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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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千雪无语地瞅着他,明明是他费心弄来的这些东西,要是她不好好欣赏,那才是浪费他的苦心呢。
她直接无视他的意见,转过身子,又开始静静地欣赏起那些美丽的玫瑰花,那么美的夜景,她不多看看,会遗憾终生的。
她转过身的时候,很自然地将自己的身子靠进他怀里,感受到她细微的动作,他刚才的那一丝不快,顿时消散了,他满足地从背后抱着她,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于是,他再次把她的身子转了过来。
“怎么了?”云千雪不解地看着他。
“嗯,第一次表白没经验,刚才忘了给你礼物了。”安宸说着,把手伸进了他的裤袋。
云千雪好笑:“你还准备了礼物?这些不是已经是最好的礼物了么?”
“当然不算,这些看过了就没有了,而礼物可以让你一直留在身边,这样才更有纪念意义。”
“我不会看了就忘,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今晚你为我准备的这些花灯。”云千雪都不知道,原来自己说话也可以这么煽情。
安宸听了她的话,嘴角上扬,他低头,忍不住戳吻了一下她的唇,才轻笑道:“这话我爱听。”
安宸抓住她的手,将她手掌摊开,然后将一个精致的盒子放在她手上,云千雪疑惑地看着他:“这是什么?”
“打开看看。”
云千雪依言打开,借着玫瑰花灯的灯光,云千雪一眼就看清了盒子里的东西,她惊讶得捂住嘴:“这是……”
安宸看着她的表情,好心情地道:“你认识这个东西么?”
云千雪点点头,她认识,因为,前段时间,时尚杂志一直在报道这个东西。
这是一条项链,项链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项链的吊坠,这个吊坠,是一颗粉色的钻石。
而她之所以对这条项链印象深刻,还是因为报道上关于这颗钻石的传说。
传说,在远古的时候,有一位书生喜欢上了一位高贵美丽的公主,公主也喜欢那位书生。
在公主十八岁的时候,许多王孙贵族上门提亲,书生也来了,可是皇帝看不上穷书生,让人将他拦在宫殿之外。
皇帝想将公主许配给一个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公主不愿意嫁给将军,誓死要嫁给书生,皇帝大怒,将书生请进宫殿,怒问书生凭什么娶公主,问他带来了什么聘礼。
书生拿出一颗粉色的石头,说那是他的传家之宝,在那个年代,钻石并不像现在值钱,皇帝看了书生的聘礼,气得摔了茶杯。
这时,屋外狂风呼啸,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皇帝看着书生,为难道:“想要我答应让你娶公主,你现在就走出去,要是你能让大雨马上停下来,我就答应你。”
众人都认为皇帝是故意为难书生,书生却还是朝殿外走去,他走到殿外,大雨将他全身都淋湿了,他握着那颗粉色的石头,虔诚地祈祷,过了一会儿,大雨真的奇迹般地停了下来,太阳穿破云层,天空瞬间晴空万里。
书生娶到了公主,随即将那颗粉色的石头,取名为晴天,他将石头送给了公主,公主嫁给书生后,一生平安顺遂,美满幸福……
云千雪很喜欢这个传说,这个传说并没有像那些人人称颂的凄美爱情故事一般,主人公历尽磨难才能在一起。
这个传说,让云千雪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命中注定,书生跟公主是命定的恋人,因此,连老天爷都愿意帮着他。
这颗粉色的石头,后来经过名师之手,已经被设计成一个很美的形状,将这颗粉钻做成项链的吊坠,非常的耀眼夺目。
安宸看云千雪久久不语,忍不住道:“怎么?不喜欢么?”
