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钟凌飞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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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笑嘻嘻的议论着钟傻根是有多么的傻,说他身上还粘着屎便臭烘烘的到处跑,又说钟凌飞有这样的傻瓜哥哥,难保他自己不会也变成个傻瓜,大家要离他远一点,这样才不会被传染上傻瓜的基因。
小孩子嘛,向来是最天真的,也是最残忍的。
他们常常在嬉笑怒骂之间,便可以轻易摧毁掉一个人所有的自尊。
钟凌飞觉得,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便没有自尊了。
他的所有自尊都在大哥钟傻根浑身沾满了屎冲过来的那一刻,被敲碎成了粉末。
那个时候钟凌飞也曾经很恶毒的希望自己的大哥可以就此死掉。
为什么不去死呢?
这样一个傻子,一个累赘,为什么要活着?为什么要活着给自己丢脸?
从那以后,钟凌飞便有了一个梦想。
那便是他要成为人上人。
他要有权力,他要出人头地,他要站在最高处,将所有人踩在脚底!
他不想在小心翼翼的奉承那些有钱家的公子少爷了,他不要在做跟班,他要成为其中的主导!
钟凌飞变得越来越圆滑,却也越来越事故。
他亲手给自己带上了一张精致的面具,借由这张面具,他很快的拥有了一堆朋友,一群小弟。
钟凌飞很享受这种被人群簇拥的感觉,他更享受别人羡慕的目光。
好像只要这样,他便成了世界的主宰,成为了宇宙的中心。
就这样慢慢的长大,钟凌飞脸上的面具俨然已经成为了他的另一张脸。
面具长进了血肉,根深蒂固。
而因为面具而生活得越来越如鱼得水的钟凌飞,自然也彻底将那个让自己丢尽了颜面的,叫他厌恶无比的大哥钟傻根忘到了脑后。
再次叫钟凌飞想起自己的只傻大哥,还是他不小心‘偶然’听父亲说起了大哥的婚事。
父亲钟万三虽然是个没大见识的土财主,却也与世界上大部分父母一样,是个一心为了孩子的慈父。
他不但对自己慈爱有加,对待傻了十几年的大哥都不离不弃。
但是钟万三心中也知晓,自己照顾得了钟傻根十年,却照顾不了他一世。
钟万三有心想要给钟傻根娶上一门亲事,能绵延子嗣自是最好,若不能生儿育女,好歹也给他的后半晌找个依靠。
说白了,就是想给自己的傻儿子找个不会辞职的保姆。
这种丧良心的事在咱们现代听起来可能觉得不可思议,咱们也觉得这世界上绝对不可能有女孩会愿意嫁给这样的人。
但是这事儿搁在古代,搁在穷困潦倒的山沟钟家堡,还真算不上一件稀奇事。
穷苦人家连饭都吃不上,卖儿子都不是没有的事儿,更别说卖个把女儿了。
而李清雨,就是那个穷苦人家的女儿。
钟凌飞自然不会对李清雨有丝毫的同情。
听说了父亲的这个想法,钟凌飞的第一反应就是,家产。
老钟家只是个乡下土财主,按道理来说家产也不会太多,依着钟凌飞的远大志向来说,他也实在看不上这点子钱。
可是甭管梦想多么的远大,总要有点儿启动资金吧。
白手起家这种话说着似乎很好听,可是又有几个人是真正空手套白狼的呢?又有几只狼愿意傻乎乎的给你套呢?
想要实现自己心里面所有的梦想,钟凌飞需要这些钱,需要这份家产。
按照自古以来的传统,家里有两个儿子,家里的财产也应该哥两个平分。
可是在钟凌飞的心里,老钟家的这些家产早就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他从来也没有想过要给自己的傻大哥留下一分、半分。
而自己那缺心眼儿的傻大哥也不会跟自己争。
可是现在,这一切都不一定了。
因为他马上就要多了个嫂子了。
大哥是傻的,嫂子可不傻啊!
大哥不会和自己争抢,嫂子也不会跟自己争抢吗?
钟凌飞心中警铃大作。
他拐弯抹角的从父亲的口中探听得了李清雨的名字,便带着几个小弟气势汹汹的去围堵李清雨了。
钟凌飞多精啊!
