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又是哥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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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曾经也是一位冒险者,年轻的时候怀着成为英雄的梦想出门闯荡,参加过许许多多的冒险。
剑与篝火酒馆里流传着他的许多传说。
剿灭过村庄附近的邪恶生物,探索过神秘的地下城,和邪恶的亡灵法师交过手……总之就差没和巨龙打过交道了。
不过,山姆在一次冒险之中,左腿膝盖不慎中了一支毒箭。
还好队友们在紧急状况下当机立断,将他的左腿大腿以下部分直接砍断,用药剂和按压的方法止血,然后送到了最近的教堂进行救治。
治疗他的牧师感慨着给他做了治疗,告诉山姆他应该感谢队友,如果不是他们果断斩断了他的左腿,估计毒素就会进入心脏,还没有送到牧师面前,他就已经完蛋了。
就这样,山姆保下了自己身为人类的性命,但是也结束了身为冒险者的生命。
他回到格拉特苏城,用自己积攒下来的财富盘下了这间酒馆,成为了酒馆的老板,酒馆的名字就用了当初冒险团队的名字,命名为剑与篝火酒馆!
山姆从此过上了每天呆在吧台后面小小的空间之内给客人们送酒,然后听年轻的冒险者们吹嘘他们的冒险经历的生活,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今天和往常一样,酒馆刚刚开门就涌进来一大群闲的没事干的冒险者,他们三三两两地占据一张桌子,大声叫着侍者上酒,然后没过多久就变得醉醺醺的。
将木杯子里的麦酒打满,山姆将酒送到了吧台上面的客人面前。
客人接过麦酒,和旁边的友人碰了杯子,然后豪爽地将麦酒像是水一样往嘴里灌。
这样的喝法在酒馆里并不少见,山姆的酒馆之中贩卖的廉价麦酒,除了一些还算有余钱的平民会购买外,更多来到这里痛饮的是冒险者。
冒险者们总是不拘小节的,就算你曾经是一个行为举止优雅的贵族,在成为冒险者经历过生与死的洗礼后,曾经的拘束都会乖乖地丢到大冰川去,享受当下才是冒险者们闲暇时的主题。
其中,酒馆是冒险者们最常光顾的地方。
做完这些的山姆忍不住揉了揉大腿,长时间的劳作之后大腿会有些酸痛,这是他多年的老毛病了。
旁边年轻的酒保看到了山姆的模样,上前劝到:“山姆大叔,这里交给我吧,您先休息一下。”
山姆看了看酒馆里客人的数量,点点头,来到一边的高脚凳上坐下。
晃了晃左脚,山姆拆下了自己左脚上用一块木头制作的假肢,放到了桌子上,给自己揉了揉以缓解疼痛。
“山姆,腿又疼了?”一个有着头发有些花白的壮汉有些醉醺醺地说道。
“嗯。”山姆点点头。
“来点?喝醉了酒不疼了。”壮汉晃了晃自己的酒杯,说道。
看着这个也已经有些上了年纪的老队友,山姆微微一笑,然后让年轻的酒保给自己倒了一杯麦酒,和他碰了杯。
“怎么样劳瑞恩,最近有什么故事吗?”山姆瞟了一眼在角落里讲着什么的吟游诗人,“那些家伙的故事我都听腻了。”
劳瑞恩翻了翻白眼,说道:“没什么故事,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接到任务了,你又不是不是知道。”
往嘴里又倒了一口麦酒,他说道:“我有时候想想,自己也一大把年纪了,是不是和你一样退下来,也开间酒馆做点生意,再取个女人生个孩子?”
“哈哈,好主意!”
山姆正和劳瑞恩聊着,突然,酒馆里闯进一个年轻人,他大声问道:“请问,这里哪位是冒险者?”
在场正在互相调侃的冒险者们闻言停了下来,而劳瑞恩的眼睛也是一亮。
冒险者们经常光顾酒馆的原因里除了在酒馆之中喝酒以消遣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找冒险者就去酒馆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他们需要在这里等待着雇主上门。
所以吟游诗人们的故事之中,冒险的开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总是从某个酒馆里正在畅饮的英雄开始的。
看起来今天的故事也不例外!
山姆这么想着,便听到了小伙子在喊了一句:“请问你们谁是冒险者?”
山姆闻言不禁和劳瑞恩对了眼神,然后劳瑞恩笑道:“看来是第一次来找冒险者。”
山姆点点头,大声对着年轻人说道:“嘿,小伙子!你遇到了什么麻烦,先跟大伙说说,先说好,屠龙这种事情不要来找我们!”
酒馆里的人们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不不不!不是屠龙!”年轻人说道,“我们遇到了劫匪,他们劫持了我们打算运回村庄的货物,还打伤了我的两个同伴!”
