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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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看宋清泉和苏裴在一起的时候,细心、体贴,还很能照顾人的样子,但其实宋清泉脾气一直很暴躁,宋老爷子一直认为这和他自幼的体热有关,肝火旺盛的人通常都这样,宋清泉旺盛到数九寒冬能光着身子玩雪的,那得多暴躁啊。又因为宋清泉的脾气,他从小就容易和人打架闹事,以至于宋老爷子不得不早早的把他送到军队里,希望军队能把他培养得有纪律一些。

    天不怕地不怕的宋清泉一进部队,就因为身体素质太好选入了特战队,后来却又因为身高超标不得不离开海军,这才成了王奋强手下的兵。

    看着眼前这个地痞混混一样的家伙,宋清泉眯了眯眼睛,他最讨厌的就是在他面前自称老子的人了,二十岁之前的宋清泉从来没服过谁,常常连他爷爷的帐都不买,甚至到了三十岁之后的宋清泉也只服一个人,那就是王奋强,也只有王奋强能在他面前自称“老子”,那是近十年的血与汗,和无数个黑历史堆砌出来的。

    而此时的王奋强抱着胳膊靠在沙发上,他很清楚宋清泉的毛病,听到那混混说到“老子”二字,就知道这一架是免不了了,不过他并没有阻止,虽然他们队伍里的大部分人都有异能,可是王奋强只见过风狂刀和山炎刹的几次练手,他们每次对打,还只是以拳脚功夫对打,他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异能者之间要如何对战?要知道,现在危险的不只是丧尸,还有那些不服政府的异能者。

    这个叫超哥的地痞混混是个异能者,而且看样子是个力量型的异能者,何不让宋清泉和他打上一场,宋清泉的招式是在军队里训练出来的,和这种在街头打群架的地痞不同,也正好可以看看所谓的“平民招式”。

    可惜王奋强和宋清泉都不知道,现在街头混的混混们,早就没了那种所谓的意气之争,他们更注重的是实际,而且,超哥也不是那种十七八岁正热血的年纪。

    宋清泉那一拳正好打在他的肚子上,他只觉得那拳头仿佛都打到了肚子里面,把他的肠子都挤到了两边,疼得他连喊都喊不出来,而且最让他惊异的是,随着那拳头打到他肚子里的,还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古怪寒气,也正是这股寒气让他明白,面前这个人也是异能者。

    超哥的确有异能,但是他的异能是身体强化,力量增大并且让表皮变得坚硬,也就是血牛一只,属于异能者里最垫底的一种,他又怎么可能打得过一个当过兵,还有特殊异能的宋清泉?

    “大佬,大佬,别打!”超哥喘过气的头一句话就是喊“大佬”认栽。

    宋清泉冷着一张脸,心里却是烦闷得厉害,最近心情不爽正想找人打架,谁知道遇到的却是这么一个皮癞的玩意儿。

    超哥见宋清泉不说话,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谄笑着凑上前,说:“两位大佬怎么称呼,小弟名叫甄超,一直在这附近混,从没见过两位大佬,想必两位大佬是从别处刚来的吧。”他的意思是,宋清泉和王奋强就算再厉害,强龙还不敌地头蛇呢,大家最好相处得愉快一些,别给自己找麻烦。

    宋清泉虽然脾气不好,但也不是个傻子,自然也听明白了他的话,虽然他自认不可能打不过这么一个地痞,但他的队伍里面有老人,有小孩,还有女人,如果这些个地痞真的玩阴的,他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保护着那些人。

    想到这里,宋清泉点了点头,冷冷的说:“刚到广州。”

    虽然宋清泉态度不好,但甄超却是松了一口气,能得到异能的人,除了一开始得了传染病没死的,就是像甄超这样,走夜路被丧尸袭击却活下来的,他好不容易活下来,不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吧,也不想死得太憋屈。

    前段时间的异能者火拼,他原本是要去参加的,可是因为前一天晚上和自己的马子鬼混,一下睡过头,等他醒来的时候,那一大片的建筑都已经被异能者自爆夷平了。

    连续两次都能意外活下来,甄超忍不住幻想,自己说不定是某部小说里的主角,就等着打怪升级,走上人生巅峰了。

    可是现实实在是很残酷,他的异能太过普通,真正厉害的看不起他,他又不想参加军队的异能者小队,只好自己拉起一只队伍,想出城去杀丧尸,弄点晶核回来赚钱。

    宋清泉和王奋强的出现简直就是给甄超打了一剂强心针,一心想抱住这两人的大腿。

    “两位大佬刚到广州,本来该由小弟请两位大佬喝茶,只是现在附近的茶楼都关门了,不如去小弟自家开的小店,那里还有一些啤酒,给两位大佬接风洗尘。”甄超搓了搓手,笑得更加谄媚了,只可惜他原本也有差不多一米八的个子,在广东人中算是鹤立鸡群了,偏偏遇到两个比他还高的彪形大汉,硬生生的把他比矮了不少,又做出这幅样子,看着竟有几分猥琐。

