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高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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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还有一个让秦亚茹不肯不关注的名字,他叫高枫。
说起来,秦亚茹不是没有想过,她在二十一世纪的最后一日,那绚烂的烟火下与高枫离别,却莫名其妙地回到了前世。
她既然能来,高枫或许也能来,只是,她努力压抑自己,不肯做这种妄想,直接绝望,总比有了希望之后再绝望为好。
半年前,到京城的第一日,她四顾茫然,不知前路,乍然听到高枫这个名字,炸得她头昏眼huā,醒过神来,一颗心反而安定了许多。
要说高枫,还真能算得上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的传奇人物,高家和庞家一样,本是书香门第,只是高家一般在朝中只当些清贵的官,头顶上也没有爵位,论势力,可能远比不上门生故旧遍朝野的庞家,但高家在清流中的名声,却比庞家还要盛上三分。
而且高家和庞家是两个极端,庞家的女儿很热衷与权贵联姻,像是庞纯之的长女嫁入皇室,成了贵妃,次女则嫁给了襄阳王世子,做了世子妃,就连庶出的女儿,也多是与高门大户的庶子成亲。
高家则完全不同。
高家的女儿绝不嫁人为妾,便是皇家也一样,高家没有一个女孩子会入宫为妃。且选夫婿全不看身份地位,只看人品,甚至有一位高家嫡出的千金,嫁给了一盲人为新妇,只因这盲人之所以双目失明,正是为了救高家女。
这位高家女自从出嫁,便恪守妇德,相夫教子,孝顺公婆,晨昏定省,从不因为身份而拿乔自傲,后来丈夫早逝,她奉养公婆一生,即使无儿无女,也未曾改嫁。
要知道此时寡妇再嫁是很正常的,绝不会有人说什么,就连她的公婆都觉得新妇年纪轻轻,不该孤单一人过日子,替她操心,她依旧心志坚定。
当时她那身为太子太傅的祖父,只说了一句话——只要高家还有一个男丁在,就要给她养老送终。
大约正是因着这点儿堪称迂腐的坚持,庞家虽然算是书香门第,庞老公爷的威望也不低,可在清流中的名声,到底比不上高家。
两家的地位差不多,好几代都是同朝为官,自然免不了相互比较,说来奇怪,两家总是不相上下,在朝中为官的子弟数目,或者别的什么,都分不出高下,甚至连家里出现纨绔子弟,也赶到了一块儿。
高枫就是高家的纨绔子弟,从小不喜读书,整日眠huā醉柳,和一群狐朋狗友们胡混,而且他是庶子,不像庞元英那般被家里重视,在外面闯了祸也没人收拾,名声比庞元英可要坏上十倍百倍。
京城里的男人们提起庞元英那是敬畏有加,提起高枫,却都免不了要翻白眼。
直到五年之前,高家受不了高枫这个浮浪子,把他发配到定州,本来是想让他吃些苦头,好长长见识,就算是没什么大出息,好歹老老实实地成亲,最后分得一部分家产,能安安顺顺的把日子过下去。
却没想到,就在同一年,大辽一部,八千人马忽然背弃盟约,入侵宋境,烧杀抢掠,宋朝没有准备,竟然一下子让大辽连破三州。
当时的守军将领死伤过半,宋朝一向是文人领兵,高枫正好在定州,也不知他都做了什么,竟然让他掌了兵权,那时他才仅仅十七岁,就带着三千人马,偷袭辽军,斩敌一千余人,没要俘虏,诛杀了背着辽主擅自出兵的辽国大将军,耶律璟,事后更是一鼓作气,带着人马突袭幽州,竟然一举夺回了幽州。
从那以后,高枫就像是换了个人一般,整整五年,和辽军无数次交战,虽然没有那种举国大战,都是边境冲突而已,却是每战必胜,五年来未尝一败,被辽国的将军们称为常胜将军。
那当真是雷霆战旗所至,群雄退避三舍,威风无比。
秦亚茹倚靠楼头,向下望去。
此时尚是初春,前些日子刚落了冬日的最后一场雪,御街上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街道两旁摆满了鲜huā,老百姓们几乎是刹那间就蜂拥而来,摩肩接踵,人挨着人。
秦亚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她以前觉得繁华如东京,放到二十一世纪,论人口规模,也不过是个小城市,实在算不得什么,但此时一看,到仿佛有了世界顶级明星歌星开演唱会的场面。
