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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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第一周竟然日日晴好,没有一天下雨天。第二周下过半天小雨,雨停后接着训练,大家总算偷得浮生半日闲,趁机享受了闲散时光。到了第三周,文化课开始了。
所谓的文化课,包含的内容很杂,既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薪金福利、人事制度的讲解,也有整个集团发展历史、企业文化以及商务礼仪等课程。对新员工们来说,上课最大的好处是不用军训,而且是在学校礼堂吹着空调,真乃趁机睡觉的绝佳时机。不过每个公司都有指导员,上课期间在礼堂走来走去,监督是否有人睡觉。
朱煜跟别人换了座位,特意跟周舟坐在一起,这样两个人就能一个注意指导员,一个安心睡觉,待指导员走进,便把睡觉的人及时喊醒。两人配合得可谓天衣无缝,奈何指导员频繁地走来走去,朱煜刚眯一会儿,周舟就要用手肘把她碰醒。
“睡觉也不让人安生,指导员跟我们有多大仇多大恨啊。”朱煜揉着眼睛抱怨,“一群猎犬。”
周舟被她的形容逗得笑出声,随即用手掩嘴。
上完集团历史课,第二节是集团文化课,文化课开篇便是唱集团之歌。教唱歌的是一个已经退休的白发老人,精神头儿还在,精神矍铄,对集团充满热爱。
“我当初来集团,那还是个一百多人的小厂,今天呢,集团在全球的员工都快近十万了。这四十多年,我一步步见证集团的成长,没白活啊。可以这样说,没有集团就没有今天的我,集团对我像家一样重要。”老爷子诚心诚意地说着,声音中带有几分哽咽,但讲台下的九零后们却并没有听进去,反而觉得有些迂腐。
谁都没有错。老爷子进集团的时候还是新中国的出生期,那时候全部靠分配,在一个单位一呆就是一辈子,把工厂当家是很自然的观念。现在进入二十一世纪都快二十年了,经济发展、生活方式、社会理念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年轻人不可能再像老一辈人那样固守着一个企业一辈子。
朱煜看着讲台上的白发老人陶醉在自己的世界中,不知该喜该悲。他认真在说,却无人用心在听,按理说是件悲伤的事情。但是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还能有一个让自己沉醉的精神世界,偶尔沉浸其中,感动一下自己,难道不也是件可喜的事情吗?
白发老人讲完自己跟集团的前世今生,开始教大家唱集团之歌。曲子沉稳平缓波澜不惊,唱起来很缓慢,特别容易跑调。老爷子一句一句教着,声音洪亮,音准在线,新员工们一句跟着一句学,很像是小学生上课,老师读一句学生们跟着念一句。
整个礼堂有近五百人,没有哪个来破坏这种安静而又纯真的气氛,也没有人再想着睡觉了。年轻人们一句句认真学着,跟着轻声哼唱,发自内心地想讨老爷子的欢喜。集团,公司,多么冰冷,多么遥远,眼前的这个老人却是温暖亲切的。
“天蓝蓝,山巍巍,屹立不倒,唯我不摧”,众人合唱,沉重而又缓慢,像一头执着的老牛在负重爬坡,这也是集团一直提倡的稳健精神。
唱歌的时候,朱煜注意到苏慕林走出去了,中间总会有人出去到洗手间,所以也没什么特别的。特别的是,苏慕林前脚刚走出门去,何伽瑜也后脚跟着出去了,两个人跟约好了似的。
