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 你不是不怕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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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阳光慷慨地洒落在高大巍峨的永定门,也照耀着永定门下那攒动的人群中,给这些寒冷的冬天还不忘看热闹的人带来些许的温暖。
是的,就在这里,光天化日之下,有一场极为精彩的热闹正在上演。
距离地面数十丈的地方,一个身材粗壮的男子被麻绳捆着双手,吊在空中,双脚徒劳地蹬着,却根本找不到任何一个着力点。
即使地面上的人群尽最大的角度仰起头,却没法看清楚挂在高空中那人的相貌,只能看见那黑魆魆的胸膛和满脸的大胡子。
没错,这挂在城楼上示众的男人,就是曾经叱咤风云的阎胡子。
可是他并不是众人目光的焦点,众人看得更多的,却是坐在城楼上那个一袭黑袍的女子。
寒风烈烈,吹动着那女子的衣袍如云潮般翻卷,长长的发丝在风中飘动着,让她看起来如同临凡的仙女一般姿容脱俗,尽管看不清她的容貌,可是单是这分气度,就已经生生地压倒了尘世凡俗中的所有女子。
此刻她坐在高高的城墙上,纤长的身子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她却仍然毫无惧怕的模样,她的手中玩弄着一把匕首,阳光的照射下,那把刀迸出耀眼的光芒。
玉玲珑低下头,看了一眼吊在空中,正像一只肥虫子一样扭来扭去的阎胡子,忍不住笑了。
伸出绣鞋,玉玲珑踢了踢他的脑袋,笑道:“怎么样,这地方风景不错吧?”
阎胡子在半空中本就没有着力点,被玉玲珑轻轻踢了一脚,身子更是摆动得厉害,那幅度看着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一样。
高处的风吹得他几乎睁不开眼睛,哪还有心思欣赏风景?听到玉玲珑调侃的话,阎胡子怒道:“操你娘的,有种就给老子个痛快!”
嘴里说的话倒是挺硬,可是他那下意识抓紧绳索的样子,却还是暴露了他内心的胆怯。
这么高的地方,说不怕那都是瞎掰!
玉玲珑听到他的叫嚣,笑得清凌凌的双眼宛如两汪清泉,透着凉彻心底的寒意:“那有什么意思,就这样才叫好玩!”
“好玩个屁——”
阎胡子的声音还没落地,他就听见头顶上传来嘣的一声,这声音不大,可是听在他耳朵里,却是几乎吓得他心跳都差点停了。
就算最不怕死的人,在临死那一刻都会不由自主地升起一种强烈的对生的渴望,阎胡子也是如此,刚才那一个声音,到底是什么传出来的?
他费力地仰起头,看向头顶的绳索,只见玉玲珑手中把玩着匕首,正低着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而绑着他的那根粗麻绳,却被割断了一股,齐整的绳头飘扬在风中,看得人心里不寒而栗。
这女人玩的是什么花样?
见阎胡子抬头看着自己,玉玲珑笑得更灿烂了。
“很快,你就知道好玩不好玩了。”
阎胡子很快就明白了玉玲珑的意思,只见那只白瓷儿般细腻的小手仿佛在拈花一般,捏着那只寒光闪闪的匕首。一点儿一点儿割着他手中的绳子。
麻绳断了一丝,又扩大到一缕,很快,又一段绳索嘣的一声,断了。
玉玲珑一边慢悠悠地割着绳索,一边玩味地看着阎胡子那张越来越恐惧的脸,他的眼睛倒映着湛蓝的天空,玉玲珑几乎都能看得清,他眼底那渐渐扩大的瞳孔。
玉玲珑仍旧是满脸不在乎的神情,小手随意地一挥,又一段绳索断了。
眼看着那根粗大的麻绳越来越细,阎胡子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每一段绳索的割断,他都以为自己下一刻就要从高高的城楼上掉下去,可是每一次他惊恐地闭上眼睛,都发现那最可怕的事情却没有发生,而紧接着,下一段麻绳又要断了。
这种反复的精神折磨几乎要让他濒临崩溃,他已经完全不敢再挣扎,或者完全也无法再挣扎,因为他浑身的肌肉都因为恐惧而变得紧绷绷的,他似乎能感觉到,自己的小腿都已经抽筋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由自主地开始想象,自己从这数十丈的城楼上摔下去,会是什么后果。
面目全非、脑浆迸裂、血肉模糊、骨断筋折……
一个又一个恐怖的词语控制不住地从他脑海里蹦出来,详细地描绘着他死后的惨烈情形,就算阎胡子胆子再大,他也忍不住打起哆嗦来。
在这一刻,他才深刻地认识到,这世界上的任何东西,跟生命相比都是那么微不足道,就算他保住了天煞堂老大的位置又怎样,人都死了,他还能享受什么?
