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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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渐渐泛起鱼肚白,晨雾缭绕,薄纱般笼罩着大地。

    花怜月在熟悉而温暖的怀抱怀抱中醒来,内心是久违的平静。她抬起头,却见刘晖依然在沉睡中,他的眉宇间难得的舒展开,那抹细细的川纹似乎完全消失了。嘴角还微微上扬着,似乎正沉醉在美梦之中。

    花怜月抬起手,修长的指尖在他的眉宇间轻轻抚摸着。这样无忧无虑的睡颜让他少了几分威严,多了一丝稚气。虽然她很喜欢看他这幅模样,可是他们毕竟身处敌营,并不能太过松懈。

    花怜月轻轻叫了他一声:“阿晖!”

    刘晖没有反应,他的呼吸声依然平稳安逸,似乎很久没有睡的如此舒心。花怜月只得轻轻摇晃着他的肩头,提高了嗓门又叫了一声,刘晖这才含含糊糊的答应了。

    花怜月有些心疼,也有些好笑,她伸手理了理他有些另鲁昂的衣襟,小声道:“醒醒,别睡了,这可不是在丹翠山庄。”

    刘晖眼睛还未完全睁开,却下意识的收紧手臂,在她额头落下一记亲吻,才道:“知道了。”他松开手,翻身坐起。

    潇潇一直在帐外等候着,听到屋里有了动静,忙将洗漱的水,帕子,青盐等物送了进来。

    刘晖见她是北冥人,面上有些淡淡的。花怜月知道她身上还带着伤,忙从床榻上下来,接过潇潇手中的铜盆,道:“行了,行了,我这里不用你伺候,还是多歇歇吧!”

    潇潇偷眼瞧了瞧背对着她整理衣服的刘晖,咬了咬唇,小声嗫嚅道:“夫人,你是不是就要走了?”

    花怜月愣了愣,不知该如何回答她的问题。刘晖一皱眉,他回过身蹙眉望着潇潇,冷声道:“谁让你来问的,你们三皇子吗?”刘晖面沉似水,一对墨眸却如刀锋般锐利,直刺得潇潇心头一颤,根本不敢与他对视。

    潇潇迅速的低下头,双手拼命绞着衣角,小声道:“不,不是,是我,我自己想问的......”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话,她却说的结结巴巴。

    花怜月忙拉了刘晖一把,薄嗔道:“你别吓唬她,这几日也亏她尽心尽意的伺候着,否者我这条命只怕早就交代了!”她又对潇潇道:“你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

    潇潇抬起头,鼓起勇气道:“夫人,我知道您是个心善的。我只是想问问,如果你要离开,能不能带我一起走?我,我......我不想再继续做舞姬了。”

    “这.......”潇潇的要求,还真是让花怜月为难了。说起来,她自己还只是个阶下囚,目前还要依靠刘晖将自己弄出去,她又拿什么来满足潇潇想要离开的愿望。

    潇潇见她面露难色,就知道自己提出的要求似乎过分了。可是她在北冥已经没有了亲人,一个孤身少女,又有几分姿色,身份还是卑贱的舞姬。若是运气好,在颜色尚好的时候,能被赐给某个功臣做个暖床的工具。若是运气不好,等到年老色衰,就会被驱赶出府。或是沦为乞丐,或是沦为最低等的妓人。

    这些结局都是潇潇不想要的,她想要改变命运,想要如同普通少女那样过普通的生活,花怜月就成为她能抓住的唯一希望。

    潇潇还欲哀求,刘晖却冷冷的开口了:“退下!”

    “夫人......”潇潇一脸祈求的望着花怜月,刘晖却再次提高嗓门呵斥道:“退下!”刘晖声音冷厉,根本不容商量,潇潇胆怯了,只得慢慢退了下去。

    一直没有出声的花怜月,等潇潇出去后,才道:“阿晖,真没有法子帮她吗?”

    刘晖叹了口气,不是他狠心,而是花怜月实在是耳根子太软。他们又身处敌营,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万劫不复。所以他不敢轻易应承任何要求,自然也不能胡乱给人希望。

