”女孩感觉到对方把她的手松开了,不禁脱口问道。
“哎呦!”
“你怎么了?”
“这是什么地方?”脸上传来火辣辣的痛,证明他没有做梦,他也没有死,他活了过来,他向女孩问道。
“这是我家啊。”女孩终于松了口气,不然今晚可得…想到这,脸上红红的。
听着这如同铃铛般清脆的声音,钟随风也松了口气,起码她说的话他能听得懂,这里应该不是古代。
“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我怎么会在这里?”钟随风问得很急,已致他的话听起来有点不清不楚。
不过女孩从听清的几个字当中,知道他想问啥,把经过大致跟他讲了一遍。
钟随风这才有个了解,他是被救回来这里的,不对!如果是被救回来,应该在医院啊,怎么会在一个小岛上,他清楚的记得浅镇市周围几十公里处可没什么岛啊。
如果说他在海上漂了很远才被救起的话,那也太扯淡了,他不会相信这个说法的。
难道最终还是穿越了?
钟随风挣扎的撑起身体,才撑起一半他又倒了下去,身子倒到床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你没事吧?”
“没事,只是想坐起来。”钟随风再次撑起身体,可是他还是倒了下去,他感觉到这个身体很熟悉仿佛又很陌生,难道他移魂了?
他也被自己这个突然冒起的念头吓了一跳,这个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他宁愿相信自己是移魂到别人身上,也不相信他在海中漂流不知多远,然后被救到这么一个不知名的小岛上。
对了,手机!拿手机看看百度地图不就知道了,当他把手伸到裤腰想掏手机的时候,他才想起手机被他早早扔到海里去了。
这衣服也不是他的,难道真的是移魂了?
这个念头冒起后就一直没有消散过,毕竟一些小说都是这样写的,一个生死意外引起移魂,到了一个陌生的身体,还要帮这个身体原本的主人照顾他的孩子,老婆,老妈之类的,这种狗屎运的事情不会降临到我头上来吧?
想到这,不由打量起眼前的女孩来,看她年龄也就十六七岁,一双乌黑发亮的杏眼顾盼生辉,长长的睫毛撩人心弦,脸蛋很漂亮,虽然穿着那种农村常见的碎花布衣,但看起来很有小家碧玉的感觉。
刚才他还握着她雪白柔软的手腕,那种让人心跳的感觉还余留在心,跟她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
想想刚才她的回复,好像也根本没有那回事,不过还是问清楚一点好了,刚才他还握着她的手,她也没挣脱,反而安静的看着他,这个现象好像有点毛病。
“呃…我们…我跟你…是什么关系?”钟随风一时也不知该怎么问,说出的话一顿一顿的,完全顺畅不起来。
这话一问出口,女孩的脸马上红到了耳根,这个家伙怎么不按常理出牌,怎么会问这个,想到刚才她的手让他一直握着,她的头就像一根含羞草般低了下去。
“没有,我们没有关系。”
声音软软细细的,听起来很舒服,就像一股清泉流过高山树林,毫不带走一丝尘埃。
“那刚才我怎么会?”
“你还好意思说,你刚才嘴里一直喊着刘紫云,拉着我的手不放,还满带着哭腔说什么不要不要之类的话。”
“……”
这个答案让钟随风忍不住想刮自己两巴掌,这下糗大了,这么丢脸的事情居然在一个陌生女孩面前暴露了,别说地下有个洞,就算有条缝,他也想躲进去暂时避过这尴尬,可惜地下平整得如一面镜子,什么孔啊,洞啊,缝啊根本没有一丝痕迹。
听眼前的女孩提起了刘紫云,钟随风心里深处的哀伤不由浮了出来,这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他自己也傻得可以,居然为了这个女人去喝酒消愁,跳海解忧,还真是幼稚。
想想那深醉后胃部不断翻腾引起的呕吐,想想胃部的东西被掏空把黄胆水吐出的痛苦,想想在海里窒息挣扎求生所受的折磨,钟随风可不愿再去体会一次。
虽然在鬼门关门前走了一遭,但这并不能抹去她留给他的创伤,她对他造成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如果没有亲身体验过那种感觉,是永远体会不了那种痛的。
他现在破碎不堪的心还记得她,他是真的想忘掉她的,可他忘不了,如果有忘情水这种东西,钟随风会毫不犹豫去喝掉,可现在要带着有关她的回忆度过没有她陪伴的岁月,这种事情没有公平而言的,真心值几个钱,真爱又值几个钱?
