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一夜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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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别墅现在就我和你,叶小姐以为呢?”楚煜申优雅的吃着煎蛋喝着小米粥,很自然的模样,反而是叶向晚被他说的有点尴尬,环视了房间一圈,干净无比,拿着三明治的手却没递向嘴里,而是停在半空,有些惊讶:“这么大的别墅,难道也是你自己打扫?”
一个大少爷,有着自己公司,自己的事业,还会做饭,要是连别墅也是自己打扫的,那叶向晚真的只能用“佩服”来形容了。
“除了这顿早餐,还有你的醒酒汤,其余的全是佣人做的。”楚煜申抬起头,视线落在叶向晚的身上,打量一番便下头喝粥,一会儿后他再次开口:“叶小姐,今天是工作日。”
工作日……本来还在思量他那句其余的都是佣人做的,然后目光停在自己身上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衣服也是佣人换的,突然听到楚煜申的话,叶向晚打了个激灵这才想起来今天才周三,很显然,现在已经迟到了。
她迟到了没关系,楚煜申是在告诉她,她害的他迟到了。
“抱歉。”
叶向晚快速啃着三明治,只想赶紧吃完,昨晚才和父亲闹的不愉快,今天她迟到估计他已经知道了。
楚煜申没再说话,饭桌上陷入长时间沉默,叶向晚也没再讲,专心吃着早餐,吃完以后楚煜申准备收拾碗筷的时候抢先一步,“你帮我弄醒酒汤加做早餐我已经很尴尬了,让我好受一些,碗给我洗。”
“我昨晚应酬也喝酒了。”平淡的扔下这几个字,楚煜申转身上楼,留下有些尴尬的叶向晚。
原来醒酒汤不是专门给她熬的啊……那早餐是不是也因为他要吃,所以才顺便做她这份的呢?
不过叶向晚还是抱着碗去了厨房,一事归一事,虽然楚煜申提的结婚要求让叶向晚有点不爽,但帮她就是帮她,该感激就得感激。
虽然是千金大小姐,但自从李梅芳进门她便再也没有享受过真正的大小姐生活,反而为了躲避她经常去厨房帮佣人们忙,高中的时候自己搬出去更是亲力亲为做饭,没一会儿她便将碗洗好,厨房和餐桌也擦干净。
再出来的时候楚煜申已从楼上下来正在沙发上看报纸,而这时,一个年约五六十的阿姨换好鞋走了进来。
“少爷,叶小姐的衣服已经洗好晾干了。”
“张婶,把衣服给她。”
楚煜申并没什么表情,神色自然的翻看报纸,张婶也习惯了他的脾性,点点头便冲着厨房的方向走来了,昨晚在替叶向晚换衣服的时候便已经听了少爷说名字,再加上叶向晚是少爷这些年来第一个带回家的女人,在楚家呆了一辈子的张婶将楚煜申当成自己亲人看待,对叶向晚自然也不会陌生。
叶向晚还在思考着什么,张婶已经将衣服袋子递到面前,“叶小姐,昨晚你喝醉了吐的一塌糊涂,少爷便让我过来把衣服给你换了,已经洗好干了。”
“谢谢张婶。”
一向淡漠的脸上不自然的染上一层红晕,她尴尬极了。
张婶不明所以,还以为喝酒后的缘故,一脸关怀:“叶小姐,你没事吧,脸这么红?”
“我没事了,可能还没缓过劲,休息一下就可以了,昨晚谢谢张婶了。”毕竟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了几年,叶向晚很快让自己的情绪恢复平静。
张婶了然点头,“喝了酒第二天就是难受,所以你还是少喝些为好。”
张婶去收拾房间了,叶向晚却站在楚煜申身后没有动弹一下,因为她不知道怎样开口,一早起来就怪他不经过自己同意换了她衣服,后来又因为他提的不可理喻的要求而让她不满,现在真相大白,弄的一向以为自己有理的叶向晚尴尬万分。
没一会儿,楚煜申将报纸放下站起身,淡淡的看了叶向晚一眼,只是微微一眼却让叶向晚呆住,完美的线条真的让人着迷,如果说楚子飞走在人群中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那么楚煜申往人群一站便会让人们停住脚步,屏住呼吸来看他,永远看起来淡漠冷清的眸,给人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让人想要触碰却无法接近,远在天边,而又近在眼前。
“你是要穿这身去上班,还是换回你自己的?”楚煜申勾着唇角,有些好看的盯着叶向晚。
低下头这才发现,自己还穿着昨晚的蕾丝睡衣,活了二十六年,她真的没有这么窘迫过,尴尬的拿着袋子赶紧奔向二楼换下自己的职业套装。
别墅门口停着一辆马宝七系,楚煜申正坐在驾驶位上,叶向晚微微惊讶,楚氏可以说富可敌国,叶家比不上楚氏一半,叶莫阳出门都是劳斯莱斯代步,可是楚煜申却开了辆极其低调的宝马车,惊讶归惊讶,这与自己也毫无关系,叶向晚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向晚。”
一入座,楚煜申便平静开口,两人虽说见过几次面,他也帮过自己,甚至是有提过结婚的意见,可是都被她否决了,从头到尾他也称呼她为叶小姐,这次直呼其名,而且叫的那么自然,纵然是见过大世面的向晚也有些凌乱,侧过头盯着楚煜申。
“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他真诚的询问,伴着发动引擎的动作。
本来想说不可以的,向晚却被他的话气乐了,“楚大总裁,先斩后奏原来你也喜欢。”
“总不能叫未来我的妻子为‘叶小姐’。”
“……”
叶向晚当然知道他什么意思,她就想看看他到底哪来的自信,却发现楚煜申淡定的开着车,一脸自然的就好像他们已经结婚了一样。
到底是哪来的自信可以这样!
