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直扑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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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失败,曲乐很受挫,在对方听不懂人话的情况下,她就算有再多的本事,对方也能巧妙地全部免疫掉。
她觉得这个设定太虐心了。
但为了自由,为了不再吃生肉,就算再虐她也必须坚强地去面对!
曲乐打起精神,慢慢松开手臂,从他的背上一点点滑落到地上。男人察觉到她的动作,立刻抓住她的大腿,她挣脱不掉,又不想引起对方的警惕,只得保持趴在他背上的动作不动。
潜伏了一会儿,前面的梅花鹿们吃得差不多了,正打算转身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猛地窜出去,带着凌厉的气势直扑猎物!
狼群紧随其后,呈包围之势,将梅花鹿们团团围住。可怜的梅花鹿们被这番突袭吓得惊慌失措,想要逃跑却又发现无处可逃,只得聚在一起瑟瑟发抖。
刚才在男人冲出去的刹那,手指松开了,曲乐顺势离开他的控制范围,并在他们围攻鹿群的时候,曲乐毫不犹豫地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跑去。
她发挥八百米冲刺的搏命精神,嗖地一下冲出去老远,飞快地往山下冲去。
这是她唯一的机会,不成功,便成仁!
一路发足狂奔,曲乐不敢有片刻停留,她不知道狼群会在什么时候追上来,它们的速度太快,而且她身上还留有男人的味道,狼群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
她唯一的优势,就是这一点点先机。
跑快点!再跑快点!
一个不慎,她摔倒下地,直接就顺着山坡一路滚下去!
好在山脚下有一片茂密的草丛,她摔倒草丛里,身下有厚实的野草为她减缓了冲力,没让她当场摔成残废。她顾不上查看身上的伤势,连滚带爬地继续逃命,正好,前面有一辆驮着柴禾的牛车经过。
曲乐急忙叫道:“大爷,大爷留步!”
赶着牛车的老大爷听到她的叫唤声,当即拉住缰绳,扭头看向她,见她一身狼狈,不禁皱眉,说了一句南疆话。
曲乐没听懂他说什么,但她现在顾不上太多,一瘸一拐地跑到牛车旁边,她焦急地说道:“我被狼群抓了,刚刚从它们手里逃出来,求您救救我!”
老大爷嘴里叼着旱烟,见到这个小姑娘眼睛睁得圆圆的,眼角还挂着泪珠,一副快要哭出来的可怜模样,实在让人生不出警惕心,再看她手上和腿上都有伤,老大爷便又多信了她几分。他似乎很少用汉语,说得生硬别扭:“上车。”
曲乐大喜,赶紧爬上牛车,老大爷挥动鞭子,驱使牛车往红蝎关口走去。
路上,曲乐时不时地回头往后面张望,幸运的是,直到他们到达红蝎关口,也没有再看到狼群的身影。
总算是死里逃生了!
曲乐松了口气,她再三朝老大爷道谢,并从荷包里面掏出几块铜板,递给老大爷,算是他的车费。老大爷也没跟她客气,收下铜板之后,就架着牛车去集市上买柴禾了。
红蝎关口依旧是老样子,街上人来人往,街边有很多本地人开的店铺,时常能看到一些身穿汉服的外地商人跟他们交换货物。汉语与南疆话交错在一起,互相讨价还价,虽然喧嚣,却令曲乐觉得非常踏实。
这才是人类该过的日子。
曲乐找了个客栈落脚,她刚迈进店里,店小二瞧见这个姑娘一身灰扑扑的,身上还带着伤,被吓了一跳,他第一个反应就是要不要报告给长老……南疆没有官府衙门,但凡有点儿大事,都是直接由族长或者长老出面解决。
店小二生怕这姑娘会惹来什么麻烦,心惊胆战地请她先到角落里的桌子边坐下,然后一溜烟地跑到后堂去找掌柜,不一会儿掌柜就跟着他出来了。
掌柜是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语,他一见到曲乐,就先不着痕迹地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见她虽然狼狈,但神色间并无鬼祟,身上的伤口一看就知道是摔伤蹭破的,不似人为所致。掌柜稍稍放下心来,又试着与她攀谈几句,得知她是在山上遇到野兽侥幸逃脱时弄出来的伤,就彻底松了口气,立刻笑着为她安排了一件干净整齐的客房。
曲乐入住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让店小二给她打来一盆热水。她脱光衣服,痛痛快快地洗了个热水澡,并用皂角来来回回地擦了三遍身子,直到身上再也闻不到一丁点儿的狼人味道,方才罢休。
洗完澡后,她穿上衣服擦干头发,跑出去找了个医馆,买了些伤药,顺道还买了个香囊,挂在腰上,她就不信那群狼还能闻得到她身上的味道!