冒险者们闻言,顿时都热情起来,他们站起身来到年轻人的身边,邀请他和自己的冒险团队谈谈。
一个冒险者问道:“你遇到了什么劫匪?鱼人?黑暗地精?还是其他什么的?别告诉我你遇到了食人魔。”
“哥布林!”年轻人答道,“是哥布林!”
年轻人的回答让冒险者们互相看了看,然后热情消减,回到了座位上继续喝酒,显然对于这和件事情不怎么感兴趣。
“别走啊?你们为什么都走了?”年轻人十分疑惑。
山姆说道:“小伙子,遇到一大群哥布林你应该去找守备队,虽然他们未必会因为几个哥布林出动,但是你来找我们也没用的!”
“为什么?”
“哥布林很好对付,但是数量多了的话如果队伍里没有施法者,只有几个人的冒险者团队应付不来。而雇佣太多冒险者一起行动你又付不起钱,大伙当然没兴趣了!”山姆解释道,“看你还有同伴的样子,遇到了五十只以上的哥布林了吧?”
“不不不!”年轻人说道,“我们只遇到了十几只哥布林!”
年轻人说完便收获了众人惊讶地目光,酒馆里安静了一会儿,然后突然爆发出了一阵哄笑声。
冒险者们捶着木桌笑弯了腰。
“哈哈哈哈!三个人!居然连十几只哥布林也搞不定,还被打伤了?这是得多笨啊!”
“不行了,我肚子痛……”
“不是的,有一只很大的哥布林,”年轻人涨红了脸,比划着手势大声解释道,“长的和我们人类一样高,力气还特别大!”
劳瑞恩和山姆一听,想到了什么,于是山姆问道:“你是说,我们这里搬来了一个有王领导的哥布林氏族?”
“我不知道,但是那只哥布林真的很恐怖,我们差点都死在那了!”
山姆刚想接着问话,突然,酒馆又闯进一个人。
他的衣服上面沾着泥土,看起来有些狼狈,红着眼睛举着钱袋子高声喊道:“帮我剿灭一股哥布林,抢回我的货物!报酬是一百枚金币,谁来?!”
听到这丰厚的报酬,酒馆里的冒险者们瞬间沸腾了。
望着向来人围了上去的冒险者们,山姆和劳瑞恩对视一眼。
又是哥布林?
山姆曾经也是一位冒险者,年轻的时候怀着成为英雄的梦想出门闯荡,参加过许许多多的冒险。
剑与篝火酒馆里流传着他的许多传说。
剿灭过村庄附近的邪恶生物,探索过神秘的地下城,和邪恶的亡灵法师交过手……总之就差没和巨龙打过交道了。
不过,山姆在一次冒险之中,左腿膝盖不慎中了一支毒箭。
还好队友们在紧急状况下当机立断,将他的左腿大腿以下部分直接砍断,用药剂和按压的方法止血,然后送到了最近的教堂进行救治。
治疗他的牧师感慨着给他做了治疗,告诉山姆他应该感谢队友,如果不是他们果断斩断了他的左腿,估计毒素就会进入心脏,还没有送到牧师面前,他就已经完蛋了。
就这样,山姆保下了自己身为人类的性命,但是也结束了身为冒险者的生命。
他回到格拉特苏城,用自己积攒下来的财富盘下了这间酒馆,成为了酒馆的老板,酒馆的名字就用了当初冒险团队的名字,命名为剑与篝火酒馆!
山姆从此过上了每天呆在吧台后面小小的空间之内给客人们送酒,然后听年轻的冒险者们吹嘘他们的冒险经历的生活,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今天和往常一样,酒馆刚刚开门就涌进来一大群闲的没事干的冒险者,他们三三两两地占据一张桌子,大声叫着侍者上酒,然后没过多久就变得醉醺醺的。
将木杯子里的麦酒打满,山姆将酒送到了吧台上面的客人面前。
客人接过麦酒,和旁边的友人碰了杯子,然后豪爽地将麦酒像是水一样往嘴里灌。
这样的喝法在酒馆里并不少见,山姆的酒馆之中贩卖的廉价麦酒,除了一些还算有余钱的平民会购买外,更多来到这里痛饮的是冒险者。
冒险者们总是不拘小节的,就算你曾经是一个行为举止优雅的贵族,在成为冒险者经历过生与死的洗礼后,曾经的拘束都会乖乖地丢到大冰川去,享受当下才是冒险者们闲暇时的主题。
其中,酒馆是冒险者们最常光顾的地方。
做完这些的山姆忍不住揉了揉大腿,长时间的劳作之后大腿会有些酸痛,这是他多年的老毛病了。
旁边年轻的酒保看到了山姆的模样,上前劝到:“山姆大叔,这里交给我吧,您先休息一下。”
山姆看了看酒馆里客人的数量,点点头,来到一边的高脚凳上坐下。
晃了晃左脚,山姆拆下了自己左脚上用一块木头制作的假肢,放到了桌子上,给自己揉了揉以缓解疼痛。
“山姆,腿又疼了?”一个有着头发有些花白的壮汉有些醉醺醺地说道。
“嗯。”山姆点点头。
“来点?喝醉了酒不疼了。”壮汉晃了晃自己的酒杯,说道。
看着这个也已经有些上了年纪的老队友,山姆微微一笑,然后让年轻的酒保给自己倒了一杯麦酒,和他碰了杯。
“怎么样劳瑞恩,最近有什么故事吗?”山姆瞟了一眼在角落里讲着什么的吟游诗人,“那些家伙的故事我都听腻了。”
劳瑞恩翻了翻白眼,说道:“没什么故事,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接到任务了,你又不是不是知道。”
往嘴里又倒了一口麦酒,他说道:“我有时候想想,自己也一大把年纪了,是不是和你一样退下来,也开间酒馆做点生意,再取个女人生个孩子?”