朱煜的心又乱了,“他俩有什么事商量好了?还是仅仅是巧合?”她的心结一直没打开,虽然知道自己不可能也不会成为苏慕林的女朋友,但对苏慕林还是有一种类似于占有欲的东西。“最起码,在公司跟苏慕林最亲近的异性是我。”这渐渐成了朱煜寻求心理安慰的理由。固然这是不正当的,但人活着已有太多时候太多事情是被压抑的,在情感上放纵一下又何如?何况她也并没有做任何对不起苏慕林女朋友的事情。
但何伽瑜的出现打破了朱煜的心理安全感。何伽瑜跟鄂聘婷不一样,鄂聘婷也漂亮,但她的漂亮没有侵犯性,她有着一种母性的温柔。何伽瑜则不同,她的美妖娆妩媚具有十足的侵略性,她的主动旁人都看在眼中。
朱煜竭力平复自己的好奇心和嫉妒心,认真跟着大家唱歌,不过看到眼里的事情长进了心里,想抹也抹不掉,反而越是压抑于是疯狂滋长。朱煜承受不住,也悄悄起身出去了。
出了阴冷的空调房,当头是一轮骄阳,朱煜一时有些头晕,站在房檐下,扶住栏杆,闭上眼睛缓了缓神。
待她睁开眼睛,走廊上还是空无一人。苏慕林去哪里了?何伽瑜又去哪里了?去洗手间用不了这么久。
校园寂寂,遥远处有知了在嘶鸣,朱煜握着栏杆的手心渗出汗珠,是冷汗。站了不知有多久,才看到苏慕林何伽瑜从校门口的方向款款走来。
苏慕林老远就看到了朱煜,冲着她露出熟悉的笑容,弯弯的眼睛眉目含情,英俊的面孔具有不可抵挡的感染力。以前朱煜看到这张脸会觉得甜蜜且开心,现在同样的面孔只能让她冷笑。
或许是出于女生的直觉,或许是因为天生敏感,朱煜断定他们二人是约好的,而不是恰巧碰见的。既然是约好的,那两人肯定私下有联系。
朱煜强装笑颜,尽力在苍白的脸上挤出酒窝。“你们这是去哪里了?”她问。
“伽瑜的风扇坏了,陪她去买了个新的。”苏慕林走近朱煜,眼睛直盯着她。
朱煜慌忙躲避开苏慕林的眼神,低头犹豫道:“屋里空调太冷了,我出来缓缓。”
苏慕林道:“是啊,大夏天的,出来晒晒太阳也挺好。”说完他哈哈大笑,这个时候他还有心情开玩笑,朱煜不知该如何回应,也跟着干笑了两声。
一旁的何伽瑜一直没有开口,只静静站在旁边微笑着,一副淑女样子。
朱煜不相信她会是文静温柔的女生,可她表现出的那副样子实在让人不得不喜欢,又漂亮又乖巧,谁不喜欢呢?
朱煜对她点头一笑:“漂亮的伽瑜。”
何伽瑜脸上仍旧挂着温柔的微笑,礼貌又得体地说了一句:“谢谢。”
当称赞一个女生的美貌或才华时,一般会得到两种回复,一种是谦虚的否定自己回夸别人,“哪有哪有,你也很漂亮啊”、“哈哈,不过碰巧罢了,你做的也不错”。另一种呢,就是何伽瑜那句礼貌而得体的“谢谢”,既承认自己漂亮或有才华,又对对方的赞美表示了感谢,但在中国长久文化的浸润下,这样的回答显得有点自信过度。
朱煜通过何伽瑜的回答,把她划归于不同于自己的另一类。不管她外表修饰得多么妩媚有女人味,不管她脸上的笑容多么温柔可亲,也不管她说话的语气多么婉转动听,她身上透露出的优越感和带有傲娇的自信,被朱煜轻易地捕捉到了。
不是个简单的对手,甚至现在朱煜都感受到了隐隐的失败,何伽瑜更主动、更自信、更义无反顾、更没有底线,何况她还更漂亮、更会伪装。有了这些,可以夺走任何男人的心吧。
朱煜看着苏慕林跟何伽瑜,心中隐隐作痛,是时候退出了。本来一开始就不应该对苏慕林抱有幻想,他是一个有女朋友的人。之前是“发乎情止乎礼”,以后连“情”都不应该有了。
三个人一起往礼堂走,朱煜想起苏慕林刚说的,陪何伽瑜去买新风扇的话,他们两个都是两手空空,想必风扇已经送到宿舍去了。当初苏慕林给中暑的朱煜送饭,她只允许他送到楼下。现在的何伽瑜呢?肯定会让苏慕林上楼吧。
朱煜笑着问苏慕林:“新买的风扇呢?多少钱啊?”