眼看着玉玲珑的匕首再次向那所剩无几的几根绳索挥了过去,阎胡子终于大喊道:“够了!”
玉玲珑停住了手中的动作,黑玛瑙般的美眸望着他,带着几分诧异,似乎在纳闷他为什么出口喊停。
阎胡子哆哆嗦嗦地说道:“这、这位小娘子,在下知道错了,您就饶了我一命吧。”
玉玲珑略歪着头,桃花般艳丽的小脸似笑非笑,轻声说道:“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看着玉玲珑手中的匕首又靠近了那绳索几分,阎胡子豁出去了,嗷嗷大喊道:“我认输!天煞堂归你!从今往后,你就是天煞堂的老大!”
这一声用尽了他所有的力气,底下的人群听得清清楚楚,顿时响起了一阵惊呼。
谁能想到,那挂在城楼上的人,竟然是京城一霸、天煞堂的老大阎胡子?
阎胡子亮明了身份,众人不禁对他头顶上那个神秘的黑衣女子更好奇了,这女人是什么来头,竟然能让阎胡子低头认输?
玉玲珑俯视着满脸崩溃的阎胡子,俏脸漾起一抹朝霞般明丽的笑容。
“你不是不怕死吗?”
没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永远不知道临死前的恐惧,从一开始,玉玲珑就没打算真的杀了阎胡子,只不过,阎胡子实在是太过嚣张,不让他撞撞,他是不知道南墙有多硬的。
头顶上那条细细的绳索发出咯嘣咯嘣的声音,似乎随时随地可能断裂,阎胡子已经吓得语无伦次,连声说道:“你、你快救我上去,我都答应你了,你就饶了我一命吧!”
玉玲珑却好像并不着急,好整以暇地说道:“你既然已经不是天煞堂的老大,又凭什么跟我讲条件?”
阎胡子语塞。
玉玲珑遗憾地摇摇头,轻声细语般地说道:“只可惜,你答应得太晚了。”
白皙的小手在阳光下划出一道璀璨的光芒,阎胡子只听见头顶传来唰的一声,整个人便直直地坠落了下去!
他听不见下面人群发出的震天惊呼,看不见天上那灿烂的阳光,他的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眼中只有那急速接近的坚硬的地面。
他就要死了吗?这一次,真的要死了吗?
这一刻的感觉,充满了临死的恐惧,他的脑子异常的清明,迅速地回忆起所有的往事,占的最多的,竟然不是他辛苦创立为之付出半生心血的天煞堂,而是他甚少顾及的家人,温柔体贴的妻子,还有绕膝欢笑的子女……
原来他这一生,最重要的竟然不是天煞堂吗?
只可惜,他知道临死前一刻才认识到这一点。
眼看着马上就要撞上地面,他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可是等待他的,却不是那头骨碎裂的恐怖声音。
手腕上陡然传来一阵大力,将他硬生生地停在离地面三尺左右的地方,尽管被拉扯得浑身疼痛,可是他却清醒地意识到,他没死,他还活着!
有天煞堂的小弟冲上来,替他解开手腕上的绳索,连声叫道:“老大,老大!你怎么样?”
可是他却似乎完全听不到别人的声音,没有任何的反应,只是呆呆挣挣地坐在地上,双眼呆滞地看着前方,许久,他忽然爆发出猛烈的大笑。
一种从未有过的狂喜涌上了他的心头,这种感觉,是从鬼门关走过一次的感觉,这种感觉,是重获新生的感觉,从此以后,他的生命都将不一样了。
身上还带着破烂的绳索,阎胡子从地上一跃而起,飞快地冲出人群,直直地向城内跑去。
围观的众人议论纷纷,很确定地下了断言:“这人一定是疯了!”
听到别人的议论,阎胡子却丝毫不以为意,说他疯了?才没有呢,从现在开始,他才知道什么叫生命的意义,什么才是他最珍贵的东西!
