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那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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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了一趟深蓝同盟会,正好全天下最好的铁匠也驻在客栈内,我将哀歌和两块矿石送了过去,并且还有一百万两银子。
铁匠名字叫做铁金刚,是个壮实的中年人,他肌肉发达,毛发浓密,一只眼睛还是瞎的,据说又一次他炼造了一把将器锤子,被那飞出来的铁片给弹瞎了眼,而那将器锤子,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流星】,现在已经下落不明,曾经在黑市上卖了一个逆天的高价。
铁金刚亲自接见了我,两人在酒桌上一阵聊天,我对铁金刚那豪爽的性格甚是喜欢,那铁金刚也是对我的材料啧啧惊叹。
“好一把哀歌!传说中的不祥之剑,我以为它被丢弃了,没想到我还能看到它。”铁金刚抚摸这暗红色的剑刃,仿佛是在触摸情人的脸庞,痴迷不已。
我说到:“铁大哥能否给我铸造一把雷系的长剑?后天就要比赛了,我急需如此一把剑。”
“这可不好办啊……”铁金刚迟疑道,“好武器那和时间是成正比的,当年我锻造其他将器剑的时候,最少也用了一年,而如今你却要让我在一天一夜之内赶造出来,似乎不大可能。”
“似乎?”我大喜,“你说似乎那就是有可能?”
“对!不过难度很大,需要火树妖王的一片树叶。”铁金刚说到,“也就是天火宗的神兽,它的树叶能在一天一夜之内,燃烧出最旺盛的火焰,但是那老家伙可不会将自己身体的树叶随便送人,一片树叶就需要他十年的时间才能长出来。”
我心中忐忑,想起了天火宗的火树妖王,的确在树上的叶子寥寥无几,而火树妖王脾气又是那么古怪,若是拿它一片树叶,恐怕比杀了它都要难。
“不过要树叶不一定要去天火宗。”仿佛看透了我的心事,铁金刚如此说道。
我犹如抓住了救命的稻草,连忙细问情况,原来在五毒派的毒王手里,还有一篇树叶,我立刻前去五毒派的驻地,只是五毒派的毒王早知道我回来找他,于是准备好了树叶正在等我,毒王是一个绿发老者,用树叶与我做了一个交换,换取了一百万两白银。
我咬了咬牙,还是忍痛将钱交了出来,毕竟钱还可以在赚,但是机会错不再来。
我拿了树叶,便给铁金刚送去,铁金刚也没有让我失望,用一天一夜的时间,打造出一把独一无二的雷系将器长剑,名曰:“大霹雳。”
剑体遍布金色,纹着两条长龙,一条卧着,一条是飞翔着的,活灵活现,而剑柄长三尺,较一般剑都要长,可以双手握剑。
因为哀歌被融进去的缘故,也让霹雳的分量重于寻常宝剑,并且品质也要远超一般将器。
铁金刚对自己的作品相当满意,在深蓝同盟发行的兵器谱上,又加了一把剑,署名则是我的名字。
只是这把剑入手冰凉,带着原先哀歌的戾气却无法化解,为了不让戾气影响主人,铁金刚在上面镶嵌了一个价值连城的茶色宝石,境玉,境玉有着修生养性的功效,佩戴者可以防止走火入魔,这样上品的货色也只有深蓝同盟会能拿出来。
深蓝的势力也是相当大的,彩虹城的拍卖行,主人便是深蓝的人,说他们富可敌国并不过分。
我带了剑回去,在院子里运起了雷霆剑法,所过之处,飞沙走石十分精彩,不少门徒也齐齐来观看,希望在我的剑招中能感悟一些窍门,以让自己修为提升,毕竟我才是雷神宗的最强者。
昼夜之后,也终于迎来了我的半决赛,半决赛的人显然要比往常都要多,当然大多都是观众,密密麻麻,已经占据了整条街道,而第一场比赛是我和高手之间的决斗。
那姓高名手的人,却是一个头发光溜的汉子,他和其他气宗的人一样,头上纹着一些奇妙的花纹,拿着一条长棍对着我嚯嚯起舞。
经过一系列的比赛,观众们对我也是收起了轻视之心,这一场比赛,身子与我的欢呼声要远远高过高手的欢呼声,毕竟这里是彩虹城的地盘,观众也大多都是本地人,作为本地人自然希望自己的人能胜利。