如果开始一段新的感情会弥补这曾经的伤害的话,钟随风也会去尝试,他是一个有血有肉但又感情脆弱的人,就算他死过一次,那也只能让他看开一点罢了。
眼前的女孩很绝美,她没有什么装扮与打扮,看起来就很漂亮的那种,如果非要拿她跟他以前的女朋友做个比较的话,眼前的女孩会优胜很多,这也是凭事实,凭心而言的。
当然,如果她没有背叛他,他还是觉得她是世界上最漂亮的,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情人眼里出貂蝉,情人眼里出烟花,他已不是以前的钟随风,他现在可以站在第三视角去公证评论。
“呃…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钟随风的脸有点发热,不好意思的说着。
“没关系,我没怪你。”
“对了,不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黎雨诗,黎明的黎,雨天的雨,诗歌的诗.”
“黎…雨…诗…,很好听的名字,人也很漂亮。”
“谢谢。”
听到异性的赞美,黎雨诗心里甜甜的,心跳有点乱,这种感觉让她有点迷失。
“我叫钟随风,晨钟的钟,随和的随,清风的风,很高兴认识你。”
钟随风向黎雨诗伸出了左手。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黎雨诗稍微低着头回答,但她不知道钟随风向她伸出了手。
这漂亮的女孩是谁?他怎么会在这里?这又是什么地方?一时之间,很多念头向他脑门一起涌了上来,他很想知道这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如果被救起不是在医院吗?怎么会在这个地方,周围的布局看起来很古典,难道他穿越到古代了?想到这,不由松开女孩的手,双手往自己两边的脸颊肉上狠狠一拧。
“你醒了?”女孩感觉到对方把她的手松开了,不禁脱口问道。
“哎呦!”
“你怎么了?”
“这是什么地方?”脸上传来火辣辣的痛,证明他没有做梦,他也没有死,他活了过来,他向女孩问道。
“这是我家啊。”女孩终于松了口气,不然今晚可得…想到这,脸上红红的。
听着这如同铃铛般清脆的声音,钟随风也松了口气,起码她说的话他能听得懂,这里应该不是古代。
“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我怎么会在这里?”钟随风问得很急,已致他的话听起来有点不清不楚。
不过女孩从听清的几个字当中,知道他想问啥,把经过大致跟他讲了一遍。
钟随风这才有个了解,他是被救回来这里的,不对!如果是被救回来,应该在医院啊,怎么会在一个小岛上,他清楚的记得浅镇市周围几十公里处可没什么岛啊。
如果说他在海上漂了很远才被救起的话,那也太扯淡了,他不会相信这个说法的。
难道最终还是穿越了?
钟随风挣扎的撑起身体,才撑起一半他又倒了下去,身子倒到床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你没事吧?”
“没事,只是想坐起来。”钟随风再次撑起身体,可是他还是倒了下去,他感觉到这个身体很熟悉仿佛又很陌生,难道他移魂了?
他也被自己这个突然冒起的念头吓了一跳,这个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他宁愿相信自己是移魂到别人身上,也不相信他在海中漂流不知多远,然后被救到这么一个不知名的小岛上。
对了,手机!拿手机看看百度地图不就知道了,当他把手伸到裤腰想掏手机的时候,他才想起手机被他早早扔到海里去了。
这衣服也不是他的,难道真的是移魂了?
