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博克斯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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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克郡的马文镇新搬来了一对年轻夫妇,珍妮简直不知道应该如何形容他们。

    首先是博克斯太太,她看起来不会超过30岁,既端庄又优雅,刚来的那天穿着一件洁白长裙,白皙的脖子上戴着一串珍珠项链,裸露在外的皮肤仿佛流转着月光一样的光华,美得令人窒息。

    珍妮虽然从来没有见过名贵的珠宝,但她可以对着农业与丰收之神发誓,博克斯太太脖子上的每一粒珍珠都可以兑换成大把大把的金币,那是女人在珠宝领域的神奇直觉。

    按理说,同为女人,即便对方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也会在心底不断放大对方缺点,竭力挑刺,比如作风放荡,对丈夫不忠啦,又或者尖酸刻薄,待人傲慢无礼啦。

    作为镇上历史最悠久面包房烘焙师的女儿,珍妮曾用这种办法将对面大角鹿酒吧颇有姿色的女侍者阿曼达贬的一文不值,当然私下里她们仍然可以笑着手挽手到上街区买东西。

    但当面对博克斯太太的时候,珍妮完全没有那种想法,一点都没有,在她面前,珍妮只有局促不安和自惭形秽,生不出一丝比较、诋毁的念头,好像她这么做就会被无情地盖上“坏女孩”的印戳。

    然后是博克斯先生,天,终于到这一部分了,珍妮捧着通红的脸兴奋地想,那是一个高大英俊的金发青年,后来仔细再看,珍妮觉得用暗金色来形容更为合适。

    英俊逼人的面孔,鼻梁高挺,五官深邃,灰蓝色的瞳孔透露着一种神秘气质,更别提宽阔肩膀撑起挺拔脊背和肌肉饱满的上半身,劲瘦却充满力量感的腰身,以及那双包裹在长裤中笔直修长的双腿,每一个部位都让人神魂颠倒。

    尽管博克斯先生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但依然与整个马文镇格格不入,他太英俊,也太贵气逼人了。

    和珍妮差不多年龄的年轻女孩们对英俊的有些过分的博克斯先生根本无从抗拒,而年长女性面对这种模样俊朗、气质卓越的青年同样没有太多抵抗,很快就卸下心防。

    从看到博克斯先生的第一眼起,珍妮就再也无法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直到博克斯太太牵着他的手走进院子,进入大门,消失在视线中,然后她才重重地叹息一声,觉得整个世界都黯淡下来,眼前仿佛消失了一种色彩。

    在马文镇这种偏僻遥远、消息闭塞的小镇,人们很少外出,基本在属于自己的农场或牧场上劳作,生活物资自给自足,他们能接触到身份最为尊贵的就是独自居住在镇子北部的一位农业教会牧师,只有在每个星期天或者重大场合才会出现,以及偶尔能见到那么一两队前往北方高岗山地的冒险者。

    更多的时候,生活波澜不惊,日子平平淡淡,年复一年又一年。

    平心而论,在这些大人物身上,珍妮找不到一丝与博克斯夫妇相仿的气质,以前总是趾高气扬的镇长和表面大方实际上吝啬无比的镇长夫人在博克斯夫妇面前活像是马戏团的小丑。

    浑身充满老派贵族姿态的博克斯夫妇如同法罗王国著名吟游诗人伊曼努尔故事中坠入爱河的男女主角,又或者只有在神话故事中才出现过的精灵和仙女,让人难以抵抗,只是短短一瞬就成为小镇最引人注目的发光体。

    珍妮本来还想鼓足勇气上门拜访,但在考虑现实情况后她决定放弃使用“拜访”一词,改为提醒,对,就是提醒,提醒博克斯夫妇小心镇上那几个有不良前科的流氓。

    但奇怪的是,那几个平日里以收保护费为生的家伙居然挨家挨户地警告他们不许随便打扰博克斯夫妇,并声称那对夫妇受他们保护。

    真是见了鬼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博克斯夫妇平常不大喜欢出门,只有在天气不错的日子里才会在院子里喝上一杯红茶,享用一些精致的点心,偶尔还会来一场家庭烧烤,只是同样显得高贵优雅,与平常人大不相同。

    两周后一个天气晴朗的下午,珍妮有幸和父母一起上门为博克斯夫妇烤制小蛋糕、蛋挞、焦糖吐司条和羊角面包,并十分好运地与博克斯先生一共交谈了三句话,分别是“您好”、“我叫珍妮”和“祝您今天快乐”。

    珍妮几乎是一路飘着回到家,从今天开始她将是小镇姑娘们的公敌,她们会嫉妒死她的,但这些都不影响珍妮在未来一个月时间里都精神充沛、干劲十足。

    塔洛斯,小镇人们口中的博克斯先生,尝了一口刚刚烤制的焦糖吐司条,又松脆又焦甜,十分好吃。

    他又用叉子戳了一块草莓,沾了一点奶油,用来中和草莓本身为数不多的酸涩,同样非常美味。

    博克斯太太,也就是安妮斯朵拉,捧着一杯红茶,眼神温柔,笑着问:“对于这种生活还算满意吗,塔尔?”