    花怜月见他一脸为难,自然也没有再继续强求。俩人各自洗漱过后,又有人送来了早膳。虽然只是简单的薄粥,面饼,咸菜,他们却吃的干干净净。

    刚刚用完早膳,羽元又派人将刘晖请了过去,这次他没有带上花怜月,花怜月只得乖乖的在帐篷里等消息。

    为了打发时间,她让潇潇送来了一些细麻绳与白色,黑色的布头。因为见到刘晖的鞋子有磨损的痕迹,她想要为他做双新鞋。

    潇潇倒是没有再提要跟她走的话,只是细心的给花怜月打下手,弄得花怜月想要安慰几句都无从开口,只得悻悻作罢。

    鞋样子是花怜月随手画好,然后用剪子小心剪出来的。潇潇则在一旁将那些布头撕成一片一片,再将它们均匀地叠加起来,铺平、铺匀,涂上面浆,然后把上了浆的布块一层层地糊在木板上。为了能让它们快些干透,潇潇甚至还搬来了一个火盆。然后将两条凳子架在通红的火盆上,等布块晾干后揭下来,就成了做布鞋的原料。

    这样急赶出来的活计其实算不得上乘,不过花怜月只是为了赶时间,也就没管那么多。用上火盆助攻,那些上了面浆的布块很快就被烘干了,随后按照花怜月剪出的鞋样子裁剪好,再叠加在一起包上干净的白棉布,用针线细心的缝制好,就是一双崭新的鞋底。

    花怜月其实很少做这样的针线活,所以最初针脚走的歪歪斜斜,实在有些惨不忍睹。于是她又全部拆了重新来过。虽然做了不少倒事,她依然缝的津津有味,还不准潇潇插手帮忙。

    潇潇也只得随她去了!

    纳鞋底是个费力气的活计,花怜月最先干劲十足,时间一长,她就觉得手指酸痛,眼睛发花。潇潇在一旁见她几次用力,针尖都没能穿过鞋底,不由劝道:“夫人,也不急在这一时,不如歇歇,喝口水吧!”

    “不用,最后几针就完事了,哎呀......”花怜月眼一花,针尖狠狠扎在了自己的指尖上。一颗血珠子慢慢在她指尖汇聚,颤颤巍巍的,就像颗美丽的红宝石。

    “怎么了?”刘晖正好在帐篷外,听见了她的惊呼声,忙大步闯了进来。

    “你回来了!”见到他回来,花怜月高兴的丢下了手中快要完工的鞋底,迎了上去。

    “我看看!”

    花怜月有些赫然的将受伤的手指送到他眼前,小声道:“其实没什么,就是被针扎了一下而已。”

    “笨死了,人家的针都是用来扎布,你的针专门用来扎肉!”刘晖虽然心疼,还是忍不住调侃她几句。

    他没想到花怜月还敢拿针线,记得以前她就兴起过为自己绣荷包的念头,结果她将自己十根手指扎的千疮百孔,却还是将好好的鸳鸯绣成了肥水鸭!

    从此花怜月就认清了自己在针线活上是个傻子的真相,再也不肯捻针扯线。

    调侃归调侃,刘晖还是转头对潇潇吩咐道:“去找军医取些伤药来。”

    “不用,不用!”花怜月忙叫住了潇潇,苦着脸道:“若是老军医知道只是被针扎了而已,就敢浪费他的伤药,非抱怨我不可。”她将指尖放进嘴里吸允片刻,随后笑着道:“瞧,这不就好了!”

    刘晖无奈的摇摇头,饶有兴致道:“你不是说再不动针线了吗?这会子又在绣什么?”

    花怜月忙拉着他来到乱糟糟的桌案边,邀功般的笑道:“你来瞧,看看我做的鞋垫合不合脚!”

    她拿起自己辛辛苦苦做好的鞋垫,想要给刘晖试试大小,却发现原本雪白干净的鞋垫边缘染上了自己的鲜血。她不禁跺了跺脚,极为懊恼的道:“这下可好,一针下去,忙了大半天的活计全废了。我真是笨,一点小事都做不好。”

    刘晖道:“早说了不让你动针线,偏偏又要逞能。拿给我瞧瞧!”他虽然嘴里刻薄,却对花怜月帮自己做的第一双鞋垫极感兴趣,于是拿在手中细瞧。

    虽然有很多拆过的痕迹,针脚也不算细致,却比那个肥水鸭荷包好上太多。刘晖还放在脚上比划了一下,居然十分合适,他不由惊诧的道:“我记得你没给我量过尺寸,怎么会如此合适?”