他当然不会傻乎乎的表露自己的真实目的。
他甚至没有露面,他只是暗戳戳的躲在一颗树下,看着自己的那群小弟气势汹汹的将牧牛归来的李清雨团团围住。
钟凌飞原本只是想借着找李清雨麻烦的机会来探探这未来嫂子的底,可是他也没想到自己这未来嫂子居然这么怂!
畏畏缩缩的、唯唯诺诺的,简直比自己家的傻大哥都不如。
自己家那个傻子大哥别人打他他还知道还手呢,可是这李清雨呢,别人打她,她就抱着身子任由别人打!
看她那蹑手蹑脚的样儿,恐怕就算人家将她打死了,她都不会喊一声救命!
钟凌飞第一次见到这么傻的人,更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抗揍的人,他还暗自稀奇了许久呢。
不过看着李清雨那傻愣愣的样子,钟凌飞也算是彻底的放下了心:自己这嫂子比傻大哥还呆傻,根本不足为惧。
很快的,钟凌飞就又将李清雨的事儿抛到了脑后,因为他得到了消息,凌霄派的仙人们要来钟家堡收人啦!
听到这个消息,钟凌飞好像看到了希望。
钟凌飞一向便是个很有野心的人,可是他也知道,就依着他的出身,想要实现他的野心,实在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很多的事情也不是只要努力,只要有能力就可以做成的。
社会阶层早已经注定,自己就算是拼尽了所有的脑细胞,削尖了脑袋,又有多大的几率可以以一个山沟土财主的身份挤进京都的上流社会中去呢?
富贵人家的孩子,从小接触的都是一些朝中权贵;可是自己呢,从小接触得就是一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泥腿子。
富贵人家的孩子,他们的朋友人脉都是各家的公子少爷;可是自己呢,小弟虽然多,可是却也只是些不入流的小老百姓。
富贵人家的孩子,学问好了是锦上添花,是为人称道的大才子;可是自己呢,便是考得了状元,却也不过是处处为人所掣肘的寒门状元,到处要看人的眼色,在夹缝中求生存。
想要在名利场中闯出一片天地,对于一个下层的人来说,虽不是不可能的事,却也是十分困难的事。
而修仙,则没有这一切的苦恼。
对于像李清雨,甚至钟凌飞这样没有靠山的普通人家来说,想要出人头地,去修仙,绝对是一个最靠谱,也最容易成功的道路。
大家笑嘻嘻的议论着钟傻根是有多么的傻,说他身上还粘着屎便臭烘烘的到处跑,又说钟凌飞有这样的傻瓜哥哥,难保他自己不会也变成个傻瓜,大家要离他远一点,这样才不会被传染上傻瓜的基因。
小孩子嘛,向来是最天真的,也是最残忍的。
他们常常在嬉笑怒骂之间,便可以轻易摧毁掉一个人所有的自尊。
钟凌飞觉得,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便没有自尊了。
他的所有自尊都在大哥钟傻根浑身沾满了屎冲过来的那一刻,被敲碎成了粉末。
那个时候钟凌飞也曾经很恶毒的希望自己的大哥可以就此死掉。
为什么不去死呢?
这样一个傻子,一个累赘,为什么要活着?为什么要活着给自己丢脸?
从那以后,钟凌飞便有了一个梦想。
那便是他要成为人上人。
他要有权力,他要出人头地,他要站在最高处,将所有人踩在脚底!
他不想在小心翼翼的奉承那些有钱家的公子少爷了,他不要在做跟班,他要成为其中的主导!