    这个职介所因为也刚刚成立,电脑里的资料十分有限,刚才宋清泉和王奋强几乎已经看完了,现在有这么一个地头蛇邀请,两人都认为不如直接从甄超身上打听,于是爽快的同意了。

    甄超是那种标准的本地人,家里在老城区有一栋五层的小楼,一楼当了小卖部,二楼自家住,上面三层出租。他家原本就人口少,到了他这一代又只剩下他一个男人,家里的长辈把他当成心肝宝贝的疼,生生的把一个好孩子给宠成了无赖地痞。

    他的爷爷奶奶早逝,父亲又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因意外身亡,他母亲靠着出租房子和小卖部一直养着这个不上进的儿子,可惜前段时间他母亲也得了那种传染病死了。

    打开一楼的小卖部大门,甄超让后面跟着的两个小弟把桌椅拖到门口,又从冰箱里拿了两打啤酒和几包花生出来。

    宋清泉有些意外,因为小卖部里面竟然堆了不少各种食物和香烟、酒水、零食,这在物价疯长的现在,可以说是一大笔财富,竟然就这么大咧咧的放在这里,还让自己这个外人看到。

    甄超从小混迹街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他一看宋清泉的脸就知道他在想什么,立刻说:“这些都是我老妈给我留下来的,她当初得了那种传染病,怕自己死后我会被饿死,所以就把存款全买了东西放这里了。”想到死去的母亲,他不由的叹了口气,说:“我就在这条街长大,这附近的人就算知道我这里有东西,也不敢来抢。”

    宋清泉没有说话,开了一瓶啤酒喝了一口,刚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啤酒正是冰凉的时候,顺着喉管喝下去,顿时整个人都清爽了许多。

    “你这小日子过的不错啊。”因为宋清泉不是个善于交谈的人,王奋强只好接过话头,说:“这种时候还能喝冰啤,我看附近的房子都黑漆漆的,还以为你们这一片已经停电了呢。”

    甄超有些得意的笑道:“我们这里早一个礼拜就停电了,不过我家楼顶有一个太阳能发电机,还有一个小型的风力发电机,支撑几台空调和一个冰箱到是不成问题。”

    宋清泉和王奋强都是吃了一惊,广东的日照时间比较长,再加上沿海地区的风力比较大,的确适合安装这两种发电机,可是像广州这种大城市一般很少停电,所以城市里的人很少会想到装太阳能发电机或者风力发电机,想不到这个小地痞到是挺有前瞻意识的。

    甄超看他们两个吃惊就更是得意了,说:“小弟别的爱好没有,就是喜欢弄一些电机玩玩,两位大哥要是觉得方便,何不搬来住在这里,反正我家就小弟一个人了。”

    “你就不怕我们两个会害了你,然后把你这些全占了?”宋清泉冷冷的看了他一眼。

    甄超嘿嘿笑了一声,说:“小弟七八岁的时候就出来混世界了,看人从来没看错过,两位以前是当兵的吧,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兵。当过兵的人,心中都有正气,小弟一心待两位大佬,两位又怎么可能随意的害小弟呢?”

    王奋强听得一乐,说:“你到是油滑,说吧,这么给面子,到底有什么企图?”

    甄超的脸上诡异的红了一下,说:“我刚才在职介所里看到两位大佬在四楼,想来两位大佬是打算去杀丧尸吧?不知道能不能带上小弟一起去?”

    宋清泉上下打量着他,又扭头看了看小卖铺里堆积如山的物资,说:“你又不缺吃缺喝,为什么要出去杀丧尸?”

    甄超皱了皱眉,挥挥手让两个一直跟着他的小弟先回去,等他们走远了,才凑到宋清泉和王奋强身边,低声说:“你们想想,那种晶核如果没用,为什么会有人收?我见过丧尸的晶核,也见过一颗异能者的晶核,只是像玻璃一样,根本没什么特别的。而且我听说收集晶核的全是军部的人,你们想想,那晶核会不会和异能有关?或许能让异能者的异能更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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