北宋理学尚未深入人心,民风开放,皇帝更是出了名的亲民,连想修建皇宫都因为周围老百姓不肯搬迁而搁置,这样的朝廷,自然很难让老百姓们过于畏惧,此时高将军进京,好奇八卦的一群百姓,个个列坐楼头,言笑晏晏,丝毫不把维持秩序的御林军当一回事儿。
秦亚茹甚至看见那位指挥使詹玉,一身轻便衣袍,同样坐在对面的茶楼上举着茶杯四顾,也不知是公干,还是为了一睹将军的风采。
一眼看到秦娘子,詹玉还略举了举茶杯致敬。
不多时,一阵整体划一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秦亚茹举目望去,首先入眼的是一面黄色的大旗,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一个大大的宋字,紧接着就是一面漆黑的旗帜,用金色的字体绣了两个大字——‘麒麟’。最后才是‘高’字旗。
三面旗帜迎风招展,说不出的夺目。
高枫骑马走在最前面,身后是他那一千麒麟军,都是一样的装束,上身是贴身的锁子甲,看着到有些单薄,却光滑锃亮,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每个人都是腰悬宝刀,马鞍上挂着长弓或者短弓,马头上则是狼皮做的水囊,一身的彪悍血腥气,神情肃穆,竟连马蹄踏出的步点,都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秦亚茹吃了一惊——这般训练有素,她怎么竟觉得如此熟悉,她猛地站起身,钻进护栏,紧紧盯着走在最前面的那位银色铠甲的大将军。
盯了许久,直到将军骑着马,缓缓走近,近到几乎能看到他的容颜,秦亚茹才感觉到一颗心扑通扑通地巨响,热气上涌,一向镇定自若的一张脸涨红。
那银色的铠甲,分明是按照圣斗士圣衣打造的,虽然秦亚茹没怎么看过动画片,却隐约记得,高枫那小子抢了研究所试验用的各种下脚料金属,非让人家给他打造一个天枰座的圣衣。
当然,研究所那帮人可没他那么爱现,更不肯去丢人现眼。
骑着白马的将军,身形修长,面上一片肃穆冷凝,但眸子深处,却露出几分,隐藏很深,说不出的得意洋洋来。
秦亚茹抿唇而笑,是他呢,再没有任何人能这样装模作样,明明是个闷骚男,却被队里所有队员当成神一般崇拜着,令行禁止,无人敢于违背。
在秦娘子眼中,这是个外表严肃,其实爱玩爱闹,喜欢胡作非为,总喜欢做一些看似很冷静,实际上却很冲动的事。
可在别人眼里,在这御街之上,所有百姓的眼里,此人龙章凤姿,潇洒威武,是天底下第一等的好男儿。
也许是因为太拥挤,对面酒楼上忽有一坐在栏杆上的调皮孩子,被挤得身子一歪,一头栽下。
众人忍不住惊呼,虽然只是二楼,可孩子就这般掉下,一准儿要受重伤。
惊呼声未止,就见高将军忽然一甩斗篷,黑色的斗篷随风张扬,正好落在那孩子身下,就见他一抖胳膊,一夹马背,恰到好处地驰到酒楼下面,那孩子顺顺当当地被他接在怀里。
孩子的娘亲立在楼上,把刚才吓得差一点儿从咽喉中飞出来的心又吞回肚子,面上不觉露出浓浓的感激。
高枫展眉而笑,一伸手,把惊魂未定的孩子搁在肩膀上,扬起头,低声和他说了两句话,人们也没听到他说什么,只是那欲哭不哭的孩子,却一刹那便展露欢颜,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
本来紧张的气氛,一下子便放松下来。
高枫轻轻吹了个呼哨,他身后立时有一人一马赶上,停在高枫身边,高枫忽然一跃而起,踩在身边那人的肩膀上,轻轻巧巧地上楼头,提溜起那孩子,就将他放回了栏杆之内。
酒楼上的一群人竟然近距离看到了传说中的高将军,近距离这般细看,大家才发现让辽人心悦诚服的大将军,居然很年轻,也就二十多岁的模样。
许是因为风吹日晒,他的皮肤是蜜色的,或许和当下脂粉敷面的审美观略有不同,但他的五官端正,眉眼清亮,高高的鼻梁又直又挺,嘴唇很薄,却并不显得无情,举手投足,都磊落大方,比宋朝略显脂粉气的男儿,好出许多倍。
看到他的真容,不知有多少个贵妇人,大家千金,捂住胸口激动地倒了下去。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以前这人就觉得自己英俊的该能与那被看杀的卫玠相提并论,如今,终于有试验一下的机会,他又怎么可能不去显摆一番?