以马大哈为首的人,也是在角落处布下赌场,还有各色的小吃,迎接着人们的到来,也打算好好赚那么一笔钱。
宦官道了声开始,我也摆开了架势。
不少人对我手中的金色长剑也甚是感兴趣,他们都期盼的看着这场比赛。
高手有着一双吊梢眼,死死的盯住了我的动向,当我准备攻击的时候,他第一时间采取了进攻架势。
此时在天火宗方向,薛紫琪也坐在正中间,正在看这场比赛,只是她的神色之中却多了很多不可名状的情绪。
高手的长棍一经出击,周围就刮起了狂风,犹如刀刃般的狂风席卷我身体各处,我身后的雷牙也是剧烈的咆哮了一声,一跃而起,扑向了高手。
但高手却不慌不忙,将长棍顶住了雷牙的小腹,用力一拖,竟然摔到了身后,同时高手也是直接一脚踢向了我。
我不慌不忙,轻舞长剑,出现了一波雷电,雷电的爆破力,活生生的将高手震出三步,在高手身后的雷牙,则咆哮一声,用那锋利的爪子,在高手的身后狠命一抓,留下了三道深壑的伤口,鲜血即刻染红了高手的衣服。
高手不怒反笑,他握紧长棍赞叹道:“不愧是我,你这一人一兽,配合起来到也厉害,不过单挑你就打不过我了。”
这句话是嘲讽的话,但我却放开了手脚淡漠道:“那我两就单挑,定然让你输得服服帖帖。”我让雷牙下台,可是雷牙却不肯下台。
这让不少人为之不解。
“孙无忌是疯了么,他才六重天,而高手却要七重天,若是不靠那大狗,我怎么可能战胜的了高手?我将钱可是都放在他身上了。”
“他这是在自杀!”
不少人都纷纷开始唾骂我,但是他们没看到,我眼中那浓浓的自信。
雷牙还是不甘的走下了台,眼中的委屈像极了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它乖乖的趴到了孙知秋的身边吐着舌头,而我则摆出了架势,准备与高手大战一番。
高手哈哈大笑道了声爽快,一棍子便朝着我抽去,但我不躲不闪,脆生生承受住了这一击,我被打的皮开肉绽,痛得他只抽凉气,这一举动不仅是周围观众,还有高手都愣了:“你为什么不闪开?”
“雷牙打你的那一下,现在我们还清了,比赛重新开始!”我用剑在空中画出了一个圈圈,带起了一阵雷光,高手脸色也恢复正常,他双手握棍:“等比赛好了,不论胜负,我请你吃酒!”
“一句话!”我哈哈大笑,随即挥起长剑就朝着高手攻去,剑势恢宏,有如雨点迅疾的让高手防御都有些吃力。
高手强震一下,周围气流随即大乱,但乱流之中,我也是击中了他一下,高手的脸上被划出了一个小口子。
“真是一套好剑法!”高手称赞道,他掏出了一个枪头,撞在了长棍的一头,“从现在开始,我也不客气了!”
知道气宗的人都明白,枪头代表了什么,一般气宗的人都是用长棍的,因为长棍能控制气流,但若是棍上套枪头,这个意义就不一样了,说明高手已经认真起来了。
气宗的打斗方式与别人都不一样,他们流派的攻击方式就是压着打,伴随周围气流压制对方,所以气宗不在意自己修为多少,更注重对【气】的控制技巧。
然而比赛也白热化了起来,高手此时的眼神似乎只剩下战斗了,在他一击挥出之时,周围的狂风率先冲向了我,好端端的空气,竟然变成了武器,则让我无可招架,因为空气是看不见的,所以不管空气从任何角度飞来,我都没有办法招架住!
但我也不是好欺负的主儿,为了防止身边气流乱来,我已经朝着擂台插下,好不容易被修复的擂台再次出现了震动,大量的尖刺从地板上冒出来,带着滚滚雷电,冲向了高手,一时间地面上的电能让高手躲无可躲。
两人你来我往,斗得不可开交,现场飞沙走石乱作一团,竟然一时间分不出高下!
乱斗持续了一炷香的功夫,到后来,两者都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我的汗水和血水黏在了一起,十分难受,但是我笑道:“果然气宗的武功博大精深,我根本占不到半点便宜!”
“你也不赖!”高手哈哈大笑,再次凌空飞起,咆哮道,“现在我要释放一招,你无论如何都要躲开,我不确定你会不会死于这一招,但是这是我的忠告!”