叶向晚莫名有些挫败,“我没说过要嫁给你。”
“现在没有,不代表你接下来不会,楚太太。”
“你……”说真的,楚煜申这过度的自信让叶向晚有些恼怒,本想厌恶,却败在他十足的把握里,这世间的事瞬息万变,就算此刻她是不愿意的,但谁又敢保证以后会不会发生什么导致她要主动找他呢,叶向晚聪明的没再说话。
A市的夏天似乎总在下雨,前一刻还晴空万里,此刻窗外已布满雨水,一直以来她都喜欢下雨天,车窗外一对对情侣狼狈躲雨的景象让她失了神,曾几何时她即使有伞有车,只要大暴雨,她都会拉着楚子飞一起漫步在街上。
不知何时起楚子不飞再也不会陪她走在下雨的街上,总是会找各种借口,当初的她不知,现在想想真是可笑,似乎每每出现这种情况都是林晴晴也一起的时候,只可惜,她一直生活在自己编制的热恋之中不肯走出。
其实他的心,在很早很早的时候就已经离开。
吱——
车子突然紧急钱刹车,叶向晚惯性向前倾,也打断了她回忆的苦涩,还未来的及张口就见楚煜申掏出了电话。
“车子在林荫街抛锚了,你派人出来处理一下。”
隐约间,听到对面的应答声,还没说完楚煜申便挂断了电话。
“车子坏了,我叫了助理来接,我们出去一边走一边等。”言罢,楚煜申已经直接行动,去后备箱拿了伞出来,替自己打开车门。
“外面下雨,我们不用坐在车里等?”
虽然她喜欢下雨天,这并不代表楚煜申也喜欢,更不能说明她想要和楚煜申单独漫步在雨季啊!
“怎么,你怕我吃了你不成?”
“你又不是洪水猛兽,我还怕你吃人?”
向来她叶向晚都是不服输的人,不就是下车步行么,她也没那么矫情,迅速下车关好车门,这时楚煜申有些无奈的声音在耳际响起,“虽然知道你不愿意,不过现在只有一把伞,如果你介意的话你就打伞我淋雨。”
“……”她还真介意,但只有一把伞又有什么办法?
“楚总,你都这样说了我要真不愿意倒显的我小气,我要说自己淋雨你打伞吧又觉得我意气用事,和你对话还真是很吃亏。”
“是吗?”楚煜申不以为然耸耸肩,迅速撇开话题,“成天呆在办公室吹着空调,下雨天打着伞走在街道的事似乎要追溯到读书时期,想想还真是怀念。”
“出入社会不就这样吗?为了生计而奔波,完全工作更大于生活享受。”
叶向晚的表情很平静,但她的心早就激起惊涛骇浪,多熟悉的画面,一把伞,两个人,长长的街道……一年的时间足够改变一切。
楚煜申并没有再回叶向晚的话,他撑着伞刻意放慢脚步跟着叶向晚向前走,或许是因为下雨的原因,今天穿着昨天大太阳时,穿的职业套装而泛起一阵阵凉意,叶向晚下意识的双手环抱。
“你等下,我先去那边一会儿。”
楚煜申将伞递给叶向晚不给她回应的机会就跑开,隔着雨珠看过去,楚煜申微弓着身子低埋着头一路小跑,大大的雨珠落在他昂贵的西装上多多少少有一些印子,这样非但没有影响他的器宇轩昂,反而让叶向晚觉得他亲切许多。
“这别墅现在就我和你,叶小姐以为呢?”楚煜申优雅的吃着煎蛋喝着小米粥,很自然的模样,反而是叶向晚被他说的有点尴尬,环视了房间一圈,干净无比,拿着三明治的手却没递向嘴里,而是停在半空,有些惊讶:“这么大的别墅,难道也是你自己打扫?”
