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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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难以抑制内心的屈辱和憋屈,它们像是雪崩般把我吞没一般,凭什么?凭什么我只能窝在养育屋里混吃等死?
我也想要自由的玩耍!也渴望被人们羡慕啊!
可是既定的事实任凭我怎么不甘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我感到阿扎迦利迈着脚步以近乎高傲的姿态走我身前走过,带起的风声煽在我的脸上,火辣辣的疼。
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直到前肢发麻,我内心的悲苦才稍微减轻了一点,抬头,恍然发现周围早已空无一人。
我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书房的,只记得我一整天没有吃饭,肚子饿的火辣辣的疼。只能靠回忆只开注意力缓解饥饿。
寒风瑟瑟,却及不上我内心的冰冷。
我现在所处的这个部落叫“白牙”,是方圆几百里内最大的一个狼群集聚地,如果可以的话,我实在是不愿意多说,但我别我选择,我是狼王的子嗣,却是族里最备受嘲笑的那一位,
因为我是没有办法通过寻灵仪式的,这也就意味着我无法为族群做出任何贡献,一个废物,一个失败品,如果不是我身体里流淌着王的血脉,可能在查出残疾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回归圣山的怀抱了。
再次愤恨地看了一眼残疾的前腿,它为什么就不能像一样强壮?为什么啊?哼,既然这样你还有什么用!干脆打出生就不要出现好了!等等,截肢手术、切除、消失,一个个曾在那些怪异出现过的文字在我眼前闪过,又转瞬即逝。
对了,我把它切掉是不是不会再有人说我是残疾了?说不定还会有人把我当成英雄呢,不是经常有人称呼那些瞎眼瘸腿的老狼为英雄、勇士吗?他们可以那我也一定可以。
这么一个“绝妙”的想法在我的脑子里不断徘徊,我几乎无法抑制自己的兴奋,那种变态的快感令人沉醉,等我回过神来,手里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把锋利的剔骨刀,架在残疾的那条腿上。
冰冷刺骨的寒意令我脊背发麻。但一想到父母失望的眼神和族人的嘲笑,我还是咬着牙继续用力。
刀锋与皮肤的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啊!!!嗷嗷嗷嗷啊!!”
........
不知不觉中焚花季结束,我又大了一岁,也更加消瘦赢弱,断肢的行为终究没能付诸实践,除了最后被刀背砸到的右腿让我知道了残疾一样会疼,此外我一无所获。
我真是个废物,连剁条腿都不敢,难怪人人都瞧不起我!
恶魔一般的书籍也被我永久封存。但那些知识却已经深深的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再也不分彼此了,不论尝试多少次它们总是想跗骨之蛆似得在我脑海里出现,久而久之我也就不去管了,反正也掀不起什么大浪。
过也不是没有好消息,不久前玛丽的丈夫在一次围猎中被角鹿撞折了腿,哼,活该,谁叫她那么坏!这件事唯一造成的后果就是我终于有一点自由的空间了。
当然这是我自己努力的结果,我微微一笑,那些笨家伙一定想不到我居然靠着一些灰色粉末泡的水就能在厚厚的石墙上挖出个洞!
灰色粉末是我从墙角的老鼠洞里找到的,那里宝贝可多了,我还找到了维德心爱的小发卡、玛丽保姆丢失的汤匙、被啃成南瓜形状的小骨头,还有……一只张牙舞爪金老鼠贝奇。
这个该死的小偷在我房间住了那么久我居然毫无察觉,藏的可真好,要不是我用食物把他引诱出来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发现呢。
“嘿,小家伙,你知不知道偷东西时犯法的?”
“我也没有办法呀,我们老鼠只能靠偷东西生活。”贝奇顿时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
“天啊,听起来可真带劲,难道你们自己不去捕猎吗?就不怕吃的被其他老鼠抢去?”
贝奇得意的笑了笑:“怎么会呢,我们通常宝东西藏的好好的,要知道,就是在双足兽还存在的那个年代我们也照样活的好好的,甚至活得更滋润。”
奇怪,好像双足兽的存在给了很多动物便利似得,这可和和族里的老狼讲的不一样,他们总是说正是因为双足兽世界才会变成这幅模样,永远冰天雪地,大雪纷飞,哎,也不知道谁讲的是对的?
双足兽究竟长什么样子?我好奇的问贝奇,他却摇摇头,说也没有见过,据说在他祖爷爷那辈双足兽就灭绝了,不知为何我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那些“书”中描述的国家、社会,还有那种不可思议的钢铁丛林。
直到最后我也没把贝奇怎么样,这件事造成的最终结果就是————除了和我之外养育屋终于有了第四个小小居民了,别看贝奇是只老鼠就小瞧他,他身手很厉害的,可惜胆子太小了,居然会怕我这个瘸腿的狼!嘿嘿,看来我还不是一无是处嘛,起码也能做个捉老鼠的小行家……
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怕我这只瘸腿的狼?这个世道就是这样,每个生物都有自己的优势,贝奇他会打洞倒立,这我就不会,而且他懂得很多有趣的东西,很多我都是闻所未闻的,果然“知识就是力量”,哎呀,我怎么又在胡言乱语了,要是被玛丽保姆听到了少不了一顿毒打,因为丈夫不能出去猎食这件事她最近脾气暴躁,距离一个合格的火药桶也不远了,嘿嘿,一想到她整天气鼓鼓的,像个河豚的模样我就想笑。
同样悲苦的命运也对我们的友谊起到了推澜助波的作用,我和贝奇很谈得来,我想他也应该一样吧,我甚至还会对倾诉自己的小秘密————例如我在族里很不受见待的事实,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么做,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和一个老鼠做朋友?这可不是个合格的狼该干的事情,不过我就是喜欢这么做,谁也管不着!
