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九章 合战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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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他膛目结舌,久久反应不过来之时,耳轮中就听咚的一声闷响,城主府的府门被人从外面硬生生的撞开,紧接着,一群身着百姓服饰的木人从外面冲杀近来,为首的一人,身穿金军将领的盔甲,不是旁人,正是刚‘投奔’第三军团不久的楚风。
冲进城主府内,举目前望,楚风一眼看到傻站在台阶上的陶华,他将手中的佩刀向前一挥,对身后的众木军大吼道:“敌军主帅在那!兄弟们,随我杀,斩下敌将的狗头!”
“杀——”
楚风率领的木军一拥而上,直向陶华扑杀过来。
这时候,陶华的侍卫队纷纷迎向敌人,与楚风率领的木军在城主府内战到一处。
现在的四方城,岂是一个乱字能形容,到处都在着火,到处都有残酷的厮杀。
装扮成百姓模样的木军足足有五万余众,散落在城中的各个角落,布下了天罗地网,对金军展开了血腥的杀戮。
许多四散军团将士听到城内乱了,刚从营中冲到大街上,连敌人的影子都未看清楚,便被埋伏在暗中的木军射成刺猬;另有不少金军还在营帐里熟睡,糊里糊涂的被冲杀进来的敌人砍掉脑袋。
六万人的第三军团,被乔装成百姓的木军杀的措手不及,毫无章法,乱成一团,死者、伤者不计其数,整座四方城,一时之间竟成了第三军团的地狱。
且说城主府内,陶华看到楚风带头来杀自己,终于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他冲着混战中的楚风怒吼咆哮:“楚风,你这卑鄙无耻的小人、狗贼,竟以诈降来欺辱本帅……”
“哈哈——”
战斗中的楚风大笑,说道:“陶华你听着,本将生是木国人,死是木国鬼,即便粉身碎骨。也不耻做卖国求荣的叛贼!陶华,你已陷入我军重围,若是投降,或有一线生机,若想反抗到底,这就是你的榜样!”
说话之间,他手中佩刀光芒四射,刀阵旋风释放出来,挡于他正前方的五名侍卫被刀阵旋风斩扫了个正着,五名侍卫。连人带铠被绞成肉泥。
“啊——”
陶华气的肝胆欲裂。咆哮一声。抽出佩剑就想冲下去与楚风拼命。
他身边那名负伤的偏将急忙把他拦住,急声道:“将军不可冲动,快从后门走吧,再耽搁……恐怕想走也走不了了……”
他话还未说完。从侍卫当中杀出一条血路的楚风提刀一步步走上台阶,冷冰冰地说道:“现在想走也来不及了!陶华,要怪就怪你自己选错了主子,犯我国境,杀我国民,尔等金贼,死不足惜!”
“将军快走!”
生死关头,那名偏将也豁出去了,猛的一推陶华。然后拎起战刀,强忍着身上伤口的疼痛,大吼一声,抡刀向楚风扑去。
看他直挺挺的扑向自己,楚风冷笑出声。身子向下一低,轻松避开他的锋芒。
偏将是在台阶上居高临下的扑杀,楚风把他让了过去,他直接跌落到台阶下,身子翻滚,轱辘出好远。
楚风看都未看他一眼,继续一步步的登上台阶,向陶华压过去。
那偏将从地上爬起,怒吼一声,运起浑身的冥气,在楚风的背后释放出刀阵旋风。
无数的气流由偏将体内生出,由下而上的袭向楚风的后背。
后者眼中精光乍现,沉声喝道:“金狗找死!”说话之间,他身形高高跃起,从台阶上倒飞下来,避开刀阵旋风的同时,人已下落到偏将的头顶上方,人未到,刀先至,佩刀借着下落的惯性,立劈华山的猛砍下来。
偏将来不及躲避,重伤的身体也没有躲避的力气,他只能硬着头皮横刀招架。
“当啷啷——”
随着一声刺耳的脆响声,偏将手中的大刀被震飞出好远,而楚风的大刀落势不减,正劈在偏将的脑门上。
“咔嚓!”
