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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冠六宫》/春溪笛晓

    第三十四章

    东华郡王从小缠绵病榻,长居慈孝寺,就连他母亲都没见过他几次,旁人自然不认得他。两人骑着马回书院,东华郡王看着沿途的北地风光,时不时看上几句,偶尔也给颜舜华说说京城的趣事,一路上倒是相谈甚欢。

    到了书院,颜舜华没进去,而是领着东华郡王去拜访程应星。程应星平日里大多在家中修史,两人下马,但见柴扉虚掩,有童子在园中修整花木,瞧见颜舜华来了,童子说道:“姑娘,先生有客人呢!”

    这童子是附近人家的孩子,周围人都知道程应星名气大、学问好,经常主动把孩子送来给程应星当书童,还弯弯绕绕地找上程应星的老父。程应星拒绝不得,便找了些闲活给他们做,偶尔教上两个字或者分他们一些吃食——于是童子们自己也喜欢往这边跑,端茶倒水修花剪草,殷勤得很。

    颜舜华从袖里变出一包枣花糕,酥松喷香的糕点让童子两眼发亮,擦干净手掌接过,跑去和同伴分享。东华郡王见了,望着她说道:“你自己还是个小孩,还是这么喜欢哄孩子。”

    “顺手带的,又不费事。”颜舜华就喜欢小孩子,喜欢看他们亮亮的眼睛,随便给点什么都很高兴。小孩子们都很容易满足,等慢慢长大了,想要的就多了,想高兴起来反而难了。

    东华郡王明了颜舜华的想法,说:“你说得对,下次我也试试。”几文钱买个高兴,听着挺划算。

    颜舜华脑中浮现出东华郡王从袖里掏出一包糕点哄人的模样。她瞅着东华郡王,横看竖看,都觉得那和东华郡王很不搭。

    东华郡王说:“在你眼中,我就是那种难以亲近的人吗?”

    “不是在我眼中,”颜舜华果断表示这锅我不背,“是在所有人眼里头你都像天上的神仙,不沾人间烟火的那种。”

    东华郡王:“……”

    这一点他隐约能感觉到,但是能这样直白地说出口的,也只有颜舜华了。

    东华郡王目光一顿,顺势叹着气说:“所以我没什么朋友。”

    颜舜华听着东华郡王幽幽的叹气声,顿时心软了。她说:“总会有的。”东华郡王这“神仙哥哥”般的气质是一方面,东华郡王的身份则是另一方面。颜舜华向东华郡王保证,“我一定会让先生收下你!”

    东华郡王说:“多谢了。”他望着颜舜华,又补了一声,“晚晚。”

    东华郡王的态度太自然,颜舜华挑不出半点古怪之处,只能点点头,领着东华郡王去书斋那边。

    书斋是沈云初改建的,因为他们常过来这边叨扰,沈云初命人搜罗了不少古书新书,凑满了一屋子。

    屋中四面墙几乎都是书,中间则摆了一张长长的椭圆桌子和绕成一圈的桌上书架。椭圆桌子前摆了一圈的椅子,到书斋里来的人可以自由地在不同的位置上落座,取用桌上的书和笔墨纸砚。

    书斋建成之后,他们但凡来了程应星这边,一般都是围坐在书斋里说话。颜舜华邀东华郡王坐下,东华郡王也不急,拿起桌上的书看了起来。

    他们没等到程应星送客,倒先等来了沈云初和程咏絮。沈云初在外头遇见了那童子,见对方在吃枣花糕,便知颜舜华回来了。一问,却听到颜舜华带回一客人。

    沈云初与程咏絮径直来了书斋这边。

    颜舜华和东华郡王手上各拿着一本书,东华郡王兴许是看到了什么不解之处,把书拿到颜舜华面前询问。颜舜华自然放下自己手里的书,和东华郡王说起话来。

    程咏絮一怔。这人眉目俊秀,像是画中走出来的仙人,明明也才十来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难以接近的感觉。但与颜舜华坐在一起的时候,看起来却又那么地和谐融洽,叫人不忍开口打扰。

    也许是因为这人与颜舜华都不是凡俗之人吧?

    程咏絮心头一跳,看向身边的沈云初。沈云初平日里对颜舜华的关切她都看在眼里,她伤怀过、羡慕过也辗转难测过,最后是在父亲的劝慰下才真正放下。

    这人是谁呢?

    看起来与颜舜华似是旧识,但又不是书院的生员,难道是颜舜华在书院外认识的人?