    花怜月双颊飞上两抹嫣红,她小声嘟囔道:“在丹翠山庄时闲来无事也想过给你做鞋来着,所以早就量过尺寸,只是因为一直懒着,所以迟迟没有动手。”

    刘晖心中一荡,倒是真舍不得手上这双鞋垫了。

    潇潇也在一旁惋惜的道:“若是旁的,还可以绣些小花上去将血迹给盖住,可惜这垫子是浆过的,没法往上面绣东西,只能浪费了。”

    刘晖眼睛一亮,道:“谁说没有办法了,去取笔墨来。”

    潇潇不明所以,还是乖乖的取来了笔墨。

    刘晖取笔在手,沾取了墨汁,在鞋垫上涂抹起来。不一会,被血渍弄脏的地方,渐渐成了一朵含苞待放的红梅。

    “如何?”刘晖收了笔,神情颇为得意。

    花怜月不得不叹道:“化腐朽为神奇,贤王就是贤王,这样的精湛的画技,只怕在东秦都难寻敌手。”

    “夫人谬赞了!”刘晖嘴上虽然谦虚,神情却颇为得意。

    他想了想,索性用针将自己的指尖也刺破了,滴在另一只干净的鞋垫上,然后用笔墨将自己的鲜血勾画成一簇怒放的红梅,如此一来,两只鞋垫刚好配成一对。

    不过刘晖并没有将这对鞋垫还给花怜月,而是收进自己的怀中,美其名曰不想被花怜月糟蹋了自己的心血。花怜月听了忍不住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不过她心中十分清楚,他其实是不想她再继续遭受针扎的苦楚。

    挥手让潇潇退下,刘晖上前将花怜月搂入怀中,他虽然一句话都没有说,用的力道却很大,似乎想要将她的身子嵌入自己的体内。花怜月埋首在他怀中,半响后,才闷闷的道:“你.....又要将我送走了吗?”

    刘晖微微一叹,低头在她鬓边落下一个亲吻。他的唇十分灼热,就像是烙铁般,让她浑身发热。

    耳边传来他无奈的低喃:“是呀,又要将你送走了。”虽然说是送走,她却感觉到他的双臂又加大了力道。

    虽然觉得有些疼痛,花怜月还是舍不得挣开。

    埋首在他怀中,她心中却莫名升起一股悲苦之意。为何总是这样,明明他们已经成亲了,分别的日子却永远都比相聚的日子要多。

    过了半响,她才小声问道:“你是用自己换取了我的自由吗?”

    刘晖垂着头,外人看着,只觉得这对夫妻是难舍难分。实则,他的唇紧贴在她的耳边,小声道:“不用担心,我已经做了完全的准备,你先回家等我。不用多久,这边的局势就可以定下来,到时我们就可以团聚,再不用分开。”

    花怜月怎么可能不担心,又不想让他为难,她只能闭紧嘴,又往他怀中贴紧了些。良久后,她终究忍不住,抖着嘴唇道:“丹翠山庄太大了,现在连邀月也不在,我一个人住着会害怕,你一定要早些回来......”

    “好,好,我一定早些回家!”刘晖的声音有些异样,花怜月一愣,想要抬脸瞧瞧。刘晖却将脸藏在她的鬓边一直不肯动弹。

    很快,花怜月就敏锐的感觉到,自己鬓边的发丝似乎被温热的液体打湿了。

    ......

    一辆带着烟尘,看上去极为普通的马车在官道上飞驰,不一会功夫,便驶入了一个平静的小镇。

    看着熟悉而又干净的巷子,还有道路两旁的各色商铺茶楼,花怜月感慨万分。她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还能活着踏入东秦。

    潇潇也在好奇的张望着,这是东秦,不管是衣饰还是建筑,果然与北冥有极大的不同。

    本来她已经绝望了,谁知在花怜月准备动身的时候,刘晖又漫不经心的对羽元道:夫人身上的伤还未痊愈,路上不能没人服侍。果然,羽元二话不说,就将潇潇送给了花怜月。

    见潇潇原本还在好奇的四下张望,靠近丹翠山庄的地界后,却渐渐显出局促之态。花怜月微微一笑,安慰道:“不用担心,以后你就将丹翠山庄当成你的家。如果有谁不开眼敢欺负你,你可以找张家少爷给你撑腰。”

    她的车帘一直是掀开的,说话的声音也不小,外面的人自然能够听的清清楚楚。

    花怜月话音一落,就听张远扬在车窗外笑道:“花姐姐别吓唬人,你当丹翠山庄里都是些什么人?谁会去欺负一个弱女子。”、

    “我可不是什么弱女子!”潇潇不服气的道:“我的力气可大了,才不会被人欺负。”

    “也不知是谁被一只鬣狗吓得差点尿裤子!”

    张远扬话音未落,马车里飞出一块吃剩下的鸡屁股,不偏不倚正好砸中张家少爷,他身上那件才换上的天蓝色蜀锦刻金丝如意蝙蝠纹长裳的胸口,被染上一块大而醒目的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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