不管怎么说,有了贝奇的陪伴,我也不再那么孤独了,贝奇常常跟我说:“嘿,不要老是愁眉苦脸地,那样会变丑的,我曾见过丑陋的毛毛虫变成漂亮的蝴蝶,我相信你也可以的。”
“真的吗?你不会是在骗我吧?”我不怎么相信,蝴蝶?那东西可能连我爷爷都没见过,毛毛虫倒是挺多的,不过都是那种三米长的啮齿冰原蠕虫。
“当然是真的,不信我们拉钩。”
好吧,这套把戏在小孩子间还是很有约束力的。
我有时候也反过来安慰他,也许我的口才不好,但是贝奇总能理解我的意思,就好像……我肚子里的螨虫一样!
这时,贝奇怯怯地说:“那个好像叫蛔虫吧。”
“……”
又一次我问贝奇:“你为什么不去大屋子里大洞呀?那里的条件要比我这儿好的多。”
“哎,你是不知道啊,那里早就被我的前辈们占据了,我好几次想搬家都没成功,想来想去,还是这里好,也没和我争吃的。”
我乐了,老鼠原来也有各种各样的烦恼啊?我还以为他们除了吃喝睡,平日里偷偷东西就没其他得了。
“对了,你到过远山吗?”
“远山?你说的是圣杯山吗?那是我们老鼠的叫法,那破地方有什么好的,全是造型狰狞的怪物和冻死鼠的鬼天气。”贝奇对此噗之以鼻。
但是和老鼠随遇而安的性格不同,我觉得我天生就是要当战士的料,贝奇对于远山的描述令我热血沸腾,我试图想象着把爪子刺入怪物身体的样子,就像,嘿呀,呼,怎么样?一般这时候贝奇都会在一边鼓掌,一边努力憋笑,好吧,我承认有时候他也不是那么令人喜欢。
我难以抑制内心的屈辱和憋屈,它们像是雪崩般把我吞没一般,凭什么?凭什么我只能窝在养育屋里混吃等死?
我也想要自由的玩耍!也渴望被人们羡慕啊!
可是既定的事实任凭我怎么不甘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我感到阿扎迦利迈着脚步以近乎高傲的姿态走我身前走过,带起的风声煽在我的脸上,火辣辣的疼。
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直到前肢发麻,我内心的悲苦才稍微减轻了一点,抬头,恍然发现周围早已空无一人。
我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书房的,只记得我一整天没有吃饭,肚子饿的火辣辣的疼。只能靠回忆只开注意力缓解饥饿。
寒风瑟瑟,却及不上我内心的冰冷。
我现在所处的这个部落叫“白牙”,是方圆几百里内最大的一个狼群集聚地,如果可以的话,我实在是不愿意多说,但我别我选择,我是狼王的子嗣,却是族里最备受嘲笑的那一位,
因为我是没有办法通过寻灵仪式的,这也就意味着我无法为族群做出任何贡献,一个废物,一个失败品,如果不是我身体里流淌着王的血脉,可能在查出残疾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回归圣山的怀抱了。
再次愤恨地看了一眼残疾的前腿,它为什么就不能像一样强壮?为什么啊?哼,既然这样你还有什么用!干脆打出生就不要出现好了!等等,截肢手术、切除、消失,一个个曾在那些怪异出现过的文字在我眼前闪过,又转瞬即逝。
对了,我把它切掉是不是不会再有人说我是残疾了?说不定还会有人把我当成英雄呢,不是经常有人称呼那些瞎眼瘸腿的老狼为英雄、勇士吗?他们可以那我也一定可以。
这么一个“绝妙”的想法在我的脑子里不断徘徊,我几乎无法抑制自己的兴奋,那种变态的快感令人沉醉,等我回过神来,手里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把锋利的剔骨刀,架在残疾的那条腿上。
冰冷刺骨的寒意令我脊背发麻。但一想到父母失望的眼神和族人的嘲笑,我还是咬着牙继续用力。
刀锋与皮肤的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啊!!!嗷嗷嗷嗷啊!!”
........
不知不觉中焚花季结束,我又大了一岁,也更加消瘦赢弱,断肢的行为终究没能付诸实践,除了最后被刀背砸到的右腿让我知道了残疾一样会疼,此外我一无所获。
我真是个废物,连剁条腿都不敢,难怪人人都瞧不起我!
