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半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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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滹沱河的败仗,朱允炆果然如所料,撤换了老将耿炳文,而使曹国公李景隆替代耿炳文出师北伐。

    消息传到北平,燕王不由得大喜,对诸将道:“李九江豢养之子,寡谋而骄矜,色厉而中馁,忌刻而自用,况未尝习兵,见战阵而辄以五十万付之,是自坑之矣。”

    最后一句话若是叫张昭华来听,那就是明摆着说明李景隆是个坑爹的货了——而这个“爹”,不是他已经死去的亲爹李文忠,而是信用他的建文帝。

    李景隆因为是高皇帝外甥李文忠的儿子,且自幼熟读兵书,生得高大俊秀,得到了高皇帝和新帝的喜爱,且因为他收逮周王的事情,建文帝对他非常依赖。稍有眼光的人都看得出,李景隆这样生长于贵族之家的纨绔膏粱子弟,之前从来没有经历战阵的人,绝非可以倚重之人,偏偏建文帝却好像找到了靠山一般,还专门为他举行了遣将出征的仪式,赐给他代表天子威仪的斧钺,许他使专征伐,,还特授他“通天犀带”,亲自撰写“体尔祖迹忠孝不忘”几个字,表示了逾分的隆遇。

    燕王以此嗤笑道:“汉高祖知人善任,不过将十万兵。唯有大将韩信多多益善,李九江是什么才能,居然敢将五十万兵?我看他就是赵括复生,也会有赵括之败。”

    燕王对部下分析李景隆必败的原因,除了死读兵书不知变通之外,还有“政令不休、纪律不整”,“贪而不治,智信不足”,说得不经意了些,燕王居然道:“李景隆气量偏狭,贪色嗜痂——”

    诸将之中,也有不识字的粗人,不知道燕王说得这个“嗜痂”是什么东西,但是大部分佥事千户,都是读过书的,闻听到李景隆居然还有嗜痂之癖,不由得面面相觑起来。

    “嗜痂之癖”说得是南朝刘邕性喜食疮痂,感其味似食鳆鱼。一日,刘邕拜望正患疮疾之友孟灵休,见床上颇多落痂,居然取而食之。休感心惊,便将其身上未剥落之疮痂,尽数剥下贻之,致使疮口又流血。而刘邕命所属南康郡之二百多名官吏,不论有无罪愆,每人须轮番挨鞭,致伤以成痂供其食用。

    难道李景隆也有刘邕这样的嗜好?

    武人是不能理解文人,尤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士人的古怪行为的,只要一想到这世上居然还有喜欢吃血痂的人,许多个指挥就不由得作呕。

    燕王见此,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我不是说他嗜食疮痂,而是他嬖好……这个……男色——”

    燕王只是将喜欢男色这种癖好,等同视之于喜欢吃疮痂,可见燕王的确对龙阳之好比较痛绝了,他说着就狠狠瞪了一眼缩在角落里的高燧,高燧似乎感到了他的目光,僵在那里一动不动。

    燕王不再提这个话头,反而说起了粮草的问题,诸将也就不好盘根问底了,但大家似乎都明白,这李景隆在“贪色”这方面大概和常人不同,不仅玩女人玩出稀奇古怪的花样,而且还有着嬖男的毛病。这毛病虽说不犯法,但是也的确让人恶心,这种人在将士中如何能树立威信呢!

    然而还未等李景隆出发,九月一日,永平守将郭亮派人来报,江阴侯吴高率领辽东兵马入关,且包围了永平。永平临近山海关,是屏隔辽东的前沿,本来守将郭亮归降燕王之后,使燕王消除了东顾之忧,可以专心攻打北平周围。如果永平失陷,辽东兵直扑北平,而李景隆又从南边赶来,两面夹攻,北平的形势就十分危险了。

    所以燕王决定驰援永平,但是他的决定,其实也有反对之声,因为有一些将领认为,李景隆马上就要北上,他是最大的威胁,应该集中力量对付他。而永平城城池坚固,可以守住一些时日,等对付完李景隆,再去救援也不迟。

    而燕王却道:“我若是留在北平,李景隆必不敢来。而我若是出城,他就必然来攻北平。若守城,其实是明白告诉李景隆,我的兵力不足;只有大军在外,内外互为犄角,才能破敌。”

    燕王既然定策,就招来高炽,将燕王大印交给了他,“我驰援永平,你留在北平城里固守,决不可轻出。一应大事,要听你母妃的决策。北平城城池坚固,以战则不足,以守则有余,我听几位师傅说,你向来能推诚任人,愿你以此御敌,等大军回来解围。切记,切记!”

    高炽脸上还有震惊之色,他不敢相信北平很快就要成为一座危城,而且可能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得不到援助,只能依靠城池抵御敌人的进攻。

    “父王,李景隆大军马上就要到了,”高炽道:“您为什么不留守,反而要出兵去营救永平这座并不危急的坚城呢?”

    燕王看到高炽的脸色煞白,似乎皱成了一个老面包子,而高炽身后的张昭华却神色变幻,很快就流露出恍然的神情。

    “张氏,”燕王道:“你说说,我为什么要出兵驰援永平?”