好在她已经习惯,反正别人也看不出这人隐藏的小心思,丢脸到不至于。
而且——他还有一个让秦亚茹不肯不关注的名字,他叫高枫。
说起来,秦亚茹不是没有想过,她在二十一世纪的最后一日,那绚烂的烟火下与高枫离别,却莫名其妙地回到了前世。
她既然能来,高枫或许也能来,只是,她努力压抑自己,不肯做这种妄想,直接绝望,总比有了希望之后再绝望为好。
半年前,到京城的第一日,她四顾茫然,不知前路,乍然听到高枫这个名字,炸得她头昏眼huā,醒过神来,一颗心反而安定了许多。
要说高枫,还真能算得上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的传奇人物,高家和庞家一样,本是书香门第,只是高家一般在朝中只当些清贵的官,头顶上也没有爵位,论势力,可能远比不上门生故旧遍朝野的庞家,但高家在清流中的名声,却比庞家还要盛上三分。
而且高家和庞家是两个极端,庞家的女儿很热衷与权贵联姻,像是庞纯之的长女嫁入皇室,成了贵妃,次女则嫁给了襄阳王世子,做了世子妃,就连庶出的女儿,也多是与高门大户的庶子成亲。
高家则完全不同。
高家的女儿绝不嫁人为妾,便是皇家也一样,高家没有一个女孩子会入宫为妃。且选夫婿全不看身份地位,只看人品,甚至有一位高家嫡出的千金,嫁给了一盲人为新妇,只因这盲人之所以双目失明,正是为了救高家女。
这位高家女自从出嫁,便恪守妇德,相夫教子,孝顺公婆,晨昏定省,从不因为身份而拿乔自傲,后来丈夫早逝,她奉养公婆一生,即使无儿无女,也未曾改嫁。
要知道此时寡妇再嫁是很正常的,绝不会有人说什么,就连她的公婆都觉得新妇年纪轻轻,不该孤单一人过日子,替她操心,她依旧心志坚定。
当时她那身为太子太傅的祖父,只说了一句话——只要高家还有一个男丁在,就要给她养老送终。
大约正是因着这点儿堪称迂腐的坚持,庞家虽然算是书香门第,庞老公爷的威望也不低,可在清流中的名声,到底比不上高家。
两家的地位差不多,好几代都是同朝为官,自然免不了相互比较,说来奇怪,两家总是不相上下,在朝中为官的子弟数目,或者别的什么,都分不出高下,甚至连家里出现纨绔子弟,也赶到了一块儿。
高枫就是高家的纨绔子弟,从小不喜读书,整日眠huā醉柳,和一群狐朋狗友们胡混,而且他是庶子,不像庞元英那般被家里重视,在外面闯了祸也没人收拾,名声比庞元英可要坏上十倍百倍。
京城里的男人们提起庞元英那是敬畏有加,提起高枫,却都免不了要翻白眼。
直到五年之前,高家受不了高枫这个浮浪子,把他发配到定州,本来是想让他吃些苦头,好长长见识,就算是没什么大出息,好歹老老实实地成亲,最后分得一部分家产,能安安顺顺的把日子过下去。
却没想到,就在同一年,大辽一部,八千人马忽然背弃盟约,入侵宋境,烧杀抢掠,宋朝没有准备,竟然一下子让大辽连破三州。
当时的守军将领死伤过半,宋朝一向是文人领兵,高枫正好在定州,也不知他都做了什么,竟然让他掌了兵权,那时他才仅仅十七岁,就带着三千人马,偷袭辽军,斩敌一千余人,没要俘虏,诛杀了背着辽主擅自出兵的辽国大将军,耶律璟,事后更是一鼓作气,带着人马突袭幽州,竟然一举夺回了幽州。
从那以后,高枫就像是换了个人一般,整整五年,和辽军无数次交战,虽然没有那种举国大战,都是边境冲突而已,却是每战必胜,五年来未尝一败,被辽国的将军们称为常胜将军。
那当真是雷霆战旗所至,群雄退避三舍,威风无比。
秦亚茹倚靠楼头,向下望去。
此时尚是初春,前些日子刚落了冬日的最后一场雪,御街上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街道两旁摆满了鲜huā,老百姓们几乎是刹那间就蜂拥而来,摩肩接踵,人挨着人。
秦亚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她以前觉得繁华如东京,放到二十一世纪,论人口规模,也不过是个小城市,实在算不得什么,但此时一看,到仿佛有了世界顶级明星歌星开演唱会的场面。
北宋理学尚未深入人心,民风开放,皇帝更是出了名的亲民,连想修建皇宫都因为周围老百姓不肯搬迁而搁置,这样的朝廷,自然很难让老百姓们过于畏惧,此时高将军进京,好奇八卦的一群百姓,个个列坐楼头,言笑晏晏,丝毫不把维持秩序的御林军当一回事儿。