吃过晚饭,曲乐脱掉衣服坐在床上,将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上好药,然后裹着被子睡觉。
梦中,她总感觉有一双绿幽幽的眼睛在盯着自己,无论她跑到哪里,那双绿眼睛都如影随形,紧追着她不放。
这一晚她睡得很不踏实,第二天不得不顶着一双黑眼圈出门,她要去蝴蝶谷,路上就必须翻过那座山,可只要她一想到梦里那双绿幽幽的眼睛,就立刻恹了。
她好不容易从狼口中侥幸逃生,绝不可能再送上门去!
只不过这样一来,她就没办法去蝴蝶谷了,曲乐非常苦恼,她在红蝎关口到处晃荡,希望能找到要去蝴蝶谷的队伍顺带捎上她一程。
三天时间过去了,她还是没能如愿找到要去蝴蝶谷的队伍,但天无绝人之路,客栈掌柜提供了一个好消息。
再过两天,就是南疆一年一度的“伊芙节”,伊芙在南疆第一位圣女的名字,南疆人曾经遭受过一次恐怖的瘟疫,是这位名叫伊芙的圣女想办法调配出药剂,救了所有南疆族人,在伊芙担任圣女的七十九年期间,为南疆做出过非常多的贡献,直到她死前,仍旧保持着高洁清白的身体,后来南疆人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圣女,将每年的七月初十定为伊芙节。
伊芙节对于南疆人而言,是一年中最为重要的节日,每年到了七月初十,南疆的各个部族都会在自己的领地举办节日庆典,年轻的姑娘们载歌载舞,壮实的小伙子们自己亲手打来的猎物,在祭司的带领下,向天神祈求来年的风调雨顺。
今年的伊芙节格外不同,因为南疆的圣女在去年病逝了,他们必须在今年的节日盛典上选出这一任的圣女。
在南疆人的心目中,圣女是传达天神旨意的神谕者,她的地位非常高,相当于整个南疆的精神领袖,就连各个部族的族长和祭司都对她心怀敬畏,所以这个位置对于南疆人而言无比重要。
这一次的伊芙节尤为盛大,南疆的所有部族都必须倾巢出动,聚集在南荒平原的中央,共同迎接圣女的出现。
既然是所有人都要去,那就意味着蝴蝶谷兰氏族人肯定也会去,这对曲乐而言,绝对是天赐良机!傻逼才会错过!