这个念头冒起后就一直没有消散过,毕竟一些小说都是这样写的,一个生死意外引起移魂,到了一个陌生的身体,还要帮这个身体原本的主人照顾他的孩子,老婆,老妈之类的,这种狗屎运的事情不会降临到我头上来吧?
想到这,不由打量起眼前的女孩来,看她年龄也就十六七岁,一双乌黑发亮的杏眼顾盼生辉,长长的睫毛撩人心弦,脸蛋很漂亮,虽然穿着那种农村常见的碎花布衣,但看起来很有小家碧玉的感觉。
刚才他还握着她雪白柔软的手腕,那种让人心跳的感觉还余留在心,跟她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
想想刚才她的回复,好像也根本没有那回事,不过还是问清楚一点好了,刚才他还握着她的手,她也没挣脱,反而安静的看着他,这个现象好像有点毛病。
“呃…我们…我跟你…是什么关系?”钟随风一时也不知该怎么问,说出的话一顿一顿的,完全顺畅不起来。
这话一问出口,女孩的脸马上红到了耳根,这个家伙怎么不按常理出牌,怎么会问这个,想到刚才她的手让他一直握着,她的头就像一根含羞草般低了下去。
“没有,我们没有关系。”
声音软软细细的,听起来很舒服,就像一股清泉流过高山树林,毫不带走一丝尘埃。
“那刚才我怎么会?”
“你还好意思说,你刚才嘴里一直喊着刘紫云,拉着我的手不放,还满带着哭腔说什么不要不要之类的话。”
“……”
这个答案让钟随风忍不住想刮自己两巴掌,这下糗大了,这么丢脸的事情居然在一个陌生女孩面前暴露了,别说地下有个洞,就算有条缝,他也想躲进去暂时避过这尴尬,可惜地下平整得如一面镜子,什么孔啊,洞啊,缝啊根本没有一丝痕迹。
听眼前的女孩提起了刘紫云,钟随风心里深处的哀伤不由浮了出来,这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他自己也傻得可以,居然为了这个女人去喝酒消愁,跳海解忧,还真是幼稚。
想想那深醉后胃部不断翻腾引起的呕吐,想想胃部的东西被掏空把黄胆水吐出的痛苦,想想在海里窒息挣扎求生所受的折磨,钟随风可不愿再去体会一次。
虽然在鬼门关门前走了一遭,但这并不能抹去她留给他的创伤,她对他造成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如果没有亲身体验过那种感觉,是永远体会不了那种痛的。
他现在破碎不堪的心还记得她,他是真的想忘掉她的,可他忘不了,如果有忘情水这种东西,钟随风会毫不犹豫去喝掉,可现在要带着有关她的回忆度过没有她陪伴的岁月,这种事情没有公平而言的,真心值几个钱,真爱又值几个钱?
如果开始一段新的感情会弥补这曾经的伤害的话,钟随风也会去尝试,他是一个有血有肉但又感情脆弱的人,就算他死过一次,那也只能让他看开一点罢了。
眼前的女孩很绝美,她没有什么装扮与打扮,看起来就很漂亮的那种,如果非要拿她跟他以前的女朋友做个比较的话,眼前的女孩会优胜很多,这也是凭事实,凭心而言的。
当然,如果她没有背叛他,他还是觉得她是世界上最漂亮的,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情人眼里出貂蝉,情人眼里出烟花,他已不是以前的钟随风,他现在可以站在第三视角去公证评论。
“呃…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钟随风的脸有点发热,不好意思的说着。
“没关系,我没怪你。”
“对了,不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黎雨诗,黎明的黎,雨天的雨,诗歌的诗.”
“黎…雨…诗…,很好听的名字,人也很漂亮。”
“谢谢。”
听到异性的赞美,黎雨诗心里甜甜的,心跳有点乱,这种感觉让她有点迷失。
“我叫钟随风,晨钟的钟,随和的随,清风的风,很高兴认识你。”
钟随风向黎雨诗伸出了左手。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黎雨诗稍微低着头回答,但她不知道钟随风向她伸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