云千雪摇摇头:“没有,我很喜欢,只不过你送我这个太贵重了。”据她所知,这条项链,前两天好像在英国拍卖,据说,被一位神秘人士以两千万的价格买走了,她没想到,买走这条项链的人,竟然是安宸,难怪他两天都没有出现,原来是去英国去了。
安宸轻笑:“这只代表我的心意,与价格无关。”
“可是……”云千雪还是有点为难,两千万啊,那是怎样的一个数目?对于她来说,无疑就是天价了。
要是她知道,安宸为了她,花了好近十个亿来买下一片别墅,她都不知道会怎么样。
“别可是了?难道你不喜欢么?要是你不喜欢,我千里迢迢去将它买回来,也就显得没有意义了,只要你带上了它,我所做的才有意义,明白么?”安宸轻声诱哄着,“来,我给你带上,我相信,这项链一定跟你很配。”
云千雪终于不再拒绝,定定地站着让他为自己戴上项链,他温热的手指触碰到她脖颈的肌肤,她只觉得脖颈处热热的,心下有些颤抖,脸蛋也有点烧起来。
安宸利落地帮她带好项链,才看着她,深情款款地道:“雪,希望你跟我在一起以后,你的天空会一直是晴天,也希望我们的未来,一直都是晴天。”
听了他这句话,她笑了,她也好希望,他们的未来,会一直是晴天,不过,哪怕有风雨,她也会勇敢地陪着他一起度过。
“安宸,就算我们的未来会有风风雨雨,我也会坚强地站在你身边,不离不弃。”她看着他,眸光坚定,漂亮的眸子,璀璨如星辰。
他一把将她搂进怀里,紧紧地抱着,心里,像是被什么涨满了,满得几乎要溢出来,他低声道:“真不愧是我喜欢的女人,说出来的话,该死的让人喜欢听。”
他话刚说完,就将唇重重地覆在她唇上,直到夺走了她所有的呼吸,他才稍稍离开她的唇,语气坚定地道:“这辈子,我们一定会不离不弃,一定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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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D大胸妹顾盼,为热爱生活吃瓜群众一枚,但自背负家族巨额债务的她签下那份该死契约,从此便走上砧板,开始任锐少鱼肉的日子……
原以为,在高中死对头“GAY”同志苏锐心中,自己只是蝼蚁女佣,最多被他挨挨碰碰,吃吃豆腐。
但为何每人都说他对自己情深似海,宠入骨髓?
诸事多磨,直到繁花看尽,锐少为她满山遍野种上向日葵时,
男人英俊如斯,薄唇微勾,这才开口,“傻瓜,还没看懂?我所有锋锐,早因你刹那的顾盼而磨平。”
云千雪无语地瞅着他,明明是他费心弄来的这些东西,要是她不好好欣赏,那才是浪费他的苦心呢。
她直接无视他的意见,转过身子,又开始静静地欣赏起那些美丽的玫瑰花,那么美的夜景,她不多看看,会遗憾终生的。
她转过身的时候,很自然地将自己的身子靠进他怀里,感受到她细微的动作,他刚才的那一丝不快,顿时消散了,他满足地从背后抱着她,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于是,他再次把她的身子转了过来。
“怎么了?”云千雪不解地看着他。
“嗯,第一次表白没经验,刚才忘了给你礼物了。”安宸说着,把手伸进了他的裤袋。
云千雪好笑:“你还准备了礼物?这些不是已经是最好的礼物了么?”
“当然不算,这些看过了就没有了,而礼物可以让你一直留在身边,这样才更有纪念意义。”
“我不会看了就忘,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今晚你为我准备的这些花灯。”云千雪都不知道,原来自己说话也可以这么煽情。
安宸听了她的话,嘴角上扬,他低头,忍不住戳吻了一下她的唇,才轻笑道:“这话我爱听。”
安宸抓住她的手,将她手掌摊开,然后将一个精致的盒子放在她手上,云千雪疑惑地看着他:“这是什么?”
“打开看看。”
云千雪依言打开,借着玫瑰花灯的灯光,云千雪一眼就看清了盒子里的东西,她惊讶得捂住嘴:“这是……”
安宸看着她的表情,好心情地道:“你认识这个东西么?”
