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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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柜,你们这石料可还有?”

    看起来老实木纳的伙计摸着后脑勺道:“姑娘就不要打这石料的主意了,我师父最喜欢石料,这些年天南地北的跑,好不容易收集了一些,是万万不肯出售的。“

    钟秀挑眉:“怎么,你们打开门来做生意,竟有不卖的道理。”

    那伙计看到秀美的钟秀,脸色涨的通红:“不…不是…这个…这个石雕是卖的,可…石料…石料不行。”

    沈欢好笑的看了眼钟秀,然后安抚他:“我这丫头嘴巴厉害些,但是并无恶意,小哥不要介意,我只是真心稀罕这些石料,不知道怎么能让令师割爱,卖与我稍许。”

    少年伙计摇头:“不行的,师父是绝对不允许的。”

    “可否让我见一下令师。”沈欢提出。

    钟秀将几枚铜板塞到少年伙计手中,那伙计连忙推辞:“姑娘不用这样,我…我这就去找师父。”

    然后少年伙计头也不回的往后走去,有种落荒而逃的架势。

    沈欢笑道:“连店都不要了,我们钟秀倒是蛮厉害的嘛。”

    钟灵也笑了出来:“虽然呆头呆脑的,可是长得还算清秀。”

    没想到钟秀却十分坦然大方没有一点儿羞涩:“你们可真没意思。”

    话说间就见少年拉着一个人过来了,那人年纪约有五十,两鬓斑白,却精神矍铄,双眼有神,此时正不耐烦的向少年道:“你这头犟驴要干什么,没看见我正忙着吗!”

    少年只管闷头前行,拉着老头儿走到沈欢面前:“这位姑娘要见您。”

    沈欢裣衽半礼道:“老先生。”

    胡一刀是雕刻界有名的大师。虽然工匠地位低下,但是凡是在一门工艺上达到了大师的级别,都会受世人尊重。便是在世家,也多受礼遇。甚至有些大师,地位尊崇,世家也不能奈其何,所以沈欢行这半礼并不过分。

    “小丫头为何非要见我。”胡一刀打量着沈欢。

    “我为夺先生所爱而来。”沈欢一句一字道。

    老头没好气道:“那你就走吧,老头我是个小气的人,没有心情和别人分享所爱。”

    “先生可知,世间夺人所爱者有两种人?”

    “什么意思?”

    沈欢笑道:“夺人所爱者无非为两种人,一种是当世仇人。可我与先生素昧平生,自然无仇无怨。而另一种则是知音同好。因爱好一致,难免在某些事情上有些争执,不知先生觉得我说的是否有道理。”

    胡一刀看向沈欢,颇有些兴趣:“小姑娘年纪不大,口气却不小,竟敢口出狂言说是我的知己。”

    沈欢见胡一刀不急着走,心中雀跃:“这枚双鱼雕的材质温润凝腻,天下间唯有江南东路福建的寿山村才有如此美石。寿山村出美石,除了这种田黄冻石。还有很多其他种类,如同片片桃花瓣浮沉在清澈溪水之中的桃花冻石;凝结脂润、细腻纯净的芙蓉冻石;石性凝结,透明度强。晶莹透澈的理智冻石;细细数来,有十几种之多……”

    胡一刀眼睛一亮,沈欢心道有门儿,便继续道:“而这两枚石雕狮子则出自江南东路浙江的青田村,青色微黄,莹洁如玉,细腻纯净。

    青田奇石最大特点是一块石头有多种颜色,有些甚至多达十几种颜色。世人喜爱青田石,并赋予其“六相‘:即纯──是指石质细密。具有温润之感;净──是指无杂质,具有清静之感;正──是指不邪气。具有正雅之感;鲜──是指光泽鲜艳,具有恒丽之感;透──是指照透明。具有冰质之感;灵──是质有生命,气脉内蕴,光彩四射之感……”

    啪啪啪,胡一刀鼓掌,十分叹服的点头:“姑娘果然为同道之人,见识不凡。老夫收集奇石几十年,竟不如姑娘研究的透彻,这‘六相’之说,句句在理,将青田石描述的如此形象,实在是令人佩服。”

    沈欢有些不好意思,她毕竟多了些经验,有作弊之嫌:“先生谬赞,不过些纸上谈兵,不若先生身体力行。”

    “你说的确实不错,不过…”他语气一转:“姑娘虽会赏石,可奇石再美若无人雕琢也只是顽石一块,姑娘可也精通雕刻一道?”