恶魔一般的书籍也被我永久封存。但那些知识却已经深深的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再也不分彼此了,不论尝试多少次它们总是想跗骨之蛆似得在我脑海里出现,久而久之我也就不去管了,反正也掀不起什么大浪。
过也不是没有好消息,不久前玛丽的丈夫在一次围猎中被角鹿撞折了腿,哼,活该,谁叫她那么坏!这件事唯一造成的后果就是我终于有一点自由的空间了。
当然这是我自己努力的结果,我微微一笑,那些笨家伙一定想不到我居然靠着一些灰色粉末泡的水就能在厚厚的石墙上挖出个洞!
灰色粉末是我从墙角的老鼠洞里找到的,那里宝贝可多了,我还找到了维德心爱的小发卡、玛丽保姆丢失的汤匙、被啃成南瓜形状的小骨头,还有……一只张牙舞爪金老鼠贝奇。
这个该死的小偷在我房间住了那么久我居然毫无察觉,藏的可真好,要不是我用食物把他引诱出来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发现呢。
“嘿,小家伙,你知不知道偷东西时犯法的?”
“我也没有办法呀,我们老鼠只能靠偷东西生活。”贝奇顿时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
“天啊,听起来可真带劲,难道你们自己不去捕猎吗?就不怕吃的被其他老鼠抢去?”
贝奇得意的笑了笑:“怎么会呢,我们通常宝东西藏的好好的,要知道,就是在双足兽还存在的那个年代我们也照样活的好好的,甚至活得更滋润。”
奇怪,好像双足兽的存在给了很多动物便利似得,这可和和族里的老狼讲的不一样,他们总是说正是因为双足兽世界才会变成这幅模样,永远冰天雪地,大雪纷飞,哎,也不知道谁讲的是对的?
双足兽究竟长什么样子?我好奇的问贝奇,他却摇摇头,说也没有见过,据说在他祖爷爷那辈双足兽就灭绝了,不知为何我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那些“书”中描述的国家、社会,还有那种不可思议的钢铁丛林。
直到最后我也没把贝奇怎么样,这件事造成的最终结果就是————除了和我之外养育屋终于有了第四个小小居民了,别看贝奇是只老鼠就小瞧他,他身手很厉害的,可惜胆子太小了,居然会怕我这个瘸腿的狼!嘿嘿,看来我还不是一无是处嘛,起码也能做个捉老鼠的小行家……
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怕我这只瘸腿的狼?这个世道就是这样,每个生物都有自己的优势,贝奇他会打洞倒立,这我就不会,而且他懂得很多有趣的东西,很多我都是闻所未闻的,果然“知识就是力量”,哎呀,我怎么又在胡言乱语了,要是被玛丽保姆听到了少不了一顿毒打,因为丈夫不能出去猎食这件事她最近脾气暴躁,距离一个合格的火药桶也不远了,嘿嘿,一想到她整天气鼓鼓的,像个河豚的模样我就想笑。
同样悲苦的命运也对我们的友谊起到了推澜助波的作用,我和贝奇很谈得来,我想他也应该一样吧,我甚至还会对倾诉自己的小秘密————例如我在族里很不受见待的事实,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么做,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和一个老鼠做朋友?这可不是个合格的狼该干的事情,不过我就是喜欢这么做,谁也管不着!
不管怎么说,有了贝奇的陪伴,我也不再那么孤独了,贝奇常常跟我说:“嘿,不要老是愁眉苦脸地,那样会变丑的,我曾见过丑陋的毛毛虫变成漂亮的蝴蝶,我相信你也可以的。”
“真的吗?你不会是在骗我吧?”我不怎么相信,蝴蝶?那东西可能连我爷爷都没见过,毛毛虫倒是挺多的,不过都是那种三米长的啮齿冰原蠕虫。
“当然是真的,不信我们拉钩。”
好吧,这套把戏在小孩子间还是很有约束力的。
我有时候也反过来安慰他,也许我的口才不好,但是贝奇总能理解我的意思,就好像……我肚子里的螨虫一样!
这时,贝奇怯怯地说:“那个好像叫蛔虫吧。”
“……”
又一次我问贝奇:“你为什么不去大屋子里大洞呀?那里的条件要比我这儿好的多。”
“哎,你是不知道啊,那里早就被我的前辈们占据了,我好几次想搬家都没成功,想来想去,还是这里好,也没和我争吃的。”
我乐了,老鼠原来也有各种各样的烦恼啊?我还以为他们除了吃喝睡,平日里偷偷东西就没其他得了。
“对了,你到过远山吗?”
“远山?你说的是圣杯山吗?那是我们老鼠的叫法,那破地方有什么好的,全是造型狰狞的怪物和冻死鼠的鬼天气。”贝奇对此噗之以鼻。
但是和老鼠随遇而安的性格不同,我觉得我天生就是要当战士的料,贝奇对于远山的描述令我热血沸腾,我试图想象着把爪子刺入怪物身体的样子,就像,嘿呀,呼,怎么样?一般这时候贝奇都会在一边鼓掌,一边努力憋笑,好吧,我承认有时候他也不是那么令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