“哈哈,好主意!”
山姆正和劳瑞恩聊着,突然,酒馆里闯进一个年轻人,他大声问道:“请问,这里哪位是冒险者?”
在场正在互相调侃的冒险者们闻言停了下来,而劳瑞恩的眼睛也是一亮。
冒险者们经常光顾酒馆的原因里除了在酒馆之中喝酒以消遣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找冒险者就去酒馆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他们需要在这里等待着雇主上门。
所以吟游诗人们的故事之中,冒险的开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总是从某个酒馆里正在畅饮的英雄开始的。
看起来今天的故事也不例外!
山姆这么想着,便听到了小伙子在喊了一句:“请问你们谁是冒险者?”
山姆闻言不禁和劳瑞恩对了眼神,然后劳瑞恩笑道:“看来是第一次来找冒险者。”
山姆点点头,大声对着年轻人说道:“嘿,小伙子!你遇到了什么麻烦,先跟大伙说说,先说好,屠龙这种事情不要来找我们!”
酒馆里的人们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不不不!不是屠龙!”年轻人说道,“我们遇到了劫匪,他们劫持了我们打算运回村庄的货物,还打伤了我的两个同伴!”
冒险者们闻言,顿时都热情起来,他们站起身来到年轻人的身边,邀请他和自己的冒险团队谈谈。
一个冒险者问道:“你遇到了什么劫匪?鱼人?黑暗地精?还是其他什么的?别告诉我你遇到了食人魔。”
“哥布林!”年轻人答道,“是哥布林!”
年轻人的回答让冒险者们互相看了看,然后热情消减,回到了座位上继续喝酒,显然对于这和件事情不怎么感兴趣。
“别走啊?你们为什么都走了?”年轻人十分疑惑。
山姆说道:“小伙子,遇到一大群哥布林你应该去找守备队,虽然他们未必会因为几个哥布林出动,但是你来找我们也没用的!”
“为什么?”
“哥布林很好对付,但是数量多了的话如果队伍里没有施法者,只有几个人的冒险者团队应付不来。而雇佣太多冒险者一起行动你又付不起钱,大伙当然没兴趣了!”山姆解释道,“看你还有同伴的样子,遇到了五十只以上的哥布林了吧?”
“不不不!”年轻人说道,“我们只遇到了十几只哥布林!”
年轻人说完便收获了众人惊讶地目光,酒馆里安静了一会儿,然后突然爆发出了一阵哄笑声。
冒险者们捶着木桌笑弯了腰。
“哈哈哈哈!三个人!居然连十几只哥布林也搞不定,还被打伤了?这是得多笨啊!”
“不行了,我肚子痛……”
“不是的,有一只很大的哥布林,”年轻人涨红了脸,比划着手势大声解释道,“长的和我们人类一样高,力气还特别大!”
劳瑞恩和山姆一听,想到了什么,于是山姆问道:“你是说,我们这里搬来了一个有王领导的哥布林氏族?”
“我不知道,但是那只哥布林真的很恐怖,我们差点都死在那了!”
山姆刚想接着问话,突然,酒馆又闯进一个人。
他的衣服上面沾着泥土,看起来有些狼狈,红着眼睛举着钱袋子高声喊道:“帮我剿灭一股哥布林,抢回我的货物!报酬是一百枚金币,谁来?!”
听到这丰厚的报酬,酒馆里的冒险者们瞬间沸腾了。
望着向来人围了上去的冒险者们,山姆和劳瑞恩对视一眼。
又是哥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