她向客栈掌柜打听伊芙节的具体地点,得知掌柜一家人也要去参加盛典,她立刻抓住机会,死皮赖脸地要跟着掌柜一起走。
这个小姑娘长得挺讨喜,说话也很有趣,掌柜倒也没有多加为难,爽快地答应了她的请求。
两天之后就是伊芙节,他们必须提前出发,以便占个好位置。曲乐立刻回到房里,将为数不多的行李整理打包,跟在掌柜一家人的屁股后面,屁颠屁颠地朝着南荒平原中部出发。
客栈掌柜名叫布库,是土生土长的南疆人,客栈是他家的祖传产业,在他很小的时候,曾有一位游方僧人来到客栈居住,这一住就是三年,布库最喜欢听这位僧人讲述他在各个地方的奇闻轶事,听得多了,不仅学会了使用汉语,还借此长了很多见识。
后来轮到布库继承客栈,由于他会汉语,所以很多来南疆做生意的汉族商人都喜欢住他的客栈,无形中为他增添了不少收入,他也因此对那位游方僧人更加感激,连着对汉人的态度也比普通南疆人要和善许多。
曲乐在路上听着布库说完这些事情,不禁暗自庆幸自己的好运,万一让她碰上别的南疆人,依照他们极端排外的性格,肯定不会这么好心地跟她说这么多,更别提还带着她一起去参加伊芙节。
路上闲来无事,曲乐说及自己在山上遇到狼群的事情,布库神色凝重地说道:“你说的那座山应该是月牙山,在我出生之前,那座山就已经被一群狼占领,所以那座山又被称为狼牙山。”
曲乐却道:“既然明知道山上有狼,为什么不找个机会把它们除掉?万一伤到人可怎么办。”
布库解释道:“说来也怪,那群狼很少主动攻击人类,它们平日里都是以捕捉山上的野兽动物为生,所以也没怎么太去管它们,算是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吧。”
很少攻击人类?尼玛是在逗我玩吗!曲乐瞪大眼睛,震惊地看着他:“那它们为嘛要对我动手?我绝对不没有主动招惹它们!”
难道是因为她脸太黑吗?这绝逼不科学!
布库也想不出这其中的缘由,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曲乐只能憋屈地认栽。
布库的媳妇儿是个皮肤黝黑的朴实妇人,她受到丈夫的影响,对汉人的态度还算平和,又因为生意的需要,还跟着丈夫学了几句简单的日常汉语,但也只是几句而已。曲乐试着跟她交谈,通常只能开个头,然后便进行不下去了,语言不通仍旧是硬伤。
交流失败,曲乐很受挫,在对方听不懂人话的情况下,她就算有再多的本事,对方也能巧妙地全部免疫掉。
她觉得这个设定太虐心了。
但为了自由,为了不再吃生肉,就算再虐她也必须坚强地去面对!
曲乐打起精神,慢慢松开手臂,从他的背上一点点滑落到地上。男人察觉到她的动作,立刻抓住她的大腿,她挣脱不掉,又不想引起对方的警惕,只得保持趴在他背上的动作不动。
潜伏了一会儿,前面的梅花鹿们吃得差不多了,正打算转身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猛地窜出去,带着凌厉的气势直扑猎物!
狼群紧随其后,呈包围之势,将梅花鹿们团团围住。可怜的梅花鹿们被这番突袭吓得惊慌失措,想要逃跑却又发现无处可逃,只得聚在一起瑟瑟发抖。
刚才在男人冲出去的刹那,手指松开了,曲乐顺势离开他的控制范围,并在他们围攻鹿群的时候,曲乐毫不犹豫地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跑去。
她发挥八百米冲刺的搏命精神,嗖地一下冲出去老远,飞快地往山下冲去。
这是她唯一的机会,不成功,便成仁!
一路发足狂奔,曲乐不敢有片刻停留,她不知道狼群会在什么时候追上来,它们的速度太快,而且她身上还留有男人的味道,狼群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
她唯一的优势,就是这一点点先机。
跑快点!再跑快点!
一个不慎,她摔倒下地,直接就顺着山坡一路滚下去!
好在山脚下有一片茂密的草丛,她摔倒草丛里,身下有厚实的野草为她减缓了冲力,没让她当场摔成残废。她顾不上查看身上的伤势,连滚带爬地继续逃命,正好,前面有一辆驮着柴禾的牛车经过。
曲乐急忙叫道:“大爷,大爷留步!”