    他是相信沈欢懂得石头,但是,雕刻一道博大精深,与之书画也不逊色,他不相信沈欢这种细弱的小姑娘能够精通。

    沈欢正色道:“我与先生爱好随同,但是所擅长的却有所不同,先生喜雕刻,我却爱篆刻,虽殊途同归,却也有差别。我自认篆刻略有小成,不过却算不上精通,只能厚着脸皮请先生割爱了。”

    “篆刻?你用石头来篆刻?”胡一刀有些惊讶。

    沈欢挑眉:“石头又怎么了,岂不知有些石头不逊于任何美玉,甚至风骨更胜,想不到先生这样的人也会着象。”

    胡一刀拍自己的脑袋,由头叹气:“倒是我格局小了,姑娘的眼光心性老夫佩服,想必手艺也不会辱没这些顽石,姑娘同我到作坊走一遭,看看能否找到有眼缘的石头。”

    沈欢喜不自胜:“多谢先生了,您放心,一会儿我会手下留情的。”

    从胡一刀的铺子出来,沈欢已经兴奋的难以言表了,她收获了两枚田黄石和三枚灯光冻,这要是放到现代几千万还不一定能买到。

    “郡主,你别傻开心了,咱们已经晚点儿了。”钟秀提醒道。

    沈欢拍一下脑袋:“哦,看我,一不小心又忘记时间了,咱们赶快去吧,钟灵明日去找邓先生让他给胡先生送钱。”

    “郡主放心。”

    沈欢来到第一楼时,天色彻底暗下来,皓月当空,繁星满天,灯火辉煌的第一楼车如流水马如龙,热闹非凡。

    凡是有些规模的酒楼都会开辟女性通道,有专门的女小二接引。第一楼自然也不例外。

    前来接待沈欢的清秀女子举止优雅,礼仪周全,对沈欢恭敬道:“不知贵客要去哪个房间?”

    “春色海棠。”

    “您这边请。”

    沈欢被领着到了远离街道的一座幽静小院儿,来到春色海棠的房间,刚推门进去就被一个红色的身影个抱住了。

    “欢儿妹妹,好久不见啊~”

    是唐璐瑶!

    沈欢惊讶欣喜,顺势抱住她笑道:“你个没良心的,怎么这么久才来见我。”

    唐璐瑶放开她,笑吟吟的拱手道:“都是小生的错,惹姑娘不满,还请姑娘教训,小生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你这小生嘴还真甜,本姑娘大人大量,就不和你计较了。”沈欢与她调笑。

    这时,沈欢才看清楚她。

    一袭艳丽红裙衬得唐璐瑶身姿修长,玲珑有致,颈间挂着闪闪的宝石璎珞,乌黑长发绾成高髻,带着整套的红宝石头面,整个人艳光四射。不同于陆珧艳色中带有的高贵,她的艳丽多了几份野性,比之四年前,显得越发干练,不知为何眉目间的豪爽气息不见了,倒是多了两份锐利和一分隐约的倨傲。

    两人笑着坐下,沈欢向秦翊秦越和赵玥打招呼。

    “难得老朋友凑齐了。”唐璐瑶豪爽的笑道,“今天要好好庆祝一下,来人,上酒!”

    沈欢和秦越两个年纪小的以茶代酒,几人连干了三杯。

    虽然秦越想喝,但是秦翊管的紧,只能作罢,而沈欢则是身体原因,滴酒不能沾。

    沈欢和秦越有段时间没见了,这小子还是臭屁傲娇的不行,秦越不想秦翊性格温和,处事周全。他性格纯然,于待人接物为人处世方面多不擅长,有些不通人事,而且不喜经史子集这种书,对数学天文地理等杂学兴趣十足。沈欢在这上面见识多一些,能给他不少提示,两人虽然甚少见面,但私下的通信不断。

    好不容易见一次面,聊天便停不下来了。

    “你们两个倒是别光顾着聊天,多吃些菜啊。”唐璐瑶对两人笑道。

    此时菜已经上齐了,第一楼果然名不虚传,比之宫里的御厨也不遑多让,且更有特色,几道招牌让沈欢吃的十分过瘾。

    “璐瑶你这段时间都在忙什么,唐大叔都回来了,你也不见清闲。”赵玥问道。

    赵玥没好气摇头:“唉,我爹爹回来后,变得越发不管事了,每天四处乱跑,不知道忙些什么,前些天在洛阳抓住他,他竟然为了一盆魏紫跟人斗茶。”

    接着唐璐瑶就开始诉苦了。

    原来自唐瑄瑞出海后,她就开始全盘接收明宇商行的生意,同时还要照料硕人阁和酒坊的生意。她年纪小却心气儿高,为了打理好生意下了不少功夫,吃了不少苦,虽然渐渐稳住了,却还是每天忙得马不停歇。

    唐瑄瑞回来后虽然接管了一些事情,但是大部分事情还是落在了唐璐瑶身上。

    “想来唐大叔正忙着为你的终身大事考虑呢,招个乘龙快婿,以后就能完全当甩手掌柜了。”沈欢开玩笑道。

    只是话音刚落,沈欢就发现唐璐瑶的脸色微变,眉宇间的多了一丝郁色和不平,但很快调整了过来笑盈盈道:“那我可就借小欢欢吉言了,不过不要光说我了,玥儿的终身大事可还没有解决呢,赵大娘可是急的头发都白了呢。”

    赵玥扶额:“你们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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