秦亚茹甚至看见那位指挥使詹玉,一身轻便衣袍,同样坐在对面的茶楼上举着茶杯四顾,也不知是公干,还是为了一睹将军的风采。
一眼看到秦娘子,詹玉还略举了举茶杯致敬。
不多时,一阵整体划一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秦亚茹举目望去,首先入眼的是一面黄色的大旗,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一个大大的宋字,紧接着就是一面漆黑的旗帜,用金色的字体绣了两个大字——‘麒麟’。最后才是‘高’字旗。
三面旗帜迎风招展,说不出的夺目。
高枫骑马走在最前面,身后是他那一千麒麟军,都是一样的装束,上身是贴身的锁子甲,看着到有些单薄,却光滑锃亮,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每个人都是腰悬宝刀,马鞍上挂着长弓或者短弓,马头上则是狼皮做的水囊,一身的彪悍血腥气,神情肃穆,竟连马蹄踏出的步点,都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秦亚茹吃了一惊——这般训练有素,她怎么竟觉得如此熟悉,她猛地站起身,钻进护栏,紧紧盯着走在最前面的那位银色铠甲的大将军。
盯了许久,直到将军骑着马,缓缓走近,近到几乎能看到他的容颜,秦亚茹才感觉到一颗心扑通扑通地巨响,热气上涌,一向镇定自若的一张脸涨红。
那银色的铠甲,分明是按照圣斗士圣衣打造的,虽然秦亚茹没怎么看过动画片,却隐约记得,高枫那小子抢了研究所试验用的各种下脚料金属,非让人家给他打造一个天枰座的圣衣。
当然,研究所那帮人可没他那么爱现,更不肯去丢人现眼。
骑着白马的将军,身形修长,面上一片肃穆冷凝,但眸子深处,却露出几分,隐藏很深,说不出的得意洋洋来。
秦亚茹抿唇而笑,是他呢,再没有任何人能这样装模作样,明明是个闷骚男,却被队里所有队员当成神一般崇拜着,令行禁止,无人敢于违背。
在秦娘子眼中,这是个外表严肃,其实爱玩爱闹,喜欢胡作非为,总喜欢做一些看似很冷静,实际上却很冲动的事。
可在别人眼里,在这御街之上,所有百姓的眼里,此人龙章凤姿,潇洒威武,是天底下第一等的好男儿。
也许是因为太拥挤,对面酒楼上忽有一坐在栏杆上的调皮孩子,被挤得身子一歪,一头栽下。
众人忍不住惊呼,虽然只是二楼,可孩子就这般掉下,一准儿要受重伤。
惊呼声未止,就见高将军忽然一甩斗篷,黑色的斗篷随风张扬,正好落在那孩子身下,就见他一抖胳膊,一夹马背,恰到好处地驰到酒楼下面,那孩子顺顺当当地被他接在怀里。
孩子的娘亲立在楼上,把刚才吓得差一点儿从咽喉中飞出来的心又吞回肚子,面上不觉露出浓浓的感激。
高枫展眉而笑,一伸手,把惊魂未定的孩子搁在肩膀上,扬起头,低声和他说了两句话,人们也没听到他说什么,只是那欲哭不哭的孩子,却一刹那便展露欢颜,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
本来紧张的气氛,一下子便放松下来。
高枫轻轻吹了个呼哨,他身后立时有一人一马赶上,停在高枫身边,高枫忽然一跃而起,踩在身边那人的肩膀上,轻轻巧巧地上楼头,提溜起那孩子,就将他放回了栏杆之内。
酒楼上的一群人竟然近距离看到了传说中的高将军,近距离这般细看,大家才发现让辽人心悦诚服的大将军,居然很年轻,也就二十多岁的模样。
许是因为风吹日晒,他的皮肤是蜜色的,或许和当下脂粉敷面的审美观略有不同,但他的五官端正,眉眼清亮,高高的鼻梁又直又挺,嘴唇很薄,却并不显得无情,举手投足,都磊落大方,比宋朝略显脂粉气的男儿,好出许多倍。
看到他的真容,不知有多少个贵妇人,大家千金,捂住胸口激动地倒了下去。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以前这人就觉得自己英俊的该能与那被看杀的卫玠相提并论,如今,终于有试验一下的机会,他又怎么可能不去显摆一番?
好在她已经习惯,反正别人也看不出这人隐藏的小心思,丢脸到不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