我去了一趟深蓝同盟会,正好全天下最好的铁匠也驻在客栈内,我将哀歌和两块矿石送了过去,并且还有一百万两银子。
铁匠名字叫做铁金刚,是个壮实的中年人,他肌肉发达,毛发浓密,一只眼睛还是瞎的,据说又一次他炼造了一把将器锤子,被那飞出来的铁片给弹瞎了眼,而那将器锤子,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流星】,现在已经下落不明,曾经在黑市上卖了一个逆天的高价。
铁金刚亲自接见了我,两人在酒桌上一阵聊天,我对铁金刚那豪爽的性格甚是喜欢,那铁金刚也是对我的材料啧啧惊叹。
“好一把哀歌!传说中的不祥之剑,我以为它被丢弃了,没想到我还能看到它。”铁金刚抚摸这暗红色的剑刃,仿佛是在触摸情人的脸庞,痴迷不已。
我说到:“铁大哥能否给我铸造一把雷系的长剑?后天就要比赛了,我急需如此一把剑。”
“这可不好办啊……”铁金刚迟疑道,“好武器那和时间是成正比的,当年我锻造其他将器剑的时候,最少也用了一年,而如今你却要让我在一天一夜之内赶造出来,似乎不大可能。”
“似乎?”我大喜,“你说似乎那就是有可能?”
“对!不过难度很大,需要火树妖王的一片树叶。”铁金刚说到,“也就是天火宗的神兽,它的树叶能在一天一夜之内,燃烧出最旺盛的火焰,但是那老家伙可不会将自己身体的树叶随便送人,一片树叶就需要他十年的时间才能长出来。”
我心中忐忑,想起了天火宗的火树妖王,的确在树上的叶子寥寥无几,而火树妖王脾气又是那么古怪,若是拿它一片树叶,恐怕比杀了它都要难。
“不过要树叶不一定要去天火宗。”仿佛看透了我的心事,铁金刚如此说道。
我犹如抓住了救命的稻草,连忙细问情况,原来在五毒派的毒王手里,还有一篇树叶,我立刻前去五毒派的驻地,只是五毒派的毒王早知道我回来找他,于是准备好了树叶正在等我,毒王是一个绿发老者,用树叶与我做了一个交换,换取了一百万两白银。
我咬了咬牙,还是忍痛将钱交了出来,毕竟钱还可以在赚,但是机会错不再来。
我拿了树叶,便给铁金刚送去,铁金刚也没有让我失望,用一天一夜的时间,打造出一把独一无二的雷系将器长剑,名曰:“大霹雳。”
剑体遍布金色,纹着两条长龙,一条卧着,一条是飞翔着的,活灵活现,而剑柄长三尺,较一般剑都要长,可以双手握剑。
因为哀歌被融进去的缘故,也让霹雳的分量重于寻常宝剑,并且品质也要远超一般将器。
铁金刚对自己的作品相当满意,在深蓝同盟发行的兵器谱上,又加了一把剑,署名则是我的名字。
只是这把剑入手冰凉,带着原先哀歌的戾气却无法化解,为了不让戾气影响主人,铁金刚在上面镶嵌了一个价值连城的茶色宝石,境玉,境玉有着修生养性的功效,佩戴者可以防止走火入魔,这样上品的货色也只有深蓝同盟会能拿出来。
深蓝的势力也是相当大的,彩虹城的拍卖行,主人便是深蓝的人,说他们富可敌国并不过分。
我带了剑回去,在院子里运起了雷霆剑法,所过之处,飞沙走石十分精彩,不少门徒也齐齐来观看,希望在我的剑招中能感悟一些窍门,以让自己修为提升,毕竟我才是雷神宗的最强者。
昼夜之后,也终于迎来了我的半决赛,半决赛的人显然要比往常都要多,当然大多都是观众,密密麻麻,已经占据了整条街道,而第一场比赛是我和高手之间的决斗。
那姓高名手的人,却是一个头发光溜的汉子,他和其他气宗的人一样,头上纹着一些奇妙的花纹,拿着一条长棍对着我嚯嚯起舞。
经过一系列的比赛,观众们对我也是收起了轻视之心,这一场比赛,身子与我的欢呼声要远远高过高手的欢呼声,毕竟这里是彩虹城的地盘,观众也大多都是本地人,作为本地人自然希望自己的人能胜利。
以马大哈为首的人,也是在角落处布下赌场,还有各色的小吃,迎接着人们的到来,也打算好好赚那么一笔钱。
宦官道了声开始,我也摆开了架势。
不少人对我手中的金色长剑也甚是感兴趣,他们都期盼的看着这场比赛。