    沈云初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沈云初还没想出答案,东华郡王已察觉他们的到来。东华郡王抬眼望向他们,眼底含着笑意,搁下手里的书,起身斯文有礼地向他们拱手问好:“两位兄台,我是顾清棠,京城来的,心慕于程先生的高才,想来鹿鸣书院求学。这几日走到通州境内,见到石岗村那边的灰泥路觉得新奇,多留了两天探个究竟,正巧遇上了颜家妹妹,就一起过来了。”

    东华郡王这番话说得严丝合缝,神色也从容自若,没有丝毫破绽。见沈云初望过来,他也含笑与沈云初对视。

    东华郡王知道,沈云初绝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温文尔雅。沈云初骨子里有着股狠劲,一旦有了想做的事便会不达目的不罢休。沈云初眼底藏着的警惕,他已经发现了。

    东华郡王看向颜舜华。

    颜舜华果然对此一无所察。她也起身替东华郡王介绍:“这是我表哥,姓沈,表字云初;只是程先生的堂侄,表字永旭。”

    东华郡王马上再一拱手:“云初兄,永旭兄。”他的目光在程咏絮身上停留片刻,转向颜舜华,眼底有着显见的询问之意。

    颜舜华不着痕迹地点头。东华郡王驻守北疆,自然也知道程咏絮的事,当初程咏絮女扮男装被人揭发,闹得沸沸扬扬,连她曾被鞑人掳走也被传开了。

    颜舜华在东华郡王眼里看到了与自己相同的赞叹与惋惜。

    这一次,应该会不同吧?

    颜舜华顿了顿,说:“先生正在见客,我们在这边等着。方才清棠兄看了草原语那本书,发现有几个错处,你们也来参详参详。”

    沈云初微讶:“清棠兄远在京城,竟也通晓草原语?”

    东华郡王笑道:“京城外邦人多,我自幼爱胡闹,喜新鲜,常到外面去寻那外邦人玩儿,草原语、西域语都常听,自然略通一二。”

    颜舜华听东华郡王信口胡诌,脸上却那般正经,不由多看了他一眼。

    东华郡王注意到颜舜华的眼神,便朝她一笑。他这话半真半假,草原语自然不是儿时学的,但儿时爱往外跑却是真的。

    两人相处的时日不多,默契却是有的,一个眼神一丝笑意都恰恰只有彼此能捕捉到。

    沈云初找不出东华郡王话里的破绽,却莫名地觉得有些他无法控制的事正悄然发生。他撩袍坐下,不动声色地说:“那清棠兄且说说看吧。”

    东华郡王也坐回原位,拿起刚才正在看的书,点出了其中几个错处。说完了,他才补了一句:“其实也不算错,在草原上也有这样说的,只是鞑人不会这样说而已。我看着这似乎是草原西边的话。”

    程咏絮听到“草原西边”,立刻插话:“可是圣山那一带?”

    东华郡王说:“是的,确实是那一带。永旭兄也知道那边的事?”

    程咏絮说:“我小时候捡了只大狗,据说它父亲是狼,我就央父亲去问了一些情况。父亲知道圣山那一带是养狼的,找人问了不少经验。”

    东华郡王说:“看来你父亲很疼爱你。”

    程咏絮一滞。

    东华郡王继续说:“若是换了别家的父亲,知晓捡的狗儿有狼的血脉,必定不会让孩子养了。你父亲知晓后却煞费苦心地为你去讨教经验,教会你如何驯养它,可见他是个心胸开阔、眼界宽广的人,而且对你万分疼爱。”

    颜舜华忍不住看了东华郡王一眼。

    这拍马的本领,他什么时候学的?

    此时程应星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他清咳一声,捋着胡须说:“晚晚,这是你带来的朋友?”

    颜舜华:“……”

    她明白了,这家伙肯定是发现程应星在外面,才故意夸成那样!瞧程应星捋胡子那动作,心里肯定是再满意不过了。

    颜舜华觉得这次相见之后,东华郡王时时刻刻都给她不一样的感觉。难道这才是他的本性?

    倒是有些可爱。

    颜舜华说:“是的,先生,他想到鹿鸣书院念书。”

    程应星打量了东华郡王几眼,发现这少年端的不凡,怎么看都不是寻常人家。

    程应星方才的满意收了大半。

    遇上皇亲贵胄、高门子弟,程应星向来是先生出七分警惕,余下的三分自然也不会是喜爱。

    程应星说:“来念书是可以,但鹿鸣书院没有不考而入的生员,你还是得通过我的考验才能进书院。”

    颜舜华暗暗发笑。

    程应星的脾气她比谁都清楚,肯定是一看东华郡王出身不寻常就不想收了,东华郡王的马屁算是白拍了。

    东华郡王瞧了眼颜舜华一眼,眼底都是无奈。不帮忙就算了,居然还幸灾乐祸!

    颜舜华假装没看见他的求助目光。

    东华郡王的本领她是知道的,断不可能被程应星难住。他要是连程应星的关都过不了,怎么可能被骆宜修认同?

    东华郡王只能说:“那是自然。”

    程应星也不多言,当下就出题考校东华郡王。

    东华郡王一一作答。

    程应星听着听着,不由坐直了身体。是个好苗子,可惜出身不凡……

    程应星把该考校的都考校完了,正沉吟着,东华郡王往袖中一掏,掏出封信,说道:“程先生,这是骆宜修骆先生让我给您的信。”

    颜舜华:“……”

    这家伙果然还是这么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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