苏慕林眼神有了躲闪:“六十,比在宿舍买贵了十块钱呢。”
他没有提风扇放在哪里的事。
朱煜笑着追问:“所以你一怒之下,把新买的风扇扔掉了?那可是人家伽瑜的钱啊。”
苏慕林偏过头去看何伽瑜,笑道:“没,哪能扔了。”
何伽瑜也笑了,她的笑明显带有挑衅的意味,语气也更强硬了:“我的风扇,当然得在我的床上给我扇风,不是随便哪个人能管得了的。再借慕林一个胆子,他也不敢扔掉。”
慕林?朱煜心中冷笑,现在他们彼此之间亲昵地连姓都不叫了。朱煜跟苏慕林如此亲近,从来也都是叫他的全名,他的全名好听,而且叫全名感觉像跟同学相处一样,反倒比刻意省去姓氏来得亲近。如今何伽瑜在朱煜面前特意显出跟苏慕林的亲近,无非是在示威。
“哇——慕林!”朱煜被何伽瑜的态度激怒,夸张地叫了一声苏慕林。
苏慕林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两声,“咱们快进去上课吧,集团之歌估计都教完了,我还不会唱呢。”
军训第一周竟然日日晴好,没有一天下雨天。第二周下过半天小雨,雨停后接着训练,大家总算偷得浮生半日闲,趁机享受了闲散时光。到了第三周,文化课开始了。
所谓的文化课,包含的内容很杂,既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薪金福利、人事制度的讲解,也有整个集团发展历史、企业文化以及商务礼仪等课程。对新员工们来说,上课最大的好处是不用军训,而且是在学校礼堂吹着空调,真乃趁机睡觉的绝佳时机。不过每个公司都有指导员,上课期间在礼堂走来走去,监督是否有人睡觉。
朱煜跟别人换了座位,特意跟周舟坐在一起,这样两个人就能一个注意指导员,一个安心睡觉,待指导员走进,便把睡觉的人及时喊醒。两人配合得可谓天衣无缝,奈何指导员频繁地走来走去,朱煜刚眯一会儿,周舟就要用手肘把她碰醒。
“睡觉也不让人安生,指导员跟我们有多大仇多大恨啊。”朱煜揉着眼睛抱怨,“一群猎犬。”
周舟被她的形容逗得笑出声,随即用手掩嘴。
上完集团历史课,第二节是集团文化课,文化课开篇便是唱集团之歌。教唱歌的是一个已经退休的白发老人,精神头儿还在,精神矍铄,对集团充满热爱。
“我当初来集团,那还是个一百多人的小厂,今天呢,集团在全球的员工都快近十万了。这四十多年,我一步步见证集团的成长,没白活啊。可以这样说,没有集团就没有今天的我,集团对我像家一样重要。”老爷子诚心诚意地说着,声音中带有几分哽咽,但讲台下的九零后们却并没有听进去,反而觉得有些迂腐。
谁都没有错。老爷子进集团的时候还是新中国的出生期,那时候全部靠分配,在一个单位一呆就是一辈子,把工厂当家是很自然的观念。现在进入二十一世纪都快二十年了,经济发展、生活方式、社会理念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年轻人不可能再像老一辈人那样固守着一个企业一辈子。
朱煜看着讲台上的白发老人陶醉在自己的世界中,不知该喜该悲。他认真在说,却无人用心在听,按理说是件悲伤的事情。但是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还能有一个让自己沉醉的精神世界,偶尔沉浸其中,感动一下自己,难道不也是件可喜的事情吗?
白发老人讲完自己跟集团的前世今生,开始教大家唱集团之歌。曲子沉稳平缓波澜不惊,唱起来很缓慢,特别容易跑调。老爷子一句一句教着,声音洪亮,音准在线,新员工们一句跟着一句学,很像是小学生上课,老师读一句学生们跟着念一句。
整个礼堂有近五百人,没有哪个来破坏这种安静而又纯真的气氛,也没有人再想着睡觉了。年轻人们一句句认真学着,跟着轻声哼唱,发自内心地想讨老爷子的欢喜。集团,公司,多么冰冷,多么遥远,眼前的这个老人却是温暖亲切的。
“天蓝蓝,山巍巍,屹立不倒,唯我不摧”,众人合唱,沉重而又缓慢,像一头执着的老牛在负重爬坡,这也是集团一直提倡的稳健精神。
唱歌的时候,朱煜注意到苏慕林走出去了,中间总会有人出去到洗手间,所以也没什么特别的。特别的是,苏慕林前脚刚走出门去,何伽瑜也后脚跟着出去了,两个人跟约好了似的。
朱煜的心又乱了,“他俩有什么事商量好了?还是仅仅是巧合?”她的心结一直没打开,虽然知道自己不可能也不会成为苏慕林的女朋友,但对苏慕林还是有一种类似于占有欲的东西。“最起码,在公司跟苏慕林最亲近的异性是我。”这渐渐成了朱煜寻求心理安慰的理由。固然这是不正当的,但人活着已有太多时候太多事情是被压抑的,在情感上放纵一下又何如?何况她也并没有做任何对不起苏慕林女朋友的事情。