一个大少爷,有着自己公司,自己的事业,还会做饭,要是连别墅也是自己打扫的,那叶向晚真的只能用“佩服”来形容了。
“除了这顿早餐,还有你的醒酒汤,其余的全是佣人做的。”楚煜申抬起头,视线落在叶向晚的身上,打量一番便下头喝粥,一会儿后他再次开口:“叶小姐,今天是工作日。”
工作日……本来还在思量他那句其余的都是佣人做的,然后目光停在自己身上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衣服也是佣人换的,突然听到楚煜申的话,叶向晚打了个激灵这才想起来今天才周三,很显然,现在已经迟到了。
她迟到了没关系,楚煜申是在告诉她,她害的他迟到了。
“抱歉。”
叶向晚快速啃着三明治,只想赶紧吃完,昨晚才和父亲闹的不愉快,今天她迟到估计他已经知道了。
楚煜申没再说话,饭桌上陷入长时间沉默,叶向晚也没再讲,专心吃着早餐,吃完以后楚煜申准备收拾碗筷的时候抢先一步,“你帮我弄醒酒汤加做早餐我已经很尴尬了,让我好受一些,碗给我洗。”
“我昨晚应酬也喝酒了。”平淡的扔下这几个字,楚煜申转身上楼,留下有些尴尬的叶向晚。
原来醒酒汤不是专门给她熬的啊……那早餐是不是也因为他要吃,所以才顺便做她这份的呢?
不过叶向晚还是抱着碗去了厨房,一事归一事,虽然楚煜申提的结婚要求让叶向晚有点不爽,但帮她就是帮她,该感激就得感激。
虽然是千金大小姐,但自从李梅芳进门她便再也没有享受过真正的大小姐生活,反而为了躲避她经常去厨房帮佣人们忙,高中的时候自己搬出去更是亲力亲为做饭,没一会儿她便将碗洗好,厨房和餐桌也擦干净。
再出来的时候楚煜申已从楼上下来正在沙发上看报纸,而这时,一个年约五六十的阿姨换好鞋走了进来。
“少爷,叶小姐的衣服已经洗好晾干了。”
“张婶,把衣服给她。”
楚煜申并没什么表情,神色自然的翻看报纸,张婶也习惯了他的脾性,点点头便冲着厨房的方向走来了,昨晚在替叶向晚换衣服的时候便已经听了少爷说名字,再加上叶向晚是少爷这些年来第一个带回家的女人,在楚家呆了一辈子的张婶将楚煜申当成自己亲人看待,对叶向晚自然也不会陌生。
叶向晚还在思考着什么,张婶已经将衣服袋子递到面前,“叶小姐,昨晚你喝醉了吐的一塌糊涂,少爷便让我过来把衣服给你换了,已经洗好干了。”
“谢谢张婶。”
一向淡漠的脸上不自然的染上一层红晕,她尴尬极了。
张婶不明所以,还以为喝酒后的缘故,一脸关怀:“叶小姐,你没事吧,脸这么红?”
“我没事了,可能还没缓过劲,休息一下就可以了,昨晚谢谢张婶了。”毕竟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了几年,叶向晚很快让自己的情绪恢复平静。
张婶了然点头,“喝了酒第二天就是难受,所以你还是少喝些为好。”
张婶去收拾房间了,叶向晚却站在楚煜申身后没有动弹一下,因为她不知道怎样开口,一早起来就怪他不经过自己同意换了她衣服,后来又因为他提的不可理喻的要求而让她不满,现在真相大白,弄的一向以为自己有理的叶向晚尴尬万分。
没一会儿,楚煜申将报纸放下站起身,淡淡的看了叶向晚一眼,只是微微一眼却让叶向晚呆住,完美的线条真的让人着迷,如果说楚子飞走在人群中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那么楚煜申往人群一站便会让人们停住脚步,屏住呼吸来看他,永远看起来淡漠冷清的眸,给人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让人想要触碰却无法接近,远在天边,而又近在眼前。
“你是要穿这身去上班,还是换回你自己的?”楚煜申勾着唇角,有些好看的盯着叶向晚。
低下头这才发现,自己还穿着昨晚的蕾丝睡衣,活了二十六年,她真的没有这么窘迫过,尴尬的拿着袋子赶紧奔向二楼换下自己的职业套装。
别墅门口停着一辆马宝七系,楚煜申正坐在驾驶位上,叶向晚微微惊讶,楚氏可以说富可敌国,叶家比不上楚氏一半,叶莫阳出门都是劳斯莱斯代步,可是楚煜申却开了辆极其低调的宝马车,惊讶归惊讶,这与自己也毫无关系,叶向晚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向晚。”
一入座,楚煜申便平静开口,两人虽说见过几次面,他也帮过自己,甚至是有提过结婚的意见,可是都被她否决了,从头到尾他也称呼她为叶小姐,这次直呼其名,而且叫的那么自然,纵然是见过大世面的向晚也有些凌乱,侧过头盯着楚煜申。
“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他真诚的询问,伴着发动引擎的动作。
本来想说不可以的,向晚却被他的话气乐了,“楚大总裁,先斩后奏原来你也喜欢。”
“总不能叫未来我的妻子为‘叶小姐’。”
“……”
叶向晚当然知道他什么意思,她就想看看他到底哪来的自信,却发现楚煜申淡定的开着车,一脸自然的就好像他们已经结婚了一样。
到底是哪来的自信可以这样!
