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天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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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队伍的后面,数人正在嘀嘀咕咕:“老赵、老钱,等下冲锋时你们可要注意了,一定不要太前, 看准时机就躺在地上装死。”

    “孙大哥,我们明白,鞑子就是拿我们送死,我们才不会那么傻。”老赵和老钱都用力点头道。

    谁都看得出来,天助军要被遗弃了,他们当中许多人都是炮兵,竟然让炮兵去打前站,若是大炮还有用时,怎么也不会有这种事发生,不过,其他人可没有老赵、老钱、孙大哥他们几人大胆,只能硬着头皮躲在巨盾后面,祈祷着等下明军的炮弹不要落在自己身边。

    “杀!”尚可喜硬着头皮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杀!”天助军将士有气无力的应了一声,昨天抢救完剩下的物资后,天色已经很晚了,他们又被迫强行军赶了三十多里到达营地,清军当然不会让出已经完成的营地给天助军使用,他们半夜才扎好营休息,一大早就要对明军发起进攻,可以说无论身心都疲惫不堪到了极点。

    山上一片寂静,仿佛没有人影,天助军的官兵却每走一步都胆战心惊,不知道炮弹什么时候就落下来。

    “咚!咚!咚!”身后清军的鼓声骤然激烈起来,天助军不得不加快了脚步。

    “轰!”就在天助军踏入大炮射程时,山上硝烟弥漫起来,巨大的铁弹从空中划过,带着呼啸的风声砸在天助军冲锋的人群中,他们手中的盾牌仿佛象纸糊一样,被炮弹一穿而过,躲在盾牌后被击中的士兵更是倒霉,许多人胸腔就直接出现一个大洞,铁蛋带着他们的血肉继续向后飞去,撞向第二人、第三人,或砸在地上弹起,直到动能完全消失为止。

    “冲啊!”

    天助军的步伐陡然加快,明军大炮一响,他们反倒消除了恐惧,在清军中,没有什么人比他们更了解大炮,若是躲在后面反而更加危险,只有冲过去,脱离了大炮最近的射程才会重新变得安全。

    鼓声、炮声、天助军的冲锋呐喊声交缠在一起,成为战场的主旋律,壕沟前的羽林卫静静的看着越来越接近的清兵,手指已经放在了板机上,脸上的汗水流淌下来,趴嗒着掉在地上却毫无所觉。

    虽然前几天清军已经进攻过一次,只是大部分羽林卫只是感受了一下战争的气氛,却没有亲自参与,这次第一道壕沟前的羽林卫也是第一次亲临前线,而且他们手中的武器与第一次的羽林卫不同,手中持有的是火绳枪。

    军器局紧赶慢赶,到了皇帝出征时,生产的燧发枪也不过才刚到五千支,面对四万人的大军无异于杯水车薪,除了一万长矛手,三千左右的炮兵外,使用火绳枪的士兵高达二万多人,远多过于使用燧发枪的人。

    这些燧发枪都是宝贝,坏一支少一支,连补也无从补充,相反,火绳枪库存却有多余,见到清军由骑兵改为步兵冲锋,羽林卫自然调配持有火绳枪的士兵进入阵地,火绳枪除了装填速度慢外,威力并不比燧发枪小。

    “慢一点,靠近了打。”羽林卫的军官不停嘱咐,生怕有人提前开枪,壕沟里可以勉强容纳两排人马,除了一队开枪,还有一队负责装弹,他们每人手中都拿着两支枪,可以保证连续四枪的连发,只是后面的速度就要慢下不少,不过,好在有手雷补充,如果清军冲到近前,完全可以弥补火绳枪发射的缓慢。

    最前面的清军已经进入射程,不过,大部分人都弯着腰躲在盾牌后面,他们手中的盾牌是木盾,做的非常厚实,除了笨重外,基本没有什么缺点,现在的火枪弹丸只能嵌在里面,很难穿透,当然,挨多了也不行,盾牌很有何能散架。

    看着清军都躲在盾牌后面,羽林卫的前线军官迟迟没有下达命令,这个距离手雷不顶事,投不了那么远,只能等待。

    前面就是栅栏了,可是对面的羽林卫却象是睡着似的,根本没有射击,这让天助军非常难受,无论是对栅栏破坏还是要翻过栅栏,挡在他们前面的巨盾都是累赘,可是没有人想离开盾牌想送死,一时竟成了诡异的一幕,最前面的天助军躲在盾牌后来光是呐喊,不再前进,而明军却是毫不理会。