高手有着一双吊梢眼,死死的盯住了我的动向,当我准备攻击的时候,他第一时间采取了进攻架势。
此时在天火宗方向,薛紫琪也坐在正中间,正在看这场比赛,只是她的神色之中却多了很多不可名状的情绪。
高手的长棍一经出击,周围就刮起了狂风,犹如刀刃般的狂风席卷我身体各处,我身后的雷牙也是剧烈的咆哮了一声,一跃而起,扑向了高手。
但高手却不慌不忙,将长棍顶住了雷牙的小腹,用力一拖,竟然摔到了身后,同时高手也是直接一脚踢向了我。
我不慌不忙,轻舞长剑,出现了一波雷电,雷电的爆破力,活生生的将高手震出三步,在高手身后的雷牙,则咆哮一声,用那锋利的爪子,在高手的身后狠命一抓,留下了三道深壑的伤口,鲜血即刻染红了高手的衣服。
高手不怒反笑,他握紧长棍赞叹道:“不愧是我,你这一人一兽,配合起来到也厉害,不过单挑你就打不过我了。”
这句话是嘲讽的话,但我却放开了手脚淡漠道:“那我两就单挑,定然让你输得服服帖帖。”我让雷牙下台,可是雷牙却不肯下台。
这让不少人为之不解。
“孙无忌是疯了么,他才六重天,而高手却要七重天,若是不靠那大狗,我怎么可能战胜的了高手?我将钱可是都放在他身上了。”
“他这是在自杀!”
不少人都纷纷开始唾骂我,但是他们没看到,我眼中那浓浓的自信。
雷牙还是不甘的走下了台,眼中的委屈像极了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它乖乖的趴到了孙知秋的身边吐着舌头,而我则摆出了架势,准备与高手大战一番。
高手哈哈大笑道了声爽快,一棍子便朝着我抽去,但我不躲不闪,脆生生承受住了这一击,我被打的皮开肉绽,痛得他只抽凉气,这一举动不仅是周围观众,还有高手都愣了:“你为什么不闪开?”
“雷牙打你的那一下,现在我们还清了,比赛重新开始!”我用剑在空中画出了一个圈圈,带起了一阵雷光,高手脸色也恢复正常,他双手握棍:“等比赛好了,不论胜负,我请你吃酒!”
“一句话!”我哈哈大笑,随即挥起长剑就朝着高手攻去,剑势恢宏,有如雨点迅疾的让高手防御都有些吃力。
高手强震一下,周围气流随即大乱,但乱流之中,我也是击中了他一下,高手的脸上被划出了一个小口子。
“真是一套好剑法!”高手称赞道,他掏出了一个枪头,撞在了长棍的一头,“从现在开始,我也不客气了!”
知道气宗的人都明白,枪头代表了什么,一般气宗的人都是用长棍的,因为长棍能控制气流,但若是棍上套枪头,这个意义就不一样了,说明高手已经认真起来了。
气宗的打斗方式与别人都不一样,他们流派的攻击方式就是压着打,伴随周围气流压制对方,所以气宗不在意自己修为多少,更注重对【气】的控制技巧。
然而比赛也白热化了起来,高手此时的眼神似乎只剩下战斗了,在他一击挥出之时,周围的狂风率先冲向了我,好端端的空气,竟然变成了武器,则让我无可招架,因为空气是看不见的,所以不管空气从任何角度飞来,我都没有办法招架住!
但我也不是好欺负的主儿,为了防止身边气流乱来,我已经朝着擂台插下,好不容易被修复的擂台再次出现了震动,大量的尖刺从地板上冒出来,带着滚滚雷电,冲向了高手,一时间地面上的电能让高手躲无可躲。
两人你来我往,斗得不可开交,现场飞沙走石乱作一团,竟然一时间分不出高下!
乱斗持续了一炷香的功夫,到后来,两者都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我的汗水和血水黏在了一起,十分难受,但是我笑道:“果然气宗的武功博大精深,我根本占不到半点便宜!”
“你也不赖!”高手哈哈大笑,再次凌空飞起,咆哮道,“现在我要释放一招,你无论如何都要躲开,我不确定你会不会死于这一招,但是这是我的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