叶向晚莫名有些挫败,“我没说过要嫁给你。”
“现在没有,不代表你接下来不会,楚太太。”
“你……”说真的,楚煜申这过度的自信让叶向晚有些恼怒,本想厌恶,却败在他十足的把握里,这世间的事瞬息万变,就算此刻她是不愿意的,但谁又敢保证以后会不会发生什么导致她要主动找他呢,叶向晚聪明的没再说话。
A市的夏天似乎总在下雨,前一刻还晴空万里,此刻窗外已布满雨水,一直以来她都喜欢下雨天,车窗外一对对情侣狼狈躲雨的景象让她失了神,曾几何时她即使有伞有车,只要大暴雨,她都会拉着楚子飞一起漫步在街上。
不知何时起楚子不飞再也不会陪她走在下雨的街上,总是会找各种借口,当初的她不知,现在想想真是可笑,似乎每每出现这种情况都是林晴晴也一起的时候,只可惜,她一直生活在自己编制的热恋之中不肯走出。
其实他的心,在很早很早的时候就已经离开。
吱——
车子突然紧急钱刹车,叶向晚惯性向前倾,也打断了她回忆的苦涩,还未来的及张口就见楚煜申掏出了电话。
“车子在林荫街抛锚了,你派人出来处理一下。”
隐约间,听到对面的应答声,还没说完楚煜申便挂断了电话。
“车子坏了,我叫了助理来接,我们出去一边走一边等。”言罢,楚煜申已经直接行动,去后备箱拿了伞出来,替自己打开车门。
“外面下雨,我们不用坐在车里等?”
虽然她喜欢下雨天,这并不代表楚煜申也喜欢,更不能说明她想要和楚煜申单独漫步在雨季啊!
“怎么,你怕我吃了你不成?”
“你又不是洪水猛兽,我还怕你吃人?”
向来她叶向晚都是不服输的人,不就是下车步行么,她也没那么矫情,迅速下车关好车门,这时楚煜申有些无奈的声音在耳际响起,“虽然知道你不愿意,不过现在只有一把伞,如果你介意的话你就打伞我淋雨。”
“……”她还真介意,但只有一把伞又有什么办法?
“楚总,你都这样说了我要真不愿意倒显的我小气,我要说自己淋雨你打伞吧又觉得我意气用事,和你对话还真是很吃亏。”
“是吗?”楚煜申不以为然耸耸肩,迅速撇开话题,“成天呆在办公室吹着空调,下雨天打着伞走在街道的事似乎要追溯到读书时期,想想还真是怀念。”
“出入社会不就这样吗?为了生计而奔波,完全工作更大于生活享受。”
叶向晚的表情很平静,但她的心早就激起惊涛骇浪,多熟悉的画面,一把伞,两个人,长长的街道……一年的时间足够改变一切。
楚煜申并没有再回叶向晚的话,他撑着伞刻意放慢脚步跟着叶向晚向前走,或许是因为下雨的原因,今天穿着昨天大太阳时,穿的职业套装而泛起一阵阵凉意,叶向晚下意识的双手环抱。
“你等下,我先去那边一会儿。”
楚煜申将伞递给叶向晚不给她回应的机会就跑开,隔着雨珠看过去,楚煜申微弓着身子低埋着头一路小跑,大大的雨珠落在他昂贵的西装上多多少少有一些印子,这样非但没有影响他的器宇轩昂,反而让叶向晚觉得他亲切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