只顾看着阎胡子飞奔而去的疯狂身影,待好事者抬起头来看向城墙的时候,却发现那个黑袍女子已经不见了。
玉玲珑缓缓地走下城楼,平静地似乎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她不是一个滥杀无辜的人,她想要的,也只是天煞堂而已,阎胡子虽然带人砸了她的如意赌坊,可是罪不至死。
所以她玩了个小花招,在绳索上留了一个暗扣,一割开,阎胡子就会掉下去,可是在最后关头,却会被那根最细却最坚韧的绳子拉住。
经历了这一次生死关头,相信阎胡子的胆子就算没吓破,也会吓没了。
她没有看到,城楼下的人群外,远远地站着一个骑黑马穿黑袍,面容俊朗的男子,一直在望着她。
直到看见她轻盈地从城墙上跳下去,旭王的脸上才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
这个小女人,还真会玩。
……
转眼到了年关,这是玉玲珑第一次与皇族人员一起过年,繁冗缛节自不必说,天天穿着礼服头戴沉重的首饰也是件累人的活计。
这一日又轮到平阳公主家宴请众人,有了上次那些女人的事,玉玲珑最不情愿去的就是平阳公主府,虽说有旭王相陪,却还是一脸的不愿意。
一大早就看见她懒洋洋的模样,旭王岂能不知道她的心思,走到梳妆台前,看着那个磨磨蹭蹭的女人,他忍不住笑了。
玉玲珑一向都是个干脆利索的人,这副拖延时间的模样还是头一次见到。
宠溺地揉了揉她的头,旭王笑道:“不愿意就不去,好好在家休息,我很快就回来。”
玉玲珑啪地放下手中的玉梳,瞪了铜镜中的旭王一眼,嗔道:“我不去行吗?你那个好姐姐天天闲着没事,就惦记给别人家送小三儿小四儿的,这回你亲自去了,她八成要安排一大群女人往你身上扑呢!”
“小三儿小四儿?”听到这新鲜的词汇,旭王不禁失笑,“你就那么不相信我?”
玉玲珑手攥着发梢,回身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因为是参加宴席,今天旭王穿了一袭墨色蟠龙纹蜀锦长袍,头戴燕翅白金冠,越发衬得他面如冠玉,风神秀朗,再加上他此刻嘴角边那抹似有若无的微笑,几乎让人一见便忍不住沉浸其中。
玉玲珑深深地叹了口气,嫁了个帅老公有什么用,还不是成天提心吊胆。
赌气般地回过身,玉玲珑狠狠地梳着长发,气愤愤地说道:“我不是不相信你,我是不相信那群女人!”
连她自己都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为了一个男人担惊受怕。
看着她这还没出门就先吃醋的小模样,旭王心里一软,几乎是用抢的把她手中的梳子夺下来,亲自动手替她梳理着长发。
“傻丫头,有你在,还有谁能勾得走我?就算是狐狸精也没用。”
玉玲珑被他的话逗得一笑,小指微微翘起,指着镜子里的旭王笑道:“这是你说的,我可记住了。”
将玉梳递给身后的萱草,旭王笑道:“嗯,我说的,决不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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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章阎胡子掉城楼这段戏,可以脑补蹦极的场景,哈哈,俺阴险滴笑
冬日的阳光慷慨地洒落在高大巍峨的永定门,也照耀着永定门下那攒动的人群中,给这些寒冷的冬天还不忘看热闹的人带来些许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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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地面数十丈的地方,一个身材粗壮的男子被麻绳捆着双手,吊在空中,双脚徒劳地蹬着,却根本找不到任何一个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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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这挂在城楼上示众的男人,就是曾经叱咤风云的阎胡子。
可是他并不是众人目光的焦点,众人看得更多的,却是坐在城楼上那个一袭黑袍的女子。
寒风烈烈,吹动着那女子的衣袍如云潮般翻卷,长长的发丝在风中飘动着,让她看起来如同临凡的仙女一般姿容脱俗,尽管看不清她的容貌,可是单是这分气度,就已经生生地压倒了尘世凡俗中的所有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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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玲珑低下头,看了一眼吊在空中,正像一只肥虫子一样扭来扭去的阎胡子,忍不住笑了。
伸出绣鞋,玉玲珑踢了踢他的脑袋,笑道:“怎么样,这地方风景不错吧?”
阎胡子在半空中本就没有着力点,被玉玲珑轻轻踢了一脚,身子更是摆动得厉害,那幅度看着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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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玲珑听到他的叫嚣,笑得清凌凌的双眼宛如两汪清泉,透着凉彻心底的寒意:“那有什么意思,就这样才叫好玩!”
“好玩个屁——”
阎胡子的声音还没落地,他就听见头顶上传来嘣的一声,这声音不大,可是听在他耳朵里,却是几乎吓得他心跳都差点停了。
就算最不怕死的人,在临死那一刻都会不由自主地升起一种强烈的对生的渴望,阎胡子也是如此,刚才那一个声音,到底是什么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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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人玩的是什么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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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玲珑略歪着头,桃花般艳丽的小脸似笑非笑,轻声说道:“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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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那挂在城楼上的人,竟然是京城一霸、天煞堂的老大阎胡子?
阎胡子亮明了身份,众人不禁对他头顶上那个神秘的黑衣女子更好奇了,这女人是什么来头,竟然能让阎胡子低头认输?
玉玲珑俯视着满脸崩溃的阎胡子,俏脸漾起一抹朝霞般明丽的笑容。
“你不是不怕死吗?”