但何伽瑜的出现打破了朱煜的心理安全感。何伽瑜跟鄂聘婷不一样,鄂聘婷也漂亮,但她的漂亮没有侵犯性,她有着一种母性的温柔。何伽瑜则不同,她的美妖娆妩媚具有十足的侵略性,她的主动旁人都看在眼中。
朱煜竭力平复自己的好奇心和嫉妒心,认真跟着大家唱歌,不过看到眼里的事情长进了心里,想抹也抹不掉,反而越是压抑于是疯狂滋长。朱煜承受不住,也悄悄起身出去了。
出了阴冷的空调房,当头是一轮骄阳,朱煜一时有些头晕,站在房檐下,扶住栏杆,闭上眼睛缓了缓神。
待她睁开眼睛,走廊上还是空无一人。苏慕林去哪里了?何伽瑜又去哪里了?去洗手间用不了这么久。
校园寂寂,遥远处有知了在嘶鸣,朱煜握着栏杆的手心渗出汗珠,是冷汗。站了不知有多久,才看到苏慕林何伽瑜从校门口的方向款款走来。
苏慕林老远就看到了朱煜,冲着她露出熟悉的笑容,弯弯的眼睛眉目含情,英俊的面孔具有不可抵挡的感染力。以前朱煜看到这张脸会觉得甜蜜且开心,现在同样的面孔只能让她冷笑。
或许是出于女生的直觉,或许是因为天生敏感,朱煜断定他们二人是约好的,而不是恰巧碰见的。既然是约好的,那两人肯定私下有联系。
朱煜强装笑颜,尽力在苍白的脸上挤出酒窝。“你们这是去哪里了?”她问。
“伽瑜的风扇坏了,陪她去买了个新的。”苏慕林走近朱煜,眼睛直盯着她。
朱煜慌忙躲避开苏慕林的眼神,低头犹豫道:“屋里空调太冷了,我出来缓缓。”
苏慕林道:“是啊,大夏天的,出来晒晒太阳也挺好。”说完他哈哈大笑,这个时候他还有心情开玩笑,朱煜不知该如何回应,也跟着干笑了两声。
一旁的何伽瑜一直没有开口,只静静站在旁边微笑着,一副淑女样子。
朱煜不相信她会是文静温柔的女生,可她表现出的那副样子实在让人不得不喜欢,又漂亮又乖巧,谁不喜欢呢?
朱煜对她点头一笑:“漂亮的伽瑜。”
何伽瑜脸上仍旧挂着温柔的微笑,礼貌又得体地说了一句:“谢谢。”
当称赞一个女生的美貌或才华时,一般会得到两种回复,一种是谦虚的否定自己回夸别人,“哪有哪有,你也很漂亮啊”、“哈哈,不过碰巧罢了,你做的也不错”。另一种呢,就是何伽瑜那句礼貌而得体的“谢谢”,既承认自己漂亮或有才华,又对对方的赞美表示了感谢,但在中国长久文化的浸润下,这样的回答显得有点自信过度。
朱煜通过何伽瑜的回答,把她划归于不同于自己的另一类。不管她外表修饰得多么妩媚有女人味,不管她脸上的笑容多么温柔可亲,也不管她说话的语气多么婉转动听,她身上透露出的优越感和带有傲娇的自信,被朱煜轻易地捕捉到了。
不是个简单的对手,甚至现在朱煜都感受到了隐隐的失败,何伽瑜更主动、更自信、更义无反顾、更没有底线,何况她还更漂亮、更会伪装。有了这些,可以夺走任何男人的心吧。
朱煜看着苏慕林跟何伽瑜,心中隐隐作痛,是时候退出了。本来一开始就不应该对苏慕林抱有幻想,他是一个有女朋友的人。之前是“发乎情止乎礼”,以后连“情”都不应该有了。
三个人一起往礼堂走,朱煜想起苏慕林刚说的,陪何伽瑜去买新风扇的话,他们两个都是两手空空,想必风扇已经送到宿舍去了。当初苏慕林给中暑的朱煜送饭,她只允许他送到楼下。现在的何伽瑜呢?肯定会让苏慕林上楼吧。
朱煜笑着问苏慕林:“新买的风扇呢?多少钱啊?”
苏慕林眼神有了躲闪:“六十,比在宿舍买贵了十块钱呢。”
他没有提风扇放在哪里的事。
朱煜笑着追问:“所以你一怒之下,把新买的风扇扔掉了?那可是人家伽瑜的钱啊。”
苏慕林偏过头去看何伽瑜,笑道:“没,哪能扔了。”
何伽瑜也笑了,她的笑明显带有挑衅的意味,语气也更强硬了:“我的风扇,当然得在我的床上给我扇风,不是随便哪个人能管得了的。再借慕林一个胆子,他也不敢扔掉。”
慕林?朱煜心中冷笑,现在他们彼此之间亲昵地连姓都不叫了。朱煜跟苏慕林如此亲近,从来也都是叫他的全名,他的全名好听,而且叫全名感觉像跟同学相处一样,反倒比刻意省去姓氏来得亲近。如今何伽瑜在朱煜面前特意显出跟苏慕林的亲近,无非是在示威。
“哇——慕林!”朱煜被何伽瑜的态度激怒,夸张地叫了一声苏慕林。
苏慕林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两声,“咱们快进去上课吧,集团之歌估计都教完了,我还不会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