赶着牛车的老大爷听到她的叫唤声,当即拉住缰绳,扭头看向她,见她一身狼狈,不禁皱眉,说了一句南疆话。
曲乐没听懂他说什么,但她现在顾不上太多,一瘸一拐地跑到牛车旁边,她焦急地说道:“我被狼群抓了,刚刚从它们手里逃出来,求您救救我!”
老大爷嘴里叼着旱烟,见到这个小姑娘眼睛睁得圆圆的,眼角还挂着泪珠,一副快要哭出来的可怜模样,实在让人生不出警惕心,再看她手上和腿上都有伤,老大爷便又多信了她几分。他似乎很少用汉语,说得生硬别扭:“上车。”
曲乐大喜,赶紧爬上牛车,老大爷挥动鞭子,驱使牛车往红蝎关口走去。
路上,曲乐时不时地回头往后面张望,幸运的是,直到他们到达红蝎关口,也没有再看到狼群的身影。
总算是死里逃生了!
曲乐松了口气,她再三朝老大爷道谢,并从荷包里面掏出几块铜板,递给老大爷,算是他的车费。老大爷也没跟她客气,收下铜板之后,就架着牛车去集市上买柴禾了。
红蝎关口依旧是老样子,街上人来人往,街边有很多本地人开的店铺,时常能看到一些身穿汉服的外地商人跟他们交换货物。汉语与南疆话交错在一起,互相讨价还价,虽然喧嚣,却令曲乐觉得非常踏实。
这才是人类该过的日子。
曲乐找了个客栈落脚,她刚迈进店里,店小二瞧见这个姑娘一身灰扑扑的,身上还带着伤,被吓了一跳,他第一个反应就是要不要报告给长老……南疆没有官府衙门,但凡有点儿大事,都是直接由族长或者长老出面解决。
店小二生怕这姑娘会惹来什么麻烦,心惊胆战地请她先到角落里的桌子边坐下,然后一溜烟地跑到后堂去找掌柜,不一会儿掌柜就跟着他出来了。
掌柜是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语,他一见到曲乐,就先不着痕迹地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见她虽然狼狈,但神色间并无鬼祟,身上的伤口一看就知道是摔伤蹭破的,不似人为所致。掌柜稍稍放下心来,又试着与她攀谈几句,得知她是在山上遇到野兽侥幸逃脱时弄出来的伤,就彻底松了口气,立刻笑着为她安排了一件干净整齐的客房。
曲乐入住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让店小二给她打来一盆热水。她脱光衣服,痛痛快快地洗了个热水澡,并用皂角来来回回地擦了三遍身子,直到身上再也闻不到一丁点儿的狼人味道,方才罢休。
洗完澡后,她穿上衣服擦干头发,跑出去找了个医馆,买了些伤药,顺道还买了个香囊,挂在腰上,她就不信那群狼还能闻得到她身上的味道!
吃过晚饭,曲乐脱掉衣服坐在床上,将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上好药,然后裹着被子睡觉。
梦中,她总感觉有一双绿幽幽的眼睛在盯着自己,无论她跑到哪里,那双绿眼睛都如影随形,紧追着她不放。
这一晚她睡得很不踏实,第二天不得不顶着一双黑眼圈出门,她要去蝴蝶谷,路上就必须翻过那座山,可只要她一想到梦里那双绿幽幽的眼睛,就立刻恹了。
她好不容易从狼口中侥幸逃生,绝不可能再送上门去!