    张昭华一怔,不知道燕王为什么忽然这样问,但她还是立即道:“儿听闻,兵出在外,奇变随用。固守危城,乃是迫不得已为之,倘使李景隆大军围城数月,则我坐以待毙矣!”

    兵不能长久地待在一处,看样子是集合起来人多力量大,但是观古战役,往往一只奇兵就能战胜数十万人的队伍,因为目标太大了,而且太集中,这是李景隆的自取灭亡之道;而坐守危城不可取,因为往往在外线的运动中,兵卒有无限的拓展空间,也能在一次次的征战中,飞速地壮大自己,这是燕王的取胜之道。

    “李景隆要是趁着父王兵出在外,来攻北平,”张昭华道:“乃是正中我之下怀。北平城坚,久攻不下,靡耗颇多。且如今入冬,南方军士不耐寒冷,绝不利于打持久战,若不能速战速决,南军自然要涣散。我方只要奉行一个‘拖’字,就能拖垮李景隆五十万大军。彼时父王回师,内外夹击,敌必破矣。”

    燕王哈哈大笑,又盯着她道:“你再说说,我为什么弃了卢沟桥的防守?”

    听闻李景隆率大军北上,燕王下令放弃卢沟桥的防守——张昭华根本不用想,立刻道:“若是以往日来看,卢沟桥的确是防守之地。只是如今天寒,水涸为冰,南军一来,随处可渡,空守一桥,有何用处!况且我舍弃卢沟桥,乃是迷惑和骄纵李景隆,使他更加相信,北平如今虚弱,无兵可守,才能让他深入北平城下,这就是兵法上说的,利而诱之的道理。”

    燕王大悦,指着张昭华道:“你若是个男儿,有这般的见识,在我麾下,怕是比朱能的官儿,还要高呢!”

    “父亲瞧不起女子,”张昭华道:“女子不输男儿呢!比不上冼夫人、梁红玉,但是保证能将北平守住,等待父王归来!到时候,父王怕不是要刮目相看了!”

    张昭华信心十足,在燕王走后,请顾成将军颁令于整个北平城,“籍民中壮男为一军,以充防人;壮女为一军,以隶杂役;老弱为一军,以供饮饲、采樵、牧养”。

    北平城里的壮男,都给与兵器,每日赶上城头,操练防守——这是高炽的工作,他督治城中防备,还要赶制兵器;而徐王妃带着王府的宫人加入壮女军,和普通的民女一样,往城头搬运托叉、火钩、铁镐、火镰和石灰这些东西,张昭华勉强照应老弱军,每日做饭、送饭,送水送汤,还在张昭华的指挥下,演练了几把抬送伤者的演习。

    “反应要迅速!”张昭华费心教授了几天,才算看到了成效:“避开箭矢,也不能挡住军士!腹腔有伤的,必要平躺,背后有伤的,必要趴下——”

    她这些天集齐了许多长棍,这些长棍用衣服套上,就是简易的担架,张昭华花了心思把老弱军分成两两一组,到时候不会出现一拥而上不知所措的情况。她还和王府的医正,传授了简单包扎伤口的常识。

    “永安,”张昭华冷眼看到围着锅台抽柴的永安,嘴上道:“你回去吧,这边忙得紧,又乱得紧!”

    永安原先跟在徐王妃那边,不过两天就被派过来,张昭华知道她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果然见她脸色发白的样子,不过永安却并不肯回去,只说要为守城尽力。

    永安在这一点上并不如永平,永平倒是真的让张昭华刮目相看了一回,她不再施粉黛胭脂,甚至头发都不怎么梳理了,穿着罗布裙,真的跟一帮乡下女人一起用箩筐往城上背石头。兵士们认得徐王妃,也认得张昭华,却不认得永平,常用贼溜溜的眼睛盯着永平,有些还很放肆地说些荤素不忌的话——但是永平却一笑而过,甚至也用土话回骂过去。

    张昭华也就忙得不顾她了,因为顾成将军仔细观察了北平九门,发现北平其他八门一带的地质相对坚硬多石,唯有丽正门一带土质松软,说要防止南军挖凿地道。

    “该当如何?”高炽问道。

    “要选善听之人,”顾成道:“在九门附近凿穴如井,我看二丈差不多,里面埋上新瓮,挑选这些善听之人坐在瓮中,日夜监听。如果南军挖地道,数百步之内其声就可闻于瓮中。”

    张昭华和高炽却心不在焉地听着,因为他们刚刚得到顾成将军长子顾统被杀的消息——因为顾成归降了燕王,留守在普定的顾统一家就以通敌罪,尽数被诛戮。南北相隔遥远,高炽即算是有心派人去普定收尸,都无法前去。

    他们以为顾成并不知道这个噩耗,心中也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在此时告诉他这个消息——然而顾成挥手指向北平城池图的时候,张昭华便一下子看到了顾成盔甲下的缟素。

    她顿时落下泪来,这刺眼的白色,好像也压在了她的心里。

    高炽也发觉了,他不由得抓住了顾成的手,却想起燕王在得到顾成归降的那一刻说地话:“此天以尔授我也!”

    “北平,”他道:“千难万险,也能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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