强横的一刀,也是致命的一刀!那偏将连声都未吭一下,整个人当场被佩刀从正中间豁开,活生生的被劈砍成两片。
“哎呀——”
眼睁睁看着同袍兄弟惨死于楚风之手,陶华又悲又愤又恨,人几乎已陷入半疯狂状态,他不顾身边侍卫们的阻拦,提剑向楚风冲去。
陶华虽是经久沙场的将领,但冥武却很一般,他所会的那点冥武在楚风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他冲上来的快,飞出去更快,只不过是被楚风一脚踢飞的,若非他是第三军团统帅,还有些利用价值,楚风攻出的恐怕就不是一脚,而直接是一刀了。
即便如此,楚风的重踢也让陶华承受不了,他跌落出好远,躺在地上,蠕动了几下,接着哇的一声喷出口鲜血,然后艰难的坐起身,看向楚风,双眼在喷火,眼角却渗出血泪。
见对方提刀向自己一步步走来,陶华不由得仰天哀叹:自己纵然跟随窦博一百年,也不可能变成窦博啊!若今日是窦博将军在此,第三军团何至于会有此惨败?
死就死了吧!有此惨败,自己还有何脸面回去见大人?想到这里,陶华抓起摔落在不远处的佩剑,回手架到自己的脖子上,用力抹了下去。
“将军不可——”
就在陶华万念俱灰,要横剑自刎的一瞬间,有人发出一声震天的吼声喊声之大,让满脸死灰的陶华都被震的一哆嗦。
他举目寻声望去,只见城主府外又冲杀近来一大群人,不过这回进来的皆是金军,为首两员身罩铠甲的大将正是金诚、周海二人,向后看,则是第三军团的众多偏将、兵团长以及无数的士卒。
金诚和周海看到陶华被楚风逼的要自刎,眼睛都红了,二人发出震人魂魄的咆哮声,双双挥舞银枪,向楚风冲去。
暗道一声不好,楚风的脸色顿变,金诚和周海在第三军团里可是一等一的好手,他俩杀来,自己再想擒下陶华已然不太可能了,既然擒不下他,干脆就先取他的脑袋再
想到这,他身子向下一弯,连续几个箭步窜出,冲到陶华近前,手中佩刀横扫对方的脖子。
见己方还没有全军覆没,还有部分将士幸存,陶华的心里又重燃起一丝希望,此时他已不想死了,见楚风来势汹汹的一刀砍到自己近前,他吓的一缩脖,就地翻滚,仰面轱辘出去好远。
“嗡!”
佩刀几乎是贴着陶华的头皮掠过。
一刀不中,楚风不依不饶,还想挥出第二刀,但抢先杀上前来的金诚已不给他再出手的机会了。
人未刀,银枪先至,银枪如电,在空中画出一道长长的银芒,直取楚风的头侧。
楚风无法继续追砍陶华,为了自保,他只得横回刀招架对方的银枪。
“当啷!”
佩刀挡开锋芒,楚风双手持刀,挥臂一轮,反斩金诚的腰身。
金诚抽身而退,让其锋芒,可是未等他出招进攻,一道劲风从他身边掠过,向楚风直冲过去,那是周海!
周海的银枪直取楚风咽喉,后者被他的快枪吓的打了个冷战,砍出去的刀已来不及收回,只能抽身避让。
刚把周海的银枪让过去,金诚的银枪又刺到了。
金诚和周海的实力都不在楚风之下,此时,二人又是合力大战楚风一个,后者哪能应付得过来?
只见两杆银枪在自己面前上下翻飞,左一枪,右一枪,枪枪都奔自己的要害,只打了十个回合,楚风已汗如雨下,身上的铠甲也被划破数处。
金、周死死缠住楚风,陶华乘机从地上爬了起来,看己方的将士们已把冲杀近来的木军团团包围,他长嘘口气,抹了抹脸上的冷汗,对战斗中的金诚和周海大喊道:“金将军、周将军,楚风这个卑鄙小人可恶至极,今日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他放跑,定要取下他的狗命!”