钟凌飞变得越来越圆滑,却也越来越事故。
他亲手给自己带上了一张精致的面具,借由这张面具,他很快的拥有了一堆朋友,一群小弟。
钟凌飞很享受这种被人群簇拥的感觉,他更享受别人羡慕的目光。
好像只要这样,他便成了世界的主宰,成为了宇宙的中心。
就这样慢慢的长大,钟凌飞脸上的面具俨然已经成为了他的另一张脸。
面具长进了血肉,根深蒂固。
而因为面具而生活得越来越如鱼得水的钟凌飞,自然也彻底将那个让自己丢尽了颜面的,叫他厌恶无比的大哥钟傻根忘到了脑后。
再次叫钟凌飞想起自己的只傻大哥,还是他不小心‘偶然’听父亲说起了大哥的婚事。
父亲钟万三虽然是个没大见识的土财主,却也与世界上大部分父母一样,是个一心为了孩子的慈父。
他不但对自己慈爱有加,对待傻了十几年的大哥都不离不弃。
但是钟万三心中也知晓,自己照顾得了钟傻根十年,却照顾不了他一世。
钟万三有心想要给钟傻根娶上一门亲事,能绵延子嗣自是最好,若不能生儿育女,好歹也给他的后半晌找个依靠。
说白了,就是想给自己的傻儿子找个不会辞职的保姆。
这种丧良心的事在咱们现代听起来可能觉得不可思议,咱们也觉得这世界上绝对不可能有女孩会愿意嫁给这样的人。
但是这事儿搁在古代,搁在穷困潦倒的山沟钟家堡,还真算不上一件稀奇事。
穷苦人家连饭都吃不上,卖儿子都不是没有的事儿,更别说卖个把女儿了。
而李清雨,就是那个穷苦人家的女儿。
钟凌飞自然不会对李清雨有丝毫的同情。
听说了父亲的这个想法,钟凌飞的第一反应就是,家产。
老钟家只是个乡下土财主,按道理来说家产也不会太多,依着钟凌飞的远大志向来说,他也实在看不上这点子钱。
可是甭管梦想多么的远大,总要有点儿启动资金吧。
白手起家这种话说着似乎很好听,可是又有几个人是真正空手套白狼的呢?又有几只狼愿意傻乎乎的给你套呢?
想要实现自己心里面所有的梦想,钟凌飞需要这些钱,需要这份家产。
按照自古以来的传统,家里有两个儿子,家里的财产也应该哥两个平分。
可是在钟凌飞的心里,老钟家的这些家产早就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他从来也没有想过要给自己的傻大哥留下一分、半分。
而自己那缺心眼儿的傻大哥也不会跟自己争。
可是现在,这一切都不一定了。
因为他马上就要多了个嫂子了。
大哥是傻的,嫂子可不傻啊!
大哥不会和自己争抢,嫂子也不会跟自己争抢吗?
钟凌飞心中警铃大作。
他拐弯抹角的从父亲的口中探听得了李清雨的名字,便带着几个小弟气势汹汹的去围堵李清雨了。
钟凌飞多精啊!
他当然不会傻乎乎的表露自己的真实目的。
他甚至没有露面,他只是暗戳戳的躲在一颗树下,看着自己的那群小弟气势汹汹的将牧牛归来的李清雨团团围住。
钟凌飞原本只是想借着找李清雨麻烦的机会来探探这未来嫂子的底,可是他也没想到自己这未来嫂子居然这么怂!
畏畏缩缩的、唯唯诺诺的,简直比自己家的傻大哥都不如。
自己家那个傻子大哥别人打他他还知道还手呢,可是这李清雨呢,别人打她,她就抱着身子任由别人打!
看她那蹑手蹑脚的样儿,恐怕就算人家将她打死了,她都不会喊一声救命!
钟凌飞第一次见到这么傻的人,更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抗揍的人,他还暗自稀奇了许久呢。
不过看着李清雨那傻愣愣的样子,钟凌飞也算是彻底的放下了心:自己这嫂子比傻大哥还呆傻,根本不足为惧。
很快的,钟凌飞就又将李清雨的事儿抛到了脑后,因为他得到了消息,凌霄派的仙人们要来钟家堡收人啦!
听到这个消息,钟凌飞好像看到了希望。
钟凌飞一向便是个很有野心的人,可是他也知道,就依着他的出身,想要实现他的野心,实在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很多的事情也不是只要努力,只要有能力就可以做成的。
社会阶层早已经注定,自己就算是拼尽了所有的脑细胞,削尖了脑袋,又有多大的几率可以以一个山沟土财主的身份挤进京都的上流社会中去呢?
富贵人家的孩子,从小接触的都是一些朝中权贵;可是自己呢,从小接触得就是一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泥腿子。
富贵人家的孩子,他们的朋友人脉都是各家的公子少爷;可是自己呢,小弟虽然多,可是却也只是些不入流的小老百姓。
富贵人家的孩子,学问好了是锦上添花,是为人称道的大才子;可是自己呢,便是考得了状元,却也不过是处处为人所掣肘的寒门状元,到处要看人的眼色,在夹缝中求生存。
想要在名利场中闯出一片天地,对于一个下层的人来说,虽不是不可能的事,却也是十分困难的事。
而修仙,则没有这一切的苦恼。
对于像李清雨,甚至钟凌飞这样没有靠山的普通人家来说,想要出人头地,去修仙,绝对是一个最靠谱,也最容易成功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