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留条尾巴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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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7了,翻年就38,离40不远了。可我至今仍是个打工崽,失业断炊的达摩克利斯剑,一直在我头顶高悬,我着急的呀。”
在白驹的印象里。
亲和且强势的许部。
从来没有这么焦虑直白,掏心掏肺的倾述过:“我不像你,你才满30,还有一大把青春可以挥霍和等待。这是上海,过去是冒险家的乐园,今天仍然是。上海滩,国际大都市,遍地是机会,就看你抓不抓得住?有没有这个运气的呀?我爸妈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知识分子,没能给我积累太多的资金和人脉,只会住在二指宽的小平房里,愤世嫉俗,怨天尤人。因此,我要出人头地,只能靠自己。我的同桌同学,当年睡我下铺,各方面都不如我的呀。可他一毕业,就进入了公司高层,当了执行董事,五子登科,什么都有了。上次在街上偶遇,塞给我一张名片,一张提货卡,让我有空去叙叙,可我混成这个样子能去吗?名片我撕得粉碎,提货卡我交给了老婆,因为,上面有整整一万元的现金……”
白驹静静的听着。
同时,有些感概。
他想,不知道许部也曾这样给别人讲过没有?至少,他能给我讲这些心里话,是把我暂时当成了他的朋友。可我,真是他的朋友吗?
他讲的这一切。
不过是为了博得我的同情,从而同意他的要求所作的铺垫。
一个在自己眼里,曾是那么充满智慧,体谅下属,充满亲和力,具有很强执行力和领导力的部领导,内心原来是这么回事?
可是。
我得承认。
许部说的是真正的心里话!就是那种剥掉了表面,无限风光和正直高尚光环,露出的凡夫俗子心理和小市民的心态。
虽然琐碎庸俗。
却更真实可信。
说实话,我也是常常这样想,这样做的呀。只不过,我没他这么勇敢,敢于把自己最纯粹自我的一面,暴露给我。我白驹,就做不到……
许部慢腾腾踱到。
那个墨绿色玻璃箱前。
轻轻叩叩,玻璃箱的翻盖,便自动向上弹起。他随手拈起那一小包彩色的干嚼咖啡丸,在自己手里惦惦,然后举到白驹眼前。
“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的呀?”
“干嚼咖啡丸呗,产地,”
白驹认真瞧瞧英文商标:“美国?纽约!第五大道F—G号。”再想想,又说:“咦,这不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可口可乐’公司所在地吗?”
许部淡然一笑。
右手一扬。
将它重新扔进墨绿色玻璃箱,叩叩,那玻璃翻盖又自动落下,俨俨的盖上。“你说得不错,的确是可口可乐公司的产地。”
他拍着手掌。
让那玻璃箱子,随着自己的掌声,慢慢落回地面。
然后把自己的右手按在其上,古怪的伸伸舌头:“愿上帝饶恕我吧,我得告诉你,那一切都是假的。这所谓的干嚼咖啡丸,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摇头丸。会所里的摇头丸一般分二种,弱性和烈性,用颜色区分。这色彩鲜艳的,就是烈性摇头丸。好东西啊,吃一颗,至少二个钟头以内,你活在天堂,人间的一切烦恼都不会找你的。有时,说真的,我真是想吃的呀,而且想吃上一大把,一劳永逸,永远生活在梦幻天堂,那儿,可真美。”
白驹瞪大眼睛。
听得毛骨悚然。
摇头丸,至今己觉不新鲜,还在校园读书时,就听说有学姐学哥们,偷偷吸食这有毒的玩意儿。一个有职有权,有脸面和地位的,著名高科技公司的中干,竟然发展到了想食摇头丸之地步,可见其压力有多大?
心态有多脆弱?
“对了,知道那个‘重金寻找现场目击者’的头版头条吗?”
“我今年37了,翻年就38,离40不远了。可我至今仍是个打工崽,失业断炊的达摩克利斯剑,一直在我头顶高悬,我着急的呀。”
在白驹的印象里。
亲和且强势的许部。
从来没有这么焦虑直白,掏心掏肺的倾述过:“我不像你,你才满30,还有一大把青春可以挥霍和等待。这是上海,过去是冒险家的乐园,今天仍然是。上海滩,国际大都市,遍地是机会,就看你抓不抓得住?有没有这个运气的呀?我爸妈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知识分子,没能给我积累太多的资金和人脉,只会住在二指宽的小平房里,愤世嫉俗,怨天尤人。因此,我要出人头地,只能靠自己。我的同桌同学,当年睡我下铺,各方面都不如我的呀。可他一毕业,就进入了公司高层,当了执行董事,五子登科,什么都有了。上次在街上偶遇,塞给我一张名片,一张提货卡,让我有空去叙叙,可我混成这个样子能去吗?名片我撕得粉碎,提货卡我交给了老婆,因为,上面有整整一万元的现金……”
白驹静静的听着。
同时,有些感概。
他想,不知道许部也曾这样给别人讲过没有?至少,他能给我讲这些心里话,是把我暂时当成了他的朋友。可我,真是他的朋友吗?
他讲的这一切。
不过是为了博得我的同情,从而同意他的要求所作的铺垫。
一个在自己眼里,曾是那么充满智慧,体谅下属,充满亲和力,具有很强执行力和领导力的部领导,内心原来是这么回事?
可是。
我得承认。
许部说的是真正的心里话!就是那种剥掉了表面,无限风光和正直高尚光环,露出的凡夫俗子心理和小市民的心态。
虽然琐碎庸俗。
却更真实可信。
说实话,我也是常常这样想,这样做的呀。只不过,我没他这么勇敢,敢于把自己最纯粹自我的一面,暴露给我。我白驹,就做不到……
许部慢腾腾踱到。
那个墨绿色玻璃箱前。
轻轻叩叩,玻璃箱的翻盖,便自动向上弹起。他随手拈起那一小包彩色的干嚼咖啡丸,在自己手里惦惦,然后举到白驹眼前。
“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的呀?”
“干嚼咖啡丸呗,产地,”
白驹认真瞧瞧英文商标:“美国?纽约!第五大道F—G号。”再想想,又说:“咦,这不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可口可乐’公司所在地吗?”
许部淡然一笑。
右手一扬。
将它重新扔进墨绿色玻璃箱,叩叩,那玻璃翻盖又自动落下,俨俨的盖上。“你说得不错,的确是可口可乐公司的产地。”
他拍着手掌。
让那玻璃箱子,随着自己的掌声,慢慢落回地面。
然后把自己的右手按在其上,古怪的伸伸舌头:“愿上帝饶恕我吧,我得告诉你,那一切都是假的。这所谓的干嚼咖啡丸,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摇头丸。会所里的摇头丸一般分二种,弱性和烈性,用颜色区分。这色彩鲜艳的,就是烈性摇头丸。好东西啊,吃一颗,至少二个钟头以内,你活在天堂,人间的一切烦恼都不会找你的。有时,说真的,我真是想吃的呀,而且想吃上一大把,一劳永逸,永远生活在梦幻天堂,那儿,可真美。”
白驹瞪大眼睛。
听得毛骨悚然。
摇头丸,至今己觉不新鲜,还在校园读书时,就听说有学姐学哥们,偷偷吸食这有毒的玩意儿。一个有职有权,有脸面和地位的,著名高科技公司的中干,竟然发展到了想食摇头丸之地步,可见其压力有多大?
心态有多脆弱?
“对了,知道那个‘重金寻找现场目击者’的头版头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