正在他膛目结舌,久久反应不过来之时,耳轮中就听咚的一声闷响,城主府的府门被人从外面硬生生的撞开,紧接着,一群身着百姓服饰的木人从外面冲杀近来,为首的一人,身穿金军将领的盔甲,不是旁人,正是刚‘投奔’第三军团不久的楚风。
冲进城主府内,举目前望,楚风一眼看到傻站在台阶上的陶华,他将手中的佩刀向前一挥,对身后的众木军大吼道:“敌军主帅在那!兄弟们,随我杀,斩下敌将的狗头!”
“杀——”
楚风率领的木军一拥而上,直向陶华扑杀过来。
这时候,陶华的侍卫队纷纷迎向敌人,与楚风率领的木军在城主府内战到一处。
现在的四方城,岂是一个乱字能形容,到处都在着火,到处都有残酷的厮杀。
装扮成百姓模样的木军足足有五万余众,散落在城中的各个角落,布下了天罗地网,对金军展开了血腥的杀戮。
许多四散军团将士听到城内乱了,刚从营中冲到大街上,连敌人的影子都未看清楚,便被埋伏在暗中的木军射成刺猬;另有不少金军还在营帐里熟睡,糊里糊涂的被冲杀进来的敌人砍掉脑袋。
六万人的第三军团,被乔装成百姓的木军杀的措手不及,毫无章法,乱成一团,死者、伤者不计其数,整座四方城,一时之间竟成了第三军团的地狱。
且说城主府内,陶华看到楚风带头来杀自己,终于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他冲着混战中的楚风怒吼咆哮:“楚风,你这卑鄙无耻的小人、狗贼,竟以诈降来欺辱本帅……”
“哈哈——”
战斗中的楚风大笑,说道:“陶华你听着,本将生是木国人,死是木国鬼,即便粉身碎骨。也不耻做卖国求荣的叛贼!陶华,你已陷入我军重围,若是投降,或有一线生机,若想反抗到底,这就是你的榜样!”
说话之间,他手中佩刀光芒四射,刀阵旋风释放出来,挡于他正前方的五名侍卫被刀阵旋风斩扫了个正着,五名侍卫。连人带铠被绞成肉泥。
“啊——”
陶华气的肝胆欲裂。咆哮一声。抽出佩剑就想冲下去与楚风拼命。
他身边那名负伤的偏将急忙把他拦住,急声道:“将军不可冲动,快从后门走吧,再耽搁……恐怕想走也走不了了……”
他话还未说完。从侍卫当中杀出一条血路的楚风提刀一步步走上台阶,冷冰冰地说道:“现在想走也来不及了!陶华,要怪就怪你自己选错了主子,犯我国境,杀我国民,尔等金贼,死不足惜!”
“将军快走!”
生死关头,那名偏将也豁出去了,猛的一推陶华。然后拎起战刀,强忍着身上伤口的疼痛,大吼一声,抡刀向楚风扑去。
看他直挺挺的扑向自己,楚风冷笑出声。身子向下一低,轻松避开他的锋芒。
偏将是在台阶上居高临下的扑杀,楚风把他让了过去,他直接跌落到台阶下,身子翻滚,轱辘出好远。
楚风看都未看他一眼,继续一步步的登上台阶,向陶华压过去。
那偏将从地上爬起,怒吼一声,运起浑身的冥气,在楚风的背后释放出刀阵旋风。
无数的气流由偏将体内生出,由下而上的袭向楚风的后背。
后者眼中精光乍现,沉声喝道:“金狗找死!”说话之间,他身形高高跃起,从台阶上倒飞下来,避开刀阵旋风的同时,人已下落到偏将的头顶上方,人未到,刀先至,佩刀借着下落的惯性,立劈华山的猛砍下来。
偏将来不及躲避,重伤的身体也没有躲避的力气,他只能硬着头皮横刀招架。
“当啷啷——”
随着一声刺耳的脆响声,偏将手中的大刀被震飞出好远,而楚风的大刀落势不减,正劈在偏将的脑门上。
“咔嚓!”