只不过这样一来,她就没办法去蝴蝶谷了,曲乐非常苦恼,她在红蝎关口到处晃荡,希望能找到要去蝴蝶谷的队伍顺带捎上她一程。
三天时间过去了,她还是没能如愿找到要去蝴蝶谷的队伍,但天无绝人之路,客栈掌柜提供了一个好消息。
再过两天,就是南疆一年一度的“伊芙节”,伊芙在南疆第一位圣女的名字,南疆人曾经遭受过一次恐怖的瘟疫,是这位名叫伊芙的圣女想办法调配出药剂,救了所有南疆族人,在伊芙担任圣女的七十九年期间,为南疆做出过非常多的贡献,直到她死前,仍旧保持着高洁清白的身体,后来南疆人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圣女,将每年的七月初十定为伊芙节。
伊芙节对于南疆人而言,是一年中最为重要的节日,每年到了七月初十,南疆的各个部族都会在自己的领地举办节日庆典,年轻的姑娘们载歌载舞,壮实的小伙子们自己亲手打来的猎物,在祭司的带领下,向天神祈求来年的风调雨顺。
今年的伊芙节格外不同,因为南疆的圣女在去年病逝了,他们必须在今年的节日盛典上选出这一任的圣女。
在南疆人的心目中,圣女是传达天神旨意的神谕者,她的地位非常高,相当于整个南疆的精神领袖,就连各个部族的族长和祭司都对她心怀敬畏,所以这个位置对于南疆人而言无比重要。
这一次的伊芙节尤为盛大,南疆的所有部族都必须倾巢出动,聚集在南荒平原的中央,共同迎接圣女的出现。
既然是所有人都要去,那就意味着蝴蝶谷兰氏族人肯定也会去,这对曲乐而言,绝对是天赐良机!傻逼才会错过!
她向客栈掌柜打听伊芙节的具体地点,得知掌柜一家人也要去参加盛典,她立刻抓住机会,死皮赖脸地要跟着掌柜一起走。
这个小姑娘长得挺讨喜,说话也很有趣,掌柜倒也没有多加为难,爽快地答应了她的请求。
两天之后就是伊芙节,他们必须提前出发,以便占个好位置。曲乐立刻回到房里,将为数不多的行李整理打包,跟在掌柜一家人的屁股后面,屁颠屁颠地朝着南荒平原中部出发。
客栈掌柜名叫布库,是土生土长的南疆人,客栈是他家的祖传产业,在他很小的时候,曾有一位游方僧人来到客栈居住,这一住就是三年,布库最喜欢听这位僧人讲述他在各个地方的奇闻轶事,听得多了,不仅学会了使用汉语,还借此长了很多见识。
后来轮到布库继承客栈,由于他会汉语,所以很多来南疆做生意的汉族商人都喜欢住他的客栈,无形中为他增添了不少收入,他也因此对那位游方僧人更加感激,连着对汉人的态度也比普通南疆人要和善许多。
曲乐在路上听着布库说完这些事情,不禁暗自庆幸自己的好运,万一让她碰上别的南疆人,依照他们极端排外的性格,肯定不会这么好心地跟她说这么多,更别提还带着她一起去参加伊芙节。
路上闲来无事,曲乐说及自己在山上遇到狼群的事情,布库神色凝重地说道:“你说的那座山应该是月牙山,在我出生之前,那座山就已经被一群狼占领,所以那座山又被称为狼牙山。”
曲乐却道:“既然明知道山上有狼,为什么不找个机会把它们除掉?万一伤到人可怎么办。”
布库解释道:“说来也怪,那群狼很少主动攻击人类,它们平日里都是以捕捉山上的野兽动物为生,所以也没怎么太去管它们,算是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吧。”
很少攻击人类?尼玛是在逗我玩吗!曲乐瞪大眼睛,震惊地看着他:“那它们为嘛要对我动手?我绝对不没有主动招惹它们!”
难道是因为她脸太黑吗?这绝逼不科学!
布库也想不出这其中的缘由,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曲乐只能憋屈地认栽。
布库的媳妇儿是个皮肤黝黑的朴实妇人,她受到丈夫的影响,对汉人的态度还算平和,又因为生意的需要,还跟着丈夫学了几句简单的日常汉语,但也只是几句而已。曲乐试着跟她交谈,通常只能开个头,然后便进行不下去了,语言不通仍旧是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