    塔洛斯放下叉子,用餐巾擦拭嘴角根本不存在的油迹,然后才回答道:“比想象中的要好,一种十分特殊的体验。”

    和安妮斯朵拉借助空间传送来到莱茵王国后,两人就乘坐马车来到马文镇暂时隐居起来,以博克斯夫妇的身份,嗯,姓氏用的是女主教的。

    对于这个提议塔洛斯一开始是拒绝的,因为在娜迦社会中,男性娜迦只有在结婚后才会冠以妻子的姓氏,他的父亲在结婚后名字就从莱昂哈德·施耐德变成莱昂哈德·涅普顿,四臂娜迦从小接受的教育在作怪,让塔洛斯一时间有种被占便宜的感觉。

    “涅普顿这个姓氏太有名了,很快就会被找到。”

    “我可以改变部分音节,尼普顿,或者涅普图努斯,人们不会发现的。”

    “别闹了,比起尼普顿的罕见,博克斯这个姓氏在人类社会再普通不过,三大国度都有相当一部分人使用这个姓氏,谁都不会因此怀疑我们。承认这点吧,塔尔,这并不难。”

    长达两分钟的争论让塔洛斯成功将“为什么非得在两个姓氏中选择”这个问题抛到脑后,又三分钟后,他被说服了,博克斯夫妇就这样诞生了。

    这两周时间里,没有海神殿的追兵,没有秩序与骑士神殿的觊觎,没有战斗,没有暗杀,没有纷争,好像一下子就来到一个充满秩序与和平的新世界。

    原来普通人的生活是这样的,遥远的记忆重新在大脑中唤醒,他们没有武力,在属于自己的农场牧场上劳作,或凭借一门手艺赚钱,虽然辛苦,但胜在充实、安稳、幸福,这是和职业者截然不同的一种生活。

    就像来之前安妮斯朵拉提到的,马文镇确实偏远,或许还有点落后,两周时间以来塔洛斯没有在这里找到一丝魔法的痕迹,魔网指环、空间指环等魔法道具更是没有任何踪影。

    在这种平静氛围的感染下,塔洛斯完全放松下来,他每天都睡到太阳照进卧室才起床,然后心安理得地享用安妮斯朵拉早就准备好的丰盛早餐,女主教总能将他照顾得妥妥当当。

    每天,塔洛斯都有大把大把的时间用来享受,算起来,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奢侈地将时间浪费在阅读安妮斯朵拉为他收集的书籍上,有的是奇闻怪谈,有的是经典小说,有的是十四行诗。

    这当然不是说塔洛斯在黑海的日子不好,在他看来这是两种迥异的生活方式,以前在魂火和各种秘密的逼迫追赶下,他不得不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壮大魂火、应对原初欲望反扑和提升实力上。

    现在难得有片刻清闲安静的日子,塔洛斯当然不会轻易错过,只是短短两周时间,职业者的痕迹就逐渐从生活中淡化。

    到今天为止,塔洛斯整整十二天没有碰到霜钢弯刀了,关于血脉骑士的一切都沉淀、收敛起来。

    一把太过锋利的剑需要剑鞘保护,平淡安逸的生活只是暂时将大半年来过于锋芒毕露的塔洛斯保护起来,这点两人都心知肚明。

    “我很开心你能这么想,说明我的努力没有白费。”安妮斯朵拉举起茶杯,做了一个碰杯的动作,“或许晚上我们可以庆祝下,刚好,我有一瓶年份不错的葡萄酒。”

    女主教总能找到各种理由来庆祝,从一开始的“成功逃脱海神殿、光照会追捕”到“新生活开启”再到“隐居生活七天纪念日”……

    安妮斯朵拉是一个非常懂得享受的女人,如果不是塔洛斯,她现在应该在美罗大神殿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穿戴着和普通人一辈子都没有关系的奢侈品,不是在派对上,就是在前往派对的路上。

    当天晚上,安妮斯朵拉准备了一顿烛光晚餐,又开了一瓶葡萄酒。

    这是塔洛斯第一次在本方世界饮酒,酒量比前世好得多,两人一边聊着最新刊物上的故事情节一边喝光了整整一瓶葡萄酒。

    然后,发生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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