强横的一刀,也是致命的一刀!那偏将连声都未吭一下,整个人当场被佩刀从正中间豁开,活生生的被劈砍成两片。
“哎呀——”
眼睁睁看着同袍兄弟惨死于楚风之手,陶华又悲又愤又恨,人几乎已陷入半疯狂状态,他不顾身边侍卫们的阻拦,提剑向楚风冲去。
陶华虽是经久沙场的将领,但冥武却很一般,他所会的那点冥武在楚风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他冲上来的快,飞出去更快,只不过是被楚风一脚踢飞的,若非他是第三军团统帅,还有些利用价值,楚风攻出的恐怕就不是一脚,而直接是一刀了。
即便如此,楚风的重踢也让陶华承受不了,他跌落出好远,躺在地上,蠕动了几下,接着哇的一声喷出口鲜血,然后艰难的坐起身,看向楚风,双眼在喷火,眼角却渗出血泪。
见对方提刀向自己一步步走来,陶华不由得仰天哀叹:自己纵然跟随窦博一百年,也不可能变成窦博啊!若今日是窦博将军在此,第三军团何至于会有此惨败?
死就死了吧!有此惨败,自己还有何脸面回去见大人?想到这里,陶华抓起摔落在不远处的佩剑,回手架到自己的脖子上,用力抹了下去。
“将军不可——”
就在陶华万念俱灰,要横剑自刎的一瞬间,有人发出一声震天的吼声喊声之大,让满脸死灰的陶华都被震的一哆嗦。
他举目寻声望去,只见城主府外又冲杀近来一大群人,不过这回进来的皆是金军,为首两员身罩铠甲的大将正是金诚、周海二人,向后看,则是第三军团的众多偏将、兵团长以及无数的士卒。
金诚和周海看到陶华被楚风逼的要自刎,眼睛都红了,二人发出震人魂魄的咆哮声,双双挥舞银枪,向楚风冲去。
暗道一声不好,楚风的脸色顿变,金诚和周海在第三军团里可是一等一的好手,他俩杀来,自己再想擒下陶华已然不太可能了,既然擒不下他,干脆就先取他的脑袋再
想到这,他身子向下一弯,连续几个箭步窜出,冲到陶华近前,手中佩刀横扫对方的脖子。
见己方还没有全军覆没,还有部分将士幸存,陶华的心里又重燃起一丝希望,此时他已不想死了,见楚风来势汹汹的一刀砍到自己近前,他吓的一缩脖,就地翻滚,仰面轱辘出去好远。
“嗡!”
佩刀几乎是贴着陶华的头皮掠过。
一刀不中,楚风不依不饶,还想挥出第二刀,但抢先杀上前来的金诚已不给他再出手的机会了。
人未刀,银枪先至,银枪如电,在空中画出一道长长的银芒,直取楚风的头侧。
楚风无法继续追砍陶华,为了自保,他只得横回刀招架对方的银枪。
“当啷!”
佩刀挡开锋芒,楚风双手持刀,挥臂一轮,反斩金诚的腰身。
金诚抽身而退,让其锋芒,可是未等他出招进攻,一道劲风从他身边掠过,向楚风直冲过去,那是周海!
周海的银枪直取楚风咽喉,后者被他的快枪吓的打了个冷战,砍出去的刀已来不及收回,只能抽身避让。
刚把周海的银枪让过去,金诚的银枪又刺到了。
金诚和周海的实力都不在楚风之下,此时,二人又是合力大战楚风一个,后者哪能应付得过来?
只见两杆银枪在自己面前上下翻飞,左一枪,右一枪,枪枪都奔自己的要害,只打了十个回合,楚风已汗如雨下,身上的铠甲也被划破数处。
金、周死死缠住楚风,陶华乘机从地上爬了起来,看己方的将士们已把冲杀近来的木军团团包围,他长嘘口气,抹了抹脸上的冷汗,对战斗中的金诚和周海大喊道:“金将军、周将军,楚风这个卑鄙小人可恶至极,今日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他放跑,定要取下他的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