云千雪点点头,她认识,因为,前段时间,时尚杂志一直在报道这个东西。
这是一条项链,项链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项链的吊坠,这个吊坠,是一颗粉色的钻石。
而她之所以对这条项链印象深刻,还是因为报道上关于这颗钻石的传说。
传说,在远古的时候,有一位书生喜欢上了一位高贵美丽的公主,公主也喜欢那位书生。
在公主十八岁的时候,许多王孙贵族上门提亲,书生也来了,可是皇帝看不上穷书生,让人将他拦在宫殿之外。
皇帝想将公主许配给一个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公主不愿意嫁给将军,誓死要嫁给书生,皇帝大怒,将书生请进宫殿,怒问书生凭什么娶公主,问他带来了什么聘礼。
书生拿出一颗粉色的石头,说那是他的传家之宝,在那个年代,钻石并不像现在值钱,皇帝看了书生的聘礼,气得摔了茶杯。
这时,屋外狂风呼啸,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皇帝看着书生,为难道:“想要我答应让你娶公主,你现在就走出去,要是你能让大雨马上停下来,我就答应你。”
众人都认为皇帝是故意为难书生,书生却还是朝殿外走去,他走到殿外,大雨将他全身都淋湿了,他握着那颗粉色的石头,虔诚地祈祷,过了一会儿,大雨真的奇迹般地停了下来,太阳穿破云层,天空瞬间晴空万里。
书生娶到了公主,随即将那颗粉色的石头,取名为晴天,他将石头送给了公主,公主嫁给书生后,一生平安顺遂,美满幸福……
云千雪很喜欢这个传说,这个传说并没有像那些人人称颂的凄美爱情故事一般,主人公历尽磨难才能在一起。
这个传说,让云千雪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命中注定,书生跟公主是命定的恋人,因此,连老天爷都愿意帮着他。
这颗粉色的石头,后来经过名师之手,已经被设计成一个很美的形状,将这颗粉钻做成项链的吊坠,非常的耀眼夺目。
安宸看云千雪久久不语,忍不住道:“怎么?不喜欢么?”
云千雪摇摇头:“没有,我很喜欢,只不过你送我这个太贵重了。”据她所知,这条项链,前两天好像在英国拍卖,据说,被一位神秘人士以两千万的价格买走了,她没想到,买走这条项链的人,竟然是安宸,难怪他两天都没有出现,原来是去英国去了。
安宸轻笑:“这只代表我的心意,与价格无关。”
“可是……”云千雪还是有点为难,两千万啊,那是怎样的一个数目?对于她来说,无疑就是天价了。
要是她知道,安宸为了她,花了好近十个亿来买下一片别墅,她都不知道会怎么样。
“别可是了?难道你不喜欢么?要是你不喜欢,我千里迢迢去将它买回来,也就显得没有意义了,只要你带上了它,我所做的才有意义,明白么?”安宸轻声诱哄着,“来,我给你带上,我相信,这项链一定跟你很配。”
云千雪终于不再拒绝,定定地站着让他为自己戴上项链,他温热的手指触碰到她脖颈的肌肤,她只觉得脖颈处热热的,心下有些颤抖,脸蛋也有点烧起来。
安宸利落地帮她带好项链,才看着她,深情款款地道:“雪,希望你跟我在一起以后,你的天空会一直是晴天,也希望我们的未来,一直都是晴天。”
听了他这句话,她笑了,她也好希望,他们的未来,会一直是晴天,不过,哪怕有风雨,她也会勇敢地陪着他一起度过。
“安宸,就算我们的未来会有风风雨雨,我也会坚强地站在你身边,不离不弃。”她看着他,眸光坚定,漂亮的眸子,璀璨如星辰。
他一把将她搂进怀里,紧紧地抱着,心里,像是被什么涨满了,满得几乎要溢出来,他低声道:“真不愧是我喜欢的女人,说出来的话,该死的让人喜欢听。”
他话刚说完,就将唇重重地覆在她唇上,直到夺走了她所有的呼吸,他才稍稍离开她的唇,语气坚定地道:“这辈子,我们一定会不离不弃,一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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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在高中死对头“GAY”同志苏锐心中,自己只是蝼蚁女佣,最多被他挨挨碰碰,吃吃豆腐。
但为何每人都说他对自己情深似海,宠入骨髓?
诸事多磨,直到繁花看尽,锐少为她满山遍野种上向日葵时,
男人英俊如斯,薄唇微勾,这才开口,“傻瓜,还没看懂?我所有锋锐,早因你刹那的顾盼而磨平。”