没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永远不知道临死前的恐惧,从一开始,玉玲珑就没打算真的杀了阎胡子,只不过,阎胡子实在是太过嚣张,不让他撞撞,他是不知道南墙有多硬的。
头顶上那条细细的绳索发出咯嘣咯嘣的声音,似乎随时随地可能断裂,阎胡子已经吓得语无伦次,连声说道:“你、你快救我上去,我都答应你了,你就饶了我一命吧!”
玉玲珑却好像并不着急,好整以暇地说道:“你既然已经不是天煞堂的老大,又凭什么跟我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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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玲珑遗憾地摇摇头,轻声细语般地说道:“只可惜,你答应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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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不见下面人群发出的震天惊呼,看不见天上那灿烂的阳光,他的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眼中只有那急速接近的坚硬的地面。
他就要死了吗?这一次,真的要死了吗?
这一刻的感觉,充满了临死的恐惧,他的脑子异常的清明,迅速地回忆起所有的往事,占的最多的,竟然不是他辛苦创立为之付出半生心血的天煞堂,而是他甚少顾及的家人,温柔体贴的妻子,还有绕膝欢笑的子女……
原来他这一生,最重要的竟然不是天煞堂吗?
只可惜,他知道临死前一刻才认识到这一点。
眼看着马上就要撞上地面,他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可是等待他的,却不是那头骨碎裂的恐怖声音。
手腕上陡然传来一阵大力,将他硬生生地停在离地面三尺左右的地方,尽管被拉扯得浑身疼痛,可是他却清醒地意识到,他没死,他还活着!
有天煞堂的小弟冲上来,替他解开手腕上的绳索,连声叫道:“老大,老大!你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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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还带着破烂的绳索,阎胡子从地上一跃而起,飞快地冲出人群,直直地向城内跑去。
围观的众人议论纷纷,很确定地下了断言:“这人一定是疯了!”
听到别人的议论,阎胡子却丝毫不以为意,说他疯了?才没有呢,从现在开始,他才知道什么叫生命的意义,什么才是他最珍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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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玲珑缓缓地走下城楼,平静地似乎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她不是一个滥杀无辜的人,她想要的,也只是天煞堂而已,阎胡子虽然带人砸了她的如意赌坊,可是罪不至死。
所以她玩了个小花招,在绳索上留了一个暗扣,一割开,阎胡子就会掉下去,可是在最后关头,却会被那根最细却最坚韧的绳子拉住。
经历了这一次生死关头,相信阎胡子的胆子就算没吓破,也会吓没了。
她没有看到,城楼下的人群外,远远地站着一个骑黑马穿黑袍,面容俊朗的男子,一直在望着她。
直到看见她轻盈地从城墙上跳下去,旭王的脸上才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
这个小女人,还真会玩。
……
转眼到了年关,这是玉玲珑第一次与皇族人员一起过年,繁冗缛节自不必说,天天穿着礼服头戴沉重的首饰也是件累人的活计。
这一日又轮到平阳公主家宴请众人,有了上次那些女人的事,玉玲珑最不情愿去的就是平阳公主府,虽说有旭王相陪,却还是一脸的不愿意。
一大早就看见她懒洋洋的模样,旭王岂能不知道她的心思,走到梳妆台前,看着那个磨磨蹭蹭的女人,他忍不住笑了。
玉玲珑一向都是个干脆利索的人,这副拖延时间的模样还是头一次见到。
宠溺地揉了揉她的头,旭王笑道:“不愿意就不去,好好在家休息,我很快就回来。”
玉玲珑啪地放下手中的玉梳,瞪了铜镜中的旭王一眼,嗔道:“我不去行吗?你那个好姐姐天天闲着没事,就惦记给别人家送小三儿小四儿的,这回你亲自去了,她八成要安排一大群女人往你身上扑呢!”
“小三儿小四儿?”听到这新鲜的词汇,旭王不禁失笑,“你就那么不相信我?”
玉玲珑手攥着发梢,回身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因为是参加宴席,今天旭王穿了一袭墨色蟠龙纹蜀锦长袍,头戴燕翅白金冠,越发衬得他面如冠玉,风神秀朗,再加上他此刻嘴角边那抹似有若无的微笑,几乎让人一见便忍不住沉浸其中。
玉玲珑深深地叹了口气,嫁了个帅老公有什么用,还不是成天提心吊胆。
赌气般地回过身,玉玲珑狠狠地梳着长发,气愤愤地说道:“我不是不相信你,我是不相信那群女人!”
连她自己都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为了一个男人担惊受怕。
看着她这还没出门就先吃醋的小模样,旭王心里一软,几乎是用抢的把她手中的梳子夺下来,亲自动手替她梳理着长发。
“傻丫头,有你在,还有谁能勾得走我?就算是狐狸精也没用。”
玉玲珑被他的话逗得一笑,小指微微翘起,指着镜子里的旭王笑道:“这是你说的,我可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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