    多铎在后面看得清楚,脸色大怒:“传令,若是天助军再迟疑不前,家人全部贬为奴。”、

    满清从努尔哈赤起兵开始,就完全是一个强盗集团,他们手下的奴才是从大明手中抢来的,银子是从大明手中抢来的,布匹、丝绸、盐铁无一不从大明抢劫,当然,满清也不是完全不生产,他们掠来的汉人农夫帮他们种粮食,工匠帮他们打造兵器,他们打猎剥下来的动物皮毛,采集的人参通过走私商人流入大明手里,换取他们需要的物资,不过,以满清数十万人口,如果不靠抢劫,无论如何也支持不起一支十万人的大军长期征战。

    这样一个强盗集团,对于军功的重视可想而知,投降满清的汉奸军,他们家人生活过得如何,一切取决于他们能在战场上取得什么样的战功,每升一级,他们家人的待遇就会好上一份,若是战死,他们的家人还可以保留不少权益,若是被贬为奴,马上就要降入最低等的生活,不但吃着最粗陋的饭食,每天还要劳作不休。

    这条命令一下,那些有家人的天助军再怕死也不得不走出盾牌了,狠命的砍伐栅栏起来。

    “射击!”就要这时,明军的命令已经下达。

    “砰!砰!砰!”巨大的声响从明军阵地传来,许多天助军才刚刚挥动长刀,只觉得胸口被狠狠的撞击了下来,低头一看,无数的血洞在他们身上出现,他们身上的力气就象是随着血液流失而消失了一般,咣铛一声,手中长刀无力的掉在地上,身体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更多的天助军从盾牌后面涌了出来,按他们的经验,明军已经射击过,至少有数分钟的时间是安全的。

    现实很快击溃了他们的想法,又能是“砰!砰!砰!”的巨响声,刚刚冲出来的天助军倒下来去的速度更快。

    天助军顿时迟疑了,没有射中的赶忙又躲在了盾牌后面,在军官们的催促下,才有一些天助军不情不愿的从盾牌后面走了出来。

    第一道壕沟里的羽林卫士兵将两支射击完的枪支丢到后面,接过两支已经装好子弹的新枪,用火石极快的将火绳点燃,重新开始了瞄准。

    “射击!”

    “砰!砰!砰!”

    明军射击的速度大大出乎天助军意料,这完全违背了他们对火器的认知,所有人都躲在盾牌后不肯再出去,当然,退回去也不可能,后面不但有明军的大炮,而且满人也不会放过他们这些败军。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前几天满人用骑兵进攻时,明军的燧发枪射击速度更快,简直可以不停息一样,只是这种丢脸的事没有人会告诉天助军。

    尚可喜不停的挥舞着手中的长刀催促着天助军进攻,对他来说,眼下的这三千人全死光只是可惜而已,与自己的性命相比起来就不值一提,哪怕自己也战死,儿子也可以断承自己的爵位,让尚家继续富贵下去。

    即使尚可喜有死的觉悟,他的位置还是站得绝妙,刚好停留在明军大炮打不着,火枪、弓箭也射击不到的地方,身边还有数十名家丁团团保护。

    尚可喜的动作却引起前线指军的王公略注意,尚可喜自持安全,头戴金盔。全身穿着甲胄,一点也不作掩饰,王公略一眼就看出尚可喜正是这次进攻的清军指挥官,他马上下令:“快,把黄鸣峰叫来,这里有一条大鱼。”

    黄鸣峰是黄鸣岗的弟弟,黄鸣岗擅长制弩,小时候黄鸣峰就喜欢拿着哥哥所制的弩弓打各种野物,极少失手的时候,如今他的枪法更是远胜弩箭,在上百名特种兵中可以稳进前五,手中所用,正是一支来复枪。

    黄鸣峰很快带着枪来到前面,王公略急问道:“怎么样,有没有问题?”

    用手指比了一下距离,从这里到那名清将的距离大约只有二百五十步左右,这个距离如果是用箭或者滑膛枪当然无法射到,只是却在来复枪的射程之内,黄鸣峰在这个距离与其余人比试枪法时,连野兔,野鸡都打过,更别说人了。

    “大人放心,没问题!”话声刚落,黄鸣峰手中的枪已经响了起来,王公略马上看到刚才那名手舞脚蹈的清军额头上出现一个血洞,一头栽倒在地。

    “好小子,真有你的。”王公略高兴的重重在黄鸣峰肩膀上拍了一下,让黄鸣峰呲牙咧嘴起来。

    尚可喜的亲兵目瞪可呆的看着主帅头上突然出现的血洞,久久反应不过来,良久,一名亲